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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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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星辰昨夜风,画楼西畔桂堂东。
——李商隐《无题》
早晨还不到七点钟,我就醒了。然而,我并没有感受到经过一夜休息后那种浑身轻松的感觉,反而有一种酸痛疲倦侵袭了我的身体,于是我将胳膊伸出被子,舒展双臂,伸了个懒腰,想要驱散初醒时的无力感。但这一招一点儿用都没有,我依旧蜷缩在被窝中没有起床,我向窗边望了一眼,目光恰好与透过窗帘亚麻布上缝隙的一缕阳光触碰,这缕细微却浓烈的强光迫使我瞬间闭上了双眼,一闭上便久久不想睁开。被我吃掉的星星、书店偶遇的楚灿、一面之缘却遭遇意外的男人,这两天发生的事情虽然由于时间的流逝,已经不具备昨天那么强的冲击力,但仍然在我的脑海中若隐若现。
我闭上眼就这样半梦半醒地神游着,不知过了多久,爸爸妈妈起床的声音传来,我又一次睁开了眼睛,瞥了一眼床头的闹钟——七点半,于是我便起床了。
早饭后,妈妈去了花店,爸爸去4S店给车换机油。我在心里给自己暗示,不能再去想那些怪事,我的假期生活要步入正轨了,崭新的一天开始了。首先我将罗列暑假作业的那张白纸从书包里掏出来,用透明胶粘在了台灯的杆上,接着我按照纸上的作业,将各科作业拿出来开始分类,这是我从小养成的一个习惯,我觉得在做一件事前对它有个大致的认识,便会有一种胜券在握的成就感,事情也就变得不那么难办了。过了一会儿,我将所有作业都整齐地摆放在书桌上——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四科各有一本习题册,此外语文外加十篇作文,不过这可难不倒我;政史地生四门合起来有一本习题册,大概有其他四科的两倍厚,而最让我头疼的地理占了一大半。暑假作业不算多,我预计假期度过一半时我便能够全部做完,剩下一半时间我就可以随心所欲地玩耍了。但理清楚作业后,我却没有立刻动笔,心中的不安和烦躁隐隐约约地涌上来,就像沙滩上一阵一阵的浪花拍打着沙砾,冲击不大却无穷无尽,我就这样在放着五本习题册的书桌前静静地发着呆。每一本都被我心不在焉地翻了一遍,并在每一本的封面都写上了自己的名字,等我回过神时,竟想不起来是何时拿出笔写下它们的,所以人在走神时往往会干出一些自己完全意识不到的事情,就这样一个上午的时间慢慢悠悠地被耗尽了,我的作业没有丝毫的进展。
午休之后,我突然有了写作的灵感,一个下午便写完了三篇作文,洋洋洒洒几千字落在了作文本上,总算对自己早晨斗志昂扬的誓言有了个交代,喜悦和满足有一瞬间填满了我的心。晚饭后,一天没有出门导致的烦闷涌上了我本就不畅通的心头,我决定出门透透气。
麦田公园坐落在我们这座小城的最西边,是市区与郊区的分界线,一片巨大的麦田就在公园的旁边,望不到尽头,仿佛望着这片麦田就可以将身后的整个城市抛弃,同时抛弃了现代生活的喧嚣和急促。然而,麦田公园对我的意义不止这么简单,夸张一点讲,它孕育了我的生命,我的父母相识于麦田公园,因此我的名字叫路麦。我们一家三口经常会去麦田公园,无论春夏秋冬。当汽车穿过城市的时候,我将车窗摇下,窗外的风吹向我的脸庞,那时我总会有一种逃离城市的快感。而到达公园时的那种静谧感,让我觉得时间好似就此停住,美丽也就此定格。所以我决定今晚独自去麦田公园,排解一番最近的愁闷。
我骑着自行车,大约四十分钟后,麦田公园的大门便进入了我的视线。我将自行车锁在公园门口的停车位,买了一瓶矿泉水后走进公园。与以往一样,麦田公园的人并不多,却也不是空无一人,应当是谈不上热闹,也不能算冷清。人不多大概是有两个原因——一是麦田公园在郊区,距离市区太遥远;二是麦田公园没有娱乐设施,且面积不够大。但是,这两个原因恰恰是我最喜欢它的地方。
麦田公园的正门在东边,走进公园后,正对着的是一座巨大的圆形花园,花园的正中央伫立着一棵异常高大的松树,看样子它应该很老了,但却丝毫不显孱弱,仍旧是个精神矍铄的老人,它的周身缠绕着一圈圈稀疏的小彩灯,天色暗下来后便会发出淡黄色的光芒,如星星挂在天幕一般。松树的外部围绕着三圈不同的花卉,每个季节都不相同,此刻紧挨着松树的内圈是紫罗兰色的三色堇,它们一朵挨着一朵稠密地盛开着,那种惊心动魄的紫色仿佛会从花蕊中渗出来;中间的一圈是嫩绿色的四叶草,它们也密密麻麻地生长着,透露着无尽的生命力;最外围是淡紫色的野菊,那是一种淡到几乎是白色的紫色,和三色堇的深紫色相比,这种淡紫色好像显示着自己的与世无争和淡泊名利,但花瓣中心金黄色的花蕊却闪烁着灼人的光辉,似乎在向世人展示着自己的存在。张晓风在《我喜欢》中写过“我十分相信上帝在造万花的时候,赋给它们同样的尊荣”,在望着这座花园时我感受到了这段文字的真谛,我敢肯定,张晓风在书写这篇散文时一定和我有着同样的思绪。花园的两旁各有一个对称的方形广场,除了一些常规的健身器材,没有其他多余的设施,广场便显得空旷整洁了许多,磨砂材质的地砖在夕阳洒下时,仿佛被撒上了一层薄而均匀的金色粉末,尽情地闪着华丽的金光。走过广场,最南边是一个圆形的池塘,内侧铺着带有砖红色花纹的麦穗色方形瓷砖,池塘中央是一个雪白色的雕塑喷泉——一位少女站在水中央,她披散着长度大概在胸部下端的头发,微卷的秀发被风微微地吹起,身穿一件长袖连衣裙,两只宽松的衣袖在袖口处被收紧,裙长大概在小腿的下半部分,露出纤细的脚踝,她赤着双脚站在地上,手中握着一小把麦穗,静静地捧在胸前,泉水便从那几绺麦穗中源源不断地向四周喷射出来,我总是看不清她的神情,但可以确定的是,她的脸上流露出一种宁静,雕塑家只是轻轻地在她的脸上勾勒了几笔,便呈现出了那份难得又罕见的恬静。麦田公园的最北边是我的宝藏,可以说吸引我来这里的最重要因素就是北边的一隅。穿过广场,是一些摆放位置和朝向并不规则的、零落稀疏的座椅,不过,它们可不是一般的座椅。它们类似于半开的扇贝形,距地面大概一米高,是一种半封闭半开放且具有私人空间的座椅,人们坐在里面如同蚌中的珍珠。这些圆球状的座椅外部由小麦色的秸秆编制而成,与麦田公园的名字相得益彰,内部大约可以坐三个人,和外部一样的小麦色坐垫柔软舒适,内部顶端还悬挂着一盏吊灯,不明不暗的灯光称得座椅里面更加温馨了,坐在这些精致的座椅中仿佛来到了一个与世隔绝的桃花源,外面的一切都被隔绝了,只剩下座椅中的人缱绻相依。从小到大,我在这些座椅中无数次地享受着自然所带来的自由,虽然不断地修缮和翻新,但它们最初的模样始终被保存下来,如同我与它们初见的时刻。之所以一切如故,我想大概是见过这些座椅的人都被它们的设计师所折服,想要永远地将这份精妙绝伦延续下去。这些座椅最北端的尽头是一片真正的麦田,无边无垠,浩浩荡荡,我从来不知道这片麦田蔓延到何处,只知道我总是站在它的起点,望着它蔓延的方向,却并不想到达它的终点,因为我认为它是没有终点的,它的生命在风吹麦穗形成麦浪时成为了永恒,它终究是与这座城市渐行渐远,最后成功地逃离了城市,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它回归了本源,它在本质上找到了生命的真谛。
东北角靠近麦田的座椅是我最喜欢的地方,坐在那里,前方是麦田,后方是公园,而我就处在大自然与尘世间的缝隙中,好像属于他们中的一个,又好像不属于他们中的任何一个,游走在世间万物的边缘地带,只为自己而存在着。我径直走向了老地方,由于那里是一隅偏僻的角落,一般情况下是无人问津的。然而,在我走到座椅旁转身的那一刻,却发现有人正坐在那里,而且不是别人,是楚灿。
“路麦!你怎么在这?”她立刻挺直了身子,用手拨了拨散落在脸颊的几绺头发,睁大了眼睛望着我,显然被突然出现的我惊到了。
“我......我来公园随便逛逛。你呢?”我因为又一次碰巧遇到她而惊讶地有些说不出话,并且我一时没有办法讲清楚来这里是因为这两天发生了太多的怪事,于是有些结巴。
“我家就在那儿,你看那边。”说着她探出头,手指着远处东北方向的几排楼房,此时天色刚刚黯淡,因此楼房外部挂着的霓虹灯也并不耀眼。
接着楚灿往座椅的右边挪了挪,我坐在了她的旁边。头顶上的吊灯散发着浅浅的黄色光芒,缓缓地洒满整个座椅。在氤氲的灯光下,楚灿原本乌黑的头发微微发黄,从而变成了深棕色,和在学校时扎着马尾辫不同,今晚的她将头发披散着,她的头发不长不短,大概在腋窝处,上半部分是直发,下半部分有着些许的自然弯曲,发梢向上微微地翘着。她穿着一条长度刚到膝盖的淡紫色碎花裙,和刚才花园里野菊的颜色差不多,脚上穿着一双黑色的切尔西靴,她的手中拿着一本深红色的皮质精装书,看起来是一本很厚的名著。
“你在看书啊?”我对着她手中的书抬了抬下巴。
“嗯。”她把封面翻过来,并把书的方向扭到了我的视角。
“对了,《红与黑》还没有给你呢。”我想起那天说要给她借书,却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差点让承诺变成了一句空话。
“你怎么会来这么远的公园啊?”她问我。
“其实我经常来麦田公园,而且经常来公园里的一个固定位置,就是此刻咱们坐的座椅。告诉你一个秘密,我之所以叫路麦,就是因为我爸妈在麦田公园认识的。”
“真的吗?简直不可思议。自从我家搬到这附近,我也经常来,并没有碰到过你,原来你躲在这里啊。不过其实我也有自己的秘密基地。”她指着最西边很远的一个座椅,其实当初我也考虑过那里,只是因为这里更接近麦田,便选择了这里。“喏,看到了吗?那是我最常去的地方。但最近不行了,它的吊灯坏了,贴着‘正在维修’,不能坐人了。所以我来这里了,没想到闯入了你的宝地。”她笑着做了个抱歉的手势,一点儿也不像我想象中那个内向沉默的女孩,我感到她身上神秘的气息不断地散发出来。
“怎么能叫闯入呢?我很高兴你选择坐在这儿,这说明我喜欢的地方也得到了你的欣赏。”我本来郁闷的心情仿佛因为遇到楚灿而减轻了许多,和她的交谈让我变得轻松。
“你看上去不太高兴啊,发生什么事情了吗?”她转过头望着我的眼睛问道,她的眉宇间充满着疑惑,长而浓密的眼睫毛不停地上下扇动,在斜长灯光的照射下,眼睫毛的阴影整齐地铺在下眼睑上,她明亮的双眼显得更加大了,仿佛一眼便能望穿我的心事,洞悉我的秘密。
不知怎么回事,我好像被一股力量簇拥着,又好像在内心深处确定了楚灿就是我可靠的倾诉对象。我将这两天发生的事情完完整整地向她叙述了一遍,没有一丝遮掩,也没有一点夸大。我也不懂,为什么对父母都无法说出的事情,却可以这样一五一十地告诉一个并不熟悉、只有过两次交谈的同学,我真的不懂。当我说完后,原本被茧缠绕得严严实实的那颗心,仿佛破茧重生了一般,变得清朗明晰,两天以来的忧愁顿时荡然无存。
“嗯......虽然这听上去难以置信,但我相信你不是一个会编故事唬人的人。星星的事嘛,既然你吃过后身体并没有感到不适,与其一直纠结和疑惑,不如告诉自己只是吃了一颗超级好吃的糖,慢慢地忘记这件事。至于那个男人,人有旦夕祸福,在他遭遇意外前,你们的对视也只是个巧合罢了,虽然我的数学学得很烂,但偶然事件的概率也不是零,这一点我还是清楚的。所以,别去想它们了。”楚灿对我说了很久,我却并不觉得冗长,她似乎真的解开了我的心结,让我明白了一些难以言传的道理。
“一颗超级好吃的糖,对,它就是一颗超级好吃的糖。”我释然地笑起来。
“想开就好嘛。对了,你开始写暑假作业了吗?数学真让我头疼。”
“我今天下午写了三篇作文,其他的还没动笔呢。说实话,我的地理真的很烂,做题时完全摸不着头绪。”
“地理?那是我最喜欢的科目了,我觉得学习地理时就好像在环游世界一样有趣!”
“啊?不会吧!没想到你的快乐却是我的痛苦。其实,我觉得我的数学还可以,不如我们趁这个假期互相补补课吧。你觉得这个想法怎么样?”我鼓足了勇气询问她,虽然我和她并不熟悉,但在那一瞬间,却莫名地期待和她一起学习和交谈,心里竟有点担心被她拒绝。
“好啊!我觉得这个主意棒极了,说不定下个学期咱俩的成绩会突飞猛进呢!”
“那咱们留个联系方式吧,下次我正好把《红与黑》带给你。”
“我不用手机。你知道吗?现代生活就是一堆垃圾。我不想被这些电子设备,这些无形的枷锁束缚。咱们可以现在就约好时间和地点。”她的语气中带着一丝桀骜,如同在宇宙中俯瞰着人间百态,同时把被风吹起的头发别在耳后,露出了硬朗的下颌骨和直挺的鼻梁。过去我总是觉得她的面容应当是柔和的线条,其实我错了,她面部的轮廓异常分明。
“现代生活就是一堆垃圾。”我喃喃地重复了一遍她的话,感觉这个不羁的句子似曾相识。
“对,现代生活就是一堆垃圾。布勒乐队一张专辑的名字,我觉得这句话说得贼有道理,简直是我的心声。”
布勒乐队,我也时常听他们的歌,难怪刚才有种熟悉的感觉。让我吃惊的是,楚灿竟然知道这个快被世人所遗忘的乐队,我原以为不会碰到第二个知道他们的人了。
“刚才我还纳闷呢,这句话怎么会这么耳熟。我听过他们的这张专辑,没想到你也知道他们。不瞒你说,我昨晚睡觉前听了绿洲的一张专辑。”
“啊!那真是不知道该说是巧还是不巧了。”显然她是指上个世纪那场英伦摇滚大战。
“其实,我也不怎么用手机。”我从口袋里掏出了我的手机,向她展示。“我只是用它与家人朋友保持联络。”
这是一部老式的按键式手机,只有打电话和发信息的功能。因为我并不想也没有兴趣去闯入那个被电子设备所操控的世界。人们被手中一方小小的世界所吸引,却放弃了身边这个真真切切的大世界,宁愿用空气中无形的信号维系着与陌生人的关系,也不愿花时间和精力去守护现实生活中的人。所以我经常在想,科技究竟是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亲密还是疏远,未来的社会究竟会变好还是变糟呢?
“酷!我好久没有碰到像你这么酷的人了。”看到我的按键式手机后,她竟然变得有点兴奋,并没有把我看成是一个怪胎。
“不,其实你才是我见过的最酷的人。”
我说的是真的。经历了和楚灿的交谈后,我能万分确定的说,在我见到的人中,她是最酷的一个。
面对着眼前轻轻浮动的麦田,夜晚不知什么方向的微风有意无意地拂过脸颊,而我们就只是坐着交谈。已经是七月初了,经过了漫长的生长过程,麦子已然成熟了。和我想象中不同,坐在这个仅仅交谈过两次的女孩旁边,我的内心没有丝毫的拘束,我和楚灿像是一对已经认识很久的老友,彼此之间的默契让我的呼吸都变得惬意了许多,就像这片成熟的金黄色麦田一样。
后来我们又聊了很久很久,最后我们约好第二天在她家一起学习,然后便各自回家了。
这个夏日的夜晚,楚灿对于我来说,曾经的陌生褪去了一层,未知的神秘却重新裹了一层,我终于意识到,她并不是从前我印象中的她,她的深度是我不能想象的,却是我渴望去探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