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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穿越成必死恶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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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莎,我对你失望透顶】
这是在哪。
丽莎手脚被紫色魔法束缚,被迫跪在地上,。
一把剑架在自己面前,那剑通身雪亮,剑柄完全由黄金雕刻而成,镶嵌着一颗价值连城的圣遗物红宝石,剑和它的主人一样尊贵——
丽莎费力抬头,尽管身上挂着沉重的镣铐,她也想伸手,去触碰深爱之人的鞋尖。
“不……不是这样的……我爱你啊,为什么……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泪水划过丽莎的脸,皇太子却没有丝毫动容,因为他早已看穿那皮囊下的肮脏灵魂。
教堂之中,圣母玛利亚的雕像之下,几个人注视着丽莎的丑陋嘴脸,她做下的坏事,会在今天一起偿还。
这是一场审判。
皇太子神色庄重的举起黄金利刃,
“丽莎·冯·哈布森,我将在此,审判你的罪行”
“下地狱去吧”
血漫过教堂前的大理石。
爱丽丝吓得发出一声尖叫,软倒在地。
但在那之前,皇太子抢先将她揽入怀中,细细的亲吻着她的鬓角。
“我的金丝雀,不要害怕了,我在这里”
“我会保护你,直到永远”
在恶毒的丽莎尸体面前,皇太子珍重许下承诺,然后在教堂的圣母玛利亚和耶稣的见证下,与爱丽丝完成了誓约之吻。
阳光照在皇太子染血的斗篷之上,这对爱人历经无数阻拦,如今正处在生命中最幸福的时刻。
——
“啊?这就结局了?”
出租屋里,女孩对着手机破口大骂,手指在键盘上飞舞出残影,
【在尸体前接吻,什么癖好。而且丽莎就这么死了?不是大贵族吗,降智有点太厉害了吧】
这之后正是阅读高峰期,评论一经发出,立马无数回应,或者说是谩骂,瞬间挤出十几条,
【疑似丽莎本人小号哈】
【笑死,怎么跟反派共情上了】
【我也觉得在尸体前有点那啥……哪怕打扫一下呢】
【就是这样才解气,爱丽丝宝宝还是太善良了,不然也不会被欺负到现在】
【建议作者凌迟丽莎,或者来个地狱十八层,这么死太便宜了】
……
这是本名为《星空下的粉蔷薇倩影》的小说,由于作者文字功底极好,积攒了些许名气,这本小说一经连载便引起来热烈追捧。
[仿佛置身于中世纪的欧洲,洛可可时期极繁主义蔷薇的瑰丽绽放]
这样的引语是让李莎入坑的原因,但凡她有一些欧洲史常识,就该知道洛可可是极繁主义的前身之一,这两者不该是引语表达的关系,这所谓的引语只是噱头罢了。
李莎整书全订,一口气追到底,看到结尾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被文案诈骗了。
《星空下的粉蔷薇倩影》就是个批皮高级玛丽苏,也就文笔好一些,辞藻华丽些,但改变不了里面小学生扯头花一样的幼稚内容。
乡下出身,有着如粉蔷薇一般柔顺美丽长发的女主爱丽丝,眼睛是温柔的蓝色,被皇太子在内的四个男人爱上,争夺,然后被皇太子未婚妻丽莎恶意刁难。
每次爱丽丝被恶毒女配丽莎伤害的时候,都会有男主出来解围,丽莎就像个经验包一样给几个人吸血,帮助他们感情升温。
而她本身的名声,钱袋,爱情,在一次次事件碰撞中,全部从丽莎手中流走,被男人们如同珍宝一般捧给了爱丽丝。
恶毒女配的名字叫丽莎,而李莎看的时候总是不自觉代入自己。
这一代入就出了问题,李莎愈发觉得丽莎的行为简直愚蠢的像是伪人。
公爵独女面对一个乡下来的女人,对付的手段居然是无比低级的扇脸泼红酒,像个疯子一样大喊大叫。
对皇太子爱的死去活来,尽管那人经常在公共场合给丽莎难堪,公然带爱丽丝出席宴会,让丽莎成为社交界的笑柄。
但每一次的每一次,丽莎只会把矛头指向弱小的女主爱丽丝,然后被四面八方赶来的,恋慕女主的男人耍的团团转。
最后关头,丽莎想要杀害女主,却被赶来的皇太子反杀,就这样草草结束一生。
……
刚打开留言发现已经被删了,李莎气的从床上坐起来破口大骂。
骂完已经凌晨两点半,还有四个小时该起床上班,丽莎瘫倒在床上,疲惫涌上心头。
……
……
也许是因为太累了,久远的记忆纷至沓来,那是早已经被李莎抛之脑后的过去。
父亲酗酒,赌博,赌光了李莎的学费,然后骂她赔钱货,要让已经考上重点高中的李莎辍学打工。
李莎的母亲,一个对父亲逆来顺受唯唯诺诺的女人,她无论如何都不肯离婚,被打的鼻青脸肿也要劝李莎不要反抗。
还好,录取通知书是直接发到本人手里的。
一个明媚的天气,李莎接过录取通知书,如同珍宝一般抱在怀里,找一个谁也发现不了的角落里藏起来。
熬完整个假期,终于到了可以离开的时候,却发现档案袋被拆开,里面的东西不知所踪。
李莎的心瞬间凉了。
崩溃的李莎大声质问父母,伴随着的极度的怒意和恨意,
[我不是说过不能拆吗!]
母亲唯唯诺诺,
[你弟弟想看看里面有什么,就给他看了一眼,没事,粘上去就好了]
李莎像疯了一样歇斯底里吼道,
[说过了不能拆!拆了就不能用了!你有毛病吗!]
“啪!”
用力的一巴掌,扇的李莎眼冒金星。
父亲刚输完,一腔怨气无处发泄,便对准了李莎,
[让你自己不好好收起来,看了就看了,咋样,你报警让警察抓我们啊,赔钱货]
母亲赶紧把李莎扶起来,
[别惹你爸生气了,你爸也是心疼你]
[我跟老家姐们打听过了,你去那个是野鸡大学,学了也没用,不如在家打工啊,你婶子儿子跟你年龄一样大,周六你俩吃个饭……]
……
不幸中的万幸,李莎去毕业的学校申请,由专人审核后重新密封。
那个夜晚,认清现实的丽莎收拾了自己的东西,永远离开这个让她痛苦的地方。
原生家庭的痛苦如影随形,李莎坚信,即使自己足够努力,就能够有幸福的未来。
这个想法持续到被男朋友背叛为止。
那男人花着李莎的钱,在酒局上搂着别的女人,然后高谈阔论,
“……女人就要找这样的,自以为清醒的,不要彩礼还主动花钱……”
其他人猥琐的嘻嘻笑着,
“高啊,把你的御女之道传授给我们吧”
男人得意的摆摆手,
“……唉,我都快烦死了,又土又抠的,跟个黄脸婆一样,还那么强势,谈谈算了,结婚还是要找漂亮的……”
说着,他亲了一口身边的女人,女人娇嗔着,仿佛是害羞了,
“这样背后说人家不好吧……”
“柔柔,你就是太善良了,我都担心你被她欺负。你放心,我心里只有你,等我过了试用期,立马甩掉那个老女人”
那个男人从大学到毕业找工作,住的是李莎租的房子,花的是李莎打工赚来的钱。
李莎抄起酒瓶,狠狠打碎在男人头上,然后是极其难看的争执拉扯,直到警笛刺穿酒吧缭乱的灯。
李莎边撕打边流泪,心里告诉自己不值得,她不值得为这样的败类伤心。
……
……
如果我是丽莎,才不会下场那么惨。
又不是离了男人不能活,有那样的好家世,干什么不行。
能在金钱上睡觉,我做梦都会笑醒的。
[……是吗]
[当然了,丽莎完全是被洗脑了,如果是我,一定不会……]
[……说到做到……]
……
……
……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在脸上,伴随着清脆的鸟叫。
帘子被拉开,仆人轻声唤醒懒惰的主人,对方一向有起床气,还会打骂奴仆,仆人一点怠惰不得,
“小姐,醒醒,今天珠宝商要来,您看要不要……”
“再五分钟”
李莎翻了个身,含含糊糊的道。
“……”
不对,李莎是独居啊。
李莎蹭的一声弹射起步坐在床上,仆人看上去见惯了主人的奇异样子,只是招呼下人帮小姐准备好洗脸水。
“您昨天说想要多伦多的玫瑰,已经趁早上让人空运过来了,小姐看喜不喜欢”
馥郁香气缠绕而上,飘着花瓣的水里映出是一张熟悉的脸,那是李莎自己的脸。
“你说你叫梅兰”
“是的,丽莎小姐”
这场景,这忠仆,自己是《星空下的粉蔷薇倩影》中的恶毒女配丽莎。
李莎呆滞的任由摆弄,好在本来也不需要她做什么事情,数十个仆人会帮她做好一切。
更衣,沐浴,洗漱,然后勒紧束胸,在仆人的侍候下穿上衣服。
李莎有一瞬间怀疑自己也许是在做梦。
否则十几年来平平无奇的黑发黑眼,怎么会在装点下显得如此尊贵不可直视。
手里的蕾丝雕花折扇,脖颈上的珍珠项链,还有耳朵上大块祖母绿宝石。
裙子和耳坠是同一色系,丝绸质地上身紧下身宽松,层叠繁复的丝绸与花边堆砌出镜子里面纸醉金迷的大小姐。
李莎摸着镜子里的自己,情不自禁的说,
“好美……”
梅兰帮她整理头发,闻言抬头,
“是的,丽莎小姐,您是全王国最美的女人,所有贵妇人都以您的品味马首是瞻,您的形象便是首都的流行趋势”
看得出丽莎平时很喜欢这些奉承话,梅兰的口子熟稔无比又充满莫名自信。
梳妆完毕后,所有人都退下,只剩梅兰伺候李莎食用早餐。
早餐也是无比丰盛的一顿,但因着束胸的缘故,吃不了几口李莎就放下筷子。
梅兰叫人撤下餐食,这些东西不会浪费,会作为赏赐分给仆人们。
“为什么要打扮成这样,今天是什么大日子吗”
梅兰表情有一瞬间的疑惑,尽职尽责的回答,
“今天是罗斯托娃伯爵举办的宴会”
小说情节在李莎脑中苏醒——
红酒泼洒而下,浇了粉发女孩一头一脸,而罪魁祸首却如同旁观者一般,掩面而笑,
[你知道我是谁吗,居然敢对我评头论足]
[不是的,我只是说您的裙子很美,像舞姬一样……]
丽莎扇子抵住爱丽丝的喉咙,
[闭嘴,低贱的下等人,来人,把她赶出去]
[居然会混进来这种乡下人,如今的社交界真是一日不如一日了]
[混进来就为了找到好男人吧,这种人真是……]
[寡廉鲜耻的家伙]
可怜的爱丽丝就这样被拖着,带着一头一身的红酒,被赶出宫殿。
……
记忆结束。
李莎感觉自己也结束了。
“我可以不去吗”
女仆脸色郑重,
“您是哈布森公爵唯一的女儿,帝国权杖上代表金钱和华丽的珍珠,您的意愿便是哈布森公爵家的意愿”
“罗斯托娃伯爵和我们交好已久,于情于理,大小姐都应该给予安抚”
公爵大小姐的贴身仆人不是谁都能能干的,这些人都是贵族家的子女,也收到过良好的高等教育。
梅兰和丽莎的关系与其说是仆人与主人,不如说是彼此的玩伴,与主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小说里并未过多着墨这个人物,她的出现只是作为丽莎狠毒计划的执行者。
梅兰扶住李莎肩膀,请自家小姐看镜子中的自己。
李莎这回看出来,自己和丽莎的不同。
李莎的眉眼偏柔和,而丽莎是眉尾飞扬,眼角锐利,被宝石和华丽簇拥成飞扬跋扈的大小姐。
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李莎忽然冷静下来。
不论从前如何,因为什么原因,从现在开始,她是丽莎。
丽莎·冯·哈布森公爵府唯一的大小姐,她只是做了个自己会死去的噩梦,而这一切绝不会发生。
她会为了自己活下去,绝不逃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