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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九秋蓬(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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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
宁州虽不及塞外那般严寒,可到了八月,却也是风卷草衰,秋霜遍野的样子。
高耸的城墙上,几株顽强的细草还固执地挣扎在砖瓦间的缝隙里,誓要与这里荒凉的秋色同归于尽。
几个守城的士卒聚在一个临时支起来的小窝棚底下喝酒,塞北互市上买来的烧酒将这些北方汉子的脸烧得通红。
“这鬼天气”,其中一个咒骂了一声。
“今年寒潮来得真不是时候”一个穿着破旧长衫的瘦小男人说着,朝四下看了看。灰白色的天空高远,几只孤雁在云端盘旋,而后追逐着夏天的尾巴向南而去。两个半大孩子牵着匹矮脚马,艰难地扒开半人高的草丛,朝这边走来。打头的那个约莫十七八岁,着一袭青衫,身姿清隽如松。
男人不甚在意地回过头来,继续说着,“太爷家丢的马找回来了,还跟来个野种。”
“什么野种”,另一人笑骂道,“老头儿说了,那是塞北过来的马,尾巴上绑着羯族人的穗子呢。”
“羯族?”角落里一个中年男人抬起头来,“羯族人的老家在东边,他们的马怎么会跑到西疆的草场上?”他面孔刚毅,有着在北方颇为常见的古铜色皮肤,风霜如刀剑,将他的脸刻蚀得棱角分明。
“这有什么?”瘦小的男人不屑地说着,“五哥不是跟过孙老将军么?孙老麾下的兵,怎么连这种小事都稀罕?”
这人一提到“孙老将军”,像是触及了什么开关,引发周围人的一阵哄笑,“是啊,跟了老将军这么多年,没见过羯族人的马跑来咱们这边吗?”言外之意很明显。
“五哥”像是习惯了,低下头去,默不作声地拎起酒壶,给不知不觉中见了底的酒杯添满酒。他像一方不见底的深潭,言语如水边碎石,被路过的人不小心踢下去,使水面漾开一圈涟漪,而后又恢复沉寂。
波澜不惊。
见“五哥”不再出声,那长衫男人又开口道:“老头儿这一遭可赚大了,等他领了赏钱,不得请弟兄们上茶楼坐一会儿?”他尖而瘦削的脸上露出了一个不那么讨喜的笑。
“茶楼”像是这群男人的一个暗号,只要提到它,他们的脸上总会露出那种带着特殊意味的笑。一时间没人接话,马蹄踏上青石板路后发出的清脆响声便愈发清晰了,塞北的风穿过城门时发出凄厉的号叫,宣告着秋日的降临。
一个男人忽然小声嘀咕了一句:“这不是叶三娘家那小子吗?”
方才那些男人不约而同地把笑容敛起来。
茶楼老板娘叶离,家中排行第三,人称叶三娘子。
“还真是”,他有点扫兴地说。方才隔那么远没看出来,这少年竟是叶三娘家的儿子。这娘儿俩都算得上是宁州城的“风云人物”,叶三娘的美貌远近闻名,而她的儿子温书白则是城里数一数二的狠角色。
名叫温书白的少年捕捉到男人的目光,朝这边扫了一眼。那双与母亲肖似的凤眼中像是凝着终年不化的坚冰,冻得他一激灵。
“沈六怎么也在这?”旁边的人问着,用胳膊肘捅了捅他。男人方才从那惊鸿一瞥中回过神来。
“谁知道呢”,他看见了温书白身后牵着马的孩子。沈家第六子沈雁翎,不过总角之年,身量已经很高了。他像是那种被家人娇惯长大的孩子,穿着带有华丽纹饰的衣衫,脖子上还挂了个小金锁,上面的铃铛随着他的步伐一晃一晃,发出清脆的响声。
沈家是宁州有名的商绅世家,盘踞在从中原到西域最重要的商路上。虽说大燕商人地位低下,但在宁州这样的边疆商业重镇,沈家老爷一句话的分量可比什么州官县丞管用多了。
有道是虎父无犬子,可沈六偏偏就长成了沈家这一代人里唯一的纨绔。他作为沈家的幺儿,没有替父亲分忧的烦恼,也同沈家那庞大的商业网络关系不大——未来的沈家家主只会是嫡长子,而他就算是天纵奇才也轮不上家主的位置,还不如做个混吃等死的少爷秧子,在兄长的庇护下长大成人。沈六的事迹宁州城上下无人不知,他喜欢蹲在墙头拿石头逗宁州刺史家那只满脸横肉的沙皮狗,因为据他所说,那只狗和它的主人一个德行;他常翻墙到邻家院里偷果子吃,然后留下一点碎银子或是别的什么东西。这样一个孩子,偏偏又生得俊俏,让人不忍苛责。至于那些被他祸害过的果园主人也从不计较,毕竟沈家小儿子的破坏力还不如一只闯进田间横冲直撞的山羊呢。
男人这样想着,盘算着怎么通过这没心没肺的小少爷从沈家捞着点好处。
暮色已近,塞北的寒风愈发势不可挡,温书白出门前穿得单薄,此刻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哥哥……”沈雁翎低低地唤了一声,“我错了。”
“怎么,你还委屈上了?”温书白瞥了他一眼,“手伸出来。”
沈雁翎吓了一跳,“不是吧,你怎么跟我爹一样!”他心不甘情不愿地把手伸出来,“我爹都不敢打我。”他又小声补了一句。
“谁要打你了”,温书白没好气地说着,低头看了眼,“回去让你娘给你包扎一下。”他的掌心被野草划了几道口子。
“哥哥”,沈雁翎软下声音,像是他家那只小奶狗一样紧跟着旁边的人,“我可以去你家住一晚吗?”
温书白拍掉他伸过来的狗爪子,“我娘今天不见客,招待不了你。”
“那不是正好吗?”沈雁翎睁大了小狗一样的眼睛看着他,像是撒娇一样说:“哥哥,我想吃你做的饭了。”叶三娘从不管什么“君子远庖厨”,在温书白很小的时候就教他做饭,说是“做饭好吃了以后不愁嫁不出去”,好像忘了她养的是儿子而不是闺女。
温书白没吭声,像是一种无声的默许。
钟声敲响,城中心朱雀大街两侧的油灯被人点亮,街道上已经有商贩推着小车吆喝,售卖一些拨浪鼓、花灯之类的小玩意儿。沈雁翎凑到一笼兔子前,想要伸手摸一摸,却被身后的人拽回来,“咬了手可别找我哭。”
他也不恼,只是回过头来看着比他高了一个头的少年,暖黄色的灯火映在他的眼中,好像化了他眼瞳中的坚冰,让他看起来多了一丝不易察觉的温柔。
“哥哥,今天是八月十四了。”
沈雁翎的生日是八月十五,中秋节。
“嗯”,温书白伸手将他翘起来的头发摁下去,顺便撸猫似的摸了摸他的头,“那你想要什么?一笼兔子?”
“没想好啊”,沈雁翎顺势在他手心蹭了蹭,“你陪我逛逛吧。”
“不行”,他冷酷地收回手,“今天要早点回去。”
沈雁翎牵回来的那匹矮脚马小跑着跟上来。它不知是跑了多远,身上满是杂草和苍耳子,乱蓬蓬的长毛里还挂了根碎布条。
“你这是去哪滚了两圈吗?真不让人省心……”温书白的话音突然顿住。
温书白皱眉看着他揪出来的那个碎布条,上面隐隐能看出来是绣了半颗狼头。
大燕与东北方向上的羯族人是不共戴天的死敌,平日里贸易上的往来也很少。羯族人靠海而居,能够自己制盐炼铁,因而他们很少与外族打交道。每当物资匮乏时,他们都会骚扰大燕东北方的疆土,烧杀抢掠。
而羯族最明显的标志,就是他们衣服上绣着的狼图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