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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十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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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三月,河边的柳条刚刚抽芽,浅浅的嫩绿给这春寒料峭里平添了一抹生色。虽时辰尚早,但是城门处早已是人来人往。多半是些进城来送货的农家,但是也有许多长衫布褂的青年男子,背着小小的包袱,行色匆匆地向城内走去。
正是嘉佑元年,新帝登基,特开恩科,广招天下饱学之士,入仕为官,造福苍生。眼见试期日进,是以近些日子,外地学子犹如潮水一般涌进这片大陆上最繁华的地方——天子脚下,京城里面。
京城一下子涌进这许多的学子,倒是忙坏了各家客栈,毕竟离真正考试还有一段时间,但是客房已经住了八九成满,每日光是这些进账,也足够掌柜的去拨弄算盘了。
虽说都是外地而来的学子,但是人哪,到哪里都不可避免的被分成三六九等。越是繁华的地方,就越是势利。各家客栈的掌柜看人那都是成了精的,有钱赚才是正理,谁还有空去管那些清贫的书生呢?
夜色深沉,街道上敲更人刚刚敲了两下锣,已经两更天了。周围的房间里都是黑压压的一片,几乎全京城的人这时候都沉浸在深深的睡梦之中。偶尔传来一些梦里的低吟,“我中了……我中了……”不知又是哪个学子梦见了自己高中状元、衣锦还乡的热闹场面。
王苇之揉了揉自己有些发酸的双眼,将手中的书本仔细收好之后,小心翼翼地吹灭了桌上的油灯,掖了掖已经很薄的棉被,合上了自己疲倦的眼皮。
这是一间相当简陋的房间,墙上已经斑斑驳驳,原本就不算大的房间里,大部分地方都堆放了柴火,剩下狭小的空间里是一张破旧的木板床还有与之相靠的、同样破败的四方桌。王苇之的全部家当——一个灰布包袱正安静的躺在上面,如他沉沉睡着的主人一样。
王苇之出生在南方的一个小村里,村子里的人都很单纯,易于相处。父亲是村里私塾的夫子,母亲是一般的农家女子,家庭虽然清贫,却也和乐。从小,父亲就教王苇之读书认字,“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考取功名,造福百姓是王苇之一直以来鞭策自己的动力。
早先时候王苇之已经通过了院试和乡试,无奈正巧赶上先皇驾崩,会使取消,便歇了下来。原本以为要再等上个三年,谁知道新帝登基,宣布重开恩科,正是给天下的广大学子的福音。
王苇之高兴,家中的二老更高兴。王苇之的父亲虽然并不是博学之士,却知道自己的儿子的确拥有过人的学识,能够得到这次机会,日后必能有所作为,也算是完成了一个心愿。王苇之的母亲是个妇道人家,丈夫儿子就是她的天,自然也是一起高兴的。
一家三口原本是打算好的,王苇之在家中过个年,年后启程上京城,日子正正好。但是这个年并不如预计的那样美好。
天气冷得异常得快,冬月的时候,白雪已经来到了王苇之所在的村里,家家户户即使是关着门,也能感觉到冬日的寒意。王苇之的父亲不小心受了凉,连带着旧疾发作,竟然病倒了,王苇之的母亲除了要操持家务,还得服侍王父,日子一下子就难过了。两位老人虽然辛苦,却不愿意影响王苇之读书,每日王苇之前来探视的时候只得强打起精神来,说上一会儿话就催着他回房看书。
终于,王母也不支倒下了。王苇之这才发现二老身体状况比自己所知道的严重多了。当下也不管他们随自己的责难,每日只顾着在他们床前服侍。
王苇之花重金从城中请了大夫过来,大夫却表示无能为力,只说如果能撑过冬天便无碍。
日子一天比一天冷,二老的身体也一天比一天差,每日清醒的时间也越来越短,王苇之的心也是一天比一天冷。
好不容易到了除夕,王苇之虽不擅长,却也准备了一些过年必备的菜色,将饭菜端到二老的房间,希望过年的喜气可以给他们冲冲病气。
王父和王母的确清醒了过来,精神也比往常都要好,一直苍白病态的脸上甚至出现了淡淡的红晕。、
一家人开开心心地吃了一顿团圆饭,温馨的感觉流转在王苇之的心上。
看着一直慈祥地注视着自己的母亲,王苇之愣愣地问道:“娘,我脸上怎么了吗?”
王母摇了摇头,“没有什么,只是看着我儿已经长大了,不仅出落得一表人才,还懂得孝顺父母,将来还要做官,只怕说媒的媒人要踏破咱家的门槛了。”
这样的打趣让王苇之红了脸。
“恩,我可得仔细挑挑,咱们王家的媳妇必须能配上我这个优秀的儿。你说,是不是,孩子他爹?”
平日里严肃的王父也咧开了嘴角,“说什么呢,还是苇之喜欢最重要。”
“呵呵,说得对,说得对啊!”
“不过,苇之,今后你入朝为官,自己也得注意,人情世故可是比读书更难的学问,爹也不望你手握重权,但求安安稳稳、无愧于心。”
“爹,苇之记下了。”
服侍二老吃完了年夜饭,王苇之收拾了一下,便甜甜地睡了,等待新一年的到来。
大年初一,王苇之早早就醒了,收拾妥当之后,想着让父母多休息一会,便自顾看起了放下许久的书。
眼见着时辰差不多了,王苇之打了水准备给父母洗漱。进了房间后,发现父母还在睡觉,嘴边挂着浅笑,王苇之觉得冬天应该已经过去了吧!
可是等到准备叫醒二老的时候才发现,他们的身体已经冰冷了。不可置信地将手指探入他们的腕间,才发现已经脉搏全无。脚边的水盆被王苇之踩翻了,他急急忙忙地回到自己的房间,觉得也许自己只是噩梦未醒。
抬起头,却发现窗外飘起了雪,原来冬天还没有结束。
在村民的帮助下,王父王母很快就入殓下葬了。原本不算富足的家里,大部分的财产都花在了葬礼上。看着物是人非的家,王苇之收拾了一下剩下的钱物,一些还能用的东西也分给了邻里,便提前踏上了前去京城的路途。
但愿自己能取得功名,聊以告慰父母的在天之灵。
从小生活在村里的王苇之,走出来之后才发现,世界比自己原来所知道的宽广多了。现实告诉他,“有钱走遍天下,无钱寸步难行”,生活的困苦让他必须快快地从失去亲人的悲痛中走出来。
自从王苇之发现原本不值一文的东西,在城里也要卖到百倍的价钱之后,他就开始节省,饭只吃最普通的馒头咸菜,睡觉也只投宿在最差的房间。但是,随着他离京城越来越近,话费仍然是与日俱增。
所以,当王苇之最终到达京城的时候,他几乎已经没有余钱了。可是离会试还有一段时间,他必须想办法养活自己。
无意识地,王苇之跟随其他同样是进京赶考的学子来到了一家酒楼的门口。
这是一家规模颇大的酒楼,分前后院,前院做酒楼,供人吃饭;后院则是厢房,提供住宿。看着正在一楼吃饭的人,王苇之惊讶地发现,几乎大部分都是书生打扮,看样子这里是学子的聚集地。
王苇之来到掌柜的面前,掌柜看他的打扮,就知道是应试的学子。王苇之穿得是母亲改良过的棉袄,虽然布料很一般,却也干干净净。掌柜的很好奇,这样的穿着住得起吗?但还是笑嘻嘻地迎了上去。
“这位公子是打尖还是住店?”
王苇之有些羞愧,似是预料到自己的话说出口之后,会得到怎样的回应但是想着瘪瘪的荷包,他还是小心翼翼地开口了。
“掌柜的,你们这里需要打杂的吗?我什么都能干,只求一个住的地方。”王苇之恳切地看着面前可以决定的人。
几乎是没有犹豫的,“我们这边不招人。”掌柜转身欲走。
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勇气,王苇之抓住了掌柜的衣袖,“掌柜的,我真的什么都能干,不用工钱,只求一个可以睡的地方。”
这时候,门口又进来了一批人,看着就不是普通人家的,个个衣着亮丽。大概掌柜急着去招呼大生意,便指了身边的一个跑堂小儿说,“去,把这个人先带到柴房去。”
后来,王苇之就留在了这个酒楼里,每日白天的时候就帮着打杂,有时候是在前厅,有时候是在厨房,总之哪里差人,他就到哪里去,反而比一般的人还要忙些、累些。晚上的时候才能静下来看些书。
这样的日子过了一段时间,王苇之也渐渐适应了。眼见着会试的日期已经接近了,酒楼里的生意越来越好,王苇之也越来越忙,每日晚上看书的时间也越晚。
只有在睡觉的时候,王苇之才有一刻的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