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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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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莎没有好的解释,但好在她有好的头脑,一秒就能想出糊弄的办法。
她低着头看了一眼现在这样可以交换呼吸的距离,自觉退后一步,侧首留意那骑马而来那人正在他们刚刚躲过来的方位。
那双仿佛能够洞悉一切的双眼随时都可能往这边投来闲暇的一瞥。
没办法,她只好假装崴脚,冲着本的胸膛倒去,希望那边的人不要发现这里的动静。
“……”被扼住了喉咙。
她皱紧眉头,极力呼吸让她的声音迅速沙哑了起来。
人没走远,她不敢乱动。
上腹还硌着一块坚硬的东西。
“本……放手……”耳边风声嘈杂,她始终注意着的马蹄声渐渐走远,她才用力掐了本的手背一下,趁他稍松掌心的瞬间,抬脚用力,猛踹一脚。
也不知道究竟是踹到了什么地方,总之他送了了手。
“嗒啦。”
塔莎脑袋晕晕乎乎的,求生意识迫使她动作异常迅速。她飞快往地上一瞥,瞄到到了当啷落地的匕首锋利的一角,怒火攻心,动作不经过脑子地抬手。
一瞬之间,本那张未痊愈完全的侧脸又印上了火辣辣的指印。
理智回笼的那刻,塔莎一是意识到自己用力过度,二是即刻踢开了掉落的匕首。
“是你有错在先。”她竭力冷静,想要据理力争。
本没有动,脑袋侧着,视线似乎停留在她刚刚投去目光的方向。驰马的男人走远了,他的视线扑了个空,于是他淡淡地敛回眉眼。
从塔莎的角度看去,只能觑见他发丝底下只露出了那抹红印子,还有翕动的鼻息。
一动不动,仿佛匍匐着正在等待时机的野兽。
“我们该回去了。”塔莎深呼一口气,往后倒退一步,目光怎么也不敢从本的身上挪开,连蹲下身子捡匕首也不敢,生怕被他一个心血来潮再掐一次脖子。
她敢打赌,自己的脖子一定泛着狰狞可怖的紫红色,因为她现在连抽气都困难了。
意料之外的,本只是勾起了唇角。
笑什么笑啊!塔莎又退了一步,看傻子一样地看她。
被扇了一巴掌,怎么还能笑出来。
“回去?好啊,那就回去。”他轻松随意地回身说着,双手插兜,要不是脸颊的巴掌印越来越明显,塔莎差点要以为自己刚刚只是和他打闹聊天而已。
塔莎继续往后退一步,还是不敢蹲下身捡匕首。
警惕得像一只炸毛猫,本微挑眉梢,低眸睨着她,眼眶里还转着兴奋的红。
有病。塔莎被逼到了贴近墙角的位置,无路可退,只能咬牙切齿地先一步跑走了。
像是身后有变态杀人魔穷追不舍一般。
跑得真快。
本弯了弯唇,目光追着塔莎盯了有一段路,塔莎跑出他的视线之外,他才慢条斯理地弯腰捡起地上盖了灰尘污垢的匕首,插回腰间的袋子。
又被打了。
本还是第一次被人短时间内打两次,一时之间,莫名还感觉有些新奇。
温热的指尖触上脸颊,都能感觉到微凉,他“嘶”一声,那人不知轻重,还偏爱右手,脸颊都快要被她打麻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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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先前打的一巴掌,塔莎一路上没敢停脚,步速越来越快,越快越快,用平时一半的时间回到了侦探社。偏偏鬼魂一般在后面幽幽跟着的本怎么也甩不掉,不管她跑得多快,他都保持着一种不远不近的距离。
逗她玩似的。
侦探社的门窗都锁好了,看来是怀特先生回来过,又或许,有一单新案子,要离开一段时间?
塔莎一拍脑袋,回到自己的位置上摸索出一条新鲜的纸条,上面简洁地写了一个地点——
霍尔德庄园?
她确信她以前一定听过这个名字,据说坐落在一个边陲小镇上,是占地范围很广的一个庄园。那边雨雾蒙蒙,人也阴郁,里面的公爵,公爵夫人,都不怎么参与上流阶级举行的活动。
正合她意,如果他们是交际花类型,指不定在哪里听说过她。
塔莎微动地侧了侧脸,退了一步,与本隔了一段距离。
他脸上的巴掌印比上次的还要清晰可见。
“为什么每次都直勾勾地看着我,但是不讲话。”塔莎是真的烦恼,她自认不会读心术,他不说话,她怎么能读懂他眼神的含义呢?
本施舍一般地开了金口:“我们要去这个地方?”
塔莎欣慰地点头:“对,这个地方很远,我需要时间收拾东西,你呢?”
本侧身让道,难得回话:“不用。”
“那么,”塔莎沉吟片刻,大概思忖了该收拾些什么东西以后,有条有理地吩咐本,“后花园有马棚,去把马儿牵出来,还有……”
她手一扬,卷好的牛皮纸从手上脱离,被本稳稳接住。
“这是地图,保管好。”
轻瞥一眼钟表。
“十分钟后,我们在门口集合。”
…
其实塔莎要带的东西并不是很多,最主要的是束胸的白布,其他的那些她只是各拿了薄薄的一件。
扎好包袱,听到了下面马儿的叫声,她挎好包袱,爽利地关好门窗就准备离开。
当初离家出走的时候,因为家里的牛皮箱上有家族标志,她只能拿了一块四四方方的花布,把重要的东西全都包扎起来。
那时是雨季,一路往沿海走,雨一路渐大。
布料不能防水,里面的衣物无法避免地变得湿淋淋的。
只能期望过去的旅途不要下倾盆大雨,她长叹一口气,扶着栏杆下了楼。本正在门口正直矗立着等她,端正的侧影,倒是能看得出一些骑士的意思。
塔莎锁好大门,绕路到侧边,伸手抚了抚马儿脑袋,凑近,能听到它吃饱喝足的呼噜声。
“看来是休息得很好。”
她做这一切的时候,本只是侧立着看她,语气笃定:“你的马。”
“没错。”
“养的不错。”
塔莎顿了顿,回:“当然。”
这匹马在庄园里,从小马驹大小养到现在,好吃好喝地供养,毛发鲜丽,就算现在落魄了也能看出他被养得很好。
普通人是没法供养这样一匹马的。
塔莎只能寄希望于本不懂这些弯弯绕绕。
于是她把包袱挂在马鞍旁边,后,伸手从本的身侧拿过牛皮地图,大致看了一番,立刻定了方向,“往北走。”
要经过一片森林。那里没有住宿的地方,塔莎心下思量,按照这样的距离,不出意料的话要走一天。天黑经过森林,不知道要经历怎样的凶险。
她拍了拍马儿的脑袋安抚,轻声细语地说:“接下来就要辛苦你了。”
紧接着,她能感觉到本奇怪的眼神。
糟糕,以往每次骑马之前的习惯没改掉。不过,虽然看起来很奇怪,但不会有人把她往女人的那方面想吧。
一时间,比起被认出是女子身份,她更偏向于被以为是落魄贵族。
“你——”
本牵着缰绳,在身侧走,没有上马。
“算了。”城区人口杂乱,不能驰骋,撞到人或是弄乱人家铺子里的东西,她是没钱币赔的。
塔莎:“怀特先生到底是为什么要把你招进来?”
她只是低声嘟囔吐槽,倒也没有那个勇气大声在本的耳边吼。不知道为什么,本悠然听见了,不急不恼,顶着一张红肿的脸看过来,似笑非笑地抓包,“你呢?你为什么要在侦探社工作。”
“喜欢,感兴趣。”塔莎认真回答,对上本那双半信半疑的眸子,“不管你信不信,这是真的。如果不是感兴趣,谁会进没钱发薪资的侦探社。”
因为本被打的那侧脸颊对着她,所以她也不好态度恶劣地对待他。回答的样子一板一眼,像极了学成归来的书呆子邻居。
本不主动谈起自己,她也很有边界感地安静起来,不问问题也不再自以为小声地低声吐槽了。
熙熙攘攘的人群散去,眼前景物从热闹的集市变换到两侧植满小麦的田地,金灿灿的麦穗在阳光的照射下更放光彩,反射的白光热得塔莎的衣服湿淋淋地贴着身体。
“让马儿跑一会吧,它已经很久没有在这样人烟稀少的地方奔跑了。”她往前蹭了蹭,给本让了一大块位置。
他倒是没有与她推拉什么,轻盈地一跃而起,稳稳当当地坐在她的后面。就是……两人贴得太近了,他只要往前靠近一点,两人的侧脸就能相贴相映在一起。
塔莎熟练地拉起缰绳,只是有些太突然了,而且她也忽略了这么多天没有自由放肆驰骋过的马儿会有多兴奋。
她只感觉整个人快要腾空而起,身后的人底盘重,要更稳一些,能淡定地后仰定坐,并腾出一只手压着她的大腿把她按了回来。
把她一颗跟着一起抛出去的心脏也按了回来。
幸好马儿很快就平稳了下来,循着一路摇曳着的金黄往前肆意奔跑,只是塔莎一颗怦动的心脏还在颤抖,疯狂跳动。
稳重有力的手掌触感还在脑中回放。
塔莎僵直身体,呆立了一会儿,才想起来转身道谢。
“谢谢。”
“不客气。”
“……”
她怔了一下,闪烁着扑扇的眼睫毛,欲言又止。
“你带刀了吗?”终于,她开口问。
本回避问题道:“你害怕?”
“森林里可能会有猛兽,随身带着刀剑会好一点,能防身。”
虽然这么说,但是塔莎身上是一个傍身的武器也没有的。她的力气不够,除了儿时学过弓箭和马术以外,别的防身自卫方法一个也不精通。
作为一个精致的庄园小姐当然不用学习这些,可她的兄弟,邻居的孩子从小都要学习剑术,近身格斗。
本意外地挑了挑眉。
说着说着,天色骤变,瞬间阴沉下来,连着点点落下的小雨。
远处,高耸入阴沉乌云的树木密密层层地葱郁,却有着不同于晴天的可怖风景。
“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