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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Robert3:栗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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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秋初好在十点钟之前睡下了,今天看样子是太劳累了。
我照样像在英国那样,十点钟准时出门。
我的车技还不错,遗传了我父亲,那个叫乔治•克莱恩的家伙。他从来都不会雇用开车的工作人员,他说自己的命运还是掌握在自己手上的好。
发车声带着我夜访的闷骚情绪响了起来,“从郊外尽情地闲逛吧!”
这里离城区并不远,但我早就为自己选了一个绝佳的地方。一个海滩,离海最近的地方我就下了车,这辆法拉利轿车显得分外孤独。可是它始终得明白,在英国的时候,那些轿车都是这样离我远远地。还有一个原因,海滩上是不准停车的。
我还是像往常一样打开了后座箱,把两瓶啤酒给使劲地扯了出来。
坐在海滩喝酒是挺享受的,但今天海浪有些大,我不得不向后面坐着。
“你特别享受现在这样的生活对吗?”
她从背后默念着,最后她觉得坐下来会比较舒服一点,所以她扯了扯她的衣服就坐在了我旁边。她的栗色头发有些像广告里拍的那样,看起来飘逸过头了。
“特别享受,但我已经习惯了。”
她转过头来看着我,然后不经意地笑了笑,“能给我一罐啤酒吗?”
我把我另一罐啤酒扔给了她,这是我今天去便利店买的,上面还写着醒目的繁体中文。
“噢,你看起来很憔悴。”
她的眼睛像透着一层紫色的薄膜,可能是晚上光线太暗,我看错位了。“对,今天上课并不怎么样?”
“你在哪儿上课?”
我喝了一口酒下肚,感觉怪难受的。“香港大学。”
“真幸运,我也是。黎向阳,你呢?”
“罗伯特•克莱恩。”我轻微地笑了笑,对于她叫黎向阳,我认为这是一个值得去说的名字。
她把自己的那罐啤酒很快地就喝了下去,“你是英国人还是美国人?”
“美国人,我的妈妈是个中国人。”
她掉过头去笑了笑,“你在笑什么?”接着她非常正经地告诉我,“我不认为有谁会不知道克莱恩先生是一个混血儿。“
当我使劲地说自己父亲是多么英俊和我母亲是多么美丽时,我从来都会忽略自己的模样,父亲的那些朋友都会醉醺醺地说我非常英俊,但我向来都是不计较的。
“你的中文说得不错。”
“我妈妈从小就和我说中文,她认为中文是非常好听的语言。你不也一样吗?我赌你不是个香港人,你知道我听他们说中文特别难受。”
她又笑了起来,像看完了马戏团表演那样。
“克莱恩先生,你的筹码够大吗?”
“我一分钱也没有,但你喝了我一罐啤酒,可以抵去的。”
“那我可以拿五块钱再去买一罐啤酒放在这咯。我是上海人,你一定听过这个地方的,对吗?”
我确实听过上海这地方,我最喜欢的中国女作家张爱玲就是那里的人。
我说送她回家,她毫不犹豫就答应了。她比我更先打开车门,她觉得我这辆法拉利不错,然后抬起了她的高跟鞋,坐上了车。
“这是我妈妈的车,我不太喜欢去学校时开着车去。”
“我们去哪儿?”
“铜锣湾。”
“很抱歉,我想和你说明的是,我不认识这里的路。”我原想当一回英雄吗?在我以为会陷入窘境时,她说:“我会指给你看的。”
我在车上放了CD,这种比较爵士的音乐就是在叙述我迷惘的生活。
“我知道,是诺拉•琼斯的Love Me。”她也不自觉的哼唱了起来。
我把车速加快了,尽管我不知道会不会有交警拦截,说我超速,可是管他的,大不了就是一张不堪入目的罚单罢了。
“我可以记下你的号码,你的手机。”我把手机递给了她,然后对着我憔悴的脸狠狠地拍了一张头像,“好了,任务完成了。”
我的手机很快就有了她的来电显示,我刚想也拍下一张,她又把手机抢了回去,“你不知道吗?开车时用手机很危险,还是我来拍吧。”她对着摄像头,毫不做作地拍下她的头像。
“下面到岔路口时向左开,在路边停就可以了。”铜锣湾的路在午夜十一点找到了它的方向,她在路口下了车。可我仍然记得在回路途中,她那飘逸的栗色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