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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来看见的第一人竟是金俊秀,这让我有些意外。
见我醒来,原本疲惫的脸挂上一丝笑意,“醒了?要喝水吗?”
水是暖暖的,喝下去只感觉很舒服,口腔里的血腥味已经没有了,手臂上也包扎妥当,就连衣服也换过了,如今安稳的躺在床上,是我没有想过的事情。
从新村离开,便发觉被人跟踪了,开始只以为是武盟的杀手,没想到竟是那郑允浩。
本想着要是他执意将我带回武盟复命,便和他决一死战,没想到,他竟然带我躲避过杀手的追杀,最后关头,还救了我一命。
郑允浩,你到底在想些什么?还是说,这也是你的计谋之一?想要从我这里获得更多关于龙萌的事情吗?
“在中,你是打算不辞而别吗?”
我不想连累任何人,在牵连扩大之前,如果我的离开能把这一切都结束,未尝不是好事。
“有个男子来我家找过你。”
大概父也知道了我的真正打算。
我根本无处可逃,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而绿林中早已没有我可藏身之处了。如果不答应父的要求,他是不会放心我离开的,但是如若我依约出现,父和宠楼的孩子都会被牵连。
沉浸在自己的思考中忽略了一旁的他,金俊秀以为自己话多了,便耷拉着脑袋,“对不起,你应该要休息的。我出去了,你再睡一下吧。”
瞥见门外一个修长的身影,似乎从刚才就一直站着,“留下来,陪我说说话吧。”
金俊秀有些欣喜的坐了回来,“有仟回了府衙,我会在这里照顾你的。”
我看见那放在案上的卷轴,金俊秀也察觉到,便起身走了过去把画拿了过来,“听说这是有仟从宠楼带回来的。”
我当然知道,这画是我当时一时兴起画下的,没想到差点就坏事了,在金俊秀的帮助下,把画铺开,还是那青衣男子,还是那芳菲的桃花,“咦?这人怎么这么像有仟?”
忍不住咳嗽起来,金俊秀赶紧放下画,给我顺顺背,“要喝水吗?还是要喝药?”
摆摆手示意他不用忙,好不容易歇了口气,赶紧体内一股气在乱窜,有些控制不住,接着便吐了一大口血,吓坏了那金俊秀,“在中!在中!”
门外的人慌忙冲了进来,用自己的袖子给我擦嘴巴上的血迹,“在中,怎么会吐血?”
“我去拿药。”金俊秀反应过来,急急忙忙的走了出去。
“要请大夫吗?”郑允浩显然也没料到我的伤会恶化。
“去请大夫,不是等于自寻死路吗?”
他为难的看着我,满眼的心疼,只是紧紧地握住我的手,想要传递一丝温暖。
“郑允浩,如果我就要死了,你能不能对我说实话?”他张张嘴,“不会死的。”
现在好像只要看到他,就想笑,没有任何的原因,只是想要展现笑容,朴有仟有金俊秀,父和宠楼的孩子也会平安无事,那么,只剩下他了。
我不想有任何的牵挂。
“郑允浩,你爱我吗?或者说,你爱过我吗?”
是不是从一开始,直到现在,你的心,都不曾变改,没有因为我而动摇过?哪怕只是一瞬间,是不是也曾为我心动,因为我而左右为难,进退不得?
“我是霍司的义子。义父被嫁祸,含冤而死,我要为他洗雪沉冤。大当家誓要灭掉龙萌,我无法不这么做……”
原来是如此。
“那么,你动手吧,朴有仟不在,金俊秀也不在,杀了我,你就可以回去复命。”
见我闭上眼,郑允浩却缓缓握住了我冰凉的手,“但是在中,我是真心要带你离开这里的。如今武盟和龙萌已势成水火,我们离开这里吧。”
我闭上眼,恐防眼泪会决堤,紧紧的闭上眼,郑允浩伸手拨开额前的发,拭去那冷汗,掏出玉镯,修补过的玉镯,没有显得残缺,那精致的样子,仿佛它原始的样子便是如此,“在中,相信我这一次,离开这里,好吗?”
“离开,能去哪里?你们能放过我吗?”
“离开龙萌,我们离开这里。”
“霍司,王程远,都是我杀的。你还要带我离开吗?”
吐出真相,郑允浩吃惊不少,他能想到我是龙萌的人,却没想到霍司竟是我杀害的。
却从没想到,我便是那个人。
“义父死的时候,你不过是个十多岁的少年而已。当年杀手的剑法,足以将内功深厚的义父以及武功高强的提督王程远一剑毙命……”
“二十年前的新罗第一剑,金歌,是我爹。”
二十年前,擅长剑法的金歌,擅长刀法的凌父,以及内功心法奇高的霍司,曾效仿刘关张桃园三结义。
三人在对抗外敌的一役中名声大噪,各门派都争相招揽这样的能人,以图在十年一度的武林盟会上夺得头魁。
金歌生性淡泊,隐居山林。凌父见战后的新罗急需重建,便加入了复产的大军中去,经营起小本的生意。霍司三代皆为武盟效力,于是便入了武盟。
看似无交集的三人,交情却一如昨日。霍司闲时总会提着酒瓶到金歌的住处看看,凌父则经常带着一些衣物食物去探看金歌,三人也总能聚上一聚。
金歌的妻子是新罗绝色美人,因战争而流离失所,父母命丧,幸得金歌相救,逃过一劫,情意暗许,战争结束后便下嫁于他,一年后,诞下一子,取名为在中。凌父特意送来了一佩玉相赠于孩子,说是可保孩子平安。
霍司得到新盟主的赏识,成为武盟的二当家,在城中设宴庆贺,金歌把次子交给村里的老人照顾,自己带着妻子和在中入城道贺。未料到那竟是一场鸿门宴,原来盟主更看重那淡泊名利的金歌,意欲招揽他成自己的左右手,霍司起了杀意,便设下了鸿门宴。
金歌卒不及防,身受重伤,而妻子则被霍司掳去。凌父勉强把在中救出,金歌则命丧当场。
霍司早垂涎金歌妻子的美色,而女子性子刚烈,不堪受辱,咬舌自尽。
多年来,霍司都在暗中追杀金歌的两个儿子,却未想到,时隔十年后,自己会死在美色之下,只因为那人的样子,像极了当年金歌的妻子。
凌父为了躲避霍司的追杀,练就童子功,容颜返童,只是那头发白出卖了他的年龄。
而在中虽得金家剑法真传,却无内力支撑,于是凌父便交与他那童子功。
知道霍司生性好色,两人筹划多年,直到那天,引得霍司上门。即使喝下青衣酒,拥有深厚内功的他却还是不好对付。
“那王程远?”
“王程素好男色,凭借自己在朝的权力,私下强抢男童,他应该为自己所作所为负责。既然朝廷的律法治不了他的罪,那么只好我来代劳了。”
将王程远之死嫁祸给一死的霍司,再故弄玄虚让朝廷的人查出霍司的身份,让世人误认为霍司乃是龙萌之人,了结了王程远一案。原以为霍司一事之后便不再以功夫示人,从此隐姓埋名,没想到朝廷和武盟竟一直追查至今。
“何况,所谓的龙萌,不过只是我一人。你说,我能逃到哪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