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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   朱雀阁,江湖上鼎鼎有名的暗客门派。
      刺探情报、复仇消灾、保全押镖无一不涉猎,偶尔,遇着出价高的主顾,买卖/人命的活儿也是不挑的。
      通俗来讲,只要钱到位,朱雀阁可以帮你做一切。
      不过也有例外,比如,颠/覆朝廷这样灭九族的事。

      虞绾同朱雀阁扯上关系,纯属意外。
      像她这类孑然一身的死刑犯,在黑市中被称为“囚奴”,若是哪位权贵家的不孝子女犯了死罪,“囚奴”便成了他们的救命稻草。
      只需花高价寻个身量一样的,不管是弄哑也好还是下/药也罢,绑上刑场人头落地,那便是大功告成。

      那日,朱雀阁长司邬砚亲自下牢,是为光禄大夫家里失手打死夫婿的女儿寻替死鬼去的。
      那位大人的女儿三十出头长得又丰韵,虞绾的小身板与她作比也是牵强。
      只不过她一味喊冤怪是有趣,脑子活泛,性子嘛也不算太差,这才让邬砚起了另作他用的打算。
      没想到,接出大牢仅一日,这又被转手卖给了左相林兆祈。

      邬砚说:“这是人吃人的世道,你技无所长、身无所依,行差踏错就是万劫不复,命不好,怨不得人。”
      他又道,“相府是个好地方,只要听话,那就是另一番不一样的生活。”
      邬砚也算一言九鼎,林兆祈待她确实很好。
      整日山珍海味,绫罗绸缎,什么稀罕玩意儿都往她那里搬。
      顶着“林万卿”的名头给予无限荣宠,将她捧成了最尊贵的相府千金。
      这一切也是有代价的,从此,身不由己,命不由人。
      ……

      从江南淮州搬至临都,行程仓促,只简单收拾了些用度细软,可挑挑拣拣也足足装了十辆车。
      虞绾成了林万卿后,就没打算在林府过什么俭省的日子,该花花该用用,出手阔绰从不吝啬。

      “父亲担心天冷,送了我一件狐裘,就把它送给生了哥儿的周姨娘吧。”
      她挑选回礼,是想到什么就是什么。
      “对了,我还有一对白脂玉的手镯最衬人肤色,薛姨娘年轻就送给她。听说温姨娘是书香人家,箱里还收了一套文房四宝,与她也算相配。”
      玉芙默默低下头不敢吭声。
      这哪里是回礼,明明是打姨娘们的脸。

      隋妈妈觉着不妥,这便劝解道,“小姐,回礼实在贵重,姨娘们若是多想......”
      “我是真心实意,她们若是多想我能有什么法子。即便心里怄气,也是自己受着,还能气到我头上不成。”
      “这……”隋妈妈顿言,实在是劝不动,自顾叹了口气任由她去。
      正想着告退去安排一番,才刚退出半步又被林万卿叫下,吩咐着去将那件翠绿翠绿的衣裳翻找出来,准备着等晚些再去长荣阁时穿。
      这又是要唱哪出戏?

      隋妈妈想起那件翠绿白蝶穿花纹的缎面褙子就头痛,虽说用料、裁剪、绣工都是上乘,可做出来的衣裳就是显得浮夸、俗气。
      因为价格不菲,也就没舍得仍,留着压箱底也不是不行。
      谁曾想,还有重见天日之时。
      这一次,隋妈妈也不多嘴劝说了,想着,她是有主意的人,必然有自己的思忖。
      不过,那件翠绿翠绿的褙子并未着急派上用场。

      相爷是后半夜才回来的,时间晚了,也没再遣人来叨扰,更是谁的院也没去,几个家仆伺候着在书房宿了一宿。

      翌日,天未见亮时。
      林万卿早早起床,摸进隋妈妈刚收拾出的小厨房中,手忙脚乱熬了一锅粥出来。
      刚出炉,正冒着热腾腾的白米糯香,她也不嫌烫,亲自端着就往书房去。
      昨日就准备好的翠绿褙子穿上了身,走动起来,活像棵春日抽芽的矮树。

      身为夫人的卓氏自然要比任何人都勤快。
      等林万卿到了院子时,卓氏已然在书房次间伺候了,手上忙着给相爷系好官袍上的盘扣,又接过刚绞的帕子递了上去。
      左相林兆祈已年近五旬,从前清瘦的身形如今发福隆起了小肚。
      半眯养神的双眼,直至听到林万卿在门外请安,这才炯目舒展,沧感沉面也精神了起来。

      “刚回府,多休息才是,日后有你起早请安的时候。”
      林兆祈扯了扯衣袖,端着正姿迈步走到前堂。
      林万卿做出一副乖巧模样,福身后这才跟上往饭桌走,“听闻父亲昨日忙到深夜,女儿想着给您做些什么补补身,可思来想去只会熬些清粥,父亲莫要嫌弃才是。”
      说着,端了一路的砂锅终于是放在桌上。
      突然又想到还有个重要的人,“母亲,您也来尝尝女儿的手艺吧。”

      十七八岁花样的姑娘,羞赧亦或欣喜,都是格外养眼的。
      可卓氏看在眼里,却像是一根悬在心口的针,时不来扎上一下,让她浑身不自在。
      即便不爽,在相爷跟前也不好撕破脸。
      只得假模假式说句客套的,谢过好意。
      这边,隋妈妈正欲动手盛粥,却被林兆祈打发出了前堂。

      “心意到了就行,这些事以后你也莫要再沾手。”
      他扶上腰间圈的玉镶革带,上下扫看了林万卿几遍,两道浓眉倏地蹙起,“这样扎眼的衣裳到底是哪家裁缝再做。”
      林万卿笑了笑,“女儿从江南带来的,父亲不喜欢吗?”说着,还甚是骄傲的抬起胳膊,展示起来。
      林兆祈哼道,“俗!俗不可耐。”
      这又冲卓氏吩咐起,“夫人啊,日后她的起居用度你多上上心,就按着宜儿的规格来就好!尤其是衣裳首饰,一定不能马虎了。像这样,花花绿绿的料子全都扔喽。”
      卓氏万分不愿,一口恶气没压下,这就尖酸起,“她哪里能跟宜儿相提并论。”

      林百宜,相府实实在在的嫡女,卓氏含辛茹苦养大的亲生女,林万卿确实比不了。
      “夫人,病还没好吗?自己的小女儿都不认了?”
      林兆祈凝眼沉眉,一向淡然的面色冷的更是能将空气凝固。
      “我不想再听到类似的话,夫人即便是装,也要给我装的体面一些。”

      林万卿与她这位“父亲”拢共见过几次面。
      第一次是在朱雀阁。
      那时她还是虞绾,刚刚被邬砚说服,执拗的盛气还有些难平,同“新父亲”的交流,说白了就是见一个陌生人,礼貌客气,以倾听为主。
      接着是三个月后。
      在江南淮州,与其说是父女久别重逢,不如说是一场教习成果的展示。
      还好,大家闺秀的做派对于虞绾来说并不难学,一番交谈后,林兆祈对她的改变颇感意外。
      大手一挥,什么金银首饰、胭脂粉膏统统送入别苑,美其名曰“富养女”。
      林兆祈在淮州留了不过五日,几乎每天都会往别苑添置物件,十里八乡也开始盛传,那座冷清快二十年的宅子主人竟是当朝左相,里头还养着位相府千金。

      为数不多的几次接触,林兆祈留给她的印象都是一派斯文谦逊,瞧着,凡事不拘小节,可要紧事上,却近乎一丝不苟。
      一旦有不如他意之处,肃下表情、沉下声,一副慈目瞬间变得阴鸷。

      卓氏强势惯了,却也知道什么时候该在林兆祈面前收敛性子。
      纵有满腹不满,此时也只能和着唾沫咽回肚里,还得僵着身子做出一副卑服的顺从样。
      当她抬头时,林兆祈已出了书房,看着那道朱红官袍消失在矮墙转角,她这才缓下脸色。

      “你还不走?”卓氏仍未收回目光,只见嘴唇上下张合。
      明显的,是在说林万卿。
      “母亲何必如此着急。”
      林万卿也不客气,坐回饭桌前自顾舀了碗粥,“起了大早现熬的粥可不能浪费了,母亲不如一起坐会儿,尝尝我的手艺!”
      白釉的小瓷碗握在她手里像是捧着朵莲,说着,嘴角一翘又露出笑。

      一张白皙娇嫩的小脸,笑得俏皮明媚。
      可卓氏怎么也喜欢不起来,只觉得,她是个讨债鬼,所做的一切无不是在吞噬自己亲生女儿的幸福。
      卓氏甩了袖子离去,多说一句都觉得是废话。
      门外候着的丫鬟婆子一多半都是夫人房里的,见着主子走了也都匆匆跟去。
      不多会儿,整个院子都变得空荡荡的。

      此时,隋妈妈才敢进屋,瞧见林万卿悠闲的喝粥,心头一紧低声催道,“三小姐,咱还是赶紧回暮春苑吧,老爷的书房可不能久留。”
      林万卿猛喝了两口,放下小瓷碗又抓起帕子擦了擦嘴。
      “不急!”
      她缓着气,又慢悠悠问起旁的事,“隋妈妈,这府中的大小姐林百宜~你对她知多少?”

      隋妈妈在相府伺候了半辈子,是看着林百宜出生、长大。
      即便后来被派去江南别苑管事,也是在林百宜出嫁后的一年。
      要问对这位大小姐知道多少,隋妈妈组织组织语言能说上个一天一夜。
      若要简单扼要概括,不过也就是那几个词罢了。

      隋妈妈上手收拾起桌子,嘴里也没闲着,这就回道,“早先在江南,奴婢就跟三小姐说过府中的事。大小姐是夫人的掌上明珠,美丽端庄,识文断字……”
      脑海里浮现的几个词还没说完,却叫林万卿打断。
      “隋妈妈,我想听的可不是这些没用的话~”她眸子一闪,抬头看过去,“娇养长大的大小姐成了太子妃,四年未生育仍荣宠不衰。这其中相爷的面子固然重要,可若自己不为自己打算,一切都是徒劳。想来,她定也是个有些手段的人吧。”
      “奴婢倒没想这么多,不过,太子殿下对大小姐却是实打实的好,否则,使再多手段也没用啊。”
      林万卿点了点头,“是这个理儿。”说着,这便起身。
      隋妈妈上前搀起,“太子殿下如今二十有六,太子妃也正是芳华,只要两人恩爱,日后有的是机会要孩子。相爷心如明镜,自不会做那让您再嫁东宫的打算,凭白添上许多麻烦。”

      林万卿一开始就知道,成为这养尊处优的“林家三小姐”所要付出怎样的代价。
      她不喜用“以色侍人”这几个来形容未来的命运,倒是觉得“联姻棋子”听着还算顺耳。
      只是,维系权势与荣耀的这一纸婚约,至今仍还是个空白,所谓佳婿尚未可知。

      当听说,林府大小姐林百宜嫁入东宫四年未育时,她也曾怀疑自己将会是另一个嫁入东宫的林家女。
      不过,林兆祈只用了一句“我林家的女儿只做正妻”便打消了她的猜疑。
      日后,更是常常念叨“要为她仔细挑选位好夫婿”。

      林兆祈一副好父亲的作势,时常让林万卿错觉以为,自己真的是来享福的。
      这也不免让她生出许多心思,比如,选个自己中意的,比如,挑个容易拿捏的......
      既是陷入困局的命运,顺势换一个活法儿也不是不可以。

      隋妈妈见她又出神游离,轻轻摁了摁她的胳膊,反应过来时才发现,她们已出了书房。
      长长的游廊连接至西头的月洞门,不知何时,地板上已铺了层薄薄晨光,笼着清早还未散去的雾霭,透出淡淡的晕黄。

      大邺皇宫,上阳门外。
      群臣依序而入往含章殿去。
      如今已是十月下的天气,风中寒瑟,让林兆祈不觉打了个冷噤。
      他正走上含章殿前的白石长阶,却听身后一声高呼,脚下猛然顿住。
      “岳父大人,今日来的早啊!”
      太子萧聿阔步一迈双台,金绣蟒袍拢身,玉骨矜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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