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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恶女做到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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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托娃伯爵府。
“丽莎·冯·哈布森公爵小姐入场”
丽莎的出现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无数夫人小姐簇拥上来,金色大厅的华丽吊顶之下,她们裙子蓬开像老式奶油蛋糕,折扇如蝴蝶翅膀扇动,香风阵阵,将宴会变得花团锦簇。
丽莎还未开口,溢美之词已经潮水般涌向她。
“公爵小姐,近来安好吗”
“您今天还是一样美丽”
“天啊,什么东西闪闪发光,原来是公爵千金的美貌”
折扇打开,抵住嘴唇,丽莎无师自通的端起大小姐做派,
“承蒙各位关爱,丽莎感激不尽”
……
战争是政治的延伸,而在这里,宴会也是政治的延伸。
无数贵族女子靠着社交手段为家族谋求利益,谈吐和衣着也能成为不见血的利器。
丽莎自小便经受最高等的教育,身为哈布森公爵唯一千金的她,不仅要学习艺术,诗词,文化,还要学习政治,外交,兵法。
这些还不够,丽莎的剑术,马术从未落下脚步,虽然不如真正上战场杀敌的哥哥,但也绝不是花拳绣腿。
八岁的丽莎第一次经由父亲指引来到王宫,独自和王后交谈,仅仅一个下午的时间,便为自己争取到人生中最重大的机会——和皇太子的婚约。
尽管这件事在后来成为丽莎的催命符,但不可否认,丽莎是完美的,强大的,她长袖善舞,在交际场如鱼得水,追随者众多,引领了无数风潮。
她绝不只是书中刻板描写的单薄人物。
热络的交谈中,一位粉发粉衣的女子闯入视线。
那头发和眼珠的颜色甚是少见,入眼便令人忍不住侧目。
少女闯入这不见硝烟的战场,一举一动都被审视,粗陋的动作,生涩的神情,像是刚出窝的雏鸟。
——这是爱丽丝在宴会的首次亮相。
丽莎当然也注意到,但她忽视了对方,克星,远离为妙。
不想,爱丽丝却没有眼色的凑上来。
也许是因为她的人设就是单纯,但更多像是没有脑子。
爱丽丝径直走向被贵妇小姐们包围的丽莎,双手在胸前交握,露出向往神色,
“啊,初次见面,我叫爱丽丝”
爱丽丝露出一个天真无邪的笑容,向丽莎伸出手,宴会厅的声音低了许多,所有人都在有意无意的注意着这边。
红酒映出丽莎漫不经心的神色,身边的人无一不是纵横社交场,极其自然的牵起话题,不动声色的把爱丽丝排挤出去。
爱丽丝受了冷落,却不灰心,仰起脸,握着手给自己加油打气,
“爱丽丝,你可以的”
也许在某些愚蠢的贵族男人看来,就像山珍海味边摆着碗清淡小菜一样的行为,实际上也确实为爱丽丝吸引些许视线。
一些地位低微的男人开始上前跟她打招呼,爱丽丝毫不在意流言蜚语一样,温柔的回应了对方的话语。
事情如果只到这里,倒也算相安无事,可惜没有如果。
也许是觉得有了可以一试的资本,没过多久,爱丽丝带着聚集的小团体再次插入丽莎的身边,
“丽莎,你的裙子太美了,比我见过最漂亮的舞姬还要美”
丽莎微微偏头,终于把视线放在来人身上。
她身量较高,视线由高到低的落到爱丽丝身上,带着审视的意味。
爱丽丝毫无知觉一样,脸上只有天真的笑容。
随后,那笑容凝固了。
丽莎的动作就像随手把垃圾扔进垃圾桶那么简单。
随后,空了的高脚杯被放在托盘上,丽莎眼里是毫不掩饰的轻蔑,
“明知我的身份,不仅直呼名字,竟然还敢侮辱我”
“是想让自己的家族因你蒙羞吗”
晶莹的泪水立马蓄满眼眶,蓝色眼睛蓄满泪水,如一弯蓝宝石。爱丽丝泪眼朦胧的开口,
“丽莎,我……”
丽莎皱眉,身边人已经帮她开口说话,
“哪里来的女仆,真是没有教养,没人告诉过你跟公爵小姐说话前要先行礼吗”
社交场上等级分明,地位低的人要给地位高的人行礼,甚至不经允许开口也是冒犯。
爱丽丝泪眼盈盈的行了礼,红酒在粉色的礼服上洇出一片污渍,让她的模样更加惹人怜爱。
这不是会行礼吗。
爱丽丝声音哽咽,像是受到了莫大的欺辱,
“公爵小姐,我没有侮辱您,我只是说您的裙子很漂亮……”
看小说的时候是爱丽丝角度,只觉得莫名委屈。
但只有丽莎知道,那些被观众认为天真无邪,平易近人的说话方式,实际上三个头都不够砍。
在这个时代的舞姬多带有情色意味,无数贵族疯狂追逐吉普赛舞女裙摆下的风光,半个城的人都渴望采撷那玫瑰。
但不论怎么粉饰,情色交易就是情色交易。
这样的风潮王国来说是丑事。
而拿这种存在与帝国最尊贵的公爵之女相比,丽莎完全可以以侮辱贵族罪名割掉爱丽丝的舌头。
如果丽莎放任不管,让爱丽丝就此得逞,那么大家会认为公爵千金是个软柿子,就会有其他想要在社交界出头的下等人,试图挑战公爵千金尊严。
恶女标签在观众看来是女配的罪过,但在丽莎看来,是她钢铁手腕引领社交界的金字徽章。
她不需要“利他”,她只需要“利己”,所谓的□□羞辱对恶名远扬的公爵千金不起任何作用。
丽莎以扇子掩面,只露出一双漆黑眼睛,轻笑一声,
“'像舞姬一样'?爱丽丝,别耍小聪明,竟然敢把我和那种东西相提并论”
丽莎语气陡然冷漠下去,
“只泼你一杯红酒是便宜你了”
爱丽丝还要辩解,她眼中盛满了不解,像是真的不认为自己有错,
“公爵小姐,我认为所有人都是平等的,不管是舞姬,还是公爵,我们的灵魂是平等的”
“我不认为,舞姬的灵魂比您的低贱,而且她们是那样的努力,她们应该为自己感到骄傲”
全场鸦雀无声,瞬间安静的能听见裙角拂过地毯的沙沙声。
所有人头顶沉沉压下一把达摩克里斯之剑,他们不出声是因为不敢,是因为恐惧。
哒,哒,哒,高跟鞋敲击地板,丽莎嘴角噙着笑,眼神确是冰冷的,一步一步朝爱丽丝靠近,
“啪”的一声,扇子合上,立马有人上前一步,躬身倾听。
丽莎声音不高,但所有人都仔细聆听,
“这位小姐是谁家的,什么爵位”
立马有人出来指认,
“回公爵小姐,爱丽丝小姐没有爵位”
丽莎若有所思,指尖轻轻敲着扇子,似乎在思考。
随着丽莎的动作,周围极有眼色的响起窃窃私语,
“难怪这样没教养,原来只是一介贱民”
“天啊,那裙子不是我姥姥最喜欢的花色吗”
“她不会觉得这样的自己很单纯很善良吧”
“不要让我笑了,每年都有做这副丑态想要混进社交圈的贱民”
“还是挺管用的,看她身边围绕的那些人”
“既说着'平等的灵魂',又没脸没皮的挤进来,丑陋……”
丽莎打量爱丽丝的眼神若有所思,从爱丽丝紧抓着“舞姬”这个词不放来看,她似乎并不像表现出来的那样单纯。
原著丽莎仅仅因为一句“舞姬”便暴跳如雷,命令侍卫当众砍掉爱丽丝的脑袋,
这是一桩不为人知的旧事,很少人知道,丽莎的母亲是舞姬。
丽莎只是哈布森公爵的风流账,而母亲私自生下丽莎,然后带丽莎上门要挟,要做公爵夫人。
哈布森公爵给了她两个选择,她和丽莎,只能留下一个人。
年幼的丽莎眼看着自己被母亲流着泪,道着歉,然后想要生生掐死自己。
然后一道剑影闪过,母亲呕出大口大口鲜血,哈布森公爵大笑着,嘲笑着母亲的贪婪和无用,然后将丽莎带回去由自己的正妻抚养。
但那时的丽莎已经有记忆,继母和父亲都忌惮于此,受了巨大刺激的丽莎,又被有意无意的忽视,年幼的孩子在痛苦中扭曲,才会变成现在的样子。
“舞姬”这个词是丽莎的痛点,连和她一起长大的梅兰也不敢轻易提起。
但这件事旁观者并不知道。
丽莎这样过度反应,再加上她的恶名,其他人理所应当的会认为是丽莎,矛头反而会指向她,才有了后面的英雄救美,让别人有了可乘之机。
而丽莎的自尊心不允许她为自己辩驳,更不允许她说出这件公爵家噤若寒蝉的丑事。
事情就这样将错就错下去。
没有人会意识到本就是爱丽丝冒犯在前。
原书中爱丽丝就这样踩着降智丽莎的头,登上了社交圈。
……
……
毫不背着主人公的窃窃私语,毫不掩饰的嘲笑,爱丽丝身边本就稀薄的人很快散去了。
爱丽丝抓紧裙子,尽力压制着眼里的羞恼,试图用那张伶牙俐齿的嘴说些什么,
“我……”
“有了”
敲扇子的声音停了,丽莎像是想到好玩的东西般笑起来,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打断了爱丽丝的话一样。
爱丽丝难堪的张着嘴,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
“既然爱丽丝小姐,既然你认为舞姬的灵魂和你一样平等,那就来证明吧”
“从今往后,你的身份不再是平民,而是一位舞姬,你可以用你那平等而骄傲的灵魂抬起头生活”
恶女之所以是恶女,因为她嚣张跋扈,却无人能惹。
丽莎把玩着自己的扇子,眼角闪过一阵冷意。
小说里丽莎被冲昏了头脑,只想要以最残忍的方式泄愤。
但事实上,公爵小姐的身份,只要她开口,爱丽丝甚至不能够在她面前抬头说话。
公爵千金的话,不仅仅说说而已,周围的人便是见证。
今晚公爵府会不惜一切代价,从爱丽丝父母那里买下她的人身权,迫使她成为“应该自豪”的人。
爱丽丝如遭雷劈,她后退几步,满脸是不可置信,连眼泪都忘了流。
“这不是你想要的吗,爱丽丝,在你心里,舞姬比公爵小姐还要高贵,那么你现在就是舞姬了,你应该开心啊”
“笑吧,爱丽丝,这是公爵小姐对你的赏赐”
其他人应声附和,讥笑着爱丽丝的不自量力。
爱丽丝突然跪下,以头抢地高声大喊,
“对不起公爵千金,是我冒犯了您,请您高抬贵手,放过我全家吧”
这突如其来的举动让丽莎有些诧异。
她毕竟不是原来的丽莎,并没有折磨别人的爱好,本来打算放个狠话,然后就此作罢。
这是来的哪一出。
不知为何,丽莎有种不好的预感,似乎是忘记了什么事情。
一声惊叹唤回她的神智。
“皇太子!”
“怎么会,没人说过啊”
“这种场合…”
“快帮我看看我的打扮,我头发怎么样”
“嘘,嘘,丽莎在这里呢”
啊,原来是这样。
丽莎眯起眼睛,打量着瑟瑟发抖的爱丽丝。
果然,那位丽莎名义上的未婚夫,皇太子殿下——爱德华·查尔斯。
他的脚步声由远及近,最后停在能将一切尽收眼里的地方。
“丽莎,你在干什么”
没等回答,他只扫一眼,便得出结论,
“你又在欺负别人,丽莎,你现在哪里有未来王妃的样子,哈布森公爵就是这样教育你的吗”
皇太子看向丽莎的眼神毫不掩饰的厌恶,随后他上前几步,扶起倒在地上的爱丽丝,
“我替丽莎向您表达歉意,美丽的女士”
当他目光落在粉发女人身上时,皇太子的动作顿住了,他不可置信的看着眼前的女士,像是在看久别重逢的人。
在那粉发掩盖下的嘴角,轻轻勾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