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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老弟,纯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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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砚坐拥佳丽三千登上龙椅,而真正的气运之子裴听云满门抄斩,连个墓碑都无。”
--全文完--
宋栖迟看着“全文完”三个字良久。
片刻后,爆发出惊人的爆鸣声,“什么?!”引得周围同事都对他投来好奇的眼神,宋栖迟瞬间缩成鹌鹑样子。
点出去点进来反复观察,标签是打的纯爱啊。
宋栖迟感觉自己像被一头水泥车直接撞飞三百米远,气到吐血。这是他最近在追的小说名叫《夺运》,内容那叫一个三观不正,狗血淋头,主角裴听云是个被夺走气运的衰仔,幼年时被沈砚做法抢占命格,导致裴听云从成年起就特别倒霉,爹不疼娘不在,看得宋栖迟直呼好爽好爽。
就是这样,越虐越好,等后期被受狠狠打脸,简直不敢想有多爽?
抱着这样隐秘的心思,硬生生熬到了大结局,结果没等来他的打脸爽点,反倒是他的好兄弟江砚,夺了裴听云的运势,取下狗皇帝性命,坐拥后宫佳丽三千,狠狠爽了一把,结局裴听云直接寄了。
宋栖迟一口老血直接吐在键盘上,不是,老弟,他看的不是纯爱吗?不是酱酱酿酿关系的双男主吗?纯爱文秒变种马文,是个人都接受不了啊。
盛怒之下,宋栖迟点开评分系统,“-2 难看,难看,难看到了极致!亏我还全订买了一坨,你回家吧,你以后不许写小说了,你适合在家当猪。”
一通输出,宋栖迟头晕脑胀的合上电脑,准备趴桌子上休息一会儿。
再一睁眼,就是听到有人一直喊他,“宋栖迟!宋栖迟!”
他以为是老板又抓到了他偷懒睡觉,一个激灵就坐起身来,一看四周,诶,不对,怎么看起来是在一个古色古香的房间内。
宋栖迟回过神来,仔细打量了一下眼前喊他的男子,美如冠玉、气质不凡。
“你喊我吗?”
男子点点头,“扶我到床上去”
宋栖迟这才发现,眼前的男人坐着轮椅,行动多有不便。他这是在哪啊?依稀还记得他之前是在办公室摸鱼看爽文,结果被结局气到吐血,想着眯一会儿休息下,再睁眼怎么就来到了这个鬼地方!
该不会,他穿越了!宋栖迟夸张的用手拉着脸。
宋栖迟看了看自己穿着的粗衣布料,完了,不是啥大户人家的少爷皇子。
“宋栖迟,你还要磨蹭到什么时候?”男人坐在轮椅上看过来,语气淡淡的。
“来了来了。”宋栖迟神游被叫醒,抖擞一下精神,感觉自己全身可有劲了,轻而易举的就把男人打横抱起,轻轻安置在了床上。
掌心触及的腰肢比想象中劲瘦,隔着绸衣能摸到凸起的脊椎骨。裴听云突然剧烈颤抖,常年被欺辱形成的条件反射让他猛地攥住宋栖迟手腕。
裴听云近乎震惊的看着宋栖迟,瞳孔地震,他怎么敢的??
宋栖迟没看懂,只是像给小宝宝盖被子似的,一层又一层,足足三层,掖好被角,还顺手拍了几下。
不错,很严实。
“你!”裴听云第一次被人如此对待,一时之间说不出话来。
本以为是对方像旁人一般轻贱他,欺他腿疾,生活不能自理,但是看宋栖迟的神色不像,只见宋栖迟盯着他瞧的眼睛亮晶晶的,似乎是在,求夸夸?
“咳咳,多谢。”裴听云有些不适应向他人道谢。
得到满意答复的宋栖迟心满意足的笑了,起身刚站起来。
突然,宋栖迟的脑袋一阵剧痛,眼前一黑,在摔倒前的最后一秒,宋栖迟决定摔倒在裴听云的怀里,至少能抱住我,别给我身体摔坏了,他可是很惜命的。
裴听云一看这小厮,似乎居心不良,一把推开某人的屁股,丝毫没收住劲。
宋栖迟:你**
就在一瞬之间,宋栖迟在床榻脚边摔了个结结实实的屁股蹲,来不及反应,乱七八糟的记忆全冲进了宋栖迟的大脑,痛疼欲裂。
裴听云看宋栖迟疼痛捂着脑袋的样子,关忧道。
“你没事儿吧。”目光却紧紧盯着少年的颈动脉,捏紧自己放在床头的小刀,只要稍用力就能割破这个可疑小厮的喉咙,可当烛光扫过宋栖迟眼尾那颗痣时,裴听云突然想起国师那句『破局者眼尾有痣』的预言。
还记得裴听云小的时候一个人在御花园的角落,抱着蹴鞠踢来踢去,身上脏兮兮的,宛若一个小乞丐.
正巧偶遇做完祭天法坛的国师,那人看着他的面相赞叹,“富极,贵极。”却又摇了摇头,“可惜可惜。”
年幼的裴听云不懂是什么意思,但是强烈的好奇心驱使着他。
“国师大人,什么意思啊?”
他还记得那是一个春天,迎春花开得灿烂,国师在微风下抚摸抱着蹴鞠的他。
“六皇子,破局者眼尾有痣,牢记。”
宋栖迟蜷缩在地上,好半天,才恢复过来,陌生的记忆如潮水般涌来。
这具身体和宋栖迟同名,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昨天才被安排来给裴听云做小厮,负责照顾裴听云的日常起居,两人的性格倒是如出一撤,都喜欢偷懒摸鱼,裴听云不被皇帝器重,府邸里只有一个老管家忙上忙下。
但是,这些都不是重点!
他竟然!穿越进了他觉得写的最差的小说,还在里面成了最倒霉的裴听云的小厮,一时之间不知道,到底是谁更倒霉。
要知道在书里,裴听云唯一的作用就是给沈砚,《夺运》真正的男主角传输气运,怪他自己是个笨蛋,书名写的这么明显还没及时刹车,因为阅读速度过快,等反应过来看到了什么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宋栖迟委屈的摸了一把眼泪,当然是没有的哈。
有些赌气的质问:“你为什么不接着我一下。”宋栖迟左看右看,自己身上也没有什么赃物,长得也不是很丑,最重要的他身材清瘦,不至于被当瘟神似的一推两米远吧,宋栖迟揉了揉自己发疼的屁股。
裴听云话很少,自顾自的盖好自己的被子。
“我要睡觉了,你记得守夜。”裴听云指了指他床榻脚边一块小小的坐垫,破破烂烂小小的。宋栖迟哇的一声惊叫,吵得裴听云翻过身烦躁的看着他。
“又怎么啦?”
宋栖迟用两根手指拈起来那薄薄的坐垫,“外面在下雪诶,我这样不是会冻死!”
窗外寒霜飘雪,凛冽的风透过窗户飘进来,刺的人骨头发冷。
“说得极是,那你去把窗关上吧。”裴听云声音懒懒的,好像是有点困了,整个人的意识开始模糊,朦朦胧胧的就闭上了眼睛
突然感觉身上一只手摸来摸去的,软若无骨,四处点火,裴听云烦躁的睁开眼,遍布红血丝,头发微微翘起,像极了一只炸毛的猫。
“你又怎么了?”
宋栖迟带着不好意思的表情,在床榻上摸来摸去,最后摸了两床厚被子抱到床角处。
“借我两床被子呗。”
“快滚。”宋栖迟感觉裴听云身体摸起来软软的,就是人坏而且嘴巴硬得很。
这个不知好歹,得寸尽知的小厮,怕他天冷受寒,特意帮他把睡觉的位置移到殿内,有暖炉烧着,还要拿两床丝绸被子走,贪心!
只是大殿内烧的炭火是霉变的陈炭,不够保暖,燃烧声像老人的咳嗽,还附带着呛人的烟,可对裴听云来说,已经不错了。
一切安静了下来,只有静静的呼吸声。
宋栖迟把自己裹成了粽子模样,细细回忆起《夺运》这篇小说,前期的裴听云因为母亲是个上不得台面的戏子,而他是皇帝父亲风流一夜的耻辱结晶,虽贵为六皇子,却连宫婢奴才都可以随意欺凌,直到看到风光霁月的二皇子沈砚,父母恩宠,学业名列前茅,名为嫉妒的种子在裴听云的心底发芽.
后期的他,宛若疯狗,作恶多端,还偏偏非要和主角沈砚对着干,最后草草此生,满门抄斩,结局凄惨,跟着您,怕是活不过三集.
宋栖迟深深的看了眼床榻之上,睡的正香的裴听云.
当务之急还是得投靠到沈砚那边去,吃香的喝辣的,享尽荣华富贵,预言家这个角色怎么样,帮沈砚预知未来,宋栖迟就这样一边想一边抱着自己嘿嘿直笑。
“裴听云?你睡了吗?宋栖迟有点像狗,招人烦但是长得可爱。
“没,怎么了?”裴听云忍着不爽,好不容易捡到一个小厮眼尾有痣,还给他洗衣做饭,给得钱还少,不能气跑了,忍住忍住!
“现在是农历初几啦?”
“隆庆23年正月初六。”
宋栖迟掰着手指头算了算,哈哈哈哈,今年的裴听云才18岁,那不是小屁孩一个,虽然宋栖迟这具身体现在才18岁,但是他上辈子和这辈子的心理年龄加起来快三十岁了,对付这么个小孩,不是手到擒来。
宋栖迟默默给自己点赞。
诶等下,隆庆23年正月初六,那不是裴听云初次入学堂的日子,为什么裴栖迟能记得这么清楚。
因为明天本书的男主沈砚要出场了,裴听云会被学堂内其他学生捉弄,泼一身的水,湿着身体听一天的课,被背后说小话,回来就病了,一连三天没去上学。
虽然一切都是沈砚在背后指使,但还假惺惺的对裴听云伸出援手,让前期的裴听云对沈砚忠心耿耿,帮着做了不少脏事。
宋栖迟一想到此,觉得裴听云性格又差,脑袋还笨,被人一直当猴耍了还不知道!
某人的视线灼热的像是要在裴听云的脑袋上烧出个洞。
裴听云一把撤下挡在脸上的被子,狠狠瞪了回去。
宋栖迟瞬间就怂了,习惯性的陪笑瞬间出现在宋栖迟的脸上,看上去有点搞笑。
裴听云躲在棉被下的嘴角微微勾起。
虽然那个沈砚也不是什么好人,但是俗话说的好:“我命由天不由我,别和老天对着干。”跟着沈砚总比跟着裴听云强些,至少凭借他看书的记忆,混个肱骨之臣还是轻轻松松。
大殿内最后一盏蜡烛燃烧殆尽,黑暗瞬间抢占了整个房间,这下,宋栖迟终于安分了,闭上眼睛,乖乖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