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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第 44 章 你是不是… ...

  •   决心是下了。只是我和庄以峥之间似乎总差了那么点儿缘分:一次是他临时有事、放我鸽子;另有一次是我突然加班爽约,倒也堪堪打了个平手。等到两人都有时间、能安安生生地窝在咖啡馆里见面,已经是一个礼拜后的事了。
      “但是……有必要约在离IM这么近的地方吗?”我问。
      一般来说,想讲前司坏话,总得选个离案发地越远越好的位置吧?
      “我也不想啊。”庄以峥刮了刮咖啡表面细到看不见的浮沫,道:“谁叫市中心统共就这么巴掌大的地方。要离咱们俩都近,也就只能约在这儿了。”
      ——这座城市的中心可谓是寸土寸金,单一平米地价就要高达六位数,即使不以幅员辽阔见长,怎么也不至于小到庄以峥说的那个地步。我心知肚明他将这里贬损得如此渺小,只是为了盛放他过于旺盛的自尊,也不点破,任由他迟一步进入正题。
      “那就从我刚进公司的时候开始讲吧。”庄以峥道。
      我原先想过,庄以铮和周棠是同校同系的师兄弟,他一毕业就卯准IM,肯定是两人当年在学校里曾经有过不少渊源——不想等人真的坐到这里,反而对我最感兴趣的部分略去不表,竟真的一板一眼和我说起IM的事:
      依他所言,我现在接手的主管一职,并不像我原本以为的那样,是简单地一分为二、划给陈默和庄以铮两人分而治之;而是干脆只剔除掉喝酒应酬之类的外事,其余所有事务性工作,则是全权交给陈默,只向周棠一人单线负责。
      如此一来,庄以铮在酒桌上的定位,恐怕就相当微妙了——我是销售出身,最清楚所谓的“酒桌文化”,本质上还是双方拎着底价,说些似是而非的醉话相互博弈……可庄以铮要是连自己部门在做什么都不清楚,在饭局上恐怕也发挥不了比台灯更多一些的用途。我想不通他有什么理由非要执著于这项工作。
      “你知道吗。我为他喝到过胃出血。两次。”庄以铮道。
      “第一次的时候,医生说,幸好发现得早,没出什么大事儿,就是胃溃疡,养两天就好了。真正危险的是第二次——120直接送到急诊室,紧跟着就是留院
      观察……七天。
      整整七天。——他一次都没来看过我。”
      庄以铮身体稍稍后挪,企图寻找一个倚放后背的支点;刚刚挨到抱枕,却又很快错过来,好像很难调整到一个舒服的姿势、好让他把想说出来的那些话给讲完。
      “他那个秘书倒是来过两趟。说的无非就是些好好养伤之类的废话,还拎了些水果、礼品卡之类的……谁稀罕那点儿破东西?”庄以铮脸上划过一丝怨毒,还没容我多看,又很快换上副森然的笑意;我实在不觉得这事有什么好笑,只觉得眼前人面容像被什么看不见的东西给硬生生撕扯开嘴角,硬是在入暑的天气里给看出森森鬼气:
      “我当时可是他身边最拿得出手的一个。至于你,唐允,别嫌我说话难听:从那天交流会我就看出来了,真要论识时务、左右逢源那套,你比我差了不是一星半点儿——
      我从他那儿得到的待遇最多也就是这样。你好好想想,真要轮到你自己……呵,到时候,恐怕他连眉头都舍不得皱一下。”
      我完全相信庄以铮有这个能耐。交流会当天,他还没来得及自报家门,我已经记得这个嗓音对坐在前排的几位老板多做谄媚;他完全知道怎么奉承能讨人欢心,而我跟他相处屡有不适,也无非是因为他打心眼里看不起我、不屑对我使用察言观色的那套罢了。
      他一定比我更懂得怎么豁出自尊去讨好那些上位者;同样,他也一定会竭尽所能、把失去的那些在他认为比他更低一级的人那里讨回来。我永远没办法做到这点,因为我打心底里认为,无论拥有的资源、位置、境遇怎样变化,人和人所拥有的自尊,始终都是平等的。
      要做人。不要做工具。
      “这些话,你当着周棠的面说过吗?……该不会只敢在我面前提吧?”我故意试图激怒他。“连我带的实习生都敢直截了当跟我说不想上酒桌,你喝到住院,怎么也值当去办公室拍一回桌子了吧?”
      周棠的确很可能做一个吝啬到去医院做做表面功夫都不肯的无良上司。但他绝不会如庄以铮所言,是个把员工当成工具、随意摆布滥用的人。
      “拍桌子?你是三岁小孩吗?亏你还长了张还算聪明的脸。”
      庄以铮似乎对我的话相当嗤之以鼻,大发慈悲地教育我:“酒桌上来的全是大领导,哪个不是随便点个头就能让底下鸡犬升天的狠角色?这种好事,人家上赶着伺候还嫌不够,你让我白白放任机会溜走?”
      “所以,你这么卖力应酬,为的不是周棠,而是你自己。”我说。
      明明是为了给所谓的“大人物”留下好印象才喝酒,喝到那个地步却反过来怪周棠不领情,未免也有点儿太没道理了。
      “你懂什么!”庄以铮脸上薄薄的皮肉鲜活地挤出两层愤怒:“周棠本来就舍不得分权,一个破主管的位置,足足吊了我和陈默几年。我再不抓紧机会在大老板面前刷刷脸,难道真在他手底下坐一辈子的冷板凳?”
      ‘那难道喝几场酒,那些人就会记得你、愿意在周棠面前保你上位吗?’——嘴边几乎就要淌出这几个字,却又觉得对事业心极强、又付出这么大身体代价的庄以铮而言未免太过残酷,终究还是咽下了。
      更何况,聪慧如他,倒也未必看不穿这个事实——或许只是当时身在其中,难以破局,才勉强自己一意孤行、一做了之吧。
      周棠一向重视效率,团队里从上到下几乎都是闷声做事的,没几个有嘴皮子功夫;所以,喜欢应酬的庄以铮当初才能高歌猛进,迅速蹿到和陈默差不多的位置。可是,矛盾的地方在于,周棠骨子里其实看不上这种所谓的“酒桌文化”——
      替他喝酒的人越殷勤、越圆滑,反倒越让他觉得合不来。
      还有相当微妙的一点,或许是周棠在意、却不能直说的:那就是作为被一起带到酒桌上的“捆绑品”,庄以铮在其他老板面前姿态放得太低,其实反而会折损周棠的“面子”……从根本上说,这两人的价值观根本就是背道而驰。庄以铮或许就是因为这个才会憧憬周棠、甚至不惜挖空心思到他手下做事,可也恰恰为了同样的理由,决定了他在周棠手下永远不会有出头的那天。庄以铮越不甘心、越动别的心思,周棠知道了,就会更不愿意把部门的工作交给他、更把他往务虚上打发。
      到头来,就像陈默说的那样,庄以铮的确不适合这个部门。
      只是,有一个问题已经憋在我心里很久,实在是到了不吐不快的程度。
      “庄以铮,”我说。
      打断了他绵延不绝的、痛斥周棠是如何轻飘飘拒收他坐了十二小时绿皮火车才从老家带回来的特产,又是如何面露轻蔑、看不起我们这些“小门小户”的出身,断然拒绝他开车送老板回家的体贴……
      那些在我看来,已经远远超出老板对一名下属回应的本分。怎么说呢,更像是他在向周棠寻求一种超乎寻常的重视,或者说,是某种更亲密的关系。
      所以,我问他——
      “你是不是……喜欢周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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