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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笔记的笔记(三) ...

  •   《阅微草堂笔记》卷四《滦阳消夏录四》第三十二则:
      廖姥,青县人。母家姓朱,为先太夫人乳母。年未三十而寡,誓不再适,依先太夫人终其身。殁时九十有六。性严正,遇所当言,必侃侃与先太夫人争,先姚安公亦不以常媪遇之。余及弟妹皆随之眠食,饥饱寒暑,无一不体察周至。然稍不循礼,即遭呵禁。约束仆婢,尤不少假借,故仆婢莫不阴憾之。顾司管钥,理庖厨,不能得其毫发私,亦竟无如何也。尝携一童子,自亲串家通问归。已薄暮矣,风雨骤至,趋避于废圃破屋中。雨入夜未止,遥闻墙外人语曰:“我方投汝屋避雨,汝何以冒雨坐树下?”又闻树下人应曰:“汝毋多言,廖家节妇在屋内。”遂寂然。后童子偶述其事,诸仆婢皆曰人不近情,鬼亦恶而避之也。嗟呼,鬼果恶而避之哉?

      ——纪晓岚对僮仆的评论到底是何态度想法颇费人琢磨。想来应当是有同感的,只是因为“为尊者讳”的缘故而没有自己也来发一番议论。按照他在阅微里的一贯作为,若是深为敬重这个廖姥的方正行为,将其奉为圭臬,便应该在嗟呼感叹之后愤极斥责这些仆婢的言论。而且在阅微里面多处记载颂扬节妇,对自持正直的人士也是大为赞扬,在这儿廖姥两项皆占,却没有浓墨重彩加以称颂。也许纪晓岚是将其视为方正过分,不知变通的人吧,从前面的一些故事也可看出老纪对这种人也是不以为然的。

      《笔记》卷四《滦阳消夏录四》第四十一则:
      某公之卒也,所积古器,寡妇孤儿不知其值,乞其友估之。友故高其价,使久不售。俟其窘极,乃以贱价取之。越二载,此友亦卒,所积古器,寡妇孤儿亦不知其值。复有所契之友效其故智,取之去。或曰:“天道好还,无往不复。效其智者罪宜减。”余谓此快心之谈,不可以立训也。盗有罪矣,从而盗之,可曰罪减于盗乎?

      ——应归为玩物丧义还是本是无义人,却未识其真面呢?
      纪晓岚的评论倒是公允之词。
      因果报应之辞看得多了,虽是快心,却越发让人不忿。只有害人者得到报应,却未必是让受害者得到补偿,如此便可消愤吗?若累累如此,便不可。

      《笔记》卷四《滦阳消夏录四》第四十三则:
      边随园征君言:有入冥者,见一老儒立庑下,意甚惶遽。一冥吏似是其故人,揖与寒温毕,拱手对之笑曰:“先生平日持无鬼论,不知先生今日果是何物?”诸鬼皆粲然。老儒蝟缩而已。

      ——好不体贴的朋友!人家一大把年纪,信念破碎已是沉痛打击,奈何遭此惊吓,复又遭笑谑。哈哈,开玩笑。
      不过粲然诸鬼,此情景倒也显得一派大度宽容,可谓赏心悦目。

      《笔记》卷四《滦阳消夏录四》第四十五则:
      百工技艺,各祠一神为祖。倡族祀管仲,以女闾三百也。伶人祀唐玄宗,以梨园子弟也。此皆最典。胥吏祀萧何、曹参,木工祀鲁班,此犹有义。至靴工祀孙膑,铁工祀老君之类,则荒诞不可诘矣。长随所祀曰钟三郎,闭门夜奠,讳之甚深,竟不知为何神。曲阜颜介子曰:“必中山狼之转间也。”先姚安公曰:“是不必然,亦不必不然。郢书燕说,因未为无益。”

      ——这个纪晓岚只知记录寓言,也不求甚解,难道主人问长随所祭究竟为何神,“固相强之”,也不告诉吗?
      只是纳闷,古时那么多随从仆婢,难道每一个都会祭这个钟三郎?这么外人不知的神,如果没有老仆教导,后来者又如何个个得知?
      又纪老先生说“靴工祀孙膑,铁工祀老君之类,则荒诞不可诘矣”,荒诞固然荒诞,在现代我们这些喜欢拿过去当故事看的人倒是很容易明白了。呵呵。

      《笔记》卷四《滦阳消夏录四》第四十六则:
      先步仪庵公,有质在西城中。一小楼为狐所据,夜恒其语声。然不为人害,久亦相安。一夜,楼上诟谇鞭笞声甚厉,群往听之。忽闻负痛疾呼曰:“楼下诸公,皆当明理,世有妇挞夫者耶?”适中一人方为妇挞,面上爪痕犹未愈,众哄然一笑曰:“是因有之,不足为怪。”楼上群狐亦哄然一笑,其头遂解。闻者无不绝倒。仪庵公曰:“此狐以一笑霁威,犹可与为善。”
      ——初时颇为不解此狐怎样“一笑霁威”,又怎样能“一笑霁威”就博得了“可与为善”的评语。在网上搜索“一笑霁威”何解,都是翻作“立威”,殊不以为然。霁本义作雨消雪散复又天晴,引作消散怒气之义,如何反其义而译。后又与人群聊求解,最后认为应解作“霁妇之威”。
      网友还认为“一笑霁威”就“可与为善”是因为古人谨从“三从四德”之义。此狐四两拨千斤换来众人霁颜开怀,消弭再受掌掴之祸,消妇之威也即立己之威,所以赞赏不已。余于后又静思之,窃不以为然。
      呵呵,很受不了自己啊。来!回归到文通字顺。我认为这种赞赏更是基于对这个公狐狸以柔克刚、故为滑稽,博得众人及母狐解颐的手段的称赏。若认为解了他人之威就立了自己纠纠男儿的威风,无论如何也不通。
      再琢磨一下当时群狐的情景,认为这对狐狸夫妇定是很恩爱的一对,不然如何公狐可以以卖乖脱身,母狐又如何因此就愿意放过丈夫?呵呵,有意思。不知那对人间夫妇如何。

      《笔记》卷四《滦阳消夏录四》第四十八则:
      白衣庵僧明玉言:昔五台一僧,夜恒梦至地狱,见种种变相。有老僧教以精意诵经,其梦弥甚,遂渐至委顿。又一老宿曰:“是必汝未出家前,曾造恶业。出家后渐明因果,自知必堕地狱,生恐怖心。以恐怖心,造成诸相,故诵经弥笃,幻象弥增。夫佛法广大,容人忏悔,一切恶业,应念皆消。‘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汝不闻之乎?”是僧闻言,即对佛发愿,勇猛精进,自是宴然无梦矣。
      ——许多转机皆在一转念间,不独人心变化为是。

      《笔记》卷四《滦阳消夏录四》第五十则:
      吴侍读颉云言:癸丑一前辈,偶忘其姓,似是王言敷先生,忆不甚真也。尝僦居海丰寺街,宅后一破屋三楹,云有鬼,不可居。然不出为祟,但偶闻音响而已。一夕,屋中有诟谇声,伏墙隅听之,乃两妻争坐位。一称先来,一称年长,哓哓然不止。前辈不觉太息曰:“死尚不休耶?”再听之,遂寂。夫妻妾同居,隐忍相安者,十或一焉;欢然相得者,千百或一焉,以尚有名分相摄也。至于两妻并立,则从来无一相得者,亦从来无一相安者。无名分以摄之,则两不相下,固其所矣,又何怪于嚣争哉!

      ——以名分以摄之,确是重要。只做名称功夫虽是要不得,不做却也不好。

      《笔记》卷五《滦阳消夏录五》第二十八则:
      聂松岩言:即墨于生,骑一驴赴京师。中路憩息高岗上,系驴于树,而倚石假寐。忽见驴昂首四顾,浩然叹曰:“不至此地数十年,青山如故,村落已非旧径矣。”于故好奇,闻之跃然起曰:“此宋处宗长鸣鸡也。日日乘之共谈,不患长途寂寞矣。”揖而与言,驴啮草不应,反复开导,约与为忘形交,驴亦若勿闻。怒而痛鞭之,驴跳掷狂吼,终不能言。竟捶折一足,鬻于屠肆,徒步以归。此事绝可笑,殆睡梦中误听耶?抑此驴夙生冤谴,有物凭之,以激于之怒杀耶?

      ——这个书生是有妄想狂还是狂躁症?!众生皆有命,就这样因为不满自己的心意给断送了!
      似乎更容易因为对非人类的待遇而动怒。可能是看童话的缘故,觉得一本书,一张桌子,一只小鸡都是有灵魂,所以从来克制自己对它们有什么不好的举动,生气的时候也从不对它们有什么迁怒的暴力举动,顶多骂骂它们。可是反而与人打交道少了,看到什么现实里的惨状也总是因为知道类似事情太多而未必很触动。这算是一种病态吧。

      《笔记》卷五《滦阳消夏录五》第三十一则:
      余两三岁时,尝见四五小人,彩衣金钏,随余嬉戏,皆呼余为弟,意似甚相爱。稍长时,乃皆不见。后以告先姚安公,公沉思久之,爽然曰:“汝前母恨无子,每令尼媪以彩丝系神庙泥孩归,置于卧内。各命以乳名,日饲果饵,与哺子无异。殁后,吾命人瘗楼后空院中,必是物也。恐后来为妖,拟掘出之,然岁久已迷其处矣。”前母即张太夫人姊。一岁忌辰,家祭后,张太夫人昼寝,梦前母以手推之曰:“三妹太不经事,利刃岂可付儿戏?”愕然惊醒,则余方坐身旁,掣姚安公革带佩刀出鞘矣。始知魂归受祭,确有其事。古人所以事死如生也。

      ——之前的纪事都是纪的道听途说之事,虽然也有许多是家里亲人所述,总还是让人看故事的感觉,将信将疑。这一篇却是纪老先生自己的幼年回忆,实在有趣。原来纪老头子小时候还是这么可爱的样子!更是让小女子恨恨不已:“怎么现在人就看不到鬼呢?!”不过总还要补一句,“最好只看到好鬼,就算看到恶的也别太吓人,命更是要的”。哈哈,想来自己也真是叶公好龙。

      《笔记》卷五《滦阳消夏录五》第三十二则:
      表叔王碧伯妻丧,术者言某日子刻回煞,全家皆避出。有盗伪为煞神,逾垣入。方开箧攫簪珥,适一盗又伪为煞神来。鬼声呜呜渐近,前盗皇遽避出。相遇于庭,彼此以为真煞神,皆悸而失魂,对仆于地。黎明,家人哭入,突见之,大骇,谛视乃知为盗。以姜汤灌苏,即以鬼神装缚送官。沿路聚观,莫不绝倒。据此一事,回煞之说当妄矣。在回煞形迹,全实屡目睹之。鬼神茫昧,究不知其如何也。

      ——又要离题千里了。看到这人家人哭入,就想起《史记》汉景帝皇后找到自幼离散的兄弟后哭泣,左右皆掩泣,“助皇后悲”。没什么关联的事,家人想必还是有几分真哭吧。但也怕只有那么几分而已。也经历过几场丧事,乡下的那种。女眷都是要在帘子后哭的,人来就哭,待前面磕完头请进去喝茶了就停下。未必有眼泪。

      《笔记》卷五《滦阳消夏录五》第三十九则:
      膳夫杨义,粗知文字。随姚安公在滇时,忽梦二鬼持朱票来拘,标名曰杨叉。义争曰:“我名杨义,不是杨叉,尔定误拘。”二鬼皆曰:“メ字上尚有一点,是省笔义字。”义又争曰:“从未见义字如此写,当仍是メ字误滴一墨点。”二鬼不能强而去。同寝者闻其呓语,殊甚了了。俄姚安公终养归,义随至平彝,又梦二鬼持票来,乃明明楷书义字。义仍不服曰:“我已北归,当属直隶城隍。尔云南城隍,何得拘我?”喧诟良久,同寝者呼之乃醒。自云二鬼甚愤,似必不相舍。次日,行至滇南胜境坊下,果马蹶堕地卒。

      ——想来这两个鬼也是很尽职尽责了,不仅是听要给拘的魂魄提出异议就忙不迭跑回去查证了,又大老远再跑来销魂,而且还不管什么“阎王要你三更死,不得留你到五更”,如此反复两次,直到最后才怕再有麻烦,索性不管三七二十一来了个暗绊子。

      《笔记》卷五《滦阳消夏录五》第四十一则:
      狐能化形,故狐之通灵者,可往来于一隙中,然特自化其形耳。宋蒙泉言:其家一仆妇为狐所媚,夜辄褫衣无寸缕,自窗棂舁出,置于廊下,共相戏狎。其夫露刃追之,则门键不可启。或掩扉以待,亦自能坚闭,仅于窗内怒詈而已。一日,阴藏鸟铳,将隔窗击之,临期觅铳不可得。次日,乃见在钱柜中。铳长近五尺,而柜口仅尺馀,不知何以得入?是并能化他形矣。宋儒动言格物,如此之类,又岂可以理推
      乎?姚安公尝言:狐居墟墓,而幻化室庐,人视之如真,不知狐自视如何?狐具毛革,而幻化粉黛,人视之如真,不知狐自视又如何?不知此狐所幻化,彼狐视之更当如何?此真无从而推究也。

      ——振聋发聩!

      《笔记》卷五《滦阳消夏录五》第四十五则:
      献县城东双塔村,有两老僧共一庵。一夕,有两老道士叩门借宿。僧初不允,道士曰:“释道虽两教,出家则一。师何所见之不广?”僧方留之。次日至晚,门不启,呼亦不应。邻人越墙入视,则四人皆不见,而僧房一物不失,道士行囊中数十金,亦具在。皆大骇,以闻于官。邑令粟公千鍾来验,一牧童言村南十馀里外,枯井中似有死人。驰往视之,则四尸重叠在焉,然皆无伤。粟公曰:“一物不失,则非盗;年皆衰老,则非奸;邂逅留宿,则非仇;身无寸伤,则非杀。四人何以同死?四尸何以并移?门扃不启,何以能出?距井窎远,何以能至?事出情理之外,吾能鞫人,不能鞫鬼。人无可鞫,惟当以疑案结耳。”径申上官。上官亦无可驳诘,竟从所议。应山明公晟,健令也。尝曰:“吾至献即闻是案,思之数年,不能解。遇此等事,当以不解解之。一作聪明,则决裂百出矣。人言粟公愦愦,吾正服其愦愦也。”

      ——当为只求“政绩”者发一醒也!

      《笔记》卷五《滦阳消夏录五》第四十六则:
      《左传》言:“深山大泽,实生龙蛇。”小奴玉保,乌鲁木齐流人子也,初隶特纳格尔军屯。尝入谷追亡羊,见大蛇巨如柱,盘于高岗之顶,向日晒鳞。周身五色灿然,如堆锦绣。顶一角,长尺许。有群雉飞过,张口吸之,相距四五丈,皆翩然而落,如矢投壶。心知羊为所吞矣,乘其未见,循涧逃归,恐怖几失魂魄。军吏邬图麟因言:此蛇至毒,而其角能解毒,即所谓吸毒石也。见此蛇者,携雄黄数斤,于上风烧之,即委顿不能动。取其角,锯为块,痈疽初起时,以一块著疮顶,即如磁吸铁,相粘不可脱。待毒气吸出,乃自落。置人乳中,浸出其毒,仍可再用。毒轻者乳变绿,稍重者变青暗,极重者变黑紫。乳变黑紫者,吸四五次乃可尽,馀一二次愈矣。余记从兄懋园家有吸毒石,治痈疽颇验,其质非木非石,至是乃知为蛇角矣。

      ——真是武侠的好材料。
      纪晓岚屡屡批评宋儒只讲“格物”,无法“以理推”的就否认存在。现在人凡事讲求“科学根据”,难道竟要今不如昔吗?也许有人说现在的科学和过去的“科学”不同,可精神总该相同,凡事存疑,不要妄下论断。在文学领域更是不应凡事拿“科学”往上套。

      《笔记》卷五《滦阳消夏录五》第四十七则:
      正乙真人能作催生符,人家多有之。此非祷雨驱妖,何与真人事?殊不可解。或曰:“道书载有二鬼,一曰语忘,一曰敬遗,能使人难产。知其名而书之纸,则去。符或制此二鬼欤?”夫四海内外,登产蓐者,殆恒河沙数,其天下只此语忘、敬遗二鬼耶?抑一处各有二鬼,一家各有二鬼,其名皆曰语忘、敬遗也?如天下止此二鬼,将周游奔走而为厉,鬼何其劳?如一处各有二鬼,一家各有二鬼,则生育之时少,不生育之时多,扰扰千百亿万鬼,无所事事,静待人生育而为厉,鬼又何其冗闲无用乎?或曰:“难产之故多端,语忘、敬遗其一也。不能必其为语忘、敬遗,亦不能必其非语忘、敬遗,故召将试勘焉。”是亦一解矣。第以万一或然之事,而日日召将试勘,将至而有鬼,将驱之矣;将至而非鬼,将且空返,不渎神矣乎?即神不嫌渎,而一符一将,是炼无数之将,使待幽王之烽火。上帝且以真人一符,增置一神,如诸符共一将,则此将虽千手千目,亦疲于奔命。上帝且以真人诸符,特设以无量化身之神,供捕风捉影之役矣。能乎不能?然赵鹿泉前辈有一符,传自明代,曰高行真人精炼刚气之所画也。试之,其验如响。鹿泉非妄语者,是则吾无以测之矣。

      ——有无可能是巡逻轮值?哈哈。所谓佛有千身,为何神就不可?

      《笔记》卷五《滦阳消夏录五》第四十八则:
      俗传张真人厮役皆鬼神。尝与客对谈,司茶者雷神也。客不敬,归而雷霆随之,几不免。此《齐东语》也。忆一日与余同陪祀,将入而遗其朝珠,向余借。余戏曰:“雷部鬼律令行最疾,何不遣取?”真人为冁然。然余在福州使院时,老仆魏成夜夜为祟扰。一夜乘醉怒叱曰:“吾主素与天师善,明日寄一札往,雷部立至矣。”应声而寂。然则狐鬼亦习闻是语也。

      ——好可爱淳朴的老仆啊。不知这狐是为何罢手。当真是怕了什么真人吗?还是道行尚浅,也没见过什么世面,所以会给吓到?也许这些真人之于狐类也不过是像我们人类世界用来吓小孩子的鬼怪?

      《笔记》卷五《滦阳消夏录五》第五十则:
      宁津苏子庚言:丁卯夏,张氏姑妇同刈麦。甫收拾成聚,有大旋风从西来,吹之四散。妇怒,以镰掷之,洒血数滴渍地上。方共检寻所失,妇倚树忽似昏醉,魂为人缚至一神祠。神怒叱曰:“悍妇乃也伤我吏,速受杖!”妇性素刚,抗声曰:“贫家种麦数亩,资以活命。烈日中妇姑辛苦,刈甫毕,乃为怪风吹散,谓是邪祟,故以镰掷之,不虞伤大王使者。且使者来往,自有官路,何以横经民田,败人麦?以此受杖,实所不甘!”神俯首曰:“其词直,可遣去。”妇苏而旋风复至,仍卷其麦为一处。说是事时,吴桥王仁趾曰:“此不知为何神,不曲庇其私昵,谓之正直可矣。先听肤受之诉,使妇几受刑,谓之聪明则未也。”景州戈荔田曰:“妇诉其冤,神即能鉴,是亦聪明矣。倘诉者哀哀,听者愦愦,君更谓之何?”子庚曰:“仁趾责人无已时,荔田言是。”

      ——好刚直的女子!

      《笔记》卷五《滦阳消夏录五》第五十一则:
      四川藩司张公宝南,先祖母从弟也。其太夫人喜鳖。一日,庖人得巨鳖,甫断其首,有小人长四五寸,自颈突出,绕鳖而走。庖人大骇仆地,众救之苏,小人已不知所往。及剖鳖,乃仍在鳖腹中,已死矣。先祖母曾取视之。先母时尚幼,亦在旁目睹。装饰如《职贡图》中回回状,帽黄色,褶蓝色,带红色,靴黑色,皆纹理分明如绘。面目手足,亦皆如刻画。馆师岑生识之,曰:“此名鳖宝。生得之,剖臂纳肉中,则啖人血以生。人臂有此宝,则地中金银珠玉之类,隔土皆可见。血尽而死,子孙又剖臂纳之,可以世世富。”庖人闻之大懊悔,每一念及,辄自批其颊。外祖母曹太夫人曰:“据岑师所云,是以命博财也。人肯以命博财,则其计多矣,何必剖臂养鳖?”庖人终不司,竟自恨而卒。

      ——不知可活多久?若非旦夕即丧命,也没有什么太大的苦楚,又有何不可?世人为了谋财无所不可用其极,如此便宜之事自然是有人趋之若鹜。这个太夫人也未免是“饱汉不知饿汉饥”了。

      《笔记》卷五《滦阳消夏录五》第五十二则:
      孤树上人,不知何许人,亦不知其名。明崇祯末,居景城破寺中。先高祖厚斋公,尝赠以诗。一夜灯下诵经,窗外窸窣有声,似人来往。呵问为谁,朗应曰:“身是野狐,为听经来此。”问:“某刹法筵最盛,何不往听?”曰:“渠是有人处诵经,师是无人处诵也。”后为厚斋公述之,厚斋公曰:“师以此语告我,亦是有人处诵经矣。”孤树怃然者久之。

      ——只盼望日后这个上人诵经的时候不要心中就有了一个野狐的影子,无“人”的时候也是有“狐”处诵经了。如此又怎样修行?也没有了淡泊的心境,没有意思得很。许多事便是有一必有二,有二必有三,如此往复,要让人心中不存,殊为难矣!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2章 笔记的笔记(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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