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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过去不知晓,积怨仍旧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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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春天再度来临。
冬夏之间的过渡总是这么短暂。
所以春天是宝贵的。
就像枯枝上的瘢痕会被嫩叶遮挡,郑家受伤残废的杀手会被新鲜血液更换。
有人说,那些新人的第一课就是杀死那些老人,好像杀死未来的自己!
× × ×
自从郑夺离开了郑回春的诊所之后,郑回春以为自己再也不会见到他。
然而,六月的时候郑夺又来找他了。
他变得瘦削,断肢部位被严实地藏在了衣袖底下,就像竭力掩盖存在的污秽一般。
他从雾气弥漫的街的另一端安静地走到这一端,好像是从天上走到人间。白衣依旧如雪,他又新打了一把刀。
然而,武器与衣服可以换成新的,断手却无法重生。
有时候,正是因为命运的无常与人对此的无知,这种遭遇会显得分外惊悚。
郑夺身后跟着一个剑客,好像从阴影中钻出,不带鞘的长剑如同银光闪闪的毒牙。
他对郑夺与希伦·康贝提夫的新仇旧怨并不在意,他只是为了完成康贝提夫交给他的任务而来;他对郑夺的处境不抱同情,也并不会因此蔑视他,人行于江湖风波之间,轻则流血受伤,重则英年早逝。不过剑客觉得,一个人若是太执着于过错,他只会愈陷愈深,终会不可自拔,沉浸在怨怼之中。
郑回春明显比几个月前要精神了很多。最近,他的生意一直很不错,冬去春来,夏天又在路上,换季期间,风雨交加、天气无常,少不了有人伤风感冒。他甚至还拿赚到了的钱换置了一些结实又美观的夏衣,整个人因为生意兴隆而显得神采奕奕,面上常笑——谁说这不是一门生意呢?给予医疗措施、手术以及药物,医生抚平伤痕、治愈疾病,并且收取费用,至少比那些宣扬着神之恩赐的赤脚僧侣要有效得多,后者收费的金额也不容小觑。
一见到郑夺,郑回春便微笑着问到:“你来找我作甚?你为什么才来找我?”
最后一句话并不是在抱怨郑夺找他找得很迟,而是委婉地在问郑夺这几个月过得如何。一个体贴而精明的交谈者总是会巧妙地回避掉可能引起冲突的字词,将其转化为隐晦而不是其意的问话。
此时的郑夺在扫视医馆内部,只有三个人,他心想到,最后一个人没有来,凭他的身份,这也并不奇怪。
当郑回春的话消失在空气中,留下了尴尬的沉默之时,郑夺才转头面向郑回春,解释到:“这几个月来,我一直在练习基本功。”
郑回春好奇地重复了一遍:“基本功?像你这样的高手还需要重温基本功吗?”
话音才落,郑回春便感觉到郑夺的眼神危险地亮了起来,就像一只被困在陷阱里的野狼在为生存疯狂愤怒地挣扎。
他宽大的左手已经向他的刀鞘摸去。
突然,一把长剑“啪”地一下盖在了郑夺的手背上,剑身漫不经心地斜放着,只要郑夺敢继续动作,剑的边缘就会深深切入他的手中,将四根手指全削了下来。
一旁的剑客冷笑了一声,语气里充满了嘲讽与不屑:“怎么了,郑夺?你这么急着做残废?哦,康贝提夫好像确实是你致残的原因。”
郑夺紧紧地握住了他的刀鞘,绷着脸后退了一步,刀鞘在他的掌中发出了“喀喀”的声音。
随着郑夺一同前来的剑客的名字,他的全名应该是罗塞·康贝提夫 Roxxe。此子为康贝提夫近十年来培养出的青年才俊的佼佼者,为了完成此次任务,康郑二家愿意联合,并且派遣出了他们所信赖的最适合的杀手。
罗塞对郑夺的态度十分恶劣,正是郑家康家如何对待他们其中失败者的态度一般,一次重大的失败,就足够他们否定掉一个顶级杀手先前的所有努力与辛苦。
奇怪的是,他们在羞辱败者的同时,不会考虑,他日若是自己失败,亦会遭受到同样的对待一般。也许正是他们的无知,就会造成如此病态扭曲的现象。
罗塞微笑着,他得意于自己掌控了局面,欺负着一个以前的金牌杀手,这让他感到饮酒般的微醺与满足。他故意问到:“我听说你半年前是郑家首屈一指的杀手,可是自从你断掉了那只右手后,很多人都说你变了。你一言不发,离群索居,整天一个人孤独地拔刀、练刀,有人说,你甚至去翻阅康贝提夫的剑谱,因为云雾十三剑伤你伤得太深,是么?”
他没注意到的是,郑夺后退的脚步已经深深地印在了地板上,形成了一个又一个凹陷,如果罗塞注意到了,或许他会对郑夺尊敬些。
当听到“云雾十三剑”的时候,郑夺突然如释重负地笑了起来。云雾十三剑,希伦·康贝提夫将我打败的剑法,他默念着,就像之前180天他每天都在对自己重复念叨着的内容一般。缥缈美丽、暗藏杀机的云雾十三剑,希伦·康贝提夫那惊为天人,宛如天外飞仙的那一剑。
那一剑是如此的美丽而致命,就像裹挟着冰雪的云雾拂过山岗,郑夺不仅记住了那一剑的痛苦,更记住了云雾十三剑的风情。
他神思恍惚地回到了郑家,接受了对于自己失败的惩罚。□□的、精神的,以前支持自己、看好自己的人在刺杀失败发生之后,回避自己犹如毒虫猛兽,心中暗藏不满的人更是借机刁难羞辱自己。
但是郑夺并不在乎,那一夜的对决之后,他只记住了一件事情:云雾十三剑是世上最美丽、最致命的武学,而自己的所学的风雪刀,若是可以借鉴云雾十三剑的剑意并且加以融合、改良,那么自己的刀术,他不敢想象,自己的刀术也能达到云雾十三剑的那种出神入化,似神非神的境界么?
郑夺站稳了身子,直视着罗塞,一想起希伦·康贝提夫,他感到一种古怪的力量立刻涌入了他的体内,掺杂着自信、仇恨与共鸣。怎么会有共鸣呢?他讽刺地想着,共鸣给他带来了若温水的慰藉,令崩溃的精神松弛融化。郑夺注视着罗塞,透过他以及模糊的夏日雾气,自己好像又回到了那个雪夜:希伦·康贝提夫矛盾的冷酷与不忍并存的眼神,如同神明审判一般的云雾十三剑。希伦十六年的自我放逐与几个月来自己受到郑家人持续不断的冷落与羞辱,这能相提并论吧。
试刀。
郑夺听见了一个声音在催促着自己拔刀,他告诉自己,那个断掉了手后日夜仿徨不安的灵魂,试刀,拿罗塞·康贝提夫试你的刀!
这是郑夺自断手后第一次与人动手。
他已经很久没有体验过将刀尖对准人的感觉了——那种执掌人类生死的权力快感,刀剑交锋的危险刺激,与提防强大对手带来的兴奋。
拔出你的刀来!
他在心里对着自己大喊,他感到自己的嘴巴张了起来,气流在口腔中回旋打转,声带颤动,原本痨病得要死去的自己居然能中气十足地这么大喊一声。
“拔出你的剑来!”
郑夺嘶声说到,声音耳返,沉闷模糊,一切都好像被风雪声覆盖住了。
郑回春不由得向后退了一步,怎么回事?他惊慌地分析,是什么让冷静自持的郑夺在半年后性情大变,趋于癫狂?难道他身为刀客的尊严理智一同与他的右手一般逝去了吗?
罗塞说:“我不需要拔剑,因为我的剑没有剑鞘。但我要看看你的刀!”
一霎眼的功夫,他们同时向前踏出一步,他们同时拔剑、拔刀,拿出武器指着对方。
罗塞镇定而自信地微笑着。
郑夺的眼睛完全地亮了起来,好像两团火球在燃烧,烧的不是汽油,而是他的精神、生命力,他的刀就是他的生命、他的尊严的化身。
郑回春已经退到了墙根之处,他听说,郑家的风雪刀施展起来刚勇无俦,刀锋冰冷如同风暴降临;而云雾十三剑则无声无息,如云雾蔓延,神不知鬼不觉间刺穿对手的脆弱之处。
突然间,一声叹息从罗塞吐出,他的人已平空掠起,一阵冰冷的剑风自上而下卷席而来,这一点剑光,在触及郑夺后背之时,突然抖成了数十点剑光。
郑夺仍然一动不动。是他人已麻木,不愿意抵抗,还是根本无法跟上罗塞·康贝提夫的速度?
当剑尖刺破他的白袍之时,他才用左手反挥出一刀——这一刀本可以打中罗塞的手肘,可是剑客早就算定了他定会以攻代守,所以他剑尖突然往左斜刺,让这一刀落空。
一刀对上了几十道剑光。
一刀如何能对得上几十道剑光?
郑回春担忧地想着,为同族担忧;
罗塞脸上已经露出了胜利的笑容,康贝提夫的剑客又战胜了骄矜自持的郑家!
可是,在郑夺眼中,作出了两次变化之后,罗塞剑招已老,一刀虽然落空,但他的剑招更显疲敝。虽然罗塞也做到了瞬间点出几十道剑光,速度还是不如希伦。
在研习了云雾十三剑半年之久后,郑夺可以看出,他所用的是云雾十三剑的第五式,“凌垂云”。
罗塞的速度很快,然而郑夺的速度更快——莫忘了,他只是断了一只手,并非被人砍去了双腿!
所以他的速度依旧在,而且快得惊人!
繁星一般的剑光消失了,郑夺刚才所处的位置,一张桌子被劈成了碎片。
罗塞也听到了一声轻轻的叹息——这是第五式少有的缺陷,在凌空自上而下击打目标之时,须得通过调整吐息确保用力稳当均匀,敌人则会迅速将其判定为进攻的信号。
罗塞自然也知晓其中的道理。
他更清楚第五式的弱点在哪里,不管是用刀,还是用剑,情况都是如此。
果不其然,在郑夺的刀下,“凌垂云”被一丝不苟地施展开来,转承启合,正与云雾十三剑无疑。
待刀光逼近之时,他刷刷七剑刺出,每一剑都对准了郑夺右手处破绽,他已经看出了郑夺右肋处出现了一个破绽——如果他没有断手,这处破绽本来不会存在。
这七剑,却又是云雾十三剑罕见的用于进攻的第三式,“云风暴”,求快、猛与密不透风。
罗塞的第三式也用得很好,也是克制第五式的招数,自小到大,他都是被如此训练的。
罗塞的七剑正要变化,郑夺的右肩突然沉下,左肩高抬,云雾散去,毒蛇一般的风雪刀自迷雾之中骤然杀出,他只见到苍白的刀身突然出现在了自己的鼻子前,紧接着,刀身已经重重地打在了他的鼻梁上。
他突然感到一阵剧痛,什么也看不见了,等他眼前的金星消失,刀已经牢牢地贴在了自己的右手上。
郑夺微微用力,血珠就从剑客的手腕上渗出,罗塞的表情迅速从惊讶转为恐慌,难不成郑夺希望让自己也变得和他一样?
郑夺已经收刀。
刀身上带着一线稀薄的血痕。
罗塞咬了咬牙,恨声说到:“我可要谢谢你的手下留情,我可不知道什么时候,郑家也来偷学康贝提夫的家传剑法了!”
郑夺不以为意,似是自言自语,又像在回答罗塞的指责:“康贝提夫和普罗米斯家族的剑法难道不精妙绝伦?这是我一生见过最美丽、也是最致命的剑法!”
罗塞甩了甩手腕,听到郑夺如此称赞康贝提夫的剑法,他的气突然消了下去。他连忙回答:“那可不,想不到你居然也愿意承认康家剑法的威力。”他脸上又浮现了笑容,罗塞还很年轻,他也没杀过几个人,生气与欢乐在他身上来得快去得也快,如同夏日骤雨。
郑夺看了他一眼,一字一句地回答到:“但是在你身上,威力确实有限!”
这时,第四个人突然到了。只听一个人重重地推开了大门,他大笑着走了进来。
这是一个随处可见到的老实人,面孔平淡无趣,神情朴实而木讷,然而他的眼睛却灵活地转动着,像只狡猾的狐狸。
一个看起来老实本分的人,居然会有着一双灵活狡猾的眼睛。
还没等众人开口,老实人就说到:“莫要怪我来晚了,二位刚才的剑斗精彩无比,我实在不忍打扰。”
他的声音也很老实诚恳,当他开口说话的时候脸上肌肉丝毫未动,显得他木讷朴实的脸就像橡胶缝合而成。
郑夺和罗塞均想:“原来他不仅到了,而且在外面默不作声地等了许久。”
不同的是,郑夺已经看出老实人并不长着这样,面孔与脖颈的接缝处,皮肤出现了明显的色差,同样也适用于耳根、眼睑与下颌;而罗塞却担忧着老实人是否会借机偷学云雾十三剑的一招二式。
郑夺如针刺的目光盘旋在老实人的脸上,像是要把他脸给剥下来。在场的三人均一言不发,空气陷入了古怪而危险的沉默。老实人已看到那把传说中的鲜红色的刀在郑夺手中躺着,名为罗塞的年轻人警觉地打量着自己,背后的银剑像一条冬眠着的毒蛇,他反而比郑夺更有抹除自己的欲望。
面具下的人脸可以是千奇百怪,也绝对可能不是他们要找的人。只要有一张以假乱真的面具,一点点的声音模仿,一个成熟的化装师便可以成为任何人,堂而皇之地走入任何场所与地点。
罗塞率先打破了沉默:“表明你的身份,一个戴着人皮面具来件我们的人并不可信。”
一对闪耀着朦胧光泽的青金石耳环被老实人取出,银基底的耳环,紫蓝色的宝石中分布着淡金色的沉淀。罗塞立刻接过了这对耳环,剑客的手微微颤抖,竭力保持着平静。
老实人令人恼火地微笑起来,布满了显而易见的傲慢,稍后,他凑上去对罗塞低声耳语:“你知道我为你弄来了什么,她现在正为丢掉了最爱的耳环而烦恼呢。”
片刻的激动消散了,罗塞慢慢地将耳环收到了自己的胸前的口袋内,之后,他对老实人说:“等这件事情做完了,我要亲自将耳环送给她。” 他的声音变得低沉起来:“你答应过我,事成之后,你会带我见到她。”
老实人拍了拍罗塞的肩膀,声音像芬芳有毒的香气:“罗塞,如果她知道了那可恨的蒙德里耶被你杀死,她会比找回耳环更加高兴和感动。”
“我知道,这就是我们在这里碰面的原因。”
当罗塞说完这句话的时候,他和老实人都坐下了。柜子内部浸泡着的动物标本睁着无生机的眼睛,瓶瓶罐罐发出了轻微的碰撞声。
为了表示和平,郑夺和罗塞都将兵器放在了桌上,老实人脱下了手套,合金的手指在灯光下闪闪发亮。
郑回春问了一句:“是谁给你装上了这幅手指?”
合金手指灵活轻盈地点着桌面,在坚实的桌面上留下了淡淡的白色划痕。
“哦,一个不知名的发明家,我偶然遇到了他,又请他喝了一顿酒,他在醉意交织的时候答应了我的改造计划。”老实人随心地回答,“他的名字也很怪,叫做达瑞恩。达瑞恩在给我装上了金属义肢后便不知去向,他向我保证:结果只会让我满意。”现在只有一个问题,老实人思考着,我要和这三个人之间的领导者沟通交流,那么我应该和谁呢?
郑夺看向罗塞,罗塞低头沉默,服气地将话语权让给了郑夺,仿佛自己从未存在过。
明亮致命的眼睛望向了老实人,郑夺开口,声音有力冰冷:“蒙德里耶在半年前声称自己染上风寒,身体机能因此受损,故而让自己的女儿,现在被称作‘小侯爷’的乌塔里耶接班统治。我们等待了半年,直到郑家刺杀失败的消息冷却。”
“蒙德里耶的身体机能在这半年内确实是在不断消退……尽管他为了延缓自己的衰老,开始四处从药剂店、诊所和药材店采购原料,并且由专门的保健医生调配制作。”
老实人叹息:“然而,当衰老要降临在一个人头上,任凭他再怎么努力,也无济于事。”
罗塞仰了仰头,对这个名字表现出了深深的厌恶:“他这大半生已经活得比绝大部分人要快乐满足。”
在两周前接到的通知要求罗塞用袖剑割断他的喉咙,再用他的鲜血染红康贝提夫的标志后带回。
老实人作出了询问的口型:“难道你认识他?”
郑夺用口型回答:“绝非。”
老实人说:“按照约定,我会将罗塞·康贝提夫带入沉思之府,明天是沉思之府一周一次的开放日。”
“按照原定计划,罗塞和老实人会打扮成为老侯爷实施定期检查的医者从而混入,我负责准备逃逸用的交通工具和后续准备。郑回春会在今晚给二位进行医学培训,准备好相关的套话。他曾经有过几次为老侯爷身体检查的经验。”
老实人看向罗塞:“按照我和他的约定,罗斯·康贝提夫将作为主刀手,完成我与他共同的目标。”
此刻罗塞低头望着自己的手心,表现得对全套计划安排漠不关心。
老实人皱了皱眉:“我不希望我的合作伙伴如此懒散,没有一点即将刺杀的紧迫感,郑夺,你为何不劝劝他?”
郑夺回答:“因为他即是此次的行动策划者,这次的潜入行动也是由罗塞想出。他比我们中的任何一人都要清楚这项计划的可行性和流程,你明白了吗,老实人?”他目光灼灼,似乎要把人烧伤,“老实人,”他继续冷笑着威胁,“你犯不着去质疑一个康贝提夫或者郑的刺客水平,而你甚至没有向你的目标挥刀的勇气。”
老实人没有生气,他的仿真假脸比任何时刻显得都要虚假,他的胸膛微微起伏了一下。
“他平常一定是个喜爱发号施令、不容许别人违抗他的人。”罗塞虽然默不作声,可是他的大脑在高速运转。
“喔,郑先生,”罗塞谨慎地插入了二人的对话,刻意将语气放柔放低,“既然老实人戴着面具,那么他不愿意让他的双手沾上认识他的人的鲜血,难道不是吗?血迹和刀伤,任何蛛丝马迹都会被那些事后收尾的人收集分析,老实人应当尽量避免他出手的机会,然而,他很想目睹老侯爷彻底咽气。”
这次换老实人沉默了,如果罗塞有一点说错的地方,他一定会竭力反驳纠正。
郑夺站了起来,当被郑夺的目光触及的时候,老实人和罗塞心里有些发凉,当他的手指够到了他的刀之时,老实人的手臂绷紧了,他也腾地站了起来,他看到罗塞朝着郑夺扔了一个东西,于是他的手指迅速地夹住了这个方块状的事物,火柴在其中发出沙拉拉的响声,老实人愕然,任凭郑夺用单手从中抽出了一根火柴点亮,微弱的硫磺火焰凑上了他嘴中雪茄,带着颗粒灰尘的白烟从圆柱状的黑木烟末端腾起,郑夺左手抖了抖火柴,它化成了末端漆黑的焦木。
郑夺一边叼着黑木烟,一边将刀插回了腰带之间,喉咙间发出了一声愉悦的低笑,正准备离去,老实人突然严肃地问他:“郑先生,你对这个计划怎么看?如果是你,大名鼎鼎的郑夺,会怎么做?”
他好像才想起来,半年前的郑夺是一个怎样令人闻风丧胆的存在。
郑夺停顿了一下,让烟飘了一会儿,老实人观察着烟雾是如何在空气中扭曲舞动,像是传说中的在芦苇中飞舞穿梭的妖精。
郑夺蹙眉沉思,真正的强者总是踽踽独行,两个人去暗杀,我已经嫌多。话到嘴边,却变成了:“沉思之府的警卫虽然在半年后已经松动,但是你们仍然需要警惕换岗时间和屋顶的盯梢人,速度要快,动作要轻。”
要是在半年前,他绝对不会说这些话,大抵是一刀将烟雾劈成两半后潇洒离去。
但如今他已经无法狠下心肠。你变了,郑夺对自己如此评价,心软和谨慎,甚至还充当着可靠的导师,真他妈恶心。潜入一个戒备森严的堡垒有什么困难?如果我来动手,我会在晨昏交际之时潜入,再将目标一个个亲手封喉。
郑夺当然记得,他自己出道执行第一个任务的时候,又有谁去帮助他?没有人。从情报收集、探明地点(踩点)、潜入暗杀和最后脱离,全由他自己一人完成。
在自己被希伦·康贝提夫砍断右手之后,自己可曾被人援助?重返郑家之后,何尝有人给予过自己同情怜悯?
怀着憎恶的恶心感觉,他以常人难以捕捉到的速度挥刀,银光一闪,烟雾被他斩成了六段,随后他还刀入鞘,整个动作在不到一秒内完成,好像一道闪电从刀鞘中脱出又迅速消失。
望着众人讶异的神情,他的心情却更加郁闷。
一个人,若是既想要别人在他身处逆境的时候给予他帮助与同情,又想要维持着尊严,这未免有些矛盾。
可是这对矛盾,何尝不折磨着许许多多的骤然从高处跌倒底层的人们?
(二)
罗塞换上了术士协会中医学分会的治疗师长袍。银色基底,白色的刺绣、灰色的下摆,象征着纯洁与治愈,然而罗塞即将要做的事情却是截然相反的杀戮。他只觉得下摆不利于自己跑动跳跃,袖口有些紧了。
他把术士协会的标志——近似正圆形的六十边形勋章别入右胸略低于心脏的位置,如此一来,他便是一个专业的治疗师。箱子分为两层,表层的凹槽中摆放着常规医疗器械,小刀(未尝不可用其割断人的肌肤与喉咙,插入血管,分离血肉)、剪刀、镊子、听诊器,底层则被放入了一个机械装置,一个银色的四方体,可以听到方体内传来轻微的滴答声和齿轮转动声。方体嵌入了箱体内壁,底部伸出了形如昆虫节肢的连接部件,而在箱体外壁,在机械元件未接触到的这一面,由两道双曲线凹槽围成的面积中央,可以看到一块浅灰色的痕迹,中心有一个圆形白点,像是瞳仁。
罗塞拎起了手提箱,瞳仁跳动了一下,他触摸到了手提箱把手的金属边缘,冰冷的金属质感顺着他的指尖蔓延,输送入他的大脑。紧接着,他又感到了一种更深沉与麻木的触感,手指第二个关节以下陷入了寒冷的空虚,细密的金属丝扎入血管之中带来了些许刺疼。
白点稳定地小幅度上下振动,如同钟摆运动,金属元件运作产生的余热让手提箱的温度升高,随着结构传导。
罗塞看向老实人,他的一只眼睛保留着正常的棕黑色沉淀,而他的左眼则被白翳覆盖。
老实人对罗塞解释:“我不方便与你同时出现,所以,你需要独自执行任务,通过共感传导装置,我能‘体验’和目睹你作出的行动。比如现在,你的右手正不轻不重地拎着这个手提箱,你想要放松,然而,你对未知装置的怀疑和不信任却让你加大了力度。”
罗塞的手掌的确停滞在空中,老实人向上翻起右掌,罗塞登时发觉自己手背绷紧旋而放松,可他并未作出任何动作。
他松开了手提箱的把手。
这种奇妙的共感消失了。
他似乎还能感觉到老实人在操控着指尖金属,沉重又轻盈的金属在旋转位移,只要他们轻轻一指,金属便可化作螳螂上肢形状的飞刀。
这种同步共感让罗塞恶心,两个人共享视野和一只右手的触觉,他失去了掌握自己右手的私密与自由。
他呼出气息,好像一条游弋的鱼,突然被捞出了清凉舒适的液体环境,在空气中慌张地扭动挣扎。他甩了甩僵硬的右手,对老实人冷冷地说:“我可不想整天与你同频共感。”
他没有提及当两人的神经元断开连接时,一瞬间的冲击和断裂感让他的胃部发出不舒适的讯号——在压迫来临的时候,罗塞的胃部比大脑还要敏感。
然后他故意低头不语,陷入沉默,让反常的沉默去诱导老实人解释这一切。
老实人眨了三下眼睛,向前踏出一步,仔仔细细地端详着罗塞镇定的表情。
老实人开始绕着罗塞转圈走,好让他更好地观察研究这个异类,罗塞配合地张开手臂,像个接受医生检查的患者,他们的眼神又对在了一起,老实人看到了罗塞眼中戏谑的神情。
“这不可——哦,这很罕见。”
他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罗塞大声反问:“这有什么好奇怪的?我只在乎我的任务,我为什么要去关注一个高深莫测的魔法装置?”挑衅的笑容又回到了罗塞的脸上,他故意自豪地挺直背部,让老实人怒意更甚。
“他妈的,罗塞,你什么都不懂。你们这些只会挥刀弄剑的骑士、装神弄鬼的术士,又懂什么天地运转的真理?”
银色的螳螂刀在零点几秒内对着罗塞的喉咙弹出,长剑上传来凶猛的压力,剑身咯咯作响,一人出击,一人拔剑抵挡,持剑人哈哈大笑。
老实人收回了螳螂刀,装作自己从未情绪爆发过。
罗塞盯着老实人的假脸:“你生活在这里,是吧?你有着杀死老侯爷的实力,但是你不愿意冒着被人识破的风险去做这件事情;而我亦比任何人都要他死。”
老实人置若罔闻。
“你问得太多了。”
他迅速转移了话题,否则他会忍不住用螳螂刀割断自己请来的杀手的喉咙。
老实人说:“你的这身制服和术士协会的身份标识是百分百的真货,老侯爷的确邀请了术士协会的医学科下的成员为自己定期检查。”
此刻这个医学成员已经睡倒在他预定的房间里了,细密的铁丝混麻绳捆住了他的手脚,嘴巴被塞住。有时候本地人办事就是方便。
罗塞抱怨着你怎么没告诉我他是谁,一边拎起了手提箱,他们的感官与视觉再次联通共享,窗外车马经过,碌碌车轮声吸引了老实人的注意力,就在这个时候,一丝显然不属于罗塞的记忆与情绪流露出来,在罗塞的脑海里复现倒带。
他是那种人——当他或他的家人降临于世,就仿佛拥有神一般的权能。他们生来就拥有更高的智慧、更高的社会地位。
他们高贵、聪明、强大,幸运总是眷顾着他们。这对普通人来说毫不公平,也无关血统。——那我,作为一个普通人,又能做什么去抵抗这种命运与不公?我该如何打败与杀死他们他们,凭借一个普通人的身份?我此生永远不会忘记的第一件事是:我的双手,是在一个凄清寒冷的夜里冻掉,我的导师不得不将我的手指截断,替换上金属义肢。
天神般的贵族与碌碌无为的凡人,我的肢体孱弱无能,然而优越的贵族总能轻易得到更好的食物、水与居住环境,于是他们变得更加俊美、智慧。
“于是我们不得不杀死他们,因为有些人占有了太多的资源,为了抢夺这个不发达年代的少数资源,王侯压榨与蓄奴,而杀死王侯的刺客应运而生。”
受到了共感的影响,罗塞不禁走到了老实人的身边,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然而我要杀死他们,却并非抢夺资源,我的组织让我过上了很好的生活,我为他们杀人行凶,我选择老侯爷作为我的目标,是因为过去他犯下的罪孽。一个势力的崛起,必定伴随着其他势力被吞并和消灭。”
老实人说出了不属于老实人的回忆,这也是共感带来的影响,当一缕自己的思绪为罗塞而察觉,罗塞的真实想法也被老实人读取。
“很高兴我们可以相互理解,这个装置真是个好东西。现在有能力生产这个神经共享元件的人,几乎凤毛麟角,有志于此的人大多分布在西北方的贝列德卢因,而我这个更是托人所定制的。”
老实人热情地握着罗塞的另一只手,金属义肢如同藤蔓般紧紧缠绕着罗塞的手指。
他们交换手心与思维,最初的隔阂因为共感消融,罗塞的脑海有些眩晕,他必须分辨出哪些是属于自己的想法和记忆。
“达瑞恩。他给了你这个。是他委托你去杀死他吗?”
一道坚实的冰墙出现在老实人的大脑内,洁白而内藏层层机关。
“不是。”他立刻否认。
罗塞永远不会知道老实人的动机。
这是一种深藏于体内的愤怒,他渴望平息愤怒,于是达瑞恩给予他的门徒一些帮助。
“你叫什么名字?”
“多恰美(Toki Ame)。”
罗塞抽出了他的手,揭下了老实人的面具。
棕色的眼睛如同陶瓷玩偶的眼珠,多恰美的皮肤粗糙暗沉,额头因为思虑过多而皱纹堆积,他和罗塞看起来差不多大,他的嘴唇没有血色,他的鼻梁高而眉毛密,一个独自打拼的年轻浪子的典型画像。
多恰美说到:“听说贵族都有一双完美细腻的手,我希望你杀死他后,为我带来他的手。”
罗塞答应了雇主反复无常的委托。“多恰美,你会收到你要的货,”罗塞点了点头,“一双完美细腻的手。”
(三)
在这个周末,小侯爷又和她的父亲起了一场不大不小的争执,仿佛越是值得感到幸福与快乐的场景,她偏偏要挑起波澜,生起气来。
“你应当懂点人情世故!作为一个贵族小姐,你怎么可以对这些事情不去了解?”老侯爷被叛逆倔强的女儿气得眉毛飞起,找不到如何完美反驳女儿有理有据的反击,他只能如此重复着。
乌塔利耶平静地摆弄着手上制作精良的白桦木长弓,对于贵族来说,她的手指不够细腻柔滑,而是生着一层薄薄的茧子,老侯爷注意到她一直在有意无意地拨弄着弓弦,就像其他的贵族小姐拨动着竖琴琴弦一样。
乌塔利耶舒展开了眉头,敷衍地安抚父亲的情绪:“好的,好的,等会儿我会下去和你的朋友们打些招呼——”
“他们都是什么人?”
蒙德里耶不客气地打断了女儿的话。
乌塔利耶的眉毛跳动了一下,这让这个黑发明眸的青年女贵族更像她的父亲了。是的,这些社交活动无聊之至,无非就是骑马、射箭、赏画、充满了嘈杂的周末午餐、叽叽喳喳的下午茶,乌塔利耶闲暇的时候不喜欢和同龄的贵族小姐呆在一起,她更喜欢出去骑马、射箭,她有时候会拜托镇上护卫队队长,让他和几个剑术好手陪自己练上半天。
“镇北的寡妇安娜,她的丈夫赫利因西上尉曾经是我们的朋友;镇里的执行官索罗多斯,还有他的儿子维奇尔;抄写员哈罗什,酒商莫斯,术师协会的治疗术士,还有我们南边的亲戚……”
乌塔利耶想起了那些喜欢闲聊家长里短的亲戚,心中就生出一股厌恶之情,她直接用“一帮人”粗暴地概括完毕。
和那些人简短地打了些招呼后,她便退回到楼上,就像士兵面对冲破城门的守兵退回到了塔楼一般。她兴致缺缺地问了那个年轻的治疗术士几个学术问题,却发现那青年说得似是而非,乌塔利耶失望地摇了摇头,原来术师协会出来的术士的水平也是如此令人担忧。
蒙德里耶和那个术士交谈得很密切,他们沿着墙边的花坛走着,又绕到了后院的葡萄园,白墙上,爬山虎执着地攀附着,中午的阳光像碎金一般穿过了树叶。
乌塔利耶好奇地靠上了窗沿,白桦木弓触手可及,箭筒就躺在自己的脚边,她默默地矮下了身子,想要知道这两个人在说什么。在蒙德里耶被草丛中的动静吸引,转身背向术士的时候,术士望望四周,确认无人后,便快速轻巧地打开了手提箱,里面,一把□□躺在了箱中。
乌塔利耶立刻发出了一声预警的呼喊,□□已经上好了弦,弓箭蓄势待发,罗塞本来想射中蒙德里耶的背部,这样可以不破坏他的脸部,现在,他只能用□□射中了他的咽喉。
他一手持弩,另一手从倒下的蒙德里耶身上摸出了钥匙,与此同时,锐利的箭矢破空而下,乌塔利耶一声不吭,顺着墙上的爬山虎迅速地滑了下来。
罗塞险险躲过了这支飞箭,射术并非乌塔利耶所长,她迅速地逼近了他,罗塞可以看清,靛蓝色的刀柄上有金色的玫瑰纹饰。两人的武器恶狠狠地撞在了一起,刀锋几乎压到了罗塞的鼻梁,乌塔利耶顺势一带,刀柄便撞向了罗塞的耳畔,她一直一言不发,眼睛瞪得大大的。
罗塞将长剑下压,使了个虚招,又作出向左劈的姿势,刻意让乌塔利耶闪开,于是他转身就跑。
“回过头来,你这个肮脏下流的杀手!你杀死了一名贵族!”
乌塔利耶愤怒地高喊着,她在后面追赶着罗塞,罗塞正好跑到了后门处,他一脚踹开了门,重重地合上又锁好。
乌塔利耶听到罗塞平静如水的声音随着厚厚的木门传来:“是的,是的,他是贵族,连他的血都要比一般人金贵些是不?你大可以把他放在你的花园,小姐,看看过几天会烂成什么样子。”
街道上,传来了马嘶声,罗塞一跃而上马背,和另一个骑手扬长而去,木门被愤怒的小侯爷一脚踹得震动不止。听着蹄声逐渐远离,乌塔利耶整个人靠在墙壁上,她突然发现,自己的背部布满了冷汗,此时,卫兵们才伴着锵啷的金属板甲声姗姗来迟。
“你没事吧,小姐?”
卫队长伸出了手,想要把小姐拉起来,小侯爷紧紧地抓住了他的手部护甲,几乎要把他的手套给扯下来。
乌塔利耶颤抖地伸出了手指,慢慢地将自己紊乱的发丝撩到了耳根后。做完这个事情后,她心情稍微平复了一些,望着这些全副武装的,不知所措的卫兵们,胸腔中的恐惧震惊被另一种如烈火般汹涌的情绪取代。
“卫队长,出镇子的道路只有一条,”她一一地清点着可利用的条件,“镇外的森林里最近多了几个偷猎者,也许有强盗;光天化日下若想从这里离开,很多人一定看到了他们的行踪。”
卫兵们逐渐明白了乌塔利耶的意思。
乌塔利耶握紧了拳头,站得笔直,恐惧惊慌完全从她脸上褪去,此次的飞来横祸让她瞬间从一个骄纵的贵族小姐变成了一个满怀心事的年轻贵族。她必须要担起自己的责任,父亲死了,她须得承接其责任,追猎凶手,护卫领地的安宁。
卫队长向小侯爷深深鞠了一躬,说到:“您父亲的军械库里还留着一些装备,他特意为您留了一套板甲、一把长剑、军刀、长弓与匕首。如果您不会穿戴盔甲,侍女们会为您穿上。”
小侯爷点点头,对卫队长说到:“准备好马匹,待我穿戴好装备,我希望你们能打听到这两个肮脏的刺客究竟逃往何处。”
(四)
罗塞紧握着缰绳,随着多恰美一起穿过这镇子,往森林深处赶去,血在风干,他的心并没有因为杀死一个蒙德里耶而感到激动。不是因为他杀得人太多而麻木,而是他觉得杀不够而失落。
“所以说,复仇成功并不会让你感到喜悦?”
多恰美在马背上好奇地问到。
罗塞把头扭了过去:“是的,不会,因为麻烦没有被解决。我被他的女儿看到了。”
多恰美大笑着说到:“当我们两个人如同旋风一般冲出镇子的时候,我们被至少他妈的十二个人见着了。康贝提夫的少爷,这你可别愁了,弟兄们早就做好准备了。”
罗塞说:“我不希望事情闹得太大,如果这个事情闹得难以收场……”
“那个不见踪影的白衣人会来教训你,是吧?”
“他会为我收场,同样,他会将我的表现报告给本家,我必须做到最好,”罗塞叹气,“可惜人算不如天算。”
高大如士兵的树木飞快退去,多恰美熟练地辨认越变越窄的小道,光线随着二人的深入而减弱,直到罗塞隐约看见白布搭成的帐篷和被剥皮架支起来的狍子。
把多恰美算在内,这伙强盗一共有六个。
“在你们干这行之前,你们是做什么的?”
罗塞把马匹牵到槽前,顺口询问。
多恰美暗暗摇头,心想:“看来他真的对这一行一窍不通。”
“难道你觉得一个人是天生要成为强盗,掳掠他人,夺人钱财吗?”
多恰美反问到。
一个戴着肮脏的水桶盔的强盗正在把切碎的南瓜和土豆倒入水锅中,背着猎弓的强盗在不远处站岗,剩下的人,有的人盘腿坐在地上,还有两个人靠着酒桶。
多恰美指了指最近的一个强盗,对他说到:“马修,告诉这个小少爷,你落草前是做什么的?或者说,大家都是从哪里来的?”
马修回答:“当然是从镇子上来的,掉脑袋的生意总比没钱赚的生意好。我不想做别人的劳工,帮着锄草种地,也不想去磨坊里天天扛麻袋。”马修又补充说到:“多恰美是我们的头儿,自从他从那个云游方士那儿得到了一双稀奇古怪的金属指套,那个指套没准给他赋予了赐福。”
“我宁愿在大道上流尽鲜血而死,死的时候身边躺着敌人的尸体和一堆堆金银财宝,也不愿意在一座肮脏狭小的泥巴屋里,像一条狗一样喘息着死去。”
多恰美沉声回答。
罗塞说:“祝福?一个金属装置怎么会产生赐福?难道那个方士拿着自己的小发明去神祠祈福过了?”
马修笑了起来,他对多恰美说到:“看来你找来的小伙子不仅一无所知,而且还很有幽默感!”他又喝下了一大口烈酒,继续说到:“自从那方士给了多恰美这身行头以后,我们的头儿变得更加凶猛,和别人战斗时候,他的攻势永远是最凶猛、最难以招架的。”
天空变得灰暗,一阵骤雨降下,雨水打入了水锅中,强盗们的酒杯中,打湿了他们睡觉的草席。
罗塞一直站着,站得有些累了,他便小心翼翼地在木桩子上坐下,多恰美坐在另一根木桩上,手里拿着猎刀。
罗塞说:“叫你的人做好准备,或者撤离。乌塔利耶绝对不会善罢甘休,像她这样的角色,绝对认识这片森林的猎人,猎犬、猎人和护卫队随时可能来找你们麻烦。”
多恰美说:“我们绝无可能撤离,我们又能跑到哪里去?他们来几个人,我们杀几个人。”他又说:“我从未杀死一个真正的贵族,这将会是我的第一个,一条无可奈何的不归路。”
罗塞叹了一口气,多恰美敏锐地捕捉到了罗塞沮丧的心情,并且给予了毫不留情的嘲笑。
“现在才开始觉得疲惫和厌恶吗,小少爷?”他呲牙咧嘴地笑着,饱经风霜的脸笑成了杂乱的线团,“康贝提夫只会教导你,杀死家族的敌人是荣誉光明的,可是杀人的营生从来不是干净的,你在杀死目标的时候他们会流血、会溅你一身,有时候会流出更加糟糕的东西;杀人后的逃亡也是肮脏的,森林从来不是干净整洁的后花园,没有人会在这里接应你……你是否觉得这个营地狭小且肮脏不堪?那么我告诉你,这正是我们一贯过着的生活。”
“杀人绝对不是一个干净的营生,无论目标有多么光荣伟大,它绝非如你期待一般美好。”
“所以,小少爷,你虽然是我们其中最强的,可是你连这点预期也没建立好,你对这个行当的认识甚至不如一个农民的儿子。”
罗塞突然警觉地站了起来,这让多恰美误以为罗塞要攻击自己,他立刻抽出了短剑。
罗塞惊讶地瞪着他,缓缓地说到:“我去我们来时的路瞧一瞧,马蹄压倒了草丛,会留下痕迹。”
罗塞望着多恰美从脚边抄起了一个表面斑驳的水桶盔,递给了自己。
“你会用得着的,再好的剑客也拦不住一支暗中的羽箭。”他说到。
“这是我们前几天从一个路过的雇佣兵身上扒下来的,那小子身上的好东西还不少,长款锁子甲,一件非常坚韧的内衬,马刺,匕首,还有几瓶好酒。当然,还有几十枚银币。”
多恰美指了指远处被挂起来的一件精美的大衣,大衣上的血渍已经被清洗干净,心口和下腹都有着刀刺的痕迹。
罗塞沉默地把头盔还给了多恰美,心中生出了强烈的反胃和抵触,纵然这种厌恶情绪会害死自己,罗塞还是拒绝佩戴死人的盔甲。他想,既然郑夺可以做到,为什么自己做不到?他猛地想起了导师在训练自己的时候所说的话:“记住,罗塞,你,以及康贝提夫家的刺客并非普通人。康贝提夫这个姓氏就意味着杰出与万里挑一。我们就像历史长河中撑船摇橹的人,我们的剑就是船桨,我们将会搅动历史的漩涡。”
“我有一个问题,老师,”罗塞举起手问到,“为什么要担着搅动历史漩涡的责任?”
导师说:“因为我们有超人的能力,拥有着媲美数十乃至数百常人的力量。当人们拥有了这份力量,有的人选择去破坏,有的人选择去拯救,而我们康贝提夫则认为,拥有这份力量,当参与世界之潮流变迁,在其中找到适合自己的位置,建功立业,叱诧风云,见证历史之诡谲波澜,不枉人生走一遭。罗塞,在你做出决定之前,你需要跳出保守的思维框架,从一个新的角度出发——普通人倾向于保守保全,是因为他们不具备冒险的资本和能力,但是一个康贝提夫,却深知风险与巨大收益并存的道理。”
我在撰写此书的时候偶然听到了一个康贝提夫的后裔是如此解释他们加入安格班,为米尔寇的原因。并非单一的正邪对立,他摇着头说到。“世上哪里有绝对的邪恶和正义呢?”
我说:“这是大逆不道的观点,以一如在上的名义,你的这番话足以让你在某些保守地区当作异端被烧死!”
他微笑着说:“那么因为我的言论而烧死我、伤人性命的人,他们所作所为可称为正义?你莫不是忘了,在那个混沌黑暗的年代,双方都会去掳掠烧杀边界群众,他们抢劫杀死我们的人,于是我们也这么去向他们复仇。”
我说:“这个话题还是莫要聊下去为好,总之,一如代表着秩序和正义,米尔寇永远只能带来毁灭和混乱。”
这个康贝提夫依旧笑而不语,显然他放弃了与我争执。
他最后说的一番话令我印象深刻,我觉得有必要与诸位读者分享:“有什么是亘古不变的?是原子,是分子,是水在一定温度下会沸腾,是火燃烧燃料会产生热量,而这些都是原子与分子的运动变化。如果你说的绝对正义与邪恶也像这样,难道一如和米尔寇也是有规律结构下的原子分子组合,而且保持着恒定的状态不变吗?可是世间万物无时无刻不在改变,哪怕是千万分之一秒前的你,也与下一秒的你不相同。我们用三维坐标去分析物体运动变化,加入了时间这一因素,我们就可用四维坐标分析不同时空下的物体变化。谢伊,根据历史记载,米尔寇可以幻化为各种形态,一如也曾经以闪电或极美的人形出现,由此可知,他们也并非维持不变。”
罗塞问多恰美:“你们应该有报警的号角吧?”
多恰美说:“有。”
号角递给了罗塞,多恰美不再问他为什么,要做什么——何必多问呢?这个年轻人显然有了自己的主意。
罗塞说:“我会通知你们,我会去前路伏击他们。”
多恰美说:“恕我不能赞同,我们怎么能让你一个去享受杀死敌人的乐趣?”
他笑了起来,粗粝的笑声让罗塞想起了饥饿的渡鸦,它们大如几个月大的鸡仔,会去啄食森林中倒下的驯鹿。
(五)
血红的夕阳,沉默黑暗的树林,康贝提夫会将夕阳称为阿瑞恩的眼睛,他们认为这位充满了伟力的光明女神,其瞳色自然与普通人大不相同,当是危险鲜艳的血红色,就像一天之末的夕阳一般。
强盗们弄倒了一棵大树,它挡住了前往营地的必经之路,他们蹲伏在路边的草丛中,手持弩箭,如果追兵们骑着马过来,他们会第一时间射死马匹,造成混乱,罗塞在更远的路边,强盗们的伏击会为他和多恰美创造进攻的机会,两人会在混乱发生的一瞬间从藏身地冲出,冲入追兵杀戮一番。
多恰美的军刀上已经被他涂上了弱效烈性毒药,在这个镇子上,他只能弄到这种级别的毒药。“我们不可能一直呆在这里,”他对罗塞说到,“做好随机应变的准备,乌塔利耶不是个傻子。”
在伏击点的半英里之外,一伙由四名骑兵组成的队伍正在缓速前进,他们穿着镇上的带印章军服,军服底下则是胸甲、锁链护颈与软甲,护垫垫腿与腿部护甲,靴子上有着马刺。乌塔利耶在其中,亦是全副武装,她背后背着绘有鹿角的盾牌,她的前面是戴着猎人帽的护林员,背着猎人长弓。随着队伍的推进,距离一点点的缩短,乌塔利耶在寂静中清楚地听到了马匹的呼吸声,长剑和盔甲的叮当作响声,她举着火把,火把在黑暗中提供光明,也让这行人成为了显眼的靶子。
“我们发出的噪声太大了,火把太亮了,而且我们走的是广为人知的路线,这意味着我们会被敌人轻易发现,或许他们就在这条路上设下了埋伏。”
她示意队伍停下,手紧握着缰绳。
卫队长说:“小姐,谨慎点总没错,但是我们骑着马儿,那些步战的强盗难以阻挡。我们不能下马步行,骑兵是我们最大的优势。”
乌塔利耶说:“既然如此,那我们便深入林中,护林员,你继续带路,我们从林中抄小路而行,绕开大路。”
众人骑着马慢步进了林中,维持着均匀安静的步伐,乌塔利耶要求熄灭火把,这样更能看清楚营地的火光。出发之前,她就要求众人换上噪声较小的护甲护腕与暗色的披风外套。
纵然如此,这一切的防备还是敌不过多恰美和罗塞的听觉。身体素质远超一般雇佣兵而又警觉的二人,在听到了模糊的马蹄金戈之响声的时候,不约而同地选择缓步蹲伏,罗塞抽出了长剑,多恰美则给背上的轻弩上弦。
罗塞望见马匹优美高耸的线条在昏黑中缓缓出现,这是一匹有着灰色鬃毛、全身呈棕红色的马,月亮已经出来,乌云与惨淡的光将最后一丝温暖的余晖熄灭、湮灭、灰飞烟灭。
他等待着多恰美的信号,他注意到多恰美的手布满了老茧、稳重又稳定,他机警的双目在黑暗中就像枭一般锐利,这样的个人,怎么可能箭术不好?
他对这匹漂亮的马生出了一丝愧疚之情,马儿毫无知觉地踏过了野草与湿润的黑土地,八个小时之前,这匹马儿还在草场上漫步、咀嚼着滴着水珠的青草,月光像是冰冷的水,浸润了罗塞的剑锋,马儿的眼睛就像水中被洗得透亮的鹅卵石。
他的手已经被露水打湿。
他听到了弓弦松动的声音,纤维在极致的拉伸后又瞬间收缩,弩的双翼随着弓弦回缩绕着固定装置迅速回转。他的四肢比头脑先行动起来,罗塞大步向前跃出,骑手看到了剑客,于是便驱马向前,挥动着长剑,满以为可以击中目标。突然,骑手右眼一痛,他像雉鸡般从马背上跌落,罗塞给他补了一剑。
多恰美又是一箭射出,射中了第二个骑手的胸口,骑手并未立刻倒下。几只羽箭从不远处袭来,但都擦着他的头盔飞过,于是多恰美吹响了号角,绕后,爬上了一棵树上,借助高处优势继续射击。
号角声意味着这场伏击转向了正面战斗,双方都点亮了火把,一手持火把,一手持剑,罗塞骑上了那匹无主的马,蓄力挥舞长剑,和第二名骑手杠上了。那支弩箭削弱了他的力气,长剑与长剑对撞了几下,罗塞便借力打力,沿着剑锋而上,长剑的剑尖刺穿了骑手的脸颊,他的左手钳住了骑手的下颌,让长剑一路向上,直入头颅之中。
他的长剑上沾满了鲜血和肌肉纤维,第三个和第四个骑手从乌塔利耶身边离开,他们举起了盾牌,于是多恰美的弩箭就失去了用处。骑手们举着盾牌,剩下的强盗们也赶来了,骑手们一手举着盾牌,一手运用着武器与他们战斗。骑手们缓过神来,于是战马变成了一个极为可怕的杀戮兵器,他们骑着马匹,以三至四倍成年人质量和速度冲杀着,当两个强盗被杀死时,剩下的人明显表现出了怯懦,有人掉头就跑,却被卫队长无情地贯穿了背部,一个人扔掉了武器,蹲在地上投降了。
另一个骑手缓慢地逼近着那棵树,他高声叫到:“你的同伴都已死绝,你还在顽抗什么?”
树丛上传来一声清晰粗野的骂声,多恰美回应到:“老子死也不投降,你喝老子的尿去吧!”说着,他就从口袋里掏出了一瓶酒,开瓶往下倒去。那人一惊,还真以为是尿,连忙驱马后退,多恰美大笑着收起了酒瓶,喃喃地说到:“他妈的,浪费了一瓶烈酒,倒让这棵老树喝饱了黄汤。”
第三箭在这个关头射出了,就当骑手在骂骂咧咧的时候,多恰美一箭射中了马匹的脖子,第四支箭射中了骑手的大腿,卫队长已经将投降的人彻底缴械,把他捆在了树上。这时候他回头看见了同伴的窘态,叹着气,对多恰美说到:“投降,放下武器,我们不会杀死投降的人,尽管你多半要和你的同伴一起被吊死,但在这之前,你投降,你可以少吃点苦头。”
他又侧头想了想,回忆起了什么东西:“投降吧,雇工劳伦斯的唯一的儿子,多恰美。像你这样误入歧途、落草为寇的年轻人,我这辈子倒也处决了好几个。”
眼见自己的身份被揭露,多恰美倒是下了树,卫兵立刻将他按倒,抽出了他的猎刀和弓弩,多恰美的脸贴着泥土,他想着如果自己坚持下去会怎么样呢?不也是负隅顽抗。
卫兵从他的口袋里摸出了钥匙,卫队长和他都微笑了一下,强盗们的箱子里一定有不少好东西。
多恰美说:“我都把箱子钥匙给你们了,我不想被吊死。”
卫队长和善地说到:“只有贵族才会被砍头,像你这样的强盗只会被吊死。”
多恰美说:“哦!那我要求决斗,我没有穿盔甲,而你穿着盔甲,我用猎刀,而你用长剑,这符合决斗的规矩。”
他感受着自己的双手被牢牢地捆起,卫兵把他从地上拉了起来,卫队长的目光中混杂着惋惜与鄙视,多恰美心想:“你们不懂,他妈的什么都不懂。我宁可战死、死在黄金堆里,也不要做一个劳工的儿子,在发臭的棚屋里过完一生。现在我要被吊死,像风干的腊肉一般垂在那棵古老的大树上,我小时候就见过那棵树,还爬上去从死人的兜里摸硬币咧。”
他最后骂道:“诅咒那该死的蒙德里耶,害得我们吃不饱饭、劳累终日与冻烂了我的手。”
他被卫兵狠狠地踢了一脚,他们对待这种草寇早有经验,唯有暴力才能让他们闭嘴。
罗塞与乌塔利耶交战激烈,长剑在罗塞手上如同银色的割肉飓风,冷淡的月光之下,剑锋如霜,剑影重重,鬼魅的黑影映在了罗塞的白袍与乌塔利耶的金属头盔下,让后者显得愈发冷酷。
乌塔利耶大多时候都是沉默着,只在用力时身体会发出轻微的声响,她冷静的眼睛从水滴型头盔与面部护甲的缝隙露出,是剧烈的仇恨让她冷静下来,还是战斗对敌的专注胜过了仇恨与愤怒?
长剑再次交织在了一次,两人贴得很近,乌塔利耶这次找到了一个使力的节点,于是她便猛地发力,长剑向左上削,罗塞的右脸颊被划了一道长口子,几乎到了他的眼睛,他回转长剑,剑尖擦着乌塔利耶的胸甲而过,擦出了一连串火光。
两人各退一步,持剑立定,罗塞在不断后退,乌塔利耶正欲上前缠斗,那匹战马又冲了过来,罗塞翻身上马,骑行而去。乌塔利耶还剑入鞘,打开面甲,望着一地的死尸,又回忆起家中亡父,跺脚叹气。任凭是谁,在上任第一天接连遇到了下属惨死、生父被刺杀、杀人凶手逃之夭夭,都不会觉得顺心,就算抓到了那两个强盗又有何用,她除了按照章程把他们在周末的时候吊死,没有其他办法。
乌塔利耶转头望着卫队长押送的两个囚犯,这些强盗喜欢在丛林里偷猎、抢劫和谋杀在她眼里,就和两条偷窃粮食的老鼠一样。卫队长令二人蹲下,他则与乌塔利耶为同伴低头默哀。
年长的卫队长先说一遍,年轻的乌塔利耶和另外一名卫兵则跟着说,至于那两个强盗?多恰美低着头,另一个人瘫倒在了地上,卫兵不得不把他扶起,让他依靠着石头。
“仁慈的一如,求祢赐给他永远的安息,”
乌塔利耶蓦然想起了自己的父亲,她的心抽动了一下,像是有人拿匕首抵住了她的血管,狠狠地刺了进去,杀人凶手尚未抓获,受害者何以安息于大地之下?夜已深了,她看到血液在泥土上凝固了,鲜血在泼洒出来的时候是火热的红,过一会就变成了粘稠的黑色,树叶伴着夜风飘落,掉落在死者开始变色的面孔上。
“又以永恒的光照耀他。
愿他安息于主内。
愿他的灵魂,
以及所有信者善人的灵魂,
靠大能的仁慈,得享安息。”
她突然觉得父亲尚未离去,他的幽魂在大地上愤怒不安地游荡,要求她为他复仇、履行贵族的职责。
结束祷告之后,三人用手指在胸口比划着几何星辰的标志,为死者合上双眼,他们把死人搬上了马匹。来的时候,他们声势浩大,铠甲鲜亮,气势汹汹,去的时候,他们的两个同伴死去了,他们干掉了很多强盗,又俘获了两个,这也意味着培养出来的正规士兵少了两个,又有两个家庭要彻夜难眠,白发人送黑发人。
进入城门的时候,蒙德里耶家族的鹿角旗帜还在高悬在城墙之上,狭长弯曲的鹿角就像摆放在一起的成对宝剑,明黄的旗帜在风中翻卷,提醒着人们蒙德里耶依然管理着这个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