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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雾何处在,遁入尘埃里 ...

  •   序:
      苍山难觅、英雄何往?
      青山依稀,泉水东流,不见、云雾消散处。
      剑分天下,芒指苍穹,却道、我欲与云游。
      何往,何去,桐叶七零八落。

      初春,清晨。
      云雾缭绕,山呈黛色,边缘与天空接壤。
      黛色的山,在光线的折射下,让人想起来才从泥土中拔出的成熟蔬菜,颜色还未变至枯黄烂黑,青到发黑的叶片,里面有着在静脉里不断奔流的汁液。
      云雾是美丽而朦胧的,就像美人面上的罩纱,巧妙曲折的几何弧度,层层环绕着山的主体,圆若水烟管吐出的圈圈烟雾。
      透过这层面纱般的云雾,穿梭过清新湿润的空气,循着林间散落的金色阳光而走,你便可发现一条路。
      一条笔直宽敞的路,直得好像工匠用尺规作出的平行线一般,铺路的鹅卵石又白又圆,阳光下亮得简直像珍珠。
      道路两侧都被清理得干干净净,绝无任何杂草,此间的所有者也不会允许野草在鹅卵石的缝隙中钻出,连低矮的灌木都被他们清理得干干净净。
      道路宽得足够一辆马车行驶,但容不下两辆马车并驾齐驱——道路过于宽敞也不好,这样就难以维护与打扫了。
      此间的主人一定很懂生活的道理,也很讲究生活的趣味。
      来人仔细地倾听着马蹄尖尖踢击在路面上的消息,滴答,滴答。
      身下的马也为走上了这条好路而感到欣喜,走得又快又稳。
      来人数着道路旁的水杉。
      水杉还未发芽,漆黑笔直的树身直直刺向天空,一眼望不到顶,真是绝佳的天然的柱子,自己究竟要数多少棵,才能望见那传说中剑客的天堂,剑魔的诞生地,好剑之人一进去就再也出不去的极乐之地,觅剑山庄呢?
      来人有些不耐地扯了扯耳畔的发丝,双腿用力一夹马肚,低声呼哨着,让这匹懈怠了的好马摆动它强壮结实的腿,让它如同一道灰色的飓风般略过鹅卵石路面,朝着觅剑山庄的方向冲了过去。
      约莫在距离山庄正门的六十米,隔着厚纱般的雾气,来人便看清楚了山庄的朱红正门(来人并非凡体肉胎,有超绝视力,实属正常)。钉着双排的门钉的厚实大门,上有一张四四方方的牌匾,牌匾上便是呈波浪状翘起的屋檐。
      还未进庄,来人已经从匾额上感受到森森的剑意,组成“觅剑山庄”的笔划龙飞凤舞,似银钩铁画,一撇一捺皆有法度,执笔者将剑意融入了书法其中,可是他又克制着自己,不敢让森冷锋锐的剑意破坏了匾额的整体格调,是以每个字母的结尾后都有一个略深的点,这就是此间主人未能收住自己剑意的证明。
      此间的庄主费尔蒙特·普罗米斯(Feirmont·Promise)远远便看到了贵客,他亲手将这扇大门,让庄中的景象可以被庄外来客瞧见。费尔蒙特身边站立着地位与他持平,主持着庄中另一大家的家主,迷雾·康贝提夫(Mist·Competiff)。
      来客未至,两人都已深深弯下腰来,双手抱拳,行见面之礼。
      装在乌木剑鞘的宝剑,悬在他们的腰间,剑桥下还挂着一个小而精细的玉环,随着人的动作而晃动。
      来人刹住了马匹。他才下马,不知从哪里走出来一个穿得整齐洁净的仆人,那仆人接过缰绳,眨眼间,又带着马匹离开了。
      费尔蒙特与迷雾又是深深一揖,来人点点了头,抱拳还礼。
      费尔蒙特开口说到:“贵客远道而来,蔽庄上下无不感到荣幸。贵客请随我来,于庄中一叙。”
      迷雾未发一言,以好奇而略带警惕的目光注视着来客。
      来客却问到:“庄中人口几许?这么大一个广场,却是空空落落,如同死寂。”
      费尔蒙特道:“普罗米斯一支,约六七人(42)。”
      迷雾紧接上费尔蒙特的话:“康贝提夫家族,上下统共五十四人。”
      来客在抵达之前,已经骑马爬山了半天,才抵达觅剑山庄。他见庄主讲话冷淡疏离,迎客敷衍,不由得心下暗暗有气。自己若不是受了定要将他们招募的命令而来,来客只怕要当场向他们发难。
      饶是如此,来客不由讥刺道:“贵庄家业甚大,人丁倒也兴旺。”
      费尔蒙特“嗯”了一声,回答到:“所以每个人都不得游手好闲,人若是闲下来,就容易惹是生非。”
      来客听后,心中更是不满,暗暗骂到:“他妈的,也不多安排几个人来迎接神主的使者?你当你这不到百人的庄园是什么?他奶奶的,若是这帮剑客无法被招募成功,改天神主就会派了军队,把你们这个装模作样的山庄夷为平地。”
      时值初春,院中的梅花已经盛开,淡粉色的花瓣飘落在了干干净净的青石地板上,落入了漆黑的泥土之中,空气中充满了淡雅朦胧的花香。枯瘦的梅树显然经历了精心的打理与呵护,枝干上缠绕着细细的铁丝,让它作出了怪而奇的模样,像一个人在弯腰致谢。
      庭院深深,迎接客人的广场被房屋四绕。
      费尔蒙特领着来客入了北面的主厅,主厅里挂着几幅山水画,几把熠熠生辉的宝剑被挂在了墙上。角落里摆着新鲜采摘的捧花,是先前来客在庭院里见到的梅花。主厅的南窗半开半掩,来客可以听到隐约传来的操练声音,有人在讲解着什么,时不时夹杂着铿锵的剑击声响。
      茶水已经备好,由山中清泉烹煮过的新鲜绿茶,还冒着袅袅白气,茶盖掀起,便能闻到一阵芬芳。
      迷雾站立在一侧,为来客与费尔蒙特斟茶,事毕,便退到一边,竟以侍从自居。
      费尔蒙特道:“表弟,你不必委屈自己,坐下来与我们一起喝茶聊天便是。”
      迷雾冷静镇定地回答道:“不必,表哥,总得有一个来招待我们的客人,觅剑山庄虽然与世隔绝已久,但我们也不能忘了招待客人的礼节。”
      费尔蒙特并未多坚持,合上了茶盖,正视着来客的眼,竟然没有丝毫寒暄。
      他的言辞正像他那把未出鞘的宝剑,直接而冰冷:“蔽庄避世已久,从来不问世间上的琐碎风波。如今您不远万里而至,一路寻觅,却终于找到了蔽庄。请问有何贵干?”
      迷雾发出一声叹息,来客眼角余光瞥见迷雾握紧了拳头。
      来客淡淡说到:“为你而来,为你的人,也是为你的剑!”
      费尔蒙特的眼睛亮了起来,来客发现自己又被他审视了一次,被费尔蒙特犹如手术刀般的眼睛评估着,自己是否真的是一个抱着十足诚心前来拜访的访客,以及,是否抱着十足的诚意来邀请他们做事的委托人。
      费尔蒙特道:“可是我看不到你的剑,它不在你的行囊之中,更不在你的衣袍底下。”
      费尔蒙特继续说到:“一个人,若是奔波万里,又孤身一人遁入深山之中,寻找一个几乎不为世人所知的剑术世家。如果他只为一观觅剑山庄的家传剑法,就算是我,我也会觉得他是一个傻子。”
      来客神色一凛,知道费尔蒙特已切入正题,自己若是不谨慎回答,难免功败垂成,这大半个月的奔波功夫,可算是全化为乌有了。
      “不错,我并不是为了传说中的‘云雾十三剑’、‘风雪刀’,亦或是几乎无人可以学全的第一剑谱而来。我也并不是一个剑客,我只是一个委托人,希望雇佣你们的委托人。”
      “而我在来之前,也将觅剑山庄的经济结构查了个清清楚楚。我曾经很好奇,一个这么大的山庄,是如何实现自给自足,过上可以供几十人衣食无忧的生活的?”
      费尔蒙特的双手按在了桌面上,来客亦是“叭”地一声合上了茶盖,毫不畏惧地回视过去。
      费尔蒙特道:“你是个有准备的人,继续说下去你的发现吧!”
      “后来我才知道,普罗米斯与康贝提夫家族的年轻人,都会经历一段漫长的修行期。在这段时间里,他们得离开自己的家乡,顺着我来时走过的鹅卵石路一路向西,翻越过险峻陡峭、蜿蜒绵长的蓝色山脉,最后到达贝烈瑞安德地区。‘剑客并不会轻易拔剑,而当他拔剑的时候,就是这把剑必将饮血的时候’!贝烈瑞安德流传着这么一句谚语,而这句谚语,就是来形容觅剑山庄的剑客的。”
      一旁的迷雾补充道:“不错,可是这把剑,并不是饮我们敌人的血,饮的是目标的血,名人的血。不管是名人的头颅,还是名人的血液,亦或是名人以及名人的家人。”
      “这些个的标价可不菲。你永远无法想象,人们为了除掉他们心中最痛恨恐惧的敌人,甘愿付出多么大的代价!”
      迷雾指了指桌上一叠封好的棕色信纸,这正是一个月之内递送的登门帖,大概有十几张。觅剑山庄将它们编号归类,不同的委托,要求和任务目标也不同——唯一的共同点是,这些委托人都很着急,而且急着要一个强大的剑客去为他们做这些火烧眉毛的事情。
      迷雾道:“可是,你却没有递送事关委托的登门贴,而是要求目睹觅剑山庄的家传剑法的外人。”
      来客道:“不错,久闻‘云雾十三剑’施展起来如梦似幻,如朝雾晨露般朦胧,又若蛛丝般可将敌人缠住,令人分辨不清方向。”
      来客叹到:“这一定是天下最美丽梦幻的剑法,云雾云雾,美丽而致命。若是在崇山峻岭中跋涉,你入了云雾之中,不是会一脚跌入深不见底的悬崖,就是会陷入难以挣脱的沼泽。就如同云雾十三剑般,朦胧的外表下,是难以预测的杀机与险恶。”
      费尔蒙特道:“你虽然未目睹觅剑山庄的剑法,但其中的精要已被你说得八九不离十。难道阁下真的是诚心要来观剑么?”
      费尔蒙特见来客几句话就总结出了云雾十三剑的厉害之处,心中颇有一股得到知己的欣喜,语气也没那么强硬冷漠了。
      来客心里发笑,笑费尔蒙特对剑术痴迷如此,自己几句胡诌之语,居然套得他以为自己是他的剑术知己。费尔蒙特的防备已经被撬动,迷雾·康贝提夫又对自己表现出了友好,觅剑山庄的这帮剑客,看来在今晚就可以归顺到神主手下了。
      来客正色道:“不仅仅是为了云雾十三剑,更是为了一睹觅剑山庄的人。今日一见到普罗米斯庄主,便觉阁下烨然若神,眼中光华流转,其风姿风貌,令人叹服,阁下该当是‘天下第一剑客’。”
      费尔蒙特并未回答,迷雾垂手而立,等待着表哥的答复。
      来客感觉到费尔蒙特才刚刚融化的强硬外壳,又被他的高傲克制冻结起来,凝结成了一团更加厚实坚硬的冰层。
      费尔蒙特最后对着来客说到:“阁下已是庄中贵客,请在庄中自便,随意走动。迷雾,关照其他人,见了外人莫要放肆冲撞。阁下若是对剑法有兴趣,不妨今夜来广场一会,我会为阁下演示云雾十三剑。观剑完毕后,我会用酒席招待阁下,蔽庄一向生活朴素简洁,但依旧会行待客之礼。”
      话毕,迷雾便领来客离去。
      费尔蒙特起身,面对着主厅中央悬挂的山水泼墨图。这幅描绘着被云雾笼罩着的山峰的风景图,出自上上任的山庄之主,此人琴棋书画剑,无不精通,无不喜爱。无论是吟诗作画,诗词歌赋,他都会将自己对于剑术的理解融入,就算是挥手而就的水墨画,也透着森森的活泼剑意。
      在空中飞溅的流水,在画布上被定为了永恒,若瞬间被冻结住的瀑布,山上乱石嶙峋,棱角分明,天空上浮游着几缕云,崖上有一棵怪松,牢牢扎根于冷硬的岩石之中,执着地对着深渊伸展着自己的枝条。
      费尔蒙特在这幅画底下沉思了一会,直到天色流转,阳光照射在墙上放置的宝剑剑身上,又折射入费尔蒙特的眼中。
      这些宝剑,都是历代觅剑山庄的庄主所留下的。总有一天,费尔蒙特的佩剑也会挂上这面墙壁——如果他真的可以成为一个称职、恪尽职守的庄主,带领着觅剑山庄上下走着正确的道路。
      迷雾和来客已经走远了,费尔蒙特知道平常那个上进有追求的表弟想要和来客说些什么,又想从来客身上获得什么利益,但他并不是那么在乎。康贝提夫家族的人,总是这样。康贝提夫家能与普罗米斯家和睦共处,靠的就是觅剑山庄的第一剑诀。
      觅剑山庄的创立者,普罗米斯与康贝提夫,一个善用剑,一个善用刀,将云雾十三剑与风雪刀合二为一,便成了第一剑诀。如果要彻底领悟第一剑诀的奥秘,修习者必须既精通云雾十三剑,也要精通风雪刀。
      普罗米斯家谨慎避世,不愿意卷入过多的江湖争斗;康贝提夫家刻苦冒进,奋勇向前,总是想着出去闯荡江湖,做下惊人的业绩。
      如果不出费尔蒙特所料,迷雾今天晚上就会和自己提起来客的真正用意。这个来自贝烈瑞安德北方地区的来客,究竟准备给觅剑山庄出什么难题,委托他们去做什么。
      出去主厅,穿过了被山水屏风掩着的等待室,迷雾与来客便来到了后院广场。广场四周用细碎的白色砂石铺地,中心则是便于跑动跳跃的空地。空地上划痕密集,一道道剑锋留下来的痕迹,像极了一团随手乱画出的杂线团。切削过的花岗岩砖与石英岩砖围成了几个花坛,绿色的灌木让广场显得不是那么枯燥冰冷。广场上并没有让人坐下的地方,觅剑山庄的人观剑的时候从来不愿意坐着,坐着是赏剑,而非观剑。广场四角各有一支高高的未点燃的灯,等到夜晚被点燃,它们就可以将整个广场照得透亮。
      来客走路的时候,向地面瞥了一眼。“呵,”他有些惊讶却没那么惊讶地想到,“这些严肃乏味的剑客还是懂得审美的。有的地砖上留有斑驳的纹路,是火山岩在形成前的生物化石,形成后,便被压成了各种有趣的形状。而觅剑山庄建造的时候,肯定是刻意收集了许许多多这样的岩砖,不知道用了什么法子,他们居然可以将这些岩石切割成这么工整的形状。”
      迷雾最后将来客带入了康贝提夫家家主接见客人的地方。
      阳光透过碧绿的竹帘,绿影幽幽;迷雾的书桌上放着一把银亮亮的裁纸刀,文具以及一张摊得很大的中洲地图;墙的另一侧摆着两个大柜子,一个锁得严严实实,另一个完全打开,放满了翻得翘起边来的书籍。
      迷雾点燃了桌上的龙形油灯,一缕青烟从龙头的顶部冒起,小小的木头龙正在桌面上神气地吐息。青烟并不刺鼻,散发着稳重的药材的香味。
      迷雾指了指一把看起来就很舒服的扶手椅,让访客坐下,自己则背对着他,取下了书架上的一本书。
      在康贝提夫家的居住区域,迷雾就不必向在表哥面前那么束手束脚,书房里有着不少体现他喜好的个人物件。
      这间房间并没有摆放任何武器,墙壁上也看不出保险箱或者任何隐藏柜子的痕迹。书桌上有一张摊得大大的,囊括了整个贝烈瑞安德地区的地图,迷雾在上面标记地点,计算着地图上标记点间的现实距离。
      裁纸刀的刀柄镶着洁白的钻,把柄上的藤蔓纹路不能让这把刀更加锋锐,但却能让刀身显得更加修长优美。
      “银做的裁纸刀,并非用钢铁做的。对于觅剑山庄的人来说,这一定是舶来品。”
      来客说到。
      迷雾一本本拂过书本的脊背,陌生又熟悉的文字充实了他在觅剑山庄日复一日的枯燥生活,他曾如饥似渴地阅读每一本带来外界信息的书籍。有的是虚假的神话传说,有些是浅薄无聊的爱情故事,也有的是严肃冷静的档案记录,而他来者不拒,只要是从外界流入庄园内的书籍,都会被他想方设法地弄到手,过目阅读。即使是无聊浅薄、异想天开的故事集,迷雾也能从其中瞥见在觅剑山庄中绝难遇到的事物——可能性、冒险与刺激。
      “你读得书挺多的。”
      来客的声音再次从迷雾的背后响起来,他不得不回头回答他的问题。
      迷雾以自谦自嘲的口吻回答到:“当然啰,不多也不少,只是打发无聊时间之用的。”
      夕阳照在了来客的脸上,赤红色的夕阳如流动的火焰,笼罩在来客的半身,让他看起来像是在血液中端坐的僧侣。
      来客问到:“难道你计算贝烈瑞安德知名城镇之间的距离与通行时间,也是为了打发时间?康贝提夫先生,你早就在计划着如何离开觅剑山庄,重返贝烈瑞安德吧?”
      “迷雾·康贝提夫,我这里有一份委托,我需要你们整个家族为我们做事。这是一个持久长期的项目,任务目标多而危险,我需要多个剑术好手出手卖命。思来索去,既然要请剑术好手……”
      “那当然要请最好的。觅剑山庄的剑客,我们说第二,无人敢称第一。”
      迷雾压抑着内心的激动,声音沙哑地回答到。
      “这家伙难道是来引诱我离开觅剑山庄的恶魔?!”
      一缕不安的想法略过了迷雾的脑海中,龙形油灯的影子投射在地上,拉长扭曲的样子可真像一条在地上安眠的黑蛇。
      蛇?是啊,透过竹帘的影子投射在这家伙的身上,让他这张白净的脸可像极了一条黑白花蛇!
      “一条毒蛇不会永远在它为自己找寻的洞穴里长久地睡下去,何况一条强壮勇敢的龙。”
      在费尔蒙特眼里,觅剑山庄就代表着世界,可是迷雾·康贝提夫,贝烈瑞安德,那片神秘未知的大陆,才是他真正向往的大陆。
      觅剑山庄不过是这个巨大的世界中的一个小小的方块,连贝烈瑞安德的万分之一都比不上。
      迷雾曾经通过那张地图的度量衡,想要将觅剑山庄的大致轮廓标志处,最后遗憾地发现,自己只能画上一个小小的黑点,来指明觅剑山庄究竟在何处。他知道,即使觅剑山庄是一个很大很大的庄子,它依然比不过千石窟宫殿的精致磅礴,柱梁林立,宛若石之巨人;纳国斯隆德要塞深居地下,以岩石为支撑,钟乳为梁柱,绵延数里;希姆凛风雪飘扬,寒风烈烈,漆黑的堡垒如同沉默的士兵,抗击北方入侵势力的长城,简直比小山坡还要高大坚实。
      而觅剑山庄,不过是地图上最右侧的角落,细细长长的蓝色山脉上的一个黑点罢了。
      “说到神龙,我突然想起了什么。”
      来客挑了挑眉,迷雾·康贝提夫在卖着什么关子?
      迷雾从柜子第四层中取出了一个精致的烟盒,拇指一弹便打开了烟盒。他拿起桌上的裁纸刀,几下就削好了两根雪茄,以龙形油灯作为点火的引子,将雪茄夹在手指之间,另一根递给了来客。
      来客吸了一口,又像龙一般,缓缓喷出口中的烟:“这雪茄很正,你平常也舍不得抽。”来客肆无忌惮地评价分析着迷雾·康贝提夫的日常生活,他没有感到任何的不妥与羞惭,而迷雾只是报以淡淡一笑。
      迷雾说到:“我会考虑你的提议,康贝提夫家向来说到做到。”说着,他便将雪茄举到嘴边,一边抽烟,一边注视着窗外的风景。
      “哎呀,时间过得可真快,喏喏,夕阳已经下去一半啦。很快庄园里就要点灯,而月下观剑也随之到来。”
      他突然说到。
      迷雾将雪茄摁灭,丢入了专门收集烟灰的圆筒中,两人随后离开。

      迷雾将来客带到广场后,便神色匆匆地离开了,宛如夏季飓风,上齿咬着下唇。
      迷雾还很年轻,比费尔蒙特年轻,更比来客年轻很多。
      所以他会有野心,渴望奔向更广阔的天地,即使撞得头破血流,即使前路困难重重。
      迷雾一定是去找他的表哥了,康贝提夫家就算再怎么想与普罗米斯分家,康贝提夫的家主也应当通知普罗米斯家的家主。

      皓月初升,繁星明亮,在苍青色的天空上冷冽地闪烁,将暮的太阳,尚未完全沉入深海般的夜幕之中。
      来客终于见到觅剑山庄的其他人了,抢先将这座广场攻占的,不是任何人,而是孩子。
      觅剑山庄的孩子们。
      他们将这个比剑练剑的场所当做了他们玩耍追逐的地方,一个偌大庄严的试剑场所,登时充满了孩子们兴奋的呼喊声,变成了儿童游乐嬉笑的场所。
      来客抱臂,站在角落,冷峻理性地观察着。
      广场的另一侧,站着几名男男女女,皆佩剑,会武功,而且不弱。他们警惕地盯着来客,留心着孩子们的举动。
      孩童们玩追逐战玩得无聊了,便停下来,开始用天真活泼的声音叽叽喳喳地说着孩子们才会有的简单语言。
      “听说今晚迷雾和费尔蒙特叔叔要一较高下呢!我觉得费尔蒙特叔叔得小心了,这几年迷雾一直在刻苦用功呢!”
      “我不信咧,费尔蒙特一直做着咱家的家主,他的剑无人能敌!”
      “可是迷雾也是近几年的后起之秀,我爸妈都说他的天赋、智慧和能力都不会比普罗米斯家的家主差劲!”
      “哈哈,康贝提夫家又给自己脸上贴金了……普罗米斯家才是最强的!”
      康贝提夫家的孩子们明显争吵不过普罗米斯家,双方的气势同样的嚣张,可怎么看,都是康贝提夫家落了下风。
      一个男孩突然大声说到:“你作死吗?你敢说我们康贝提夫家比不上你们普罗米斯家?那么打一架就知道了!”说话间,男孩已经从怀里掏出了一把折刀,唰唰几刀向最眉飞色舞的几名普罗米斯家的孩子砍去。
      来客望望远处看着孩子们的男女,他们并没有出手,而是选择袖手旁观。来客心中登时雪亮。
      这种事情,一定常常发生,若不是普罗米斯家的云雾十三剑确实高出康贝提夫家的风雪刀一些,脾气火爆、拒绝屈居人下的康贝提夫家,又怎会乖乖听费尔蒙特·普罗米斯一人的号令?
      那男孩的折刀又快又准,出手狠辣,不留任何余地。前面一男孩闪避不及时,顿时被这个孩子在鼻子上划了一道。
      另一个普罗米斯家族的孩子冷笑了起来:“好啊,希伦·康贝提夫,你真以为你这几招不伦不类的‘云雾十三刀’能在这里耀武扬威?”说着,他也从怀中掏出一把短剑,手腕翻飞,竟然要以家传的云雾十三剑回击。
      孩子们顿时后退,甚至有人抽身离开,准备去找费尔蒙特来劝架调节。
      观战的大人们,脸色顿时变得不好看起来了。一来刀剑相击,希伦·康贝提夫与米塔·普罗米斯,两人免不了受皮肉之苦,重则断肢伤骨;二来,来客在场,米塔虽然年纪很小,但已经拜了费尔蒙特为师,学了几招云雾十三剑的入门式,这样一来,不免被外人偷学了去家族机密。
      “嗨嗨嗨,何必呢,小弟弟们,干嘛为芝麻大点小事情争得你死我活,伤了和气,伤了亲人,这可让你们的爸爸妈妈心疼不已呀。”
      一个声音突兀地插了进来,是一旁的来客。
      希伦往后一跳,米塔紧紧地握着他的短剑。
      米塔道:“有客人在场,我才不会和这个急躁冲动的康贝提夫争个你死我活!咱们觅剑山庄的人,就应该上下团结一心!”
      希伦转动着折刀,冷笑着说到:“哦?刚刚谁又在嚷嚷着康贝提夫家永远比不上普罗米斯家的?现在旁人说一句话,你内心的想法就转变得这么快啦?”
      米塔居然涨红了脸,结巴着说不出话来了,吞吐着:“可是……可是……”
      “可是,迷雾·康贝提夫确实不如费尔蒙特·普罗米斯,他自己也知道。如果一个人技不如人,还要死命地往自己脸上贴金,那他可真的不要脸到家了。如果我说我自己超过了费尔蒙特·普罗米斯,我自己脸上都会燥得通红呢。你说对吧,表哥。”
      米塔和希伦都是一惊,连忙放下手中的武器,立正敬礼。
      刚才被孩子们争论得不可开交的核心人物,迷雾·康贝提夫和费尔蒙特·普罗米斯竟然肩并肩地一同出现,两人神色平静和缓,微笑着打量着方要拼个你死我活的二童。
      迷雾指了指天空上无限小的星星,对着费尔蒙特说到:“表哥,我和你说过了。”他做着比划的手势,“一个黑点,和一张大大的地图。”
      费尔蒙特“嗯”了一声,笑道:“表弟,你看,我俩还未论剑,就有我们的孩子们抢着要替我们论剑啦!孺子可教,孺子可教!”费尔蒙特笑完后又板起了脸,语气变得严厉起来:“你俩快快退下吧,以后莫要让我见到你们这么自相残杀!”
      米塔和希伦看到费尔蒙特的手猝然探向乌木剑鞘,一道明亮的剑光闪过,二人手上的武器已经被砍成了两半。
      决斗未到,但是费尔蒙特的剑已经出鞘。
      迷雾幽幽道:“表哥,决斗之前你却已经将剑拔了出来。”他望着天上的繁星,喃喃地说到:“难道真的是天助我也?”
      迷雾甩了甩右手,淡黄的衣袖下,他洁白有力的手已经将一把闪着寒光的刀拔了出来。
      钢色的刀身,如同用琉璃打造般透着淡淡碧色的刀锋,刀纹起伏,如同灵蛇盘踞。
      他的手稳重而镇定,白到几乎剔透的手指紧紧抓着乌黑的刀柄,皮肤上爆出了淡蓝色的静脉,月光之下,刀锋绿得几乎要冒烟。
      费尔蒙特将剑提至门面,作出防御姿态,说到:“迷雾,我答应了你的要求。”
      迷雾咬牙道:“这一战,不定生死,定胜负。我若是胜利了,你得让康贝提夫家跟这位先生走,让我们去接那个足以让康贝提夫成为贝烈瑞安德排名第一的剑客世家、名扬四海的大单子!”
      费尔蒙特道:“你若是输了,就不准再提起这件事情,康贝提夫家依然会待在觅剑山庄。”
      两人不再说话。
      迷雾道:“今天是个试剑的好日子,表哥,你看,就连天上的月亮都亮得和太阳似的。”
      费尔蒙特道:“今天的月亮走得好慢。”
      两人谈论月亮,并非为了赏月,而是等待月亮移到天空的正中央,当月光射向地面而不会刺伤人眼时,就是二人出手的时候。
      温暖的春风挂了起来,吹落了盛放的梅花,梅花花瓣飘飘扬扬地落了下来,粉红色的光点就这么粘在了青青的地板上。
      新叶被吹动,窸窸窣窣地颤抖着,像是少女在抖动着蕾丝舞裙,广场上只能听到凌乱的沙啦沙啦的声。
      春风带来的暖意,还没温暖到这个残酷的决斗之夜,就已经被风雪刀的冰冷所驱散;
      明亮皎洁的圆月,还未照亮大地太久,突然就被一阵朦胧的云雾所遮住,只能躲在厚重的云从之后,以一只独眼注视大地。
      试剑场上,众人瞩目,他们专注地观看着这世间难有的巅峰之战,他们却不敢站的太远,生怕被风雪刀激烈狂暴的刀锋波及,也怕被云雾十三剑朦胧难辨的迹象迷惑——一走进去,就难以摆脱。
      只有来客好端端站在远处,望着竭力相斗的二人,面上露出了心满意足的神色。
      希伦低声说到:“两个人已经斗了一个多小时了,风雪刀虽然刚猛无双,但它依然无法突破云雾十三剑的防御;云雾十三剑多变轻盈,绵里藏针,平静中暗藏着杀机,可它又不如风雪刀那么容易让人受伤。”
      米塔道:“你觉得谁会赢?”
      希伦不语,缓缓道:“我不知道!”他话一说完,就立刻警觉地瞪着米塔,提防着他那张刻薄的脸会做出怎样轻视的表情。
      米塔耸耸肩,讥讽道:“原来你也不知道,希伦·康贝提夫。”
      希伦看了一会,突然叹道:“费尔蒙特还没有用出云雾十三剑的真正精华,他一直在翻来覆去地重复前六式,仅仅凭这六式,他就足够挡得住迷雾的进攻!”
      米塔接口道:“可是迷雾并不是傻子,他意识到了,一味地贸然进攻只会白白耗费体力。自己的攻击必须够狠,够强,才能逼得费尔蒙特使出真本事去应付他!我猜,他会拼尽全力出一刀——无法防守,只能让对方攻击他来保全自己的一刀!”
      希伦道:“到那个时候,费尔蒙特就会因为进攻而露出破绽,迷雾只需要把握好这个时机就够了!”
      米塔冷笑了起来:“你莫忘了,云雾十三剑究竟是什么的存在。如梦似幻,似山中雾气,它并不是最强的进攻剑法,却是毫无破绽的守御之剑!”
      希伦道:“你看起来很有自信,但如果你猜错了呢?”
      米塔挠了挠头,坚定地回答到:“那我就给你道歉,还要跟你说,‘爷爷,对不起,我知错了!’”
      希伦笑了起来:“看来,今天你这个孙子就当定了!”
      两人笑语间,场上二人已经斗至了白热阶段。汗水打湿了二人的衣裳,费尔蒙特每一次挥剑,衣袖都会因为剑的反力而飘荡起来。当云雾十三剑的第六式再一次把迷雾逼退时,按照费尔蒙特的预料,迷雾会迅速地向左冲,并且向自己胸口处连砍四刀。
      可是迷雾却不那么做——他当然可以这么做,往左冲,可以躲开剑的锋芒,连砍四刀,则意味着他有了反击的机会。攻击,在费尔蒙特已经预料到的角度攻击,只会白白让自己陷入被牵制的漩涡。
      当费尔蒙特下一剑再一次逼退了他的刀之时,迷雾右臂回伸,左手接过右手上的刀,从左向上,将刀斜向上刺出,迷雾的刀锋在月光下透着琉璃火般的绿光,刀锋绿气森森,有如在树木间飞掠行动的蛇。
      雪白的手,钢灰色的刀身,以及幽绿色的刀锋,诡异又美丽。
      刀激起了劲风,如风雪般刺骨寒冷。
      希伦屏住了呼吸,旁边的米塔亦是脸色苍白,冷汗涔涔,二人都晓得,这一刀,迷雾已经将他最擅长也是最险恶的招式与他毕生对“刀”的领悟所融合,绝没有人可以躲得开这一刀,也少有人有力量接下这一刀!
      来客突然道:“费尔蒙特终于出了一剑——真正的云雾十三剑。”
      云雾降临了,属于春天的雾气来临了。
      春天的温暖终将将冬天的残雪消融,就像光明终将战胜黑暗,黑夜的阴影终会被曦晨的光辉所驱赶。
      费尔蒙特终于出了一剑——真正的云雾十三剑!
      没有人可以形容这一剑的美丽与朦胧,他的剑并不快,甚至像慢动作回放。
      但却没有人可以说得出,这一剑到底要刺向何处;
      来客已经看出,这一剑只为防守,不为杀敌,所以这一剑并不包含任何杀机,费尔蒙特已经将全部的精力用作防守之上,所以这一剑不会伤到任何人。
      暴雪消散了,冬天终将过去,潮湿温暖的雾气代替了窒息的风雪。
      迷雾脸色变得惨白,好像坟墓里的死人。
      因为他已经将自己所有的战意、杀气融入了那一刀,若是让他再出和刚才一模一样的刀,他是再也不能了。可是费尔蒙特仍然保有余力——因为防守消耗的精力,总是少于进攻的,虽说进攻是最好的防御,可是最纯粹的防御,其目的只是为了保护自己,而非进攻敌人。
      现在费尔蒙特只需要一剑,就可以打倒自己。
      费尔蒙特又出了一剑,这一剑不快也不慢,刚好让旁人认为自己没有放过机会,又足够让迷雾看出自己剑招的破绽。
      难道费尔蒙特的力气也耗尽了?不敢放过这个绝好的良机,迷雾立刻举刀还击。
      月牙般的刀,凝结水流般的长剑碰撞在了一起。
      场上回荡着金属碰撞的脆响,以及兵器被打飞的巨大声响。
      费尔蒙特的长剑飞了出去,直直飞过了场地的边界,狠狠撞击在了墙壁之上,剑柄嵌入了砖墙,好像匠人专门将其砌进去一般。
      人群发出了不安的嘘声和窃窃私语声。
      费尔蒙特依旧镇定地微笑,输赢在他心中已经变得不那么重要。
      因为只有他和迷雾知道,刚才,风雪刀输了,云雾十三剑又胜了!
      费尔蒙特道:“恭喜你,表弟,你刀法大成,已经有了保护自己和康贝提夫家的能力!”
      迷雾苦笑道:“好厉害的云雾十三剑,好废物的风雪刀!”
      剑客的心,已经将自己远远胜过;这是一颗不为争名夺利、只为追求剑术极限的赤诚之心,这也是一颗永远将康贝提夫与普罗米斯家放在首位的心。
      迷雾现在才体会到,费尔蒙特的剑之所以无懈可击,因为他每一次挥剑都是为了保护别人,而不是为了杀死别人!
      守护的力量,居然胜过了杀死别人的力量。
      费尔蒙特救的并不是他自己,而是迷雾——如果迷雾那一刀被他以别的招式破了,迷雾的刀招的反力,会打伤自己。
      只有局中人才能看出迷雾那一招的奋不顾身与险恶,所以费尔蒙特选择去保护他的表弟,去选择为表弟的理想让步。
      费尔蒙特轻声道:“我们自幼一同长大,生母为同一家的姐妹,你就是我的弟弟。”
      迷雾突然笑了起来:“好一场打斗,好精彩的云雾十三剑。表哥,我终于将你打败了!”他虽然是胜利者,可是声调中却透露出凄然与无奈。
      胜利意味着分别,意味着康贝提夫家就要与普罗米斯家分别,自此进入广袤未知的贝烈瑞安德。
      费尔蒙特说到:“表弟,你跟我说过,觅剑山庄好似天上繁星中的一点,而贝烈瑞安德却是整个星空。”
      迷雾再次抬头望向天空,已至深夜,星空被明亮的火光照得有些黯淡,硕大的北极星座指示着方向。远处,夜幕下的蓝色山脉漆黑一片,好像沉睡着的巨大怪兽的脊背。
      迷雾恢复了冷静,残酷又平静地说到:“表哥,给康贝提夫家一个星期的时间,我们会按照约定离开,自此以后,你若是想要寻找康贝提夫家的人,你也得出觅剑山庄,深入贝烈瑞安德了。”
      “很好,今天是你刀法大成的日子,又是康贝提夫家正式独立的日子。觅剑山庄应该为此庆祝。”
      费尔蒙特的声音变得空旷而悠远。
      米塔对着希伦说到:“我打赌输了,我该叫你爷爷才对!可是你下周就将离开,我这孙子却不能没了爷爷。”
      米塔又道:“希伦,我很不希望你走,尽管你脾气臭得像阴沟里的石头,但我也不能强迫你留下。你应该跟着迷雾走,去看看更大的世界!”
      希伦大声道:“我也不想与我的朋友分别,普罗米斯。我答应你,我会踏遍贝烈瑞安德的大江南北,我会成为名扬天下的刀客!”
      米塔笑着说到:“到时候,我要找到你也很容易了,因为你会成为名扬天下的刀客!”
      当要分别的时候,两小童才知道彼此在对方心中多么重要!纵然他们平时会吵嘴吵闹,甚至大打出手,但他们早已将对方视作了家人与朋友。
      第二日起,康贝提夫家和普罗米斯家便紧锣密鼓地开始准备迁家之行。两派虽然暂未分家,但言谈举止已远不如过去亲密,尚未分别,深深的裂痕已经在两者之间出现。
      两家商量好了分家的诸事后,便开始了忙碌。康贝提夫一去,觅剑山庄的半数人口就跟着迷雾离去,空阔的山庄顿时显得冷清不少,加之前些日子来客的话,费尔蒙特如古井般平静的内心中起了一丝波澜。
      于是他翻开了迷雾给自己留下的中洲图志,在中洲大陆的西北一角,亦是找到了一处僻静的地方。名为贝列德卢因的海浪之城,数十年前,一伙人类迁徙至奈芙拉斯特的森林深处,以乌欧牟神殿遗址为中心而建立起来的新兴城市。
      面朝大海,背靠森林密布的山脉的城市,据说城市内还有河流流过,森林深处有着丰富的煤炭与金属矿区……越来越多的人前往这座新兴的城市,有的将部分森林砍去,开阔田地;有的走入山林深处,凭着铁镐,欲探大地之秘宝;有的人乘坐着船只前来,想要在西边的海面之上打捞出自己的财富……毫无疑问,这座城市并不拥挤,而且它很欢迎外人的到来。
      在康贝提夫离开觅剑山庄的第八天后,普罗米斯家亦开始了他们的迁徙。自此,觅剑山庄被抛弃荒废,任凭粉红浅白的梅花长满了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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