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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狩猎 ...

  •   三月艳阳天,草长莺飞。

      城郊狩猎场近来总是热闹非凡,今日更是仗势恢宏。

      尊贵的太子殿下亲临,可不格外令人趋之若鹜?更何况在见不得光的阴暗坊间流传着大量关于太子美貌的淫词艳语,贵族官宦子弟们惯于猎奇的心早已好奇难耐。

      不管身份地位高的、低的,还是善骑射的、不善骑射的,都妄想得此机会,一探虚实。若是再有幸得了太子青睐,从此平步青云,何愁满身才学无以施展?

      世人多自负,眼高善自怜,春秋美梦做不尽。

      巳时,连密的马蹄声伴随着整齐的脚踏声响起,风吹过,队伍中间被严严实实围护住的金丝雕花马车发出叮铃声,清灵悦耳。

      马车在狩猎场空旷的看台前停下,浮躁的人群默契地闭上喋喋不休的嘴,齐齐地把目光投向浩大的护卫队伍。

      “下官恭迎太子殿下,殿下万福金安。”当朝丞相长子褚云安素以周全著称,是个极其稳妥之人,颇有丞相风骨,因而最得其父器重。

      挺拔的身姿,站在华贵精美的马车旁,行着恭敬的拜礼,不卑不亢。

      侍从轻轻地拉开车帘,一只凶猛的雄鹰瞬间飞出,扑闪着有力的双翼冲向旁边行礼的众多官宦子弟。

      “哎!你这小鹰也太调皮了吧!”语调张扬恣意,透着十足的生命力,“快回来,小鹰!”

      刚被鹰嘴叼破颈皮、划破脸皮、咬破手皮的甲乙丙丁:真的就只是调皮?天杀的真是花钱受刑来了!

      看着倒成一地的五颜六色的人形沙袋,邬纾故作惊讶:“各位大人们倒也不必行如此大礼,快快请起。”

      众人灰头土脸地从地面迅速爬起,草草整理衣冠,向着队仗中间拱手弯腰垂头行礼。

      胆大的偷偷抬眼,来不及细看便又匆匆低下了头。

      一般人的美艳可能会令人心生恶念,但是太子的美艳是极富侵略性的。绝对的皇权与显赫的身世赋予了这张脸让人自觉臣服的压迫感,恶念只能深深躲在阴暗地里龇牙咧嘴。

      这美是淬了毒的刀尖。

      猛禽乖乖地立在邬纾肩头,小脑袋滴溜滴溜转,挺了挺胸脯,高傲极了。

      邬纾无奈地看了眼傻鸟,手还没摸到它头上,它就自给自足欢乐开蹭。

      黑色的劲装勾勒出介于少年与青年之间的修长身姿,不同于以往庄重刻板的太子服,只在腰间勒紧明黄束带,同色发带在高高绑起的马尾间飘荡,借以象征身份。

      褚云安作为太子伴读,见惯了他在太子服的包裹下故作庄重严肃的样子,现下只觉这副打扮才是真正的他,一时也被晃了眼,打趣道:“殿下当真是少年英姿,臣惊为天人。”

      “平日里竟不是?”邬纾逗弄着小鹰,缓步走向看台,不笑的脸与肩上凶恶的鹰面相映,诡异又冷艳。

      可他偏偏爱笑,声音爽朗清脆:“听闻城郊狩猎场今年春猎分外精彩,善骑射者云集,本殿向来酷爱骑射,实在难拒云安盛情之约,特来切磋一番,各位请吧。”

      “殿下‘下凡’一趟已实属难遇,竟还要与我等共猎?”

      “看来今年咱们的气运必定足啊!”

      “这银子花的值大了。”

      “不过,话说过来,殿下真的受得住马背颠簸?”

      “你个蠢货,殿下连猛禽都训得如此俊,区区骑射岂在话下?!”

      ……

      众人窃窃私语,难掩喜色。

      “殿试夺魁需学富五车、才高八斗,今儿狩猎想要拔得头筹呢,倒简单得多,不拘小节,只一个标准——规定时间内猎多者胜。”在褚云安的示意下,狩猎场安静下来,群贵们各列其位,竖起耳朵聆听比赛规则,等待发号声落下。

      “呜————”伴随着浑闷的击鼓声,号角发出呼叫。

      刹那间,群马奔腾唯恐落后,在漫天飞扬的尘土中向四方炸开。

      紧挨着看台,一匹通体雪白、额配青铜当卢的汗血宝马在旁悠闲地扫摆鬃尾,踏着轻快小步。

      邬纾拍了拍它的颈脊,轻盈一跃,勒紧缰绳调转马头:“小鹰,走啦,带你舒展筋骨去!”

      “嘤!~~~”雄鹰展翅,气宇轩昂。

      如果让褚云安用一物形容太子,褚云安会立马想到山茶花,白色的山茶花。

      虽然这样形容有些吊诡,在满布血光与奸邪诡计的权力漩涡中怎么可能生长出来白色的山茶花?可是,真地就蛮横地生长出来了。

      灿烂、热烈、纯真。

      当然,这样形容一国储君更是冒犯。所以褚云安也只是想一想罢了,不会说。金贵少年纵马挥鞭、恣意风流的背影渐行渐远,褚云安收回天马行空的思绪,背手静候。

      旭日西移,树影缩短又拉长。

      明黄发带在暖暖春日的照耀下灼灼闪动,与和风共舞。头顶的鹰不知疲倦地盘旋、下匍、上冲,孔雀开屏般向主人展示自己非凡的战斗能力,想要居功邀赏。

      一场酣畅淋漓的狩猎,释放了少年尽日里不得不压制的天性,是离水的鲤鱼重新入池,也是离枝的海棠拥抱大地。

      薄汗润面,眉间朱砂和晶莹绛唇,不知哪个更红。

      “殿下,已近申时,是否……”近卫戊未小声提醒道。

      “嘘。”

      ——线条劲韧的弓身崩直,干净利落的一箭射出,麋鹿入瓮。

      “回程!”侍卫捡起最后一只猎物,邬纾朗声下令,笑眼茵茵。

      既定时辰将至,众人带着各自的战利品向狩猎场中心急驰,马蹄声从西面八方传来汇集于一处,像闷雷由远及近凝聚出贯耳之势。

      随着太子的队仗归来,广场恢复肃整,卫兵按照比赛规则有条不紊地对每个人的猎物进行清点、记录。

      骏马蹄疾,被稳稳勒止于看台前,调整小步。邬纾纵身一跃落地,将马鞭扔向近卫戊未,含笑朝着看台走去。

      “殿下今日当是尽性。”褚云安迎过去,挥手命侍女奉上半盛着清水的盆皿和绢帕。

      骨节分明的纤长手指在清凉的水中浸润,洗去灰渍也洗去了掌心被马鞭不断摩擦生出的烧灼之热,邬纾眉目舒展,道:“知我者,非云安何属?”

      “臣之所幸。”褚云安接过太子擦拭完双手的娟帕,唇角轻扬,微微垂首,退至一旁。知节守礼,哪里都是恰到好处。

      这就是皇后于千千百百贵族子弟里选中他的原因。

      当朝殷皇后,太子生母,是个巾帼不让须眉的狠角色,生就一副秾艳昳丽的容貌,却偏偏喜好舞刀弄枪,年少时常扮做男装缠着哥哥们混迹沙场,是个混世魔王。入主中宫后却并未困于宫闱,而是游走于前朝与后宫之间,手段非同一般。

      卫兵们结束完清点工作,这场狩猎赛事也就接近尾声。众人翘首以盼,都期待着自己能够自此入了太子的眼,成为那东宫之宾。

      “本场狩猎赛事夺得头筹者为——小鹰,”此话一出,台下一片哗然,褚云安敛了敛眉抬高音量,“论量取胜,诸位是有何疑义?不妨道来。”

      像是能听懂人话,正围着主人欢乐飞行的小鹰冲着人群响亮地嘶吼一声,挥动爪子蓄势待发,总之威胁的架势摆的很扎实。

      “我等本领不精,当是甘拜下风,一万个心服口服。”有领头羊打起头阵,紧接着便响起绵绵附和声。

      “啾~~~”鹰大人表示稍微满意了。

      乌压压的人群中有人微佯:“呲…,一只畜牲?”

      身旁的同伴忙捂住他的嘴,环视四周,咬声道:“狗叫什么!不要命啦!殿下的鹰那是普通的鹰么?!你恭喊它一声‘大人’还得看它屑不屑于应你呢!再说了,你还真的觉得你配和殿下出现在同一张榜单上?做你的春秋大梦去吧!”

      邬纾此行的目的不在所谓的比赛,若非要说个亲自前来的意义,可能就是来都来了便顺带着溜溜宠物吧,整天关在笼子里太泯灭兽性,都快成猫了!

      正顶着白色小脑袋不停蹭蹭蹭的某猫:“嘤。”很哀怨。

      这样戏弄官宦贵族子弟,多少是有些任性,但邬纾乐于如此,他对待这些尊享富贵、尸位素餐的权贵子弟向来是没一丁点的好心,虽然他本身就属于他所不屑的这类人,还是最顶峰的那个,可谁让他偏偏就是可以把所有同类踩在脚下的最顶峰的那个呢?天降无上命格,总得搅动点与这命格相衬的风雨。

      而褚云安,总是能够以瞒天过海的巧妙处事能力助纣为虐般纵容他的顽劣,至于瞒天过海的对象,大多时候特指殷皇后。

      这就是邬纾中意他亲近他并留其在身旁多年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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