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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下头男 法海你不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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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行三万步的第一天,蒋玉菡没觉得有什么大不了。
腰不酸,腿不疼,状态良好。
他看着自己脚腕上的计步器,露出讥笑:差一点就被忽悠得掏钱了,还好他硬是力排众议,坚持选择了第二条。
走几步路就能省下一大笔钱,对他来说简直赢麻了好么。
“可是哥,还有136天呢!咱别高兴太早了成吗?”他的助理小崔愁眉苦脸地说:“要不咱就干脆点,把工资结给他算了,反正咱又不差这点。”
“谁说我不差这点的?我就差这点。”蒋玉菡斜睨他一眼,说:“难道我是瘫痪了,才让你觉得走路对我来说,是一件很困难的事?”
小崔心里顿时更苦了:走路当然不难,走三万步也不难,可难就难在坚持啊!贾宝玉能走,那是因为有工作任务,不得不来回跑。哥您屁事没有,就这样每天干走,怎么熬的下来哦!
怎么熬的下来?蒋玉菡自信一笑:不费吹灰之力。
就当是重启锻炼了。
反正自从退居幕后之后,他也许久不曾这样愉快地锻炼过了,一举两得。
日行三万步的第二天,蒋玉菡依旧感觉还好。
就是跟腱微微有些发酸,不过没什么大不了,找人按一按就好。
日行三万步的第三天,蒋玉菡感到略有些乏味,疲惫的感觉开始涌上来了。
不过没事,他还能坚持!
第四天,他的小腿肚开始打颤,脚腕也泛起一阵细密的疼。
第五天……
“快给我找点需要走动的事情来做!”
小崔说的对,不能就这样干走。蒋玉菡心想,否则太无聊了。
他发誓他才不是因为觉得累,只是觉得无聊罢了。
可他是老板,日常顶多需要劳心,哪有劳力的事情给他做呢?小崔思来想去,给老板办了一张健身卡。
蒋玉菡在小崔的建议下踏上跑步机,慢跑。盯着显示屏上不断攀升的数字和消耗的卡路里,他渐渐找回了成就感。
这回倒是不再无聊了,可一天下来,却也更累了。
“我记得我只需要走就可以了吧?”蒋玉菡揉着腿部发酸的肌肉,忽然觉得自己脑子秀逗了,居然被小崔带进了坑里。
明明只需要走就可以了,他干嘛要跑呢?跑多累啊!即使是慢跑,他耗费的体力值也在呈直线上升好么!
他为什么要平白无故给自己加强难度???
蒋玉菡毫不犹豫地舍弃了跑步机,又开始了和以往一样的慢走。
小崔为了不让老板再一次回到无聊的状态,给他报了一个慢走团。和大家一起边走边说说笑笑,总不会再无聊了吧?不知不觉三万步就走完了。
说不定还能让老板因此爱上户外运动呢。
慢走团发挥了奇效,让蒋玉菡又多坚持了二十天。可是到二十一天的时候,又不行了——蒋玉菡觉得跟这群人一起慢走太浪费时间,尤其是这群人酷爱叽叽喳喳说些不着边际的话,让他觉得多听一句都是在污染自己的耳朵,荼毒自己的生命。
他退出了慢走团。
接着,继续无聊。
但他依旧在咬牙坚持。
小崔又一次提出建议:“哥,要不您兼职一下妹妹们的经纪人试试?”
给十二个女孩子当经纪人保姆,每天都有忙不完的活。哥若肯干这个,指定不会再感到无聊,还能额外节省一笔另请经纪人的费用,多好。
小崔觉得自己的这个建议简直美呆了,可惜蒋玉菡只是面无表情地说:“我是老板。”
懂了,老板不能干打工人的活。
小崔明白了,从此再也不提了。
蒋玉菡开始了自己的独行之旅,并将散步地点挪到了隐蔽的会所公园。
鸟语花香,环境优美,有氧运动,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美好。
如果忽略掉他越来越疼的双腿的话。
他开始发现,自己也许小瞧这项看似简单的活动了。
可他依旧不愿认输。
不都说二十一天养成一个好习惯吗?他怎么还没养成爱走路的好习惯,反而还越来越累了?!
他现在的腿每天都跟灌了铅似的,无比沉重。但最可怕的还不是每天的走路,而是第二天睡醒之后巨酸巨疼的肌肉。他甚至要为此做好心理建设,不然根本不敢从床上下来,让双腿着地。
蒋玉菡以往每天都是一口气三万步走下来的,可是今天,他实在坚持不住了,半途停了下来,坐在公园林荫路旁的长椅上发起了呆。
按说,他并不是一个喜欢思考人生的人。
未来太渺茫,回忆又太苦,他一向只看当下。可是今天,也许是身体的疲惫让他的大脑开始放空,他不知怎么竟不受控制地回想起自己这一路走来的辛酸历程。
别人为什么选择学京剧,当武生,他不知道,但他的的确确是因为穷。只因师父承诺一日三餐,学费全免,父母便迫不及待地将刚刚初中毕业的他送进了师父的戏班。
十五岁才开始练基本功,单是拉筋一项,他不知比别人多吃了多少苦。好在他还算是有天赋,慢慢竟也得到了师父看重。
等他因颜值火出圈,成为第一个有能力单飞的徒弟,师父的这种看重,就更明显了。
他不能说师父是个百分百的好人,但起码不坏,至少对他还算不错。
他是怎么跟师父交恶的呢?
蒋玉菡想起来了,是因为一次谢师宴。
那时,他已经是圈内的当红小生了。为了答谢师父,他送了一只镀金的镯子。
他至今还记得师父当时满含惊喜地接过镯子,却发现是镀金时,脸上那副溢于言表的失望。而师兄弟们,有的流露出愤怒,有的则在一旁偷笑。
镀金的又怎么了?
蒋玉菡想不明白。他当然知道就在他送出镀金镯子之前,小师弟就已经提前一步送出了他和女朋友凑钱为师父买的真金镯子。但他并不会为此觉得,自己的礼物就被比下去了。
即使他送的是镀金又怎样,他对师父的一颗拳拳孝心,比真金都真。
更何况,他从心底瞧不上小师弟这种打肿脸充胖子的行为。明明没钱还要硬送,凑钱也要硬送,是什么很值得骄傲的事情吗?真以为师父会为此更疼爱他吗?
师父还真就因此更加疼爱小师弟了。
蒋玉菡不理解,只觉得自己的一颗真心,被小师弟的那块真金给践踏了。
为什么师父会这么市侩呢?因为小师弟的一只真金镯子,从此就再也看不到他的真心,还口口声声说他不如师弟。
他怎么就不如师弟了?!难道非得他也同样送出一块金子,才能证明自己对师父的敬爱吗?镀金难道就不可以?
时至今日,蒋玉菡每每想起,依旧愤愤不平。
紧接着,他又想起了与自己相识多年的初恋。
他们又是怎么分开的呢?
哦,对了,是因为一根冰激凌。
一根38块钱的冰激凌。野人先生,他至今依然记得这个品牌的名字。
那是这个品牌第一次进驻首都,开业的那天,门庭若市。初恋想吃,要他排队去买,他不肯,说了句:“是2块钱的雪糕不好吃吗,为什么要吃那么贵的冰激凌?败家。”
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事情,他记不清了,只记得那天他们大吵一架,初恋流着泪,对他满心满眼都是失望,然后便毅然决然地离开了,再也没有回来。
即使在他功成名就之后,也没有再回来。
他其实不太能理解初恋的愤怒,就像他同样不能理解师父为什么会对他送的镀金镯子耿耿于怀。明明有2块钱的雪糕可以吃,为什么一定要吃38块钱的冰激凌呢?明明镀金镯子也一样可以戴,为什么要如此执着于真金的呢?
他不理解。
他不给师父买金镯子,不给初恋买冰激凌,就是他不爱他们了吗?不是的!他明明非常敬爱师父,深爱初恋。他只是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一定要对这些身外之物有如此强烈的执念。
明明他对他们的爱和真心,才是这个世间最宝贵的东西,不是吗?
他的初恋,扶持他于微末;他的师父,对他有再造之恩,可他们都因为这些无关紧要的小东西离开了他。师父与他形容陌路,而他也于茫茫人海之中,再也找不回初恋。
真的是他错了吗?
蒋玉菡陷入了茫然。
他仰着头呆呆地看着蓝天,忽然又想起了另外一件事。一件与他人生的起落毫无关系的小事。
那是在他成名之后的一次慈善晚宴上,他向品牌方借来的西裤有些肥大,而那条他已经用了五六年还舍不得换的皮带却又忽然断裂开来,让他险些当众出丑。
他当时只能窘迫地用手抓紧裤腰,努力不让裤子掉下来,直到被一个名叫水溶的年轻豪门公子看见,当场解下自己的皮带送给他用,才解决了他的燃眉之急。
而他在事后又做了些什么呢?
不,按照正常的社交礼仪,他应该怎么做呢?
其实他心里是知道答案的,一直都知道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