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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命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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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眼微垂,向下一瞥又漫不经心移开,那姿态似万物不值得他目光驻足。
自腰及肩,如青竹挺拔,每一寸脊骨是深入骨髓的矜贵和傲气,绯红宽袖滑落,堆积在如雪般白皙的臂弯,明艳又清冷,如万年雪巅傲然独绽的红莲,只需一眼便摄人心魄。
他是谁?白昼瞳孔骤缩,鬼使神差朝他迈了半步。
“白小姐?”
“……”
“白小姐——!!!”
喊声陡然拔高。
白昼如梦初醒,循声望去,神色仍透着几分茫然和恍惚。
见白昼终于理他,车夫张叔连忙喊道:“白小姐,马车已经出来了,我们可以出发了。”他驾车将白昼送往雁鸣山,哪想驶过这里时陷入泥坑,幸得路过的贵人相助。
这贵人也是真“贵”,明明用马车绳索一拉便解决的小事,却让他那脸上,从左眉眼到下巴有一长刀疤的车夫亲自去推车尾,偏偏那人看着也是乐凶乐凶的。
白昼收起一刹那的失神,再回头之时,车帷已被放下,将里头挡得严严实实。
她迎向刀疤车夫:
“承蒙阁下相助,在下感激不尽,敢问你们公子名讳……”
她话未尽,车内连续传出两声略重的敲击,似催促又似不耐。刀疤车夫听到这声,立刻纵身跃上驭座,淡淡撂了句“不必,我家公子不喜外人”,便高高扬起马鞭,准备驶去。
见状,白昼足尖一点,后跃避开飞溅的泥点。
车是好车,繁复雕刻,金线琉璃镶嵌其间,让车厢在日头下熠熠生辉。马是良驹,体态匀称,四肢修长,在泥泞山路速度丝毫未减,转眼间,将马车驶离她视线,带走莫名的焦躁和冲动。
直到此刻,白昼才后知后觉关注起自己粗野的打扮:裙摆系高于膝盖处,大大咧咧敞着内层裙衬,精致的鞋履更是被随手扯下的灰布包裹……
不过,她又何时在意过这些?
那便是传说中的——心脏狂跳,犹如被一双大手攥得似要炸开般生疼?
她爱他要死不活?
这般妖孽,放在家中,倒真要和追来的贵女争得你死我活。
白家女子命中有一“注定”,注定对“他”滋生情愫,注定对“他”卑微去爱,得之琴瑟和鸣,一生快意,可若反之,则孤寡一生,如浮萍般无所依。
单方的心动犹如甜蜜的砒霜,即愿放下身段,倾尽一切去爱,也未必能换来对方的回应,或者怜悯。如她在浮城的小姨,强求半生,只换来一个见证“他”成亲的祝贺之位。
唯一破除之法,靠白家女子强大的责任心。这份责任心,会让她们有了钟情之人后,对姗姗来迟的“注定”失去兴趣。心脏攥疼?疼便是了。
她从未将此事放在心上,然她娘却截然不同,整日里忧心忡忡,愁她性子沉闷,愁她遇见那三不知“注定”——相貌不知,年龄不知,出生也是问号,愁她这辈子与他斗得不死不休,于是想方设法引她结识青年才俊,若她肯点头,说不定早替她招回个男人。
今早也是如此,若不然……
晨曦微露,淡淡的金光洒落屋檐瓦片,一黑影从上掠过跃进窄巷。
此人正是白昼。
寅时,她受衙门委托,协助调查一起黄金失窃案。
雨夜冲刷掉大半痕迹,她循着蛛丝马迹彻夜追踪,直至清晨才摸到这,可惜,巷内一无所获,白昼不得不承认被那盗贼逃了。不过,也不是白跑一趟。
男性,体型瘦削,身高六尺左右,右脚略跛……
在白昼静静站着,沉思整合细碎线索时,一女子恰从巷外走进。许是巷子昏暗,又许是过于沉醉细细啄吻手上的绯红玉簪,并未注意白昼的存在。
待抬眼对上那道审视的目光,人一颤,作贼心虚般将玉簪藏入衣襟,慌乱逃向巷外。
这就差直言“我有问题”,可疑到白昼无需多加思考。足尖轻点。巷内划过一道银弧,眨眼工夫,白昼已横持利刃,悠然立于女子前方静候。女子尚且不傻,一个急刹,脚打滑身子后仰,臀部重重一声着地,眼望阴森冷芒逼近,目露惊恐,眼白一翻精神干脆出走。
白昼呆愣愣:她做啥了???不就走了几步路???
玉簪触手温润,做工繁复精致,周身流转莹润的光芒,显然价值不菲。而这女子,身着粗劣的麻布衣裳,手掌遍布劳作的硬茧,这不像她能拥有之物,举止又异常……
白昼确信这是赃物,帛布裹好收入腰间,准备回去将其交给衙门处置。
很快,与她一同调查的捕快到了。
“不愧是——”
“这不过一小毛贼。”白昼打断他的赞美之词。
“哪里冒出来的?”张捕头有点失落,不过,这并不能消去他眼中的敬佩和仰慕,“不愧是白大人,我等常人疲于奔命,大人却仍游刃有余,我等自愧不如,自愧不如啊——!”
“……”
这次,白昼如往常般保持沉默。
白昼走后,一桶水泼向麻布女子。冰冷的井水冻得那女子一哆嗦惊坐,黑眼珠惊恐四转,串珠状水珠沿着发丝四甩,三两滴竟溅上了两米开外的乌皮靴。
“啧,就这胆量,还敢劳烦白大人出手。”张捕头嗤笑,挥手示意手下,“带走!”
白昼,三皇子近卫,休假被调用中。
鬼魅身法无人能及,抡起大汉百八十圈不带喘,十八般武艺更是样样精通,是他仰望的存在。可惜,世人目光短浅,均和被暴揍前的他一样,用庸俗目光看待,用世俗偏见定义,令如此英武果敢、智慧过人的女子成了传闻中那“以色侍人”的花瓶侍卫,可惜,可惜啊……
话说此时,“花”名远扬的白昼,对上了此生最二难缠的敌人。
敌人胜券在握,确信她不敢逃跑用后背背对她,指尖则在一排尖光闪闪的“利器”徘徊,白昼眼珠一转,趁机起了身,“娘,你先忙着,我回趟衙门。”
“坐下。”白娘没回身,只是淡淡撂下这句。
“娘~”
“怎么?想看娘追着你跑?”
白昼迈出的步伐一顿,又重新在圆凳上坐下。这确是她娘能干出的事,就像一个时辰前,她娘将刚回到衙府大门前的她拖进了最近的酒楼客房里。
只庆幸,她娘还记得她忙活了一夜,带来了她最爱的糕点,然而那分量……
饿不晕就是。
白娘才不在意身后人的吐槽,全身心沉浸在自己的思考中。
要是平日,她定会选那支竹簪,内敛而坚韧,与剑同舞时皆是潇洒恣意,可想及今日的目的却犯了难,来回再三端详,目光最终落在最边上,娇贵惹人爱的点珠桃花簪。
“昼儿,别嫌娘唠叨,娘不求你能出人头地,顶天立地,只愿你快快乐乐活着,不要像我那妹妹样吃尽感情的苦。”白娘在白昼身后调整桃花簪坠饰的角度,只是絮絮叨叨中却是越说越气,牙嘎嘎响,“也没要你抢男人,怎能做到说桃花眼就是采花贼,招风耳就是隔墙有耳。”
白昼习以为常,淡定将匕首、尖针……一一藏回同样粉糯的宽袖中。
白娘:当她给人乔装吗!
白娘:###
白娘:速求!孩子大了打不过怎么办!?
念及白昼的职业,武器防身必不可少,她可以视而不见,只不过……“今日你不准出手。”
“娘,你不知……”
“作为白大人的娘亲,我怎不知。”白娘欲撮她的眉心,顾及妆面只得放下手,“但这次,无论宵小还是登徒子,都给我去报官,咱大棠不差你一个侍卫,知道没!!!”
“嗯。”白昼不多反驳,浅浅应下。
知女莫若母,白娘怎不知那是应付之词,不过又何妨,白昼同意参加赏花宴便行。
白娘调整好鬓角的弧度,站直身板,望向鎏金镜台里如花般明艳的女子,嘴角咧到了耳根,惊喜道:“哎呀呀—!这是谁家的娇娇女儿,怎生得沉鱼落雁、闭月羞花?”
“娘——”
“呀!原来是我害羞的昼儿啊!”
铜镜里的女子,弯弯的柳叶眉,羞涩的红润口脂,飘逸的白粉襦裙取代玄色劲装,眉宇间的英气隐去不少,平添了几分闺阁女子的柔美温婉。
不过,和倾国倾城扯不上边,而事实上,镜中之人与其说是她,不如说更像她姐姐白非宴。
直至最后,白昼也没能回一趟衙门,妆扮完后,便被白娘押上了马车,再然后……笑眯眯挥手告别,“昼儿,你尽管看,后面交给娘,遇见心仪的有几颗痣都给你打听出来。”
再再然后,便是开头那番美色。
张叔腿脚不好,她本欲下来推车,但张叔与她娘有交情,自是不愿她弄脏衣物,正当她与张叔僵持时,“黄金”马车载着“注定”从远处驶来了。
“白小姐,你刚在看什么?我叫你好几声没回应。”张叔闲来无事,隔着车帘问出疑惑。
白昼没回这个问题。
“张叔,你下次来找我,我给小红换个鞍。”
小红?张叔一愣,随即恍然大悟,爽朗粗犷的笑声在山间久久回荡。
“哈哈哈!白小姐,原你是相中了人家的宝马!我还以为小姐你发现可疑之处,差点掏出祖传的马鞭,同小姐一起刀光剑影了!”他继续道,“在这,我先代小红谢过小姐,虽说咱这小红没见过大世面,换金鞍估计也那臭德行,但保证将小姐安安稳稳送到雁鸣山!”
小红似乎听懂了,蹄子撒欢,马车骤然加速一阵颠簸。
“稳重点,刚夸你就下我面子。”张叔笑骂昂首甩尾的小红,语气满是宠溺。
“咴儿咴儿——!”
脱困的马儿,在蜿蜒山路上尽情奔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