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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搬家 ...
老实人O姓傅,名桑乐。
名字是孤儿院的院长给他取的,桑取自“维桑与梓,必恭敬止”,意为坚韧的生命力,经霜不凋,乐则是希望他平安喜乐。
院长曾说希望傅桑乐既有桑树的坚韧,又有向阳而生的乐天。
前夫A叫廖翊修,名字都透着冷硬。
傅桑乐整宿没合眼,他让二婚A,也就是孟逍这些日子出去避一避,家里就只有他和女儿,天蒙蒙亮时才迷糊了一会儿,结果刚闭上眼就被敲门声惊醒。
门外站着七八个穿黑西装的人,廖翊修的人来得也太快了。带头的居然是廖翊修的老管家,那个总用鼻孔看人的Beta,随身必带一个托手小茶壶。
“先生吩咐,今天就得搬回别墅去。”老管家指挥着那些人开始打包行李。
傅桑乐站在客厅中央,看着这群人像蝗虫过境般扫荡他的家。
傅桑乐犹豫着开口:“管家,那我以后是要在别墅做工抵债吗?”
管家正在指挥人打扫,手突然一顿,茶水洒了一半在桌面上:“抵什么债?”
傅桑乐只好把孟逍欠了廖翊修三千万、廖翊修逼他们离婚,他在这里做事还债的事一五一十说了。
廖翊修昨天给他看了,只要他在他身边做五年的事就当他离开,当然是正当合法的事。
管家手里的茶壶“咣当”落地,那张常年板着的脸第一次出现裂痕:“你……再婚了?少爷知道?”
“知道啊。”傅桑乐,“昨天就是他逼着我们离了的。”
管家整个人僵在原地,嘴唇抖了半天愣是没憋出一个字。他机械地摸出手帕擦溅出来的茶水。
就在管家还在思考人生时,傅桑乐又轻飘飘补了句:“对了,我能把我女儿接过去吗?她爸爸照顾不好孩子,我自己看着才放心一些,她不会添什么麻烦的。"
管家手里的真丝手帕直接掉在了地上:“你……还有个女儿?”
傅桑乐点点头:“他知道的。”
看管家还僵着不动,傅桑乐伸手把茶壶捡起放在管家掌心扶正:“要是不方便,我让她跟着她爸爸也行,我抽空去看她就成。”
管家的表情活像被雷劈了,机械地接过茶壶时差点又打翻。
管家沉默了几秒,脑子里突然蹦出“藕断丝连”四个大字。他迅速调整表情,公事公办地说:“可以,但您以后主要负责先生的饮食起居,随时听候先生差遣就行。“
傅桑乐应了声“好”,帮忙去收拾女儿的玩具。他弯腰时后颈那道狰狞的疤痕完全暴露在管家视线里,那是洗标记手术留下的,应该是没做好后续修复扭曲得像条蜈蚣,不好看。
可当事人却毫不在意,连遮都不遮。
管家盯着那道疤看了很久,最终什么也没说,心里只一味想着真是造孽。
管家一边指挥人搬行李,一边在心里直摇头,当年逼着人家离婚的是廖翊修,人家终于心灰意冷离开,结婚生子,现在又把人弄回来,这不是有病嘛。
廖翊修不知道管家对他的吐槽,等的时候打了好几个喷嚏。
傅桑乐看着这群人忙前忙后,表情平静得像是在看别人的事情。只是垂在身边手掌还是不自觉地收紧了些,荔荔睡得正香,完全不知道自己的生活即将天翻地覆。
管家给傅桑乐安排还是从前他的房间,落地窗外就是花园,阳光把地毯晒得暖烘烘的。
再回到这栋别墅,陈设几乎没变。当年廖翊修把他扔在这里半年不闻不问,他常常一个人坐在卧室等到天亮。
管家这次倒是客气,还破天荒地带他熟悉了整层楼,包括廖翊修的卧室和书房。
路过主卧时,管家还特别强调说先生平时一个人住。
傅桑乐:“那两个人住的时候,我不用伺候吧。”
那样也未免太羞辱了人吧。
管家一副被噎住的表情:“先生平时没带人回家过。”
傅桑乐点头,那就好,廖翊修这点习惯还是好的,只不过他还以为他当初离开之后,廖翊修就会和别人结婚,没结吗?不过跟他也没什么关系。
廖翊修原本在办公室坐立不安,直接接到了管家说把人接回去的电话,心才安定下来,他在办公室内他看着傅桑乐和孟逍的结婚证。
廖翊修盯着照片上两人灿烂的笑脸,抄起剪刀,咔嚓几下就把孟逍那半边剪得稀碎,碎片飘到地毯上时,助理正好推门进来,迎面就看见一把匕首嗖地钉在墙上,正插在孟逍照片的眉心。
“廖总,”助理眼角抽了抽,“杀人是犯法的。”
廖翊修懒洋洋地坐在办公桌沿:“我知道。”
他指尖还转着另一把裁纸刀,刀刃在灯光下闪着冷光。助理默默退后半步,墙上那张孟逍的照片都快被扎成筛子了。
廖翊修问助理:“你听见昨天那个下等人叫他哥了吗?”
助理汗颜:“……廖总,你以后最好不要在太太面前提下等人三个字。”
廖翊修:“我知道。”
助理说:“太太已经接到了。”
廖翊修:“我知道,你说把那个男人和小孩送得远远的怎么样?出国?还是送去别的区?”
助理:“……太太恐怕不会同意。”
廖翊修说了一声哦,手上却利落地又扔出一把匕首,这次却直直正中孟逍照片眼睛,插进去了一半,可见力道之大。
傅桑乐不需要人带路也能在这栋别墅里走得畅通无阻,毕竟他曾经在这里当了半年的透明人。
那时候他总想不通,自己这么大个活人,怎么就能被所有佣人当成空气。
后来才想明白,不是他们眼瞎,是压根没人把他当回事。
管家交代完工作就走了,只说让他负责廖翊修在家的餐食。
因为管家实在不知道能让傅桑乐做什么。
傅桑乐点点头,转身进了厨房。他手上动作利索地切着菜,脑子里自动调出多年前的记忆,廖翊修不吃香菜,讨厌太甜的口味……等他把做好的饭菜端上桌,自己就转身回了房间。
傅桑乐从前住在这里时,就很少有机会和廖翊修同桌吃饭。那时候他总以为Alpha只是工作忙,后来才明白,那人是嫌他上不得台面。
他知道廖翊修记仇,但没想到能记这么多年。
无非就是当初恢复记忆后发现,自己居然和一个没背景的下等区的普通Omega结了婚,还阴差阳错毁了和某家千金的联姻。可傅桑乐觉得自己也挺冤,当年在捡到那个浑身是血的廖翊修时,他哪知道随手一救就能救出个了不得的人物。
现在廖翊修搞这么一出,八成是看他日子过得太安稳,心里不痛快。
傅桑乐把炖好的汤盛进保温盅里,心想这人的心眼怕是比针尖还小,这么多年过去,居然还惦记着报复他这么个小人物。
廖翊修向来不是什么讲理的主儿,傅桑乐清楚跟他硬碰硬纯属自讨苦吃。他自认还算了解廖翊修的脾气,可这人的某些行为还是让他摸不着头脑,比如现在,明明恨他恨得要死,却偏要把他弄回眼皮子底下。
跟聋子讲道理纯属浪费口水。
傅桑乐把做好的饭菜规规矩矩摆在餐厅,自己转身就躲进了房间。他太清楚廖翊修的性子了,这人虽然不留情面,但只要别在他眼前晃悠,多半能相安无事。
傅桑乐现在可不敢像当年那样没脸没皮地往廖翊修跟前凑。他得留着这条命养女儿,不能再犯傻了。
荔荔是个安静乖巧的孩子,模样随他,唯独那双眼睛像极了廖翊修,特别是微微眯起的时候,那股劲儿简直如出一辙。好在荔荔脾气随他,很少生气。
有时候他看着女儿那双肖似廖翊修的眼睛,傅桑乐心里就一阵后怕。要是荔荔连性格都随了那个祖宗,他怕是早被气得少活十年。
傅桑乐打定主意要把这个秘密烂在肚子里。
他太清楚廖翊修会是什么反应,那人多半会冷笑着掐住他下巴,用那种居高临下的语气说出“你这种下等民怎么敢玷污我高贵的基因这种话”或者“就你也配生我的种”,或者更糟,直接让人把荔荔从他身边带走。
傅桑乐推开门,看见荔荔穿着草莓图案的小裙子,脑袋上别着同款的草莓发夹,正晃着脚丫子坐在地毯上拼图。小姑娘听见动静抬头,冲他一笑,露出两个小酒窝,他顿时觉得心软成一滩水。
荔荔要会上幼儿园,廖翊修平日里也忙着工作,所以遇到的几率很小,以防万一傅桑乐翻出手机里廖翊修的照片,在荔荔面前晃了晃。
“宝贝,记住啊,要是见到这个人,就当他是路边的大石头,看都不要多看一眼,然后赶快跑掉。”
荔荔歪着脑袋,小草莓发夹跟着一晃:“知道啦!但是爸爸,为什么哥哥不跟我们住一起了呀?这里”
傅桑乐赶紧纠正:“以后千万不能叫哥哥,都要叫爸爸。”
“我懂!”荔荔竖起一根小手指,神秘兮兮地道,“在外面都要叫爸爸,只有我们三个人的时候才能叫哥哥对不对?”
傅桑乐没忍住亲了亲女儿软乎乎的脸蛋,心里又酸又涨,这小丫头真是聪明得厉害。他当初拼命也要生下这孩子,真是这辈子最正确的决定。
今天管家盯着荔荔看了半晌,又问了她的年纪,傅桑乐当然刻意报小了一点,他突然重重叹了口气。
那眼神活像是看见别人家丰收了自己地里却颗粒无收的老农,充满艳羡。
可能是旧地重游让傅桑乐忽然忆起了几年前的旧事。
那时候傅桑乐还是个为房租发愁的小店主,半夜进货回来,车灯一晃照见路中间躺着个人,吓得他差点方向盘打滑,还以为是遇上碰瓷的了。
下车才看清是个血葫芦似的Alpha,白衬衫都被染红了,脸上都是血,辨不出模样,一摸原来是脑袋破了个洞。傅桑乐内心犹豫,还是一咬牙,把人拖上了自己那辆二手破车。R区黑诊所的大夫见怪不怪,缝针时连麻药都没给够,那人疼醒了也没吭声,就睁着双黑沉沉的眼睛盯着天花板,又看着傅桑乐,最后还是晕死过去了。
那张脸最后洗干净了是真好看,给他上药的护士都夸。
傅桑乐那时候哪里知道廖翊修是什么落难的大少爷,他那时心想R区最不缺的就是黑户,多养一张嘴也没什么。
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天真得可笑。
[奶茶][奶茶][奶茶]晚点看还有没有一章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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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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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接档文:万人嫌受和万人迷攻 今天可能稍晚一点,接近12点左右啦,刚到家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