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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   这是我来到悉尼的第二十八天。

      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 ,是因为今早醒来时,我发现月经漏到了床单上。我的月经向来很准时,上个月这个时候,我正坐在从上海飞往悉尼的商务舱里。

      我连航班号都记得很清楚,MU562。

      我哭着闹着,在机场边拖着一个二十八寸的行李箱,边苦苦哀求父亲。我说我不想一个人去那么远的地方,我才十七岁。

      而我的父亲,华承安,对我的哀求无动于衷。他平静地拖着另一个大行李箱,帮我办理托运。那个行李箱里塞着我最喜欢的小熊□□玩偶。

      “爸爸,我以后不闹了,你能不能别赶我走?”我第一次清楚意识到这是一场永无止境的流放,不肯接过登机牌,攥着他的衣袖不松手。

      父亲淡淡看着我,从西装外套里摸出一只钱包。他抽了一张黑色的信用卡递给我:“别闹,歆歆。这个你拿着,没有限额。平时吃好一点,想买什么就买,不用省钱。”

      信用卡上烫金色的六个字母“HUA XIN”刺痛了我的双眼。我鼻子一酸,冲他大吼:“你就是欺负我妈妈死了!我讨厌你!”

      父亲的脸仿佛川剧变脸,红了又白。我无视他的羞恼和愤怒,一把夺过登机牌和信用卡,跑向安检。安检的队伍很长,像小时候玩过的贪吃蛇游戏。人们的眼睛里充满着光,那是对于远方的喜悦与期待。只有我,耷拉着一张脸,格格不入。

      父亲在身后喊我,我没有理会。我不知道他有没有目送我离开,但我倔强得一次都没有回头。

      我想,这样走了也好,毕竟上海不是我的家,黄埔江明亮的落地窗前是余小姐和弟弟的背影。

      余小姐是我的继母,不过我不称呼她“妈妈”,因为她是个坏女人。她有一张年轻漂亮的脸,却夺走了父亲本该给我的爱。我讨厌余小姐。

      十二年前,一个阳光晴好的早晨,我的母亲送我去幼儿园。她牵着我的手等在斑马线前,绿灯了,我背着书包蹦蹦跳跳,突然一辆跑车像子弹一样朝我的面门飞来。我站在路中央,大脑一片空白,母亲拼了命推开我。

      我摔倒在自行车道上,满地断肢碎肉,一股让人作呕的酒气和铁锈的咸腥味直冲天灵盖。母亲的脸贴着柏油马路,鲜红的血液从她的鼻子里、嘴里冒出。她看起来很痛苦,却对我露出了一个安慰的笑容。

      救护车呜哇呜哇地响,我哭着喊妈妈,然后眼前一黑,晕倒了。等我再醒来,头顶是惨白的天花板。父亲握着我没有打吊针的手说:“歆歆,你醒了。”

      我一下子哭了,我问他:“妈妈去哪里了?妈妈还好吗?”

      父亲看起来是那样悲伤,他沉默片刻,对我微笑说:“妈妈去了很远的地方,以后就只有爸爸照顾你了。”

      我呆呆的,过了好久,突然哭出声来。我知道母亲不是去了很远的地方,她是死了。她死了,再也不回来。我是没有妈妈的孩子。

      母亲死后,父亲身边多出了很多女人。她们各有各的美丽,唯一统一的是大大的眼睛和尖尖的下巴,脸只有巴掌大小。她们背着父亲送的当季奢侈品包包,穿着性感的红底高跟鞋,来我家的厨房,系上围裙,拿起菜刀,明明十指不沾阳春水,却变着花样给我做好吃的。

      我知道她们是想讨好我,赢得我的好感,以此来巩固自己的地位。父亲对女人很大方,所以那些女人拼了命想留在他身边。可在我看来,那都是些胸大无脑的蠢货。只要父亲带她们去些昂贵的餐厅,从外滩边几十层的高楼俯瞰黄浦江夜景,她们就会说,亲爱的,你太贴心了,我好爱你。她们在锃亮的玻璃窗前搔首弄姿拍下照片,在五光十色的霓虹灯里幻想未来,殊不知父亲带几十个不同的女人去同一家餐厅。他只是单纯嫌麻烦。

      直到三年后,父亲把余小姐带回家。其实我一早就认识她,她是父亲的秘书,985大学刚毕业就留在了父亲的公司。她长得真好看,肌肤胜雪,腿又细又长,和时装模特一样。她送给我一个系着白色蝴蝶结的礼物盒,盒子里是一条镶钻的玫瑰金鸢尾花钥匙项链,在灯光下闪闪发光。父亲笑着对我说,以后余小姐就是我的妈妈。

      不是那些乱七八糟的姐姐,是妈妈。

      可明明父亲和母亲的婚纱照还挂在他背后的墙上,他怎么可以让别的女人来做我的妈妈!我感觉有什么东西在离我远去,心慌意乱,重重扬起礼物盒,砸向余小姐。项链滚了出来,垃圾一样散在地上。我朝她喊:“你这个坏女人!我不要你做我妈妈!”

      余小姐强忍着泪花,嘴唇咬得发白,好不楚楚可怜。父亲当场黑了脸,抬手就想打我,被余小姐死死拦住。她柔弱地说:“承安,孩子还小,不懂事。我不委屈。”

      我愤怒地盯着余小姐,恨不得在她身上盯出个洞。她轻轻颤抖着,父亲就将她拥在怀里,一双手在她背上安抚似的拍着。

      临走前,余小姐在玄关换鞋。我远远目送她离开,她像是感应到我的目光,扭头向我露出胜利者的笑容。

      “爸爸!”我攥着拳头,在心中呐喊,“你难道忘记妈妈了么…… 你要给别人当爸爸了。”

      晚上,我钻进被窝,小狗兜兜在羊毛地毯上打滚。它是一只小母狗,很乖,棕色的毛卷成一个一个圈,是从前母亲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母亲死后,我和它最亲。

      父亲拿着一本童话书走进来。我赌气着不说话,沉默地往床边挪了半个身位。父亲看到兜兜,蹲下身把它抱到客厅去,又走进来。他不允许兜兜进房间,因为它喜欢到处打滚,有时像个脏脏的小煤球,会让我生病。父亲照例打开床头灯,掀开被子躺上来,很温柔地揉揉我的头,翻到昨天没读完的那一页,清了清嗓子,正准备开始。我忽然说:“爸爸,换一个故事吧。”

      “想听什么?”父亲愣了愣,微笑着问我。

      “《拇指姑娘》。”

      父亲低沉的声音就在我耳畔响起:“燕子带着拇指姑娘飞过森林,飞过大海,飞过常年积雪的雪山。最后,他们来到了温暖的国度……”

      听着听着,我就哭了。我好想母亲,大人跟我说,她去了一个长满鲜花绿草的地方,那里没有烦恼,没有痛苦,还有长着翅膀的小朋友唱歌听。起初,我咬着嘴唇,不让自己发出声。可我实在太伤心了,“哇”一声叫了出来。父亲抱着我,下巴抵在我的头顶,他灼热的体温温暖着我,可为什么我的心冷得像冰块一样?

      “歆歆,你这样,被妈妈看到,她会难过的。”父亲叹了口气。

      我哭得脏兮兮的,眼泪、鼻涕、口水混作一团。父亲扯了张纸巾替我擦,擦不完。泪水不停从眼眶渗出,我只好用手背去抹,把眼睛抹得肿肿的。我说不出完整的话,整个人一抽一噎的,就好像卡了块干面包在嗓子眼,差点窒息。我断断续续地说:“妈妈……我要去找妈妈……不能不要我……爸爸……”

      父亲亲了亲我的额头,我仰起脸,看到他锋利的下颚线,薄薄两片嘴唇紧紧抿在一起。他的神情似乎很哀恸,从来没有掉过眼泪的他此刻红了眼。我偷偷把手伸到嘴唇上,从嘴角一直抹到唇峰。我的嘴唇像母亲,略有厚度。算命先生说,嘴唇薄的人天性凉薄。

      父亲跟我说了很多安慰的话,我的情绪逐渐稳定下来。然后父亲用他的手覆着我的手,捏了捏我的手指,对我微笑:“余阿姨的肚子里怀了小宝宝,爸爸要和她结婚。歆歆祝福爸爸,好不好?”

      不好,当然不好!可不论我怎么哭,怎么闹,父亲和余小姐的婚礼在秋天照常来了。余小姐穿着一袭蓬蓬的婚纱,在司仪的指引下,父亲牵起她的手,把一枚亮闪闪的钻戒套进了她的无名指。台下好多人哭了,余小姐的亲朋好友为她流下了幸福的泪水。我也哭了,帝王蟹腿在嘴里味同嚼蜡。我为我那命短的母亲而哭。

      很快,余小姐的肚子里跑出来个弟弟。他有一张圆圆的脸,脸颊肉嘟嘟的,眼睛像紫葡萄一样水灵。他的牙齿没有长齐,只能发出“啊呜啊呜”的声音。他很乖,躺在婴儿床上对我挥手,对我笑。可我恨他,我没有给过他一天好脸色。父亲为了他,把我的兜兜送人了。弟弟对狗毛过敏,于是我没有兜兜了。

      我有点不记得弟弟是怎样长大的。记忆里,我和他只有数不尽的争吵,还有他夺走了父亲对我的爱。我不明白那样可爱,白纸一张的小婴儿为什么会变成如今叫人如此憎恶的模样。十四岁生日那天,父亲亲自来学校接我回家。六岁的弟弟从蛋糕上抓了一把奶油砸到我脸上,冲我做鬼脸。他肯定是故意的,我就跟父亲告状,我说弟弟欺负我。然而父亲只是轻飘飘斥责了弟弟几句,并对我说,做人要大度。

      我又委屈又愤怒,没有许生日愿望,一怒之下跑出了家,跑到外白渡桥,依萍跳苏州河的地方。我站在桥上,看桥下黄浦江浑浊的水滔滔东流,桥上的车一辆接一辆驶过身边。天上飘起濛濛细雨,父亲擎着一把黑色长柄伞找到了我。他的肩头满是雨滴飘落的水雾,白白一层,好像他的头发一样。他对我伸出手:“歆歆,跟爸爸回家。”

      “我不!”我推开他,心中全是苦涩与哀伤,“如果妈妈还在,我今天不会受这样的委屈!”

      父亲身躯似乎震了震,然后他垂下了那只布满细纹的手。我跟他隔着雨幕久久对望着,久到好像沧海变成了桑田,他终于轻叹一声,对我说:“对不起。”

      这一天,我忽然觉得父亲变老了,不再无所不能了。

      我没有原谅他,我把他推去了弟弟身边。十五岁的一个夏天,我放暑假回家。弟弟偷看我藏在房间里的日记本,和我起了争执。他骂不过我,就骂我母亲是贱人。我怒了,把他死死按在身下,面无表情,一拳一拳砸向他的额头、眼睛、鼻梁。弟弟嚎啕大哭,眼泪鼻涕混着血水,哀求着喊:“姐姐我错了,姐姐快停下!”

      可我置若罔闻,我只知道要一拳一拳砸扁、砸烂他的脸,侮辱母亲的人都该死。

      正逢下班,父亲和余小姐推开门,就看到屋里的一片狼藉。弟弟哭声震天,父亲冲过来揪住我的衣领,将我狠狠推倒在地,重重扇了我一巴掌。

      那是父亲第一次打我。我懵了,捂着脸,不可置信地看着他。

      父亲长长叹了一口气:“你出国吧,去哪里,学什么,都随你。”

      就这样,读完高二,我登上了飞往悉尼的航班。我看着一栋栋高楼大厦缩成小小的黑点,大地被切割成一片片绿油油的方块。机上其他的留学生眼神里充满了对未知的渴望与兴奋,只有我,内心平静得像一潭死水。

      朋友们问我为什么去悉尼,我说不清。只是偶然想起学过的一个成语,南辕北辙,地理意义上的。我穷尽童年,怎么求也求不到父亲的爱,所以旷课,逃学,和同学打架,抽烟,纹身。我想,既然他不爱我,那我就索性变成一个坏孩子,让他恨我。

      他恨么?应该是恨的。但父亲最后看向我时,眼神是那么平静淡漠,叫我心慌。

      大家都羡慕我自由,不用为万里挑一的高考烦忧。但他们哪里知道,这分明就是一场无止境的流放。两百年前,英国的罪犯被祖先驱逐到南半球这片充满野性的土地,两百年后的今天,我被流淌着相同血脉的至亲驱逐于此。

      我到底是和父亲南辕北辙了。

      十一小时后,飞机飞过南太平洋上空。碧蓝的海面泛着粼粼波光,一只只几何形白色帆船停靠在港口,随着浪潮一起一伏。我看到海鸥在低空盘旋,钢铁架构的大桥横跨两岸,一面澳大利亚的旗帜在风中猎猎飞扬。歌剧院像乐高玩具,小小一座,在阳光照射下,反射出刺眼的白光。

      哦!这就是悉尼,我未来即将生活的地方。我睁大了眼,平静的心终于泛起一丝波澜,希望将这个陌生的城市看得清楚些。

      我背着双肩包,拖着两个大行李箱,跟随指引牌走出了海关。寄宿家庭的爸爸妈妈举着写有我名字的牌子等在门口。我有点不适应陌生人,脚步顿了顿,走到他们身前,小声说:“你们好,我是华歆。”

      伊莉丝·欧西向我递来一束天堂鸟和乒乓菊组成的鲜花。她的头发是沙滩一样的金黄,还有一双比海更蓝的眼睛。

      伊莉丝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

      “欢迎回家。”

      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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