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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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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士脸色白得像个死人,浑身颤抖,但没停下挖坑的动作。铁锹一铲子下去,发出一声金属碰撞的尖锐声音,露出白色的东西。
云璟把张志士扒拉到身后,沉下脸色,严肃道:“停,不用挖了。从现在起,除非我让你往外跑,无论发生什么都不要离我两米之外,如果你控制不住自己我会直接打晕你。”
云璟从兜里掏出一双黑色手套戴在手上,手套严丝合缝紧贴皮肤,散发幽幽金属冷光。云璟在坑边弯下身,徒手清理掉了上面最后的覆盖的泥土。
“原来如此。”张志士耳边传来一声轻飘飘的鬼话,他猛回头一看,周良梓不知何时毫无声息地移动到他身后,盯着着云璟手下一点点清理出的骨骸,见张志士吓得头发都竖了起来,周良梓歪过头,无辜地冲张志士眨了眨眼。
这是一具狗的骨架,是只大型犬,部分骨骼泛着焚烧过的漆黑,脖子上还挂着一只剩下零星皮革的项圈,项圈上有一截断开的链子,蜷卧在地底。它的死因也非常明显,胸口肋骨断裂内凹,颈骨扭曲。
云璟伸手捡起挂在项圈上坑坑洼洼的合金名牌,看不清上面有什么字了,只能勉强在刻字的地方摸出一个“帕”字,道:“有一种地缚灵,叫地仙,一般是抱有执念死去的动物或出被遗弃的小孩,在死去的地方化成的,可以迷惑人心,使被它记恨上的人产生幻觉。”
云璟手上用力,把骨头拔出来,放在地上,这具已埋了十年之久的骨骸非常结实,入手沉甸甸,犬牙尖锐,完全没有要散架的意思。他在地上一边整理骨骸,一边对张志士科普道:“大部分地仙都很弱,只能让闯进它们领地的人迷路,又擅长隐匿,所以很多天师即使看见了也不会专门去处理,放着不管它们自己就会消散。”
“但见过血的就不同了,杀过人的恶灵实力会迅速提升,迷失心智。即使是地仙,在杀了四人后,也能和饿死鬼一类的厉鬼掰扯一下。”
第一起案子因为时间太久远,特行局当时收集案件能力不行,没有当特殊事件处理。第二起案子则被张鹏飞直接压下去了。
而第三起案子案发又好死不死赶上特行局内部乱斗撕逼,只派了个刚评上丙级的小天师来调查。实力大涨的地仙没有上去作死,藏得无声无息,小天师稀里糊涂交了几篇报告,狗屁不通,什么也没查出来。
案子最后被交到刚复职的云璟手上的时候,第四名受害者张鹏飞在太平间都躺满半个月了,疑似新出现的受害者在小区门口转悠好几天了。云璟看完了档案资料后,先是花了半天时间理清楚当事人乱成一锅粥的关系,着重调查了在慕缘小区打了四天卡的张志士,还真让他挖出来了不少有趣的东西。
比如前四位受害人虽然生前多年没有什么联系,但或多或少有过交集,司机曾是张鹏飞的私人司机之一,律师在很长一段时间担任张鹏飞的法律顾问,流量小花在慕缘小区住过一年,在与上一家传媒公司解约前传出被人包养的黑料,这家公司真正的控股人之一是张鹏飞的妹夫。
再比如说这些人分道扬镳的时间大概在十四年前,更准确一点,是十四年前的那场火灾后。司机在火灾一个月后就被解雇,明明失业了却全款买下一套学区房;律师在短短三个月内处理好国内的一切业务,直接出国发展;小花当时被传的天花乱坠的包养丑闻突然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各路公众号媒体口径180度大调整,纷纷站出来“辟谣”,不久她就与原公司成功解约切割。
当被委托调查张志士更详细情报的情报科同事把张慧琳一家的合照和十四年前大火的具体案情发过来的时候,云璟心里大致就有数了。
地仙虽弱,藏匿本领却是一流的,云璟在拿着罗盘转了一上午毛都没找着,果断取消上门强行提供超渡服务的原计划,带上不知道吃错什么药,突然爆发工作热情主动加班的周良梓,拦下了路边一位正要下班回家的出租车司机:
“师傅,我要去三仪街。哎?你要下班了?可我赶时间,两百行不行?就当帮个忙,谢谢师傅。”
他似不经意地碰了一下出租车司机的右臂。
回忆结束,云璟整理好骨架,站起身继续给张志士同学上课涨知识:“还有,无论是什么种类的魂体,化鬼后尸体都是命门,叫做阴骸,一旦被销毁就可以给本体造成致命伤害。”
张志士脑子乱成一团麻,但还是直觉找出不对劲的地方:“既然尸体这么重要,地鬼又很会藏东西,为什么我们这么快就找到它的尸体?”
不错嘛,看不出来脑子能还转得这么快,云璟看向张志士带上了几分赞许:“支撑鬼在世间存在的是执念。”
张志士愣住了。
它的执念是什么呢?谁也不知道一只含恨死去的狗死前怎么想的。
是向害死主人和自己的凶手复仇?但它杀掉凶手后又对原来的小主人下手了。还是死前极度痛苦中希望所有人都去死?可张志士虽被它引过来后,除了受了点惊吓外屁事没有,这总不能用地仙生前是狗被训练转圈,死后叫人过来转圈给自己解闷来解释吧。
“来了。”
阴差对鬼魂气息更加敏感,周良梓突然抬头看向远处的某个地方。
云璟往前走了一步,站在一个靠前且伸手就能捞到张志士的位置,右手隐在袖中。
……
一道影子从夜色中浮现,现在正是一夜之间最黑的时刻,谁也不知道它在这里待上多久了,可能刚到,也可能从一行人进来起就看着他们,直到它主动打破安全距离,暴露气息,地仙就这么出现在他们的面前。
它有着成年杜宾的外形,但身体比正常的杜宾大两三倍,活像头熊,双眼在夜里闪着绿光,皮毛沾血,只是站在那里,就能唤起人心底对野兽的恐惧。地仙呲起匕首一样的牙,直指折腾骨骸的云璟。
张志士僵直站着,樊婆婆从不和他提起自己来到福利院前的事,而他关于五岁前的记忆少的可怜,只有一个个不连贯的画面,比如一双宽厚又温暖的大手抱着他,谁温柔地给他系上一条有点扎脸的围巾,一只有点嘴馋的狗在脚下对他露出暖烘烘的肚皮……
像是被摔碎一地的玻璃杯,只能捡起几片稍大的碎片,放在光下依旧能折出一道彩虹。
“小帕?”
张志士嗓音颤抖,完全是凭借直觉喊出了一个在记忆中封尘多年的名字。
地仙收起獠牙,抬头看向张志士,像一只正常的宠物狗一样对久别重逢的主人兴奋地摇了摇尾巴跳起来,它看起来很想跑过来,但刚走进两步又看见了周良梓,在阴差对魂体天生压制力下畏惧不敢靠近,只能冲着剩下唯一一个什么气息都感觉不到,又掏出来自己骨骸拉满仇恨的“普通人”云璟呲牙。
张志士不受控制地向地仙走了一步,突然又想到云璟交代他的话,连忙停下脚步求助看向云璟,“哥,我……”
云璟轻轻摇了摇头。
“它杀人了。”
张志士喉咙里像是被塞进去一块浸盐水海绵,要说的话全糊在嗓子眼了。
见张志士迟迟不过来,地仙发出“呼噜噜”不满的声音,前爪乱挠,急切又渴求地望着主人,只是它早就不是人见人爱的小狗了,用现在的外形做这种事,给人一种贞子撒娇,伽椰子卖萌的惊悚感。
“它怎么了?”张志士发现地仙身上血迹越来越大,像是硫酸一样腐蚀着地仙的皮肉,整只狗像是正在被什么东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一点一点腐蚀,地仙本仙并不在意,看见主人不过来,生气地发出“呜呜”泣音。
“执念已了,”周良梓手上的锁链开始伸长,回答道:“它要走了。”
……
“……所以,它的执念是什么?”良久,张志士听见自己因情绪激动而沙哑的嗓音。
“唔,大概是,想带你回家吧。”云璟想了想,回答道。
这就是云璟把张志士带过来的原因,只要有张志士在,地仙一定会找上门,即使它曾经的主人会给它带来彻底的消亡,它也会上前摇尾巴。
狗的脑子本来就不灵光,一辈子也就那点事可惦记,变成地仙后就更不好用了。
它还是狗崽时,母狗得了犬瘟病死了,顺带传染一窝刚断奶的小崽子,犬舍主人开车跑了二十多里路,把它们装在一个纸箱子里,扔在马路绿化带上。
它是这一窝小狗里的老大,出生就比别的小狗大上一圈,因此在纸箱最后一丝来自兄弟姐妹的温度消失后,它竟还有力气爬出去,正好被因为晕车晕的太厉害,停车在路边休息的小张志士吐了一身。
……
十四年前,主人遇害的那天晚上,它也在现场,顺便被一同埋进火海中,除了一张全家福外,它唯一存在过的痕迹就是张鹏飞供词中一句“他们养了只破狗,见他们倒下之后发疯扯断了链子,一口咬在丽敏的胳膊上。”
丽敏是小花的出道前的名字,她曾是张鹏飞的情妇之一,也是她发现了张慧琳的不对劲。张鹏飞一旦完了她绝对无法独善其身,所以情妇果断告密,又主动提供协助,把正在搬家的张慧琳夫妇约到别墅。
接着,张鹏飞与张慧琳彻底谈崩,一怒之下拿起身边的石头摆件砸死妹妹,又在众人协助下灭口妹夫,护主心切的狗挣脱铁链,一口咬上了离它最近的情妇的手臂,疼痛中,她死死掐住狗的脖子。
负责灭口的张鹏飞的私人司机就在旁边,拿着还沾着张慧琳夫妇血的石头摆件,向狗的胸口砸去,一下,两下……最后它不动了,几个人合力才掰开狗牙。
放火烧毁证据的是律师,他被叫过来处理张慧琳写下的账本,虽然最后没拿到,但没白来,纵火这种技术活还是交给了他这样的高材生来做。
它真的是一只很没用的狗,什么也做不了,平时狗仗人势看看门还好,其实怂得要命,真有坏人进门可能跑得比主人还快,做狗的时候一辈子也只咬过一次人,然后就被打死了。
但小主人还在,它已经很久没见小主人了,等他回来,他们又可以一起散步,一起去公园玩,一起吃零食。
小主人还在外面。
他还没回家。
他会不会饿,会不会生病,下雨天会不会淋雨,做过流浪狗的它昏昏沉沉地想到那个被捡回去前的事,最重要的是,那些人会不会找到他?
它是一只废物的狗,小主人更是个废物的人,还没狗聪明,下雨往水里跳,饭喂到嘴边要挑食,磕磕碰碰一下就哭半天,它得把小主人带回来,他在外面会死的。
然后它就醒了,睁眼看见了自己只剩焦黑骨架的尸体。
它得把张志士带回来,小主人在外面会死的。但这里已经不安全了,那些人可能还会回来。
它得保证家里安全。
第一个是砸死它的司机,司机没有走远,最好定位,它找到司机,没人教过它,但它本能知道该做什么,在它的不懈努力下,司机眼中重现了那天的情景。他看到事情败露,妻离子散,于是在幻觉中回到案发地,再次高高举起石块灭口,只是这次,手中石头砸向了他自己。
第二个是放火的律师。杀掉司机造成的消耗太大了,它睡了很久,直到被回国的律师唤醒。杀戮让它的实力增强不少,它轻车熟路找到人,让律师看见东窗事发,自己锒铛入狱。慌张的律师回到案发地,把汽油泼在幻觉中的证据上,想要把它们再烧毁一次。
第三个是告密的情妇。此时她已经通过多年打拼,成为流量红人。她小心翼翼避开过去那些留下黑点的地方。但没用,它在杀了两人后活动范围扩大不少,最后在流量小花出差路过它的活动范围时,成功找到她。她看见自己在镜头下控制不住地讲出她的过去,所以她疯狂扼住了自己的咽喉。
最后就是罪魁祸首张鹏飞了。在前三人出事后,张鹏飞把自己武装成了粽子,住处更是三步一小符,五步一大咒,让它这个牙口不好的废物厉鬼无从下口,但架不住机会自己送上门──张鹏飞落马了。
这次情况有点不一样,这人似乎要把自己作死了,原来人干多了缺德事真的会被人类社会抓走杀掉,死了十几年的厉鬼又涨了点没有的人类小知识。
它以前是个有礼貌的狗,现在也是个有素质的鬼。它只是要杀个人,不想打扰其他人的事,所以它耐心等着所以人都干完自己的活,在最后一步,押送张鹏飞去刑场的路上截了胡,把人上身带走了。
张鹏飞最后看见的东西太过复杂,远不是一只脑子不好的笨狗能理解的。他看见了昏暗的福利院,慈祥的护工,拥挤的教室,光明的党徽,一叠叠红色钞票,香车宝马,然后所有幻象如沙子一般一吹就散了,取而代之的是手上一条冰冷手铐,妹妹死前含泪的双眼,倒在地上奄奄一息嘶吼“你不得好死”的孩子。张鹏飞开始道歉,然后下跪磕头,一直磕到脑浆流了出来。
它终于可以去接小主人了。
它找到像发面馒头一样发起个头的张志士,稍微混淆了一下他的路线记忆,让张志士稀里糊涂回到慕缘小区门口,然后咬着他的裤脚,兴冲冲把人往家里引。
不是,你跑什么?
每次它把人带到门口,张志士就像是屁股被针扎了,跳起来就跑,反抗之激烈,好似贞洁烈男,宁死不从。
没办法,它早该知道小主人废物,虽然忘了它,但能活下来就是好的,自己好歹算半个厉鬼,不跟傻子计较……
放屁的不计较!它愤愤不平地想,又气又委屈,这傻人这才多久就把它忘了!
你怎么能忘了我呢?
你怎么能不记得我呢?
这口气在张志士喊出它的名字时烟消云散了,虽然长成了一个又怂又傻的大个子见它就跑,虽然把它的骨头挖出来了,虽然带着一个很可怕的阴差和一个乱摸别人骨头的坏人……
但我原谅你了,你可算回来了。
只是在看见张志士眼底抹不去那丝恐惧时,和迟迟不上前的脚步,地仙在化鬼十四年后终于意识到:啊,原来我死了。
原来我真的死了。
于是它用尽最后一点力气摇摇尾巴,在第一缕阳光照射下前离开了。
天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