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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提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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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万晴旦的去世,不是和林野年的争吵,弥岁根本不会想到来心理咨询。
她是一个很倔、很爱硬撑的人,可接二连三的打击显然已经把她逼到了崩溃边缘。
可能是白天和咨询师聊了林野年,她又梦见了他。
那是初一军训结束后了,刚回校,班主任就开始选任班干部了。
但不知道是羞涩还是胆怯,又抑或者单纯是不想,总之,半天都没有人主动竞选班长。
“真的没有同学想当班长吗?”班主任是个大学刚毕业的女孩,第一次担任班主任就面临这种情况,显得有些慌张。
就在这时,有道好听的还带着稚气的男声响起:“老师,我有推荐的人选!”
弥岁瞬间就听出是林野年的声音,心里闪过不祥的预感,回头瞪向坐在自己斜后方的林野年。
结果林野年和瞎了一样,依旧自顾自地说:“我推荐我们班的潘弥岁同学,她是个很有责任感的人,而且小学的时候也当了三年班长!”
“是吗?”班主任欣喜地问道,“潘弥岁是哪位同学,麻烦站起来让老师认识一下!”
弥岁绝望地闭了闭眼,最后只好在班主任期待的目光下站起身。
少女的身材刚刚抽条,一米六左右的身高,纤细但匀称,即使经过一个星期军训的暴晒也依旧肤色白皙。
“那就麻烦潘弥岁同学出任班长,可以吗?”
弥岁顿了一下,最后还是同意了。
她不是不想当班长,事实上她是一个很要强的人,完美主义,事事想当第一,事事想做到最好。
可偏偏有时她又会胆怯,不愿意当出头鸟——说到底还是矛盾内耗,这一点在她很小的时候就有了雏形。
但只要这个时候有人推她一把,她就会顺着这个人的选择而选择,不管是退后还是前进。
其实弥岁也知道这是不对的,她读了那么多书,思考了那么多,明白人生的每一个选择应该由自己抉择,只是她或许还是年纪太小,对于她来说理论和实践还有段距离。
班会下课后,林野年捧着块进口巧克力,瞪着水汪汪的小狗眼向弥岁卖乖。
弥岁叹了口气,接了过去:“下不为例,你刚刚真的是吓死我了。”
“嘿嘿,我就是觉得,你肯定是最好的人选,没有人比得上我们家岁岁!”林野年讨好地用小拇指去勾弥岁的手,看见弥岁的同桌要走过来了,又立马收回手——是弥岁要求的,说外人面前不能有太多的肢体接触,他不是很能理解,但还是照做了。
是的,林野年从小就对弥岁盲目崇拜,一件事情甚至还没开始,他就会觉得舍岁岁其谁。
但弥岁也不是所有事情都能完美完成,她也会犯错,她也只是一个年仅十三岁的孩子,更是一个普通人。
弥岁成功了,林野年就大夸特夸,失败了就可能是任何事情的错,但一定不是弥岁的错。
弄地弥岁哭笑不得。
关于那块进口巧克力,也有一段很小的往事。
那是他们认识不久的一个傍晚,灿烂漂亮的夕阳将小女孩乌黑的发尾都染成了栗黄色,而女孩站在相似的两栋建筑之间,抬着头不知道在盯着哪里发呆。
林野年刚好和小伙伴分别,从外面疯玩回来,一眼就看见在家门口附近发愣的弥岁。
林野年摸了摸自己的裤口袋,掏出了五块钱,转身就进了附近的小卖部,买了对于当时的他来说相当于全身家当的不便宜的德芙巧克力。
他从来不会想价值,只要是为了弥岁,有一分是一分,最好全献给她。八岁的林野年就是这么想的。
林野年攥着巧克力小跑到弥岁身边,腼腆地塞到她手里:“给你吃巧克力。”
弥岁被突如其来的动静吓了一跳,看见是见过的邻居家的男孩才松了口气,好奇地低头看向手里的巧克力:“谢谢。”
“你怎么在楼下发呆?不回家吗?”林野年好奇地问道。
弥岁难得不好意思地说:“这几栋楼都太像了,我不知道我家是哪栋……”女孩白皙的脸颊上浮现薄红。
林野年咧出一个灿烂的笑容,伸手指向右边的白色居民楼:“这栋!走吧,我们回家。”
“嗯。”弥岁乖乖地走在林野年身边,并肩踏上回家的楼梯。
一边走,弥岁一边撕开巧克力包装袋,掰下其中一小块放进嘴巴,但瞬间被巧克力的齁甜弄得皱起眉。
林野年注意到弥岁在吃巧克力,问道:“好吃吗?”
弥岁立马舒展眉头,点点头道:“很好吃,你也一起吃吧。”
弥岁递给他。
其实对于当时的普通家庭来说,德芙已经是个很不错的知名牌子的巧克力了。
只不过弥岁在此之前都是吃进口的巧克力,小小一块就好几十,无论是从口感还是甜度,都是走平价路线的德芙比不了的。
但弥岁一直没说,过了一年,林野年才无意间知道弥岁其实并不爱吃德芙的巧克力。
原本弥岁常吃的那款是林野年无论如何都买不起的,不过所幸还有另一款相对便宜的进口巧克力也得到了弥岁的认证,所以林野年也会省下好几天的零花钱给他喜欢的小女孩买上一块。
这是他们如同金沙一般散落在沙滩上的回忆之一,数不清的金沙构成了他们的性格、行为,无论如何都很难将另外一个人从自己的人生中剔除。
于是他们彼此纠缠,早比朋友和爱人的身份更近一步,再也无法分割。
2013年十月,弥岁刚上初中的国庆假,弥岁的妈妈温幸回来了一趟。
温幸先是万般感谢了林野年一家对弥岁的照顾,再是送名贵的烟酒给林父,送万晴旦奢侈品包包,还给林野年买了最新款的电脑——说是表达感谢的一些心意。
万晴旦面露难色地推拒:“实在不必,平时你已经每个月打生活费了,没必要再买这些东西给我们了。我们一家都很喜欢岁岁,照顾她我们也很乐意。”
“没事的,只是小小心意,岁岁也受了不少你们的照顾。”
岁月对温幸格外留情,数年过去了,温幸依旧如万晴旦第一次见到她的那天那样年轻漂亮。
因为孩子们都不在,万晴旦也没避讳着,直言道:“前几年你们创业,不方便带着弥岁打拼,我能理解,但现在既然你们的经济水平也上来了,为什么还不把弥岁带在身边呢?她才十三岁,肯定是需要父母陪伴的。”
“这……”温幸难堪地偏过头,不敢看万晴旦的眼睛,“实话说,我并不会带孩子,以前家里有好几个保姆带岁岁,我从来都不操心的……”
万晴旦叹了口气:“放心,我没想你把岁岁带走,岁岁留在这里,和野年有个伴也好,你们不用担心她,记得常常回来看看孩子就好。”
其实万晴旦心里是有些怨恨温幸和潘潮生的,倒不是嫌多照顾一个孩子麻烦,弥岁是个很乖巧省心的孩子,懂事地令万晴旦心疼,她喜欢都来不及。
只是既然不能好好养育弥岁,为何要不负责任地把她带来这个世界上?
为此,万晴旦更加疼爱弥岁,真真切切地把她当成自己的亲闺女,事事想着、念着她。
温幸只回来两天,回来的当天晚上是在林家和他们一起吃饭的。
席上所有人都很安静地吃自己的饭,连林野年也莫名感觉到气氛不对,都不敢讲话了。
饭闭,弥岁主动开口:“妈,今天轮到我洗碗了。”
林父和万晴旦轮流做饭,而林野年和弥岁轮流洗碗,自温幸追随潘潮生去广州后,弥岁在林家吃完饭一直都是如此。
“什么?和我说话吗?”温幸发懵地看向弥岁。
弥岁也楞了一下,反应过来解释道:“您是妈妈,晴旦阿姨是干妈,但是为了方便称呼,我都是直接喊晴旦阿姨‘妈’。”
关于弥岁认万晴旦为干妈这件事,温幸是知道的,但她不知道原来她们已经亲密到几乎以亲生母女相称。
万晴旦尴尬地站起身:“不用不用,岁岁,你妈妈难得回来,你这两天晚上睡对面,陪你妈妈吧。”
弥岁点点头。
只有林野年一脸不情愿地在桌子底下牵住弥岁的手。
万晴旦也看出林野年的不舍,在心里好笑的骂道:“这臭小子,分开两天晚上就摆出这幅臭脸。”
回到自己家后,温幸嗫嚅地解释道:“你爸爸今年做成了一笔大交易,公司的效绩也越来越好。”顿了顿,“岁岁,你有什么想要的东西吗?妈妈给你买。”
弥岁看着温幸漂亮的眼眸,对母亲越来越失望,她清楚地意识到,温幸不是来带她走的。
不,不能只怪温幸,弥岁的父亲潘潮生同样没想着把自己的亲生女儿带在身边,而是把她丢在陌生的城市和陌生的人身边。只是弥岁很幸运,遇见了对她极好的林野年一家。
温幸如同菟丝花一般依附在丈夫身边,却连菟丝花吸食杀死寄主的能力都没有,她只是依附,也只会依附。
弥岁对她来说只是巩固联姻的工具,她或许爱她的孩子,但她最爱的是自己。
而对于重男轻女的潘潮生来说,女儿养着就好,用金钱堆砌着她的成长就已经是恩典,再不需要额外的情感付出。
都说天底下的父母天生就爱自己的孩子,可弥岁却觉得这句话说反了,应该是天底下的孩子天生就爱养育自己的父母。
当孩子啼哭着来到这个世界上,懵懂无知的他们,弱小无助的他们,毫无意外地爱着给予他们温暖住所和丰富食物的父母。
不,即使住所不够温暖,食物不够丰盛,孩子们依旧会爱着他们的父母,是与生俱来的信仰。
可父母生下孩子却不一定是因为爱,不是所有的孩子都在充满爱意的期待中诞生的,于是有些孩子成为弃婴,成为工具。
最后孩子们在无数次失望中终于绝望地明白,原来不是所有的父母都爱自己的孩子。
弥岁回过神,回答道:“我想继续学小提琴,可以吗?”
家里还没破产时,弥岁就是学小提琴的,她很喜欢这个乐器,喜欢美妙的音符经由自己出现的琴声。只是后来搬来临江市,经济条件不允许,弥岁再也没上过小提琴课,对小提琴也日渐生疏。
温幸没有犹豫地一口答应,说明天就带弥岁去买新的小提琴和报名新的名师。
温幸洗漱完躺在柔软的床上,想起自己的少女时期,那时的她就像她的女儿一样,很喜欢钢琴,在上面也很有天赋,大学时参加国家级钢琴比赛还拿了金奖。
曾经的温幸站在聚光灯下,优雅从容地在万众瞩目下表演。她也曾年少轻狂,想过自己去闯一番事业,可温家束缚着她,说潘潮生很适合她,而温幸也没有彻底脱离家庭的勇气,于是她大学毕业后不久就嫁给了潘潮生,从此忘记聚光灯下闪耀的自己,也再也没有碰过钢琴了。
她想,或许我的女儿会比我勇敢。
温幸侧身躺着,眼角温润的一滴泪隐默在枕头,没有留下一丝痕迹,更不会有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