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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雨、恋旧、猪排饭 ...
9.
听说过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吗?
用物理学的角度去阐释它的定义对大多数人来讲都是件极其困难且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我也不例外。
犹记得在我早已抛却脑后多年的上学时光里,物理课业的教授是位年纪轻轻但头发花白的少年人。他为人诙谐有趣,总能把生涩难懂的公式与理论讲的乐趣冯生,我和他关系不错,早年间刚毕业那会和他联系甚多,偶尔甚至还能约着一起出来喝个咖啡。
喝咖啡聊些什么?聊他手底下一届接着一届变了相貌但始终有着有趣内核的学生,聊我一直在用笔墨浇灌但始终未出版的小说。
“希望我从英国调任回来以后能看到你的小说。”上飞机前,他在电话里笑道。
但很可惜,我一直没等到他从英国回来。
虽然我们私交不错,但我想我大抵是没能继承他的口才。那些前人总结出的原理在我看来依旧是晦涩难懂的天书,因此我选择用一种更符合我当前状态的例子去阐述它。
当你的手陷在猫温暖柔软的毛毛里时,一整天的光阴也会变得像沙漏中滴滴流逝的一分钟一样走的悄无声息:但当你的手按在电脑冰凉的键盘上时,转瞬即逝的一分钟也将犹如炎炎苦夏中望不到头的一天一样漫长。
沉迷撸猫的日子就好比前者,在不知不觉中从我的日历里划去了七天,于是等到我终于回忆起被我丢在脑后的工作并打开电脑时,迎接我的就是姜中编辑数以百计的邮件轰炸。
我看着我那顽强的电脑负隅抵抗了几分钟,最终还是没能顶得住这堪称狂轰滥炸的袭击,闪烁着花白的屏幕向我发出了最后通告,随后像很多电视剧里演的即将报废的电器那样,“biu”的一下,黑屏了。
于是我不得不用非工作号码给姜中回了个电话,免得他又以为我死在哪个无人知晓的角落,哭着跑到警局去让人家来敲我的门。
趟上我这么个不知上进还每天玩失踪的作者属实是有些为难他了。
听着电话里姜中编辑哭唧唧的诉苦声,我无奈的揉着眉,如是感叹着。
————喂喂喂,你一个年龄都好赶得上两个我的大龄男人就不要发出这种夹着嗓子的哭泣声了好吗?
你要记住你已经是个48岁的成熟社畜了,不是正值18岁的妙龄DK啊喂。
当然,这种话心里想想就好了,要是说出来让姜中听到了,他又要哭鼻子了。
“抱歉,下次不会无缘无故玩失踪了。”
才怪。
“稿子后天给你。”
10.
我很喜欢下雨天。
暴雨天也好,阴雨天也罢。
若是前者,我可以关了其余所有的门窗,独留卧室那扇被嫩黄色窗帘遮掩着的小窗,让它半开着,给磅礴的雨水留下一条可进出的狭隘通道。
那些淋漓的水渍会顺着飘窗半掩的缝隙落尽房间里,有些溅到我身下的手织毯上,在毛茸茸的毯面上绽开一朵又一朵反射着水光的花:有些落到我裸露在外的皮肤上,激起一阵阵的凉:有些则不知去向,哪怕我掀开沾着潮湿水汽的地毯,趴在打了蜡的地板上一寸寸的寻,也找不到半分它存在过的痕迹。
我可以泡上一杯廉价的热牛奶,就那样无所事事的趴在窗台上,就着蒸腾的雾气看雨一点点的下。
若是后者,我便可以将背负的大部分世俗锁在这一小方宅子里,打着我那柄和水同色的伞,在绵绵和丝线一般的雨里短暂的做个无事一身轻的俗人。
姜中总是问我:您喜欢去雨里散步是因为雨能带给您灵感吗?
“可能吧。”
我不置可否道。
不过现在这两个选择项皆有所改变——因为我的生活里多了名为猫的甜蜜烦恼。
现在我可以抱着斑在我喜欢的小雨天出门散步,也可以喊他一起窝在窗前看雨,如果他愿意赏脸过来,那我便给他也泡上一杯热牛奶,虽然他不会喝——因为比起热牛奶,他更喜欢热茶。
怎么这么像上了年纪的老爷爷呢?
我看着费劲巴拉从储物间底部翻出的名贵茶叶,叹着气去泡茶。
真是的,我就没听说过哪只猫像斑一样爱喝茶的。而且嘴还叼的厉害,你要是给他泡的是便宜些的茶叶,他更是闻都不带闻的,会直接跳到桌子上,或用爪爪,或用他那蓬松的大尾巴——总之不论方式,把茶杯掀翻,然后理直气壮的站在边上用嫌弃的目光盯着你猛看。
我想大概是因为劣质茶叶闻不到茶香罢,所以他连尝也不屑于——当真是一只挑剔的猫。
不过,我乐在其中。
11.
给那台被姜中的邮件轰炸到死机的倒霉蛋电脑送终后,我随手拽了件外套,冲着卧室喊:
“斑,我要出门喽,一起吗?”
猫没有回话,但我听到了它走路时指甲与地板相触发出的细小刮擦声。于是等我穿好衣服,戴好口罩,确认出行的一切准备工作都完成后,甫一回头就看到斑安静的端坐在玄关处,这会正用它那双漂亮的黑眼睛看着我,显然已经等了我有一段时间了。
“抱歉抱歉,”我诚恳的道歉,“下次一定快一点。”
下次一定,下次一定,但若是有下次,我还是会说“下次一定”。
因为人就是这样一种言而无信的生物,无论何时何地。
12.
“您这电脑岁数也太大啦,”负责维修的小姑娘瞧着维修台上被‘肢解’成好几部分的电脑,摸着下巴摇头,“看磨损程度,保守估算用了都嘚有七八年了吧?能坚持到这会才报废,全您平时保养得好。”
我的视线紧跟着她耳后随着主人运动幅度起落的羊角辫,缓之又缓的点点头。
这孩子成年了吗?小小年纪就能把电子设备玩的这么花,属实让我这个面对电器损坏情况只会请出“拍一拍”操作的老阿姨叹为观止。
“所以啊所以啊,要我说,您还不如直接买台新的呢!”小姑娘叹着气,完全没发现站在身前的顾客早已看着她可爱的小辫子神游天外,依旧尽职尽责的完成着她的本职工作。“就算我能给您修好,可那价格换算下来也太不划算了。”
“啊,这样吗。”我抱着斑,眨了眨眼。“钱什么的对我来说倒是无所谓,修吧。”
我没什么额外花冤枉钱的癖好,本来的打算就是出来购置一台新电脑。之所以会选择继续维修则是出于个人原因:我这人有恋旧癖。
这些个陪我良久的物件,好比纸页泛了黄又褪了漆的书本,又好比从外包装到内里都透着年代感的电器。就算我知晓它们早已被不断向前的时代淘汰了,是旁人眼中被贴上“旧时代”标签的老物件了,我也舍不得把他们扔进纸箱子,然后束之高阁。
更多的时候我会把他们维持在一个“即拿即用”的,即使有磨损但依旧能使用的亚健康状态,偶尔心情上来了就拿起来把玩一番,看着它们回忆一番往昔。
即便我再次面对他们时早已没了最初的欣喜与喜爱,但不可否认的是,我早已在时间的浸润下习惯了它们的存在。
就像有它们在我会安心得多,没它们在我会无所适从。
这是个不好的习惯。
有人这样告诉我。
可,那又有什么关系?我早已不是那个事事都需要看年长者脸色的孩童了,我得到了孩提时代最渴望的东西——“长大”。
而且,有时候我会想,我怎么不算一种和它们同样的,被打上了标签,明码标价的“旧时代的遗物”呢?
“请尽情施为吧,修好它,钱不是问题。”
13.
熟悉的超市,熟悉的购物筐。
经过前几次经历,斑甚至不需要我说就已经轻车熟路的跳进了筐子里,挑了个合眼缘的边角趴下,不动了。
我则宛若上了年纪的老太太看自家年幼的小辈一样,用堪称‘仁爱’的目光注视着他完成这一系列动作,随后才慢悠悠乐呵呵的推着车子拐进时蔬区,在一片花花绿绿的果蔬中艰难跋涉。
“今天吃什么好呢……”对着那些长得都差不多的青菜,我一时之间有些犯了难。想着这么难得问题不应由我独享,遂眼睛一转,悄咪咪伸出一根罪恶手指去戳趴在购物筐角落里的斑,“给点建议嘛,无所不能的斑猫猫。”
斑没好气的喵了一声,只留给我一个团成一团的背影。
我瘪了瘪嘴,干脆直接把他从那个自闭的小角落里捞起来,抱在怀里,强迫他和我一起做选择题。
“来嘛来嘛,左右饭做出来你也是要吃的,挑些你喜欢吃的总是好的嘛。”
斑给我的回复是毫不留情的一记猫猫拳,不疼,但足以让我看出其中蕴含着的满满的拒绝意味。显然在面对“今天吃什么”这一伟大的命题时,无所不能的斑猫猫也将败下阵来。
于是他选择把问题像踢皮球一样踢回来,让我这个先把皮球踢给他的卑劣人类做选择。而他只需要找个喜欢的地方窝好,然后等着愚蠢的人类双手奉上热乎乎、香喷喷的饭菜即可。
——好吧好吧,你长得好看,这个家里你最大。
我无奈的将他放回购物筐,自己去和这片绿色的“海洋”搏斗。
白萝卜,蟹味菇、高丽菜........
我拿着店员提供的一次性塑料袋,漫不经心的往袋子里装合眼缘的菜。
据我这些天的观察,斑似乎更喜欢吃传统日式料理,而且偏好酸甜口的豆皮寿司。我对吃什么并不感冒,毕竟在捡到斑之前我奉行的饮食标准一直是“死不了就行”,饿的实在不行的时候才会自己动手下厨或干脆去街边的便利店买些关东煮填饱肚子。
所以这次出来,我有意多囤点菜,好方便日后做饭投喂猫猫。
“啊啊啊啊啊啊,究竟是哪一种啊......”
就在我推着容量已经不足四分之三的购物筐向着结账处走时,一道熟悉的少年声线传入耳畔。我脚步一顿,推车前行的方向陡然一转,面向声源处。
透过堆满货物的商品架,我看着缝隙中晃过的几抹白色,不确定的喊了一句:“敦?”
仅仅是话音落下的下一瞬,我就听到一阵慌乱的脚步声,其中夹杂着少年“失礼了!”,“请让一下!”的道歉声,几秒后,被唤作‘敦’的少年站到了我的面前。
在我没注意到的地方,斑在中岛敦靠近的时候抬眼睨了他一眼,随后打了个哈欠,由端庄的趴着转为了坐着。
只不过因着敦挤开人群跑到我跟前的缘故,即便他态度良好,及时道歉,周围的人群还是或多或少的把视线投了过来。
人嘛,都是爱看热闹的生物,不然怎么会有像“好奇心害死猫”这样的名言流传至今。
虽然知道他们本身并无恶意,但那一瞬间,我还是被众多或隐晦,或寻常的视线看的如芒在背,身上当即泛起一身冷汗。
“真的是敦啊,我还以为是听错了,”我下意识的捏了捏袖口,勉强避开他的视线“很久不见了,这次又是在帮乱步君跑腿吗?”
虽然知道没人能看到口罩下的脸,但我脸颊两侧的肌肉依旧不听使唤,像是被人紧紧扯着,摆弄出一个生涩僵硬的笑脸。
“好久不见,雎鸠小姐。”中岛敦有些拘谨的挠了挠面颊,露出一个傻兮兮的笑容,“是啊.......乱步先生托我来买波子汽水。”
“波子汽水的话,乱步君喜欢那一款喔。”我扭过头,隔着来买东西的人群,遥遥指向远处专门售卖冷饮的贩卖机。
14.
说起中岛敦这孩子,我会认识他单纯因为每天低头不见抬头见。
我住的公寓隔壁二楼就是他现如今的就职处:一家名为武装侦探社的组织。楼下则是一间咖啡馆,很久以前我和那位教物理的朋友经常光顾那,倒也和店家混了个眼熟。
至于为什么说他们是组织?
笑死,用脚想想都知道吧?一屋子人大部分都是异能者,还能把港口黑手党的武装直属部队黑蜥蜴像丢垃圾一样丢出居民楼,你要跟我说这伙人只是普通的侦探社?
那你还不如让我相信我家猫是人变的。
有一群每天都吵得不行的邻居就是这样,我已经从最开始的把窗封死躲在墙角进化到了可以面不改色的坐在窗台上看着他们和各式各样的人打得有来有回还能点评一两句的程度了。
那次港口黑手党来闹事,子弹不要钱似的打在墙体上,最后还是敦这老实孩子被那群切开黑的推出来挨家挨户的登门道歉。
说是道歉,其实除了敦这孩子大家都心知肚明,这不过是一句口头告知罢了。至于你到底接不接受他们的道歉?那并不重要。
因为普通人如同蝼蚁,一捏就死。
也许他们该庆幸?因为住所离得太近的原因,被纳入了算是‘正义’一方的武装侦探社的庇佑范围。
撒,谁知道呢,就像我说的那样,你我的想法从来都无足轻重。
15.
清酒一匙,少许味淋和砂糖,最后再根据喜欢的程度放入味增和蒜泥,配以适量的酱油和水调制成料汁。
取出买来的高丽菜,大多数人熟悉的应该是它的另一个名字:甘蓝。这种植物在古时候除却作为佳肴享用以外,也可被用来研磨提取一种名为‘靛蓝’的颜料,因此他除了‘高丽菜’、‘甘蓝’的名字外,也被人称作‘蓝菜’。
我恰好有条靛蓝色的围巾,只可惜今天出门的时候没戴,不然会衬景得多。
将其切成长短粗细均匀的细丝后泡进水中,等待2分钟捞出沥干,再用提前准备好的湿布盖好,放进冰箱冷藏。
这样做会让菜的口感变得更脆,算是“让食物变得更好吃”的魔法之一。
在配菜前往冰箱自行“冷静”的这段时间,我准备对主食施加同类型的魔法。
把肉片上联结的白色筋部切断——因为我买的是促销中的梅花肉,肉筋部分会相对较多一些,如果你不想吃的时候咀嚼半天它还在你的嘴里“坚韧依旧”,那么这一步是必不可少的。随后便可以通过捶打让肉片变薄,撒上少许黑胡椒与盐巴调味。
最后就是大家都熟悉并且喜闻乐见的环节,裹上面粉,下入油锅,炸至两面金黄——
“今天是猪排饭哦,请享用。”
把属于斑的那份放到他面前,我捧着饭碗,眯着眼思索从哪下口比较好。
猪排被我裹着酱汁又回锅煎了一回,而且想着斑,我便又多加了些糖,所以吃起来的味道是咸甜咸甜的。猪排底下铺着一层刚从冰箱拿出来不久的菜丝,吃着爽脆的很,两者搭配起来刚好能中和掉酱汁的腻,最后再佐以浇了酱汁的、热乎乎的白饭。
总之,我对自己的手艺很满意。
“好吃吗?”
于是我迫不及待的看向这顿饭唯二的品鉴者,满心满眼都是期待。
只见黑色的炸毛大猫吃完后慢丝条理的理了理自己的毛,随后扔下一个空等着他回复的我,头也不回的走了。
我当场呆住。
“欸?!!好过分啊————斑————”
可恶!你这可恶的小猫咪绝对是故意的!!明明知道我想要答复却还故意吊着我,实在是太让人伤心了!
坏猫!!
于是我愉快的决定今晚多撸半个小时的猫再睡觉。
让骄傲的猫和我贴贴怎么能不算一种惩罚呢?
诶嘿。
昨天一直在忙学校里的破事,等到码完字发了第一版的时候已经快十二点了,第二天还有一堆破事和课(命苦.jpgg)
今早起来一看才发现一堆错字和语法错误,已改(流泪猫猫头.jpg)
如果您喜欢的话,能劳烦各位读者老爷留个评论吗,www对我这种不知道自己写的好不好的新手来说真的很重要——(OwO)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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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雨、恋旧、猪排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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