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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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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vehouse内的灯光亮起时,上半场的乐队正在拆卸设备。汗水未干的吉他手叼着拨片把吉他收进包里,贝斯手弯腰在拔效果器线,键盘手正在收拾支架,舞台地面交错的电线如同某种现代艺术。
就在这时,那道挂着铃铛的厚重木门被推开。
一个穿着黑色帽衫,脚踩白色球鞋的青年走了进来。
他身后背着个双肩包,管乐器包斜挎在肩,拿出手机给店员看入场码。
他的出现让嘈杂的场子静了半秒,靠近门口几桌客人的视线被他迅速吸引。
那是一张带着几分少年感的优秀面孔,眼神明亮,右边脸颊有个酒窝,整个人阳光得像误闯夜场的大学生。
全场只剩吧台边一个空位了。
他走过去,随意地把琴包放在吧台上。
旁边正在为客人点酒的店员小妹转过头来,猝不及防撞进他那双自带笑意的眼睛。
“别看别人,看我啊。”
醉汉斜倚在吧台,目光黏在店员小妹身上,“你推荐什么酒?要跟你一样甜的喔。”
不知有意还是无意,说话间,他的手肘把旁边的琴包撞歪了。
小妹双手攥着平板,一脸窘迫,正不知如何回应的时候——
一杯香槟色的饮品被推到醉汉面前。
醉汉错愕抬头,对上一双狭长的眼眸。
面容优美的男子站在吧台内侧,微卷的半长发随意扎在脑后,浅蓝色衬衫的袖口卷至小臂以上,露出白皙纤细的手腕。
他修长的手指扶正了吧台上被撞歪的琴包,目光和琴包的主人——那个穿帽衫的青年在空中短暂相触。
他微微一颔首,便收回了视线。
“原来是余老板。”
醉汉眯起眼,咧嘴一笑,拉长油腻的语调,“这杯是什么酒啊?”
“这杯特调算我的。”
余漾微微一笑,“希望您喜欢。”
看着这张美貌的脸,不得不说就是赏心悦目,醉汉心情大好,抓起酒杯仰头灌了一口。
下一秒,他整张脸涨得通红,被呛得剧烈地咳了出来,猛拍胸口。
在场客人的目光纷纷聚集了过来。
而仿佛早在意料之中,余老板仅仅是平静地看着他,直到对方喘过气来,才慢条斯理解释道:“特调姜汁汽水,解酒的。”
被这么被当众捉弄,醉汉瞬间酒醒了大半。
想发作,可看着余老板那双冷冽的眼眸,不由得把骂人的话收回去,悻悻然地离开了。
“老板。”
余漾看向声音的主人,那个帽衫青年。
“给我也来杯姜汁汽水。”
青年顿了顿,右脸颊露出若隐若现的酒窝,“普通的就好。”
余漾没说话,转身去调酒。
冰块坠入玻璃杯,身后是年轻人饶有兴致的眼神。
台上,新登场的乐队正在调试设备。
这个乐队有四个人,染着一头金发的主唱,留着长头发的吉他手,年轻的美女键盘手,还有一个剃着寸头的男人。
那个寸头男人跨坐在爵士鼓后,随手解开两颗衬衫纽扣,卷起袖口露出了花臂纹身——乌鸦的羽毛线条分明,利爪缠绕着云海与音符,正随着肌肉线条起伏。
他漫不经心地转着鼓槌,等待其他人就位。
“厉奇!”
有女粉丝喊他的名字,他抬了抬下巴算是回应。
柠檬片坠入香槟色的液体中,气泡翻涌。
余漾把那杯姜汁汽水推向对方,他们目光又一次相触。
砰!
军鼓的第一声重击炸开时,青年人的背脊瞬间绷直,他转头看向舞台,那双原本含笑的眼睛骤然锐利了起来。
随之而来的,是主唱那带着暴怒的嘶吼,如狂风暴雨般在场上炸开,吉他手几乎同时俯身砸下和弦,效果器爆出的音浪直接掀翻了前排观众的刘海。
年轻人微微前倾身体,手指跟随鼓点在吧台上敲击,眼睛倒映出舞台上的灯光,专注至极。
这是一只朋克摇滚乐队,但是整个乐队的能量都向着鼓手厉奇倾斜,最危险的武器被藏在节奏里。
这是非常少见的。
大部分时候,鼓手就是乐队里最不起眼的节奏机器,可台上那个男人的存在感却强得惊人。
他的节奏中充满野性的爆发力,军鼓的每一次敲击精准得无懈可击,镲片的余音里带着近乎暴戾的美感。
青年的嘴角微微勾起
看到这一幕,余漾忽然明白了,这大概是棋逢对手的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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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vehouse诸境,是业内有名的小型演出空间。
一周五天有演出,能站到诸境舞台上的,往往是在业界极被看好的乐团或个人创作者,由于最多只能容纳50个人,所以哪怕是开在老城区的居民区中,也总是一票难求。
演出在夜晚10点结束,余漾靠在门外的砖墙边,指间夹着一根燃着的烟。
客人三三两两离开,他微微颔首,脸上带着淡淡笑意,如往常一般对每个人说着“谢谢”、“再见”。
厉奇推门走了出来,点燃自己的烟。
刚表演完的他身上还带着余热,连手腕都是汗珠,他没有说话,就这么站在余漾旁边默默抽烟。
余漾没看他,只是问:“听说你今晚是最后一场?”
“嗯。”
厉奇朝空中吐出一口烟,“本来就是代班,他们的鼓手要回来了。”
余漾点头,目光落在远处灯光模糊的街角:“阿淼他们乐队在打听你。”
厉奇面无表情:“我说过了——”
“我知道。”
余漾打断他的话,声音淡淡的,“你再也不玩爵士。”
夜风卷着烟,掠过两人之间,没人再说话。
又有几名客人推门出来,余漾直起身,唇角勾起一抹礼貌的弧度:“慢走,下次见。”
客人们各自离去,而最后出来的那个背着琴包的青年,却站在了他们面前。
“我看了你们乐队的演出视频。”
青年脸上带着明朗的笑意,目光直直落在厉奇脸上,“你的三连音踩镲推进太漂亮了,Solo的时候,变速段落也处理得很干净,你的技术就算是放到国外也是数一数二的强。”
面对这番突如其来的彩虹屁,厉奇叼着烟,神色未变:“谢谢。”
帽衫男的热情丝毫没有被对方的冷漠浇灭,随之问道:“我可以加入你们吗?我也是玩爵士的。”
听到他这句话,一旁的余漾微微挑眉。
厉奇没有回答,指间的烟也在无声燃烧,大概过了三秒……
“之前的乐队早散了。”
这么说的时候,厉奇低头弹掉烟灰,掩掉了脸上的表情。
“这样啊。”
他向前一步,琴包在身侧微微晃了晃,“那加入我的。”
厉奇的眉头猛地抽了抽。
“刚才那个乐队——”
像丝毫没有察觉到对方的异样,青年直白地说,“浪费了你的技术。”
出来挂牌打烊的店员小妹,听到这话不禁驻步,好奇地看向他们。
“我们一起玩音乐吧,我想搭档的是最顶级的乐手。”
这个年轻人身上自带一种天真的笃定,仿佛在他的世界里不存在“拒绝”这个选项,眼神充满热忱,他对厉奇说,“从第一次看你演出,我就知道你是我要找的人。”
面对这样热切的邀约,厉奇始终没有表现出任何情绪。
他神情冷漠,像压根没有在听,也像这个人说的是外语。
一旁的余漾终于开口,带着点兴味:“我们可以听听你的萨克斯吗?”
没有任何犹豫,帽衫男下蹲拉开琴包拉链,抽出他的乐器。
那是一把罕见的裸铜版萨克斯,未经涂层覆盖过有黄铜管身,在路灯下流转出复古的色泽。
他将笛头抵在唇边,试了一个音。
这个人身上的少年感骤然褪去。
他眉眼低垂,方才所有笑意就这么被沉进铜管的共振里。
几个准备下班回家的店员推开门见到这一幕,震惊地和小妹交换了一个眼神,便同时站在原地。
那是一首没人听过的曲子,前调婉转中藏着深情,如夜风低徊,中段骤然转为如汹涌浪潮般的即兴,每一个音符都精准踩在心跳的间隙。
路过的三花猫停下了脚步,连夜风都静止了。
余漾看着他因专注于演奏而绷紧如弓弦的侧颈线,还有在键钮上起落,力度精准至极的手指。
那种感觉,与其说他是在演奏,不如说是在驯服,驯服那一段桀骜的旋律,以及在场所有人的心跳频率。
最后一个长音落下时,空气仿佛仍在震颤。
店员们如梦初醒,小声惊叹。
三花猫舔了一下前爪,有点意犹未尽。
年轻的男人放下萨克斯,抬眼,眼中是未散尽的侵略性。
“我叫肖骋,我们可以一起玩音乐吗?”
右脸颊的酒窝再次出现,方才那个散发危险气息的男人,仿佛只是幻觉。
厉奇把烟踩灭,转身走向巷口:“我不玩爵士很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