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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记 ...

  •   翌日,水晶宫内直到中午都是一片寂静。

      做了一个很长的梦,听到熟悉的鸟叫声,赛亚克努第一个睁开双眼。
      睡了九个小时,他醒来的第一反应不是自己睡饱了,而是察觉自己落枕,后脖颈一动就一阵阵的发疼。
      低头,发现莱斯冥瑞靠在自己胸口处睡的正香,银白色长发乱七八糟的散落在各处,床边落下去一大截。发丝间散发着一股淡淡的薄荷洗发露清香,身体在呼吸下微微起伏,看他的样子,应该还能再睡上几个小时。

      赛亚克努扶着他的身体小心翼翼地下床,扶他在枕头上靠好,顺手把棉被拉盖到他的肩膀处,然后轻手轻脚地跑去洗手间洗漱。
      一周的假期才过去两天,赛亚克努有点力不从心,上班时好歹天天都有那么一点事情做,他还是觉得自己适合那种工作量适宜的生活,否则就这么闲着的话,身体多多少少闲出点问题来。
      在洗漱的短短几分钟,他在脑子里过一遍今天要做的事情,洗漱完,他打开床下的抽屉,从里面翻出来一把常年住在抽屉里的梳子在自己头发上哐哐一顿梳,梳完随手一扔,梳子又住回了老家。

      伊巷街,一条离水晶宫不远不近的美食街,那里除了各种各样的美食,还有几十家卖食材的店铺,因其物美价廉广受当代年轻人的欢迎,店家们每天都在爆单暴富的路上稳妥前行。
      昨晚聊天时,莱斯冥瑞说自己很想尝试在没电没火的情况下做出慕斯蛋糕,这个愿望倒不难,别说慕斯蛋糕了,只要肯动脑子和手,提拉米苏、布丁、奶酪什么的都能应有尽有。
      赛亚克努今儿打算做一次活菩萨,帮莱斯冥瑞实现这个愿望。趁着莱斯冥瑞还躺在床上呼呼大睡,他不声不响地出门了。

      令他没想到的是,他刚走不久,莱斯冥瑞就仿佛是能感知他的存在一般,缓缓睁开了眼睛。
      朦胧间,看到家具摆放的位置,突然意识到不在自己的房间,莱斯冥瑞立马清醒过来,猛的把眼睛睁得老大。

      嗯?
      我昨晚这是……在赛亚克努房间睡着的?

      昨天晚上的记忆如潮水般涌来,莱斯冥瑞记得当时困的不行,想都没想就直接靠着赛亚克努的肩膀睡了。
      不过说起来,赛亚克努睡的哪啊?
      莱斯冥瑞低头往地上看。

      地面白净的反光。
      这也没打地铺啊。

      难道……他是去自己房间睡的?
      想到这里,莱斯冥瑞心脏一颤,连忙掀开被子,起身跑到自己房间。
      结局当然不可能是他想的那样,因为他床上整整齐齐,一点睡过的痕迹都没有。
      ……

      莱斯冥瑞站在原地,咬下自己食指的第二个指关节。
      无论思考什么事情,他都喜欢咬着食指,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就把这个当成了自己的特殊癖好。
      经过一番思考,没有打地铺,没有到他的房间睡,那么只有一个可能了。
      赛亚克努昨晚是和他睡在一张床上的。
      ……

      得亏是脸皮如此厚的他,换个人来的话那脸估计早就红到天上去了。
      他“啧”一声,转头盯着赛亚克努的房间门看了一会儿,眼神迷离恍惚,神经质地自言自语:“我是不是太应激了……这么激动干什么……”
      在门口站了半响,他又回到赛亚克努的房间把睡乱的床铺重新整理得看上去跟新铺上的一样,心里成就感满满,下意识地抬手去撩耳后根的头发。
      “嘶……哎呀……”
      睡了一夜,耳后根的头发有些打结,扯的头皮一阵发麻。

      莱斯冥瑞很了解赛亚克努,知道赛亚克努经常让梳子呆在见不到光的抽屉里,他干脆坐在床边弯腰去拉开抽屉,看见梳子被卡在抽屉的最里面。
      抽屉这种东西一般都会有一小段拉不出来,梳子就卡在那儿的某本书上,只要把书拿出来就好了。
      没想到里面还挺深,正当莱斯冥瑞想蹲下去拿的时候,指尖终于碰到硬硬的书壳,他二话不说就用了点力把书给抽了出来。
      梳子到手,莱斯冥瑞暂时把书搁置在一边,书被扔到旁边时,因为惯性的原因停留在某一页,他梳头的时候不经意间瞥了一眼。
      这不瞥还好,一瞥,他居然看见自己的名字就这么水灵灵的写在书的第一行上。

      ?
      莱斯冥瑞手上的动作一顿,嘴巴圈成一个“O”,接着让梳子卡在头发上,拿过书来看一眼,上面写着:

      这是我认识莱斯冥瑞的第十个月零五天。
      我很羡慕莱斯冥瑞,虽然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就这么想过,虽然离第一次见面已经过去了好久,但我依旧忍不住羡慕他。
      昨晚我把我的心事讲给他听,他告诉我不用刻意去讨好别人,无论是哪一种性格,都是人与生俱来的宝物。
      我不太能理解这句话的意思,性格真的是一种宝物吗?为什么我从来不喜欢我的性格?或者说是因为我没有发现自己性格的好处,所以说喜欢不起来?
      莱斯冥瑞像一颗会散发光亮的恒星一样,整个人温暖又搞笑,尽管有的时候调皮了些,但他还是一个很好的人,无论走到哪儿都有人喜欢。
      喜欢他的那群人里,一定也包括我。
      辰久年,10月28日。

      ……
      这是……赛亚克努的日记?

      在玫瑰星系,为了迎接新年,人们会在年末时给新的一年取一个有意义的名字,由莱奥多普特亲自发出征集,在上千上万个名字中取票数最高的那一个来为新年命名。
      今年是曙羽年,日记末尾写着辰久年,那不就是……十三年前。

      日记是人的隐私,不能随意观看,莱斯冥瑞怔怔地望着内容,脑袋两边仿佛出现了小天使和小恶魔。
      一个拿着三叉戟叫嚣着:“你的名字都出现在他的日记里了,他都没经过你同意呢,看一下怎么了?别让他发现不就好了?”
      一个头顶金色光环劝阻:“不能这样做,这种行为是不道德的,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有人在背后偷看了你的日记,你知道了也会很难受的。”
      “那又怎么了?就看!”
      “不能看!”
      “就要看!”
      “快住手,不可以看!”
      “哎呀够了够了够了,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莱斯冥瑞甩了两下脑袋,一遍遍地瞎叨叨,“冷静,冷静,不能乱。”
      再活泼开朗的人也会有自己的心事,莱斯冥瑞看着书上那段话,眼神渐渐黯淡下来,充斥起一股难懂的晦涩。

      挣扎一番,他终是违背了道德,带着负罪感继续往下看——

      我曾经从不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直到我遇见莱斯冥瑞。
      原来喜欢一个人,是会和喜欢的人同喜同悲。
      看到他笑,我会莫名其妙跟着他一起开心;看到他哭,我会莫名其妙跟着他一起难过。
      亦或许,是看不到他的时候内心泛起的忧伤,是不经意间肢体接触时的兴奋,是想要明目张胆偏爱他的冲动,是他的一言一行都能牵动我的情绪,是人潮汹涌之间,总会下意识寻找他的身影……
      于我而言,他是少时最好的玩伴,也是年少时的欢喜。
      盛钦年,1月17日。

      靠近他,好像不需要很大的勇气。
      崇金年,5月29日。

      他的发丝曾迎风飘过我眼前,那青春洋溢的眼神无时无刻吸引着我。
      那种清澈又热烈的感觉刻骨铭心,牢牢烙印在我的心里。
      崇金年,6月15日。

      父亲是莱叔叔的保镖,我母亲告诉我,莱斯冥瑞以后会是玫瑰星系的君主,而我会成为他的保镖。
      那我许一个愿望,希望永远都是我来保护他。
      韶荣年,4月8日。

      我永远记得第一次见他的那种感觉,几年过去了,我后知后觉才发现,原来那叫一见钟情。
      15岁那年,他站在我面前,向我伸出手,那刻,他比光更耀眼。
      绪辛年,3月6日。

      ……

      双手在眼神不断移动中微微发颤,莱斯冥瑞感觉自己快要激动死了。
      看到最后一篇日记,莱斯冥瑞最先看了右下角,发现时间居然在前天。

      这篇日记的内容只有短短七个字:我真的好喜欢他。
      字迹相比前面的内容,写的潦草了一些,赛亚克努写这句话的时候,应该处于一种很迷糊的状态。
      莱斯冥瑞想,那可能是赛亚克努的一点点念想吧。

      他把书合上,目光呆滞地望着面前的墙壁看了一会儿,松了一口气。
      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心情居然莫名的舒畅,连带着整个人气色都好了不少,活脱脱一副刚见到早晨的恒星,对着光说又是美好的一天的模样。

      不过话说回来,莱斯冥瑞还不知道赛亚克努跑哪去了,心想不如就趁他不在,把书放回原位,跑去买点他喜欢的东西回来给他赔罪。
      莱斯冥瑞对着空气笑道:“就这么办了。”
      话音未落,他蹲下去把书重新塞进抽屉最里面,直到确定看不出来被人动过的痕迹才心满意足地关上抽屉走人。

      走在路上,恒星的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斑驳的光影。微风拂过时,阵阵花香让人心旷神怡,街道上的人群三五成群地闲聊,午后惬意的氛围在此不断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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