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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vlog ...

  •   “不行,绝对不行!”

      林小鹿的尖叫声几乎掀翻“逆光”工作室的屋顶。

      她双手拍在会议桌上,粉色的短发像炸毛的猫一样竖起,瞪着坐在对面的陆听厌和方迟让。

      “你们俩结婚都三个月了,连个正经蜜月都没有!现在跟我说要取消欧洲巡演?那可是十二个城市!”

      陆听厌懒洋洋地靠在椅背上,绿红挑染的头发在脑后扎成一个小揪,手指无意识地转着一支钢笔:“所以我们不是来商量,是来通知。”

      方迟让轻轻咳嗽一声,在桌下踢了陆听厌一脚,转头对林小鹿露出安抚性的微笑:“不是取消,是延期,我们只去一个月,回来刚好赶上巡演首站。”

      周毅嚼着口香糖,鼓槌在指间转得飞快:“要我说,早该去了,你俩结婚第二天就被抓来录新专辑,跟没结婚似的。”

      张悦推了推眼镜,冷静地调出平板上的日程表:“理论上可行,把米兰和巴黎的宣传活动推后两周,柏林音乐节让暖场乐队多撑二十分钟...”

      “你们!”林小鹿气呼呼地指着所有人,最后肩膀一垮,“算了算了,反正我也拦不住。”她突然眯起眼睛,“不过——你们得每天发旅行vlog!就当是巡演预热!”

      陆听厌正要反对,方迟让已经点头答应:“成交。”

      走出会议室,陆听厌一把搂住方迟让的腰:“这么爽快就答应了?不像你啊,方大学霸。”

      方迟让拍开他的手,嘴角却微微上扬:“我算过了,每天三分钟视频,剪辑十分钟,不影响行程。”他顿了顿,“再说了...我也想记录。”

      这句话让陆听厌心头一暖。

      他知道方迟让有多珍视回忆。

      ——从高中起,方迟让就有记录生活的习惯,那些笔记本和照片现在都收在他们家的书柜里。

      “那第一站去哪?”陆听厌问,“你研究了三个月的攻略。”

      方迟让眼睛亮了起来,像得到新玩具的孩子:“维也纳。”

      维也纳的清晨被教堂钟声唤醒。

      陆听厌站在酒店窗前,看着阳光为古老的建筑镀上金边。

      身后,方迟让还在熟睡,橙色的头发散在白色枕头上,像一抹朝阳落在雪地里。

      他们下榻的酒店位于内城区,窗外就是圣斯蒂芬大教堂的尖顶。

      昨晚抵达时已是深夜,方迟让兴奋得像个第一次远足的孩子,硬是拉着陆听厌在附近转了一圈才肯回房。

      “唔...几点了?”床上的方迟让迷迷糊糊地睁开眼。

      陆听厌回到床边,俯身亲了亲他的额头:“才七点,再睡会儿?”

      “不睡了。”方迟让猛地坐起来,“今天要去金色大厅!”

      陆听厌忍不住笑出声。

      谁能想到舞台上那个冷静自持的主唱,私底下对古典音乐如此痴迷?

      方迟让的行李箱里甚至专门为这次参观准备了一套正装。

      早餐后,两人步行前往音乐协会大楼。

      九月的维也纳阳光和煦,石板路上投下斑驳的树影。

      方迟让穿着浅灰色西装,陆听厌则是一身黑,只在领口别了个音符形状的胸针。

      ——他们的婚戒太显眼,平时都挂在项链上。

      “看,就是那里。”方迟让突然停下脚步,指向一栋金顶建筑,“勃拉姆斯曾经在那里指挥。”

      陆听厌顺着他的手指望去,突然意识到什么:“等等...我们不是去金色大厅?”

      方迟让狡黠地笑了:“明天才去,今天先带你见个朋友。”

      朋友竟然是维也纳爱乐乐团的首席小提琴手马克西姆,一个银发苍苍的老先生,方迟让在音乐学院交流时认识的。

      更让陆听厌震惊的是,马克西姆带他们去了乐团排练厅,甚至允许他们试奏乐团收藏的名贵乐器。

      “这是1823年的Guarneri,”马克西姆小心翼翼地取出一把小提琴,“贝多芬失聪后,就是靠触摸它的震动来'听'音乐的。”

      方迟让接过琴弓的手微微发抖。

      当他拉出第一个音符时,陆听厌看到他的眼眶红了。

      ——那是方迟让父亲最爱的曲子,《D大调小提琴协奏曲》的片段。

      排练结束后,马克西姆神秘地眨眨眼:“明天金色大厅的演出,给你们留了包厢。”

      回酒店的路上,方迟让异常安静。直到电梯里,他才突然开口:“我爸...方岳,他最大的梦想就是在金色大厅演出。”

      陆听厌默默握紧他的手。

      十二年前那个在县艺术节上紧张忘词的少年,如今带着爱人和父亲的梦想,来到了音乐圣殿。

      当晚,方迟让趴在床上翻看旅游指南,陆听厌则负责拍摄第一支vlog。

      “大家好,我们是'逆光'乐队的陆听厌和方迟让。”陆听厌把镜头转向方迟让,“今天我们在维也纳——”

      “见到了马克西姆大师!”方迟让难得兴奋地插话,完全没了平日的沉稳,“还试奏了贝多芬用过的琴!”

      陆听厌笑着补充:“明天要去金色大厅听音乐会,某人激动得已经试了三套衣服。”

      方迟让把一个枕头砸向镜头。

      金色大厅比想象中更加金碧辉煌。

      陆听厌和方迟让坐在二层包厢,俯瞰下方如波浪般起伏的座椅和舞台上闪闪发光的管风琴。

      “据说这里的声学设计是个奇迹,”方迟让小声解释,“每个角落的音效都完美均衡。”

      陆听厌点点头,心思却不在建筑上。

      ——灯光下的方迟让眼睛闪闪发亮,比任何金色装饰都要耀眼。

      音乐会开始,维也纳爱乐乐团演奏了莫扎特和施特劳斯的作品。

      当《蓝色多瑙河》响起时,方迟让的手指在膝盖上轻轻打着拍子,嘴唇无声地跟着哼唱。

      陆听厌突然想起高中时,他曾在乐器行门外偷听方迟让唱《Hallelujah》。

      那时的他绝不会想到,有一天他们会并肩坐在金色大厅里,以爱人的身份分享音乐。

      演出结束后,马克西姆邀请他们去后台。

      更令人惊喜的是,老人拿出一份手稿复印件:“方先生,这是你父亲当年写给我的一封信,询问维也纳音乐学院的事。我一直保存着。”

      方迟让接过发黄的信纸,手指微微颤抖。

      陆听厌从身后搂住他的肩膀,看到信纸上熟悉的字迹。

      ——那是方岳在得知妻子怀孕后写的,询问海外求学的可能性,字里行间满是对未出生孩子的期待。

      “他想带你来这里。”陆听厌轻声说。

      方迟让点点头,小心折好信纸收进内袋:“现在我们一起来了。”

      当晚,两人漫步在多瑙河畔。

      方迟让一反常态地话多,从音乐史讲到建筑风格,像要把所有知识都分享给陆听厌。

      陆听厌只是安静地听,偶尔捏捏他的手心作为回应。

      “我是不是太唠叨了?”走到查理教堂前,方迟让突然停下来问。

      陆听厌摇头,借着路灯打量爱人被夜风吹红的脸颊:“我喜欢听你说话。”他顿了顿,“高中时你总是一副不爱搭理人的样子,现在才知道你这么能说。”

      方迟让轻哼一声:“那是因为你太吵了。”

      “那现在呢?”

      “现在...”方迟让仰头看向教堂的巴洛克穹顶,“习惯了你的声音,没有反而觉得太安静。”

      这个回答让陆听厌心头一热。

      他掏出手机,拍下月光下的查理教堂和身旁的爱人:“vlog素材。”

      方迟让凑过来看屏幕:“构图不错。”

      “因为模特好看。”

      “油嘴滑舌。”

      巴黎的第一天就下起了小雨。

      陆听厌站在酒店窗前,看着雨中的埃菲尔铁塔像铅笔素描般朦胧。

      “天气预报说这周都有雨。”他转身对正在整理相机的方迟让说,“你的露天咖啡馆计划泡汤了。”

      方迟让头也不抬:”巴黎的雨很美,况且...“他拍了拍相机包,“我带了防水套。”

      果然,雨中的巴黎别有韵味。

      他们在圣日耳曼区的老书店躲雨,发现了一张1960年代的爵士乐黑胶,在雨雾笼罩的塞纳河上乘船,看两岸建筑如同印象派画作般模糊而美丽,最惊喜的是在蒙马特高地的小教堂里,偶遇一场即兴的钢琴独奏会。

      “肖邦的《雨滴前奏曲》,”方迟让小声解释,“弹得很有特色。”

      演奏者是个白发老人,手指已经不太灵活,但情感表达令人动容。

      曲终时,老人看到站在后排的两人,竟然用蹩脚的英语问:“Chinese? You play music?”

      原来老人年轻时是巴黎音乐学院教授,一眼认出他们手上的琴茧。

      更巧的是,他竟然是“逆光”乐队的粉丝!

      “《雨季车站》...beautiful.”老人比划着哼了几句。

      作为回报,陆听厌和方迟让在教堂里即兴表演了《雨季车站》的无伴奏版本,老人的掌声在空荡的教堂里格外响亮。

      离开时,雨已经停了。

      夕阳穿透云层,为湿漉漉的巴黎街道镀上金色。

      方迟让突然拉住陆听厌的手:“我想去个地方。”

      他带路来到拉雪兹神父公墓,在迷宫般的墓碑间穿行,最终停在一块简单的石碑前。

      ——肖邦之墓。

      “大学时我写过一篇关于肖邦的论文,”方迟让轻声说,“他临终前要求演奏自己的《葬礼进行曲》,但只听到前几个小节就流泪喊停...”

      陆听厌静静听着,看着暮色中爱人的侧脸。

      方迟让很少谈起自己的学术生涯,那个放弃博士学位选择乐队的决定,曾让多少教授扼腕叹息。

      “后悔吗?”他突然问,“如果当初选择学术道路...”

      方迟让转头看他,眼神坚定:“一点也不。”他指向墓碑前的鲜花,“肖邦的墓上永远有鲜花,因为他的音乐活着。这比任何论文都重要。”

      回酒店的地铁上,陆听厌偷偷拍下方迟让靠在车窗上打盹的样子,准备用在今天的vlog里。

      橙色的头发,长长的睫毛,嘴角微微上扬。

      ——他的巴黎记忆中最美的画面。

      罗马的烈日让人喘不过气。

      陆听厌买了两支gelato,递给正在许愿池前拍照的方迟让:“再晒下去,橙发要变红发了。”

      方迟让舔着开心果味的冰淇淋,眯眼看向喷泉中央的海神雕像:“据说背对喷泉扔硬币,就能确保再来罗马。”

      “那我们得扔两个。”陆听厌掏出欧元硬币。

      方迟让挑眉:“为什么?”

      “一个为你再来,一个为我再来。”陆听厌咧嘴一笑,“不然我一个人来多没意思。”

      硬币划出两道弧线落入水中,在阳光下像两粒小小的钻石。

      陆听厌突然单膝跪地。

      ——不是求婚,只是为了调整相机角度拍vlog。

      “差点以为要求第三次婚。”方迟让调侃道。

      “留着下次。”陆听厌站起身,顺手拍掉裤子上的灰尘,“对了,今晚的惊喜准备好了吗?”

      方迟让眼睛一亮:“真的能去?”

      “马克西姆的朋友安排的。”

      当晚,两人换上正装,来到一座古老的私人音乐厅。

      这里不对外开放,只偶尔举办小型音乐会。

      今晚的表演者是一位年近九十的钢琴大师,曲目单上全是方岳最爱的作品。

      音乐厅只有五十个座位,烛光摇曳中,老人瘦削的手指在琴键上舞动,演奏出令人心碎的美妙旋律。

      方迟让全程紧握陆听厌的手,掌心微微出汗。

      最后一曲是《月光》,演奏到一半,老人突然停下来,用意大利语说了些什么。

      工作人员上前翻译:“大师说,这首曲子应该由相爱的人一起听,他邀请你们坐到前排来。”

      在前排的亲密空间里,音乐仿佛有了实体,将两人温柔包裹。

      陆听厌看着方迟让被烛光映照的侧脸,突然理解了什么是永恒。

      ——不是无尽的时间,而是某些瞬间的无限延长,比如现在。

      回程的飞机上,方迟让翻看着相机里的照片,陆听厌则整理着vlog素材。

      “最喜欢哪一站?”陆听厌问。

      方迟让思考了一会儿:“都喜欢,维也纳的音乐,巴黎的雨,罗马的阳光...”他顿了顿,“但最喜欢的部分,是和你一起迷路。”

      陆听厌笑着吻了吻他的额头:“回家后第一件事做什么?”

      “给林小鹿交差。”方迟让调出编辑好的视频合集,“然后...开始准备巡演?”

      “不。”陆听厌握住他的手,“先回高中看看那堵墙还在不在。”

      方迟让愣了一下,随即微笑起来。

      他靠上陆听厌的肩膀,闭上眼睛。

      舷窗外,云海如同音符般铺展,而他们的旅程,还很长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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