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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主走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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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之上,风沙肆虐,卷起千层黄浪,仿若要将天地吞噬。血色残阳如同一柄锋芒毕露的出鞘利刃,直直劈开天幕,将苍穹一分为二。镇北铁骑的军旗在凛冽的朔风中猎猎作响,玄色战旗中央那醒目的金凤纹章,在暮色的笼罩下泛着阵阵冷光。
李嘉凤横剑立马于沙丘之巅,玄铁战甲上溅满了敌人的鲜血,原本的颜色早已难以分辨,披帛也沾染了斑斑血迹,几乎辨不出原本模样。他抬手缓缓拭去额间的汗珠,指腹不经意间蹭过眉骨上那道疤痕,与已然干涸的血痂相触。
远处,狼烟冲天而起,如同一条黑色的巨龙直插云霄,那是五千残敌正在最后一道沙防线负隅顽抗。
“弓箭手上前!”清冷的声音穿透漫天沙暴,在空旷的大漠上回荡。数十架弩车缓缓在沙地上压出一道道深深的辙印,锋利的箭簇在残阳的映照下闪烁着寒光,蓄势待发。狄戎人疯狂冲杀的喊杀声如汹涌的浪涛般渐近,李嘉凤忽然敏锐地嗅到风中飘来血腥的铁锈味,此战双方都已是强弩之末。
铁骑如钢铁般整齐列阵,镇北铁骑的第一波箭雨在百步之外以雷霆之势撕裂空气,向着敌阵呼啸而去。
李嘉凤左手五指紧紧握住剑柄,腰间的“凤翎”宝剑骤然出鞘,寒芒闪过,三名狄戎勇士的头颅冲天而起,在空中划出三道触目惊心的血弧。公主的玄甲在暮色中流转着暗光,他纵马如电般跃入敌阵的瞬间,三千轻骑如同一股汹涌的沙浪,铺天盖地地席卷而来。
“杀——!”
这一声呐喊,仿若能震得整个大漠的黄沙都为之颤抖。李嘉凤的白马如疾风般踏碎三名骑兵匆忙组成的防御阵型,剑锋精准无比地刺入为首将领的咽喉。滚烫的鲜血在沙地上蒸腾起烟,他身姿矫健,翻身跃起躲开弯刀的凌厉横扫,足尖在马背上轻轻借力,整个人腾空而起,凤翎剑挽出一连串肃杀的剑花,手起剑落,干脆利落地斩断敌人的手臂。温热的血液溅上他那冷硬的脸颊,李嘉凤却毫不闪避,剑刃出招愈发凌厉狠辣。
夜色如墨般降临,厮杀声与惨叫声依旧在大漠上空回荡,久久不绝。李嘉凤疲惫地倚着半截焦黑的战旗,微微喘息着,指尖轻轻拂过剑身,暗红的血珠顺着锋刃缓缓滴落。
他赢了。
皇帝的诏书早在十天前就已传至前线,这场战事已然胶着了三年之久,朝野上下早已失去了耐心,纷纷催促她班师回朝。
可朔北的冬天眼看就要来临,镇北军倘若此时退兵,无疑是给敌人留下喘息的机会……整整三年的艰辛努力,恐怕又将付诸东流。
于是,他选择了抗命不报,这是第一步,而后便是背水一战,死战不退。
镇北军赢了,然而李嘉凤心里清楚,他自己或许不会赢。
此举已然引起了皇帝的猜忌,若不是他如今以女儿身、以熙宁公主的身份领军,那赐死的毒酒恐怕第二天就会送到军中。
远处,火把如一条蜿蜒的赤蟒,押着最后两百多降卒前来复命的副将,看到统帅满身血污、疲惫地倚旗而立的模样,竟呆立当场,一时说不出话来。月光轻柔地勾勒出公主的轮廓,玄甲下的素白中衣早已被血迹洇透,战裙也已被削去大半,露出半截雪白的小腿。
笔直,且修长。
副将慌忙解下自己的外袍,轻轻盖在“公主”的腿上。即便知晓了这天大的秘密,他仍不敢与李嘉凤对视,只是恭敬地抱拳,规规矩矩地行军礼:
“末将萧郧前来复命!公主殿下,此战大捷!”
“平身。”李嘉凤没有太过在意,只是缓缓掏出被她压下多日的圣旨,沉吟片刻。
“传令全军!”他伸手抹去嘴角的血渍,嗓音因为疲惫和风沙的磨砺,比沙砾还要粗粝,“明日卯时三刻,拔营返京!”
……
京城的初秋,暑气仍未全然消散,柔和的阳光穿透稀薄云层,洋洋洒洒地倾落在朱雀街上,为那古老的青石板路镀上一层暖金色的光辉。金樽酒楼矗立街边,门楣之上“金樽”二字在日光映照下熠熠生辉,这乃是当朝太傅亲笔所题,笔锋刚劲有力,气韵生动流转,一踏入酒楼便能瞧见。
胥黄身着一袭青衫,慵懒地斜倚在二楼雅间的栏杆旁,腰间那块白玉坠子闪烁着温润光泽。她微微眯起双眸,饶有兴致地俯瞰着楼下大堂内热闹非凡的场景。
虽已入秋,京城中那些富贵人家的小姐们依旧身着轻薄的纱裙,或三三两两结伴而行,或独自前来,只为领略这所名楼的独特风采。
“景霁兄,你确定那说书先生今日讲的是熙宁公主北征的故事?”
齐王府的小世子盛淮迈着大步匆匆走来,一身锦衣玉带,腰间悬挂的香囊随着他的步伐轻轻晃动。盛淮年纪比胥黄小两岁,个头却比她高出半个头,面如美玉雕琢,一双桃花眼并非透着多情之意,反倒时常流露出几分痴态。
胥黄悠悠收回目光,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带着些许痞气的笑容:“十有八九错不了,昨日我听伙计提及,今日特意请了位云游的说书先生,专讲边疆见闻与朝中趣事。”
这话虽说得模棱两可,盛淮却已然心领神会,迫不及待地拉起她就往楼下走去:“我可不管,今日我非听公主的故事不可,走,下楼去!”
二人相视一笑,默契十足地快步下楼。金樽酒楼的大堂内早已座无虚席,喧闹声此起彼伏,仿若要将屋顶掀翻。胥黄与盛淮径直走向窗边的一个雅座,此处视野绝佳,既能将街景尽收眼底,又可尽情观赏大堂里的热闹景象。
“掌柜的,还是老位置。”胥黄声音清脆,随手抛出一锭银子。
掌柜的闻声抬头,一眼便认出了这两位常客,连忙满脸堆笑地迎上前去:“哎哟,小世子、盛小公子,您二位里面请。今日生意实在火爆,老朽特意给你们留了二楼最好的位置。”
二人落座后,一名小二恭恭敬敬地奉上香茶。胥黄轻抿一口,脸上露出满意之色,点头赞道:“这云雾茶入口醇厚,汤色清亮,不愧是酒楼的招牌。”
她将茶盏推向盛淮:“怀星兄,你尝尝。”
盛淮却显得心不在焉,目光在大堂里四处扫视:“那说书先生怎么还不来?”
“哼,我还能骗你不成。”胥黄在他头上敲了一下,盛淮躲闪不及,呆呆地挨住了。
“一提到熙宁公主就走不动道了,看你那德行!”
“哎呀好疼……那你也不能敲我脑袋啊,敲傻了怎么办……”盛淮揉着脑袋嘟囔。
胥黄看着他的呆样,没绷住笑了:“本来就傻,现在还见色忘友了!”
“要是真喜欢熙宁公主就找皇上求亲啊,给你封个驸马爷当当,我还能沾沾光。要是能每天见着这种天仙似的人物,我还跟你小子在京中当纨绔?”
盛淮恼羞成怒,反身按住胥黄的脑门,骂道:“我撕烂你的嘴,她都算我皇姐了!”
“哦,看来不傻嘛……”
二人像往常一样打作一团,这是任京中哪个有志之士一看都要唾骂的行径。
就在此时,楼梯方向传来一阵爽朗的笑声。只见一位年约五十的中年男子,手持折扇,昂首阔步地走进大堂。他身着一件洗得微微发白的青布长衫,腰间却挂着一枚精致的铜牌,上面赫然刻着“万事知”三个字。
“不闹了不闹了,快看看是不是他?”盛淮松开她的衣领。
“正是他了。”胥黄探眼望去,轻声说道,“这陈老先生可是前朝宫廷里的御用说书人,后来厌倦了宫廷的生活,便浪迹于民间。据说他见多识广,肚子里装着全天下的奇闻轶事。”
陈老先生在大堂中央的位置稳稳落座,清了清嗓子,手中折扇轻轻一展:“诸位听官,今日老朽便为大家讲述熙宁公主北征的传奇故事。熙宁公主李嘉凤,年方十五,巾帼不让须眉,一袭玄甲立下赫赫功勋,一战成名,天下皆知……”
大堂内瞬间安静下来,所有人都屏气凝神,全神贯注地聆听。盛淮靠在椅背上,表面看似悠闲自在,实则耳朵都竖得高高的,生怕错过任何一个字。
“话说那熙宁公主,本是宫中最受宠爱的九公主,天资聪慧过人,武功更是卓绝非凡。当年狄戎大举入侵,边关告急,朝中众臣竟无一人敢领兵出征。天子龙颜大怒,下诏广求贤才,而熙宁公主却毅然上殿请缨,愿亲率十万大军,平定北疆!”
陈老先生的声音愈发激昂,仿佛他就是那段历史的亲身见证者:“龙椅上的天子为之震惊,朝堂上的群臣更是一片哗然。那狄戎生性凶悍,连年征战从未尝过败绩,一个年仅十五岁的公主,又如何能担当如此重大的责任?”
“然而公主却神色坚定,毫无退缩之意,只道‘国有危难,匹夫有责’。天子无奈之下,最终应允了公主的请求,赐予她虎符,命其率军出征。”陈老先生轻轻摇着折扇,眼中满是钦佩的光芒,“公主出征之日,天子亲自送至城门,还赐下宝剑‘凤翎’,赋予她生杀予夺的无上权力。”
盛淮听闻,眼中已满是激动与崇拜之情,忍不住插话问道:“那公主到了边关,能受得了那般艰苦吗?”
“这位听官问得妙啊。”陈老先生微笑着点头,“那北疆乃是苦寒之地,朔风如刀刺骨,公主却毫无惧色。她亲自前往前线,仔细观察地形,深入了解敌情,短短三日之内便制定出了详细周全的作战计划。”
胥黄也不禁来了兴致,侧耳专注倾听。她虽并非出身军旅,对行军布阵之事却了解颇多,平生最爱纸上谈兵做狗头军师。但故事中公主所展现出的胆识与谋略,却让她在心底暗自钦佩不已。
“公主先是派遣细作混入敌营,打探虚实,而后亲自率领百名精锐之士,绕道敌后,一把火烧了他们的粮草。狄戎本以为我军不过是乌合之众,因而轻敌冒进,结果被公主事先埋伏在朔北峡谷中的一万大军团团围住……”
盛淮听得如痴如醉,忍不住摇头晃脑地赞叹:“好一个以少胜多!当年我研读《孙子兵法》,就觉得‘虚则实之,实则虚之’这一计用得精妙,没想到公主竟能运用得这般炉火纯青!”
胥黄:“……”
你个废物还点评上了。
陈老先生继续讲述:“这场战役耗时三载,公主以一万精兵对阵北狄五万大军,最终大获全胜,斩首三千,俘获两千,还缴获战马千匹。经此一战,狄戎闻风丧胆,想必此后数十年都不敢轻易南下!”
全场顿时一片寂静,紧接着爆发出如雷般热烈的叫好声。盛淮双眼泛红,激动得站起身来,道:“从今以后,我就是熙宁公主殿下走狗!”
所有人:“……”
震撼。
胥黄忍不住发出今日第一场爆笑:“哈哈哈哈哈……快别丢人了……”
这呆子平日里对男女之情向来满不在乎,没想到对公主的事迹竟如此上心。
真真是巾帼英雄啊。胥黄感叹道,可惜同为女儿身,她只是一纨绔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