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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何粼粼吃饭 ...

  •   何粼粼吃饭样子很漫不经心,瘦瘦的几根手指像是拿不起筷子。米饭一次只夹一筷子尖,爱吃的是鱼蒜瓣肉——可也吃不多,又吃一点蟹钳。这一顿饭就算是吃完了。吃完擦擦嘴,这才发现没帕子,可她浑不在意,还是摇摇摆摆走了。
      金兰瑟不想看她,可是他每次告诉自己不要看她的时候就发现自己在看她。他很是懊恼,可是眼睛总是不听话。何粼粼的手帕还在他身上,他本该还回去的,可是污泥一层,若是让她身上沾了泥水怎么办?
      大太太不知道这些事,只是夹着青菜吃,没甚油盐,她却吃得极有滋味。
      大太太吃完了,金兰瑟也停了筷子,他想问大太太何姨娘是怎么回事,却问不出,只是张嘴了几次,闷闷不乐又闭嘴。大太太看出了他的心思,捻着佛珠讲故事。
      讲一个佃户女儿拿来赔钱的故事。
      金兰瑟忍不住问大太太:“那您不生爹的气吗?”
      大太太说:“有什么好生气的?”
      金兰瑟喝了洋墨水,“你不觉得这是对你们爱情的背叛吗?”
      大太太的手停了一下,“喝了洋墨水,果真不一样,都能想到爱情了,我不知道什么爱情不爱情的,只是你爹想娶了,抬个姨娘又不是什么坏事。”
      “那您委屈了啊。”
      大太太终于露出一点慈爱的笑,“有你在,娘就不委屈。”
      金兰瑟不语,只是片刻才叹息了一句:“何姨娘挺可怜的。”
      “她有什么可怜的呢?”
      “她…没有自由…”这是什么乱七八糟的,话一出口,金兰瑟就后悔了。大太太轻笑:“到底还是我和你爹把你骄纵惯了,何姨娘在家里不愁吃不愁穿,一件衣服抵得上庄户人家里一年的收成,她那一家现在也是不愁吃穿,还做上了小买卖——卖了一个闺女得了这么多好处……”
      当朝二十九年,大旱。金兰瑟仍是从容地登上了开往美国的船,一张船票够买一千斤粮食,能救活一千口人。
      何粼粼吃完饭就睡,她倚在床头,看自己细长的纤细的手指,莹润的指甲泛着珍珠粉光。窗外又在下雪。何粼粼换了柔软的睡衣钻进被窝,一闭眼就是一片黑暗。她沉沉睡去。
      金兰瑟还在研究那条帕子,冷蓝色的雪色照在上面,他这才发现帕子上绣着腊梅花,磬口梅紫红的花心极美。
      今日的梅花香便来自这些梅花吗?金兰瑟想,想一个女人捏着针,在绣棚上插针换线,小指甲劈开一股一股的丝。
      大太太还在佛堂念经。
      金老头还在去北边的火车上,北边的皮草好,白狐狸毛紫貂毛红狐狸毛,莹莹油光亮在灯下。
      一夜无事。第二天晴光闪亮,第三天日头高悬,第四天还是这样,金兰瑟有时在院子里踢球,他不怕冷就穿得薄,显出一副健美的身材来。有时金兰瑟出门逛街,看着青色的城墙泛起一阵一阵的怅惘。
      在家时,何姨娘穿梭着像一抹香气,想见时不见,见时不觉见。
      下人们对她也是客客气气的,并不熟络,金兰瑟这才意识到她身边甚至没有一个丫鬟。
      大晴好天,大太太要去礼佛,要去施粥,坐着清净的素色马车摇摇晃晃离开了。金府压抑,这下是更见不到何姨娘了。
      金兰瑟在书房发呆,回想那天书房里的争吵,一个父亲对于儿子的质问回复的只有孝道的压制。他头脑混乱,想父亲和母亲连理几十年,年年施粥救济,育婴堂的幼儿称恩人。想十几岁的何琳琳在红盖头下瑟瑟发抖。想父亲的身形变换,似魔鬼似佛陀。
      “你是从美国来的是吗?”一个女声问道。
      金兰瑟讶异回头:“是的,我在美国读书。”
      “美国,很美吧?”何琳琳抚摸着书架上的书。
      “美国......是的,很美,每个人都有着用不完的力气,草地上满是自由的......”自由的什么呢?金兰瑟斟酌着字眼。
      何琳琳像是并不关心什么是自由的,今日她也是盛装,绣着金丝笼鸟的旗袍包裹只有一掌宽的腰身,露着皙白的手腕,血管青青紫紫蜿蜒,虾须镯一直退到臂弯前。
      她细细的手指划过书脊,说道:“你一定认识很多字,我不识字,这些书我一点都看不懂,我是听下人们嚼舌根时听说美国的。”
      “你教我认字吧!你是有大学问的人。”
      金兰瑟看着她,心里满是父亲带来的愧疚,这份愧疚让他忽略何琳琳姨娘的身份,顾不得避嫌而只记得她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子。如果我没有出过留学呢?那我一定能救下她。金兰瑟遐想。
      “好啊,我教你写字。”金兰瑟拿出宣纸,“我很久没写毛笔字了,但是还不至于忘干净。”他笔尖流转,写下“人”。
      何琳琳好奇:“这个字不认识。”
      金兰瑟又写一遍,跟她讲:“这个字,两条腿在路上走,上边是天,下边是地,所以是人。”他把毛笔交给何琳琳,何琳琳笨拙地接过,写出一个歪歪扭扭的人字来。
      “很好很好。”金兰瑟一边夸一边调整何琳琳的拿笔姿势,“再写一个。”
      何琳琳不语,默默地书写,镯子摇晃,金光遮眼,她烦躁地褪下镯子,随手压住纸,窗外的风吹起一角。
      这是一个飘着墨香的下午,金老头上好的宣纸一团又一团,扔得满地都是,压箱底的徽墨用完了,随意放在桌子上,金兰瑟还翻出来了藏在书房里的上好的雪茄。他点燃一支,不熟练地吸了一口,被呛得直咳嗽。
      何琳琳学了很多字,写天地人、田雨虫。她机灵极了,写的字越发工整,金兰瑟也感慨老天辜负了一个灵秀的孩子。
      晚上何琳琳不写字,她还是只吃了一点晚饭,还是那么懒散。可是她高兴,一高兴就喝了黄酒,喝了一点点又醉了,脸上泛出两片红晕来,比往日更加摇晃地走了。她一下桌,金兰瑟也没胃口了,把饭一推,叫了佣人备车就去了戏院。
      戏院里热闹非凡,走来走去的是卖茶的,卖点心的,发出冲天的嚎叫是被揪着耳朵的孩子。商英朋朝戏台上扔了把银子,这出《大闹天宫》唱得更加卖力。看着商英朋这么悠闲,金兰瑟更是郁闷,他没好气地坐下。
      商英朋一猜就知道是怎么回事,嗤笑他:“心里真是藏不住事,你这样子像个上蹿下跳的猢狲。”正说着呢,台上演员连着翻了二十个跟头,台下叫好声冲破屋顶。
      金兰瑟没好气回他:“我要是猢狲,你就是八戒,整日里吃吃睡睡的,没心眼的人才是痴长了一身肥肉。”
      玩笑话过后,金兰瑟反而不知道说什么了,商英朋手一挥,伺候着的人退出了包厢,金兰瑟这才开口说出苦闷,他觉得父亲现在变了样子,让他觉得陌生。商英朋还是笑话他:“这种事也值得烦闷?你真是洋墨水喝多了撑的。”
      临散场了,商英朋说:“我和太太从来不管这些的,任凭老爷子怎么作去,不少了我的就行。”
      二人说说笑笑,戏散了,人也就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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