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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惊梦 ...

  •   恍惚间,秦朔仍穿着那一身喜庆的大红袍。
      那是他大喜的日子,他是新郎。

      这是一场举办得颇为仓促的婚礼,一切都在他的意料之外。
      那历来反对他的选择的父亲,竟然亲口提出了希望自己儿子赶快迎娶那位穷人家的姑娘,而且大力支持,将迎娶过门之日定在了本月十九,据说那是黄道吉日,宜婚姻嫁娶。

      那慕家姑娘本就贫窘潦倒,女孩身边只有个亲爹和后娘,成日里对女孩又打又骂的,基本上是当个奴婢来使唤。
      他们二人就连当着别人的面都懒得装,动辄摔一巴掌,口里骂着“小贱人”,那女孩忍气吞声、逆来顺受,从小被二人虐待,也不知反抗。
      这爹娘两个当着邻居的面,倒会用一种类似陪笑的嘴脸习惯性地去装一装,人们则是用“阴阳怪气”四个字来形容。

      邻居们也都不喜欢这“夫妻”二人,但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也没人想撕破脸跟他们二人闹翻,有时稍微劝一劝,往往也都没甚用,于是也就算了。
      个人管好自家的事,这是本地人都共同持有的观点,用一句他们嘴里时常念叨的俗话来说,就是:“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
      所以他们就算是听到了、看到了什么,往往也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当做不曾闻见也就是了。

      那慕家闺女年纪轻轻,就吃尽了苦头,爹娘两个什么事都不干,除了男女二人苟且之事,其余地也不耕,书也不读,好吃懒做,游手好闲,到处蹭吃蹭喝,打秋风混饭,靠着阿谀奉承、奴颜谄媚,倒也能在本地乡绅家里混上一口吃的,再带一些他们吃剩下的残羹剩饭回来,像喂狗一样丢给女孩吃,然后骂她偷懒,喝她继续做活。
      平日里家中的粗活和劳动都是她一个人做,穿的也甚是简朴,荆钗布裙,衣衫褴褛,总是一声不吭,低眉垂眼,扎几个小辫子,灰头土脸的,像个村姑打扮,一眼就能看出是个穷人家的孩子。

      可据说有一个晚上,一个喝得醉醺醺的人路过慕家的院落,忽然被惊得目瞪口呆:他看到了一个一身红装的少女,在皎洁的月光下翩翩起舞,仿佛仙女下凡。
      这个醉汉后来跟人说,他敢肯定那就是慕家的闺女,人们将信将疑。

      秦朔家虽也算不得大富大贵,然在本地也算中等偏上的人家,又素有贤良之名,平日里仗义疏财,时常接济孤寡,故而当地人皆推崇秦家,在县城里亦可谓“名门望族”了,就连县令和官府中人与秦家也有往来。

      那秦老爷和他夫人虽也知道儿子钟情于慕家姑娘,然这“门第”二字,实乃自古及今都无法忽略之事。
      他们两家之间的差距,不啻天渊。
      说白了,就是根本不合适。

      女孩子在本地被人看不起,口里说着“一男半女”,其实在他们许多人眼中,女子连半个人都算不上,尤其是郊外那些贫困的乡村里,哪一家如果生了个女孩,阖家上下立刻就如丧考妣,像嚎丧一样大哭起来,好像一家人都倒了八辈子血霉;而谁家一生了男孩,立马全家欢天喜地,仿佛他们积了多少阴德,才能有如此福分。
      重男轻女之风,在这个地方,不被人当做一件不公平的事,反而被人当做理所当然、甚至是非常光荣的一件事。

      秦家两位长辈倒也没那么迂腐,所以老爷夫人考虑的,主要是慕家的爹娘二人。
      毕竟婚姻不只是两个人的事,嫁娶一个人实则是嫁娶一家人。

      那慕家爹娘二人的口碑历来不佳,简直可以说是臭名昭著。
      慕老爹是个酒鬼、嫖客外加赌徒,后娘更是来路不正,很多人怀疑,这个女人并非慕老爹明媒正娶,而是不知哪个低等窑子里拐来的,俩人被邻舍评价为:“狗男女”,“烂锅配烂盖”,“王八看绿豆,对上了眼”,“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正是一对儿呢”……
      二人的品德,可见一斑。
      就因为这男女二人的品德和名声实在是太糟糕了,所以但凡是个正常人都不愿再瞅他们家一眼,包括这个众人都有些怜悯的慕家闺女,也被连累了。

      更有甚者,一种更加触目惊心的说法,在县城里流传着。
      这种说法倘若确有其事,那么实在是令人发指,虽然大多数人还是信了,因为他们觉得那慕老爹的人品,的确做得出这种无耻的事来:听说,这不要脸的老东西,对自己闺女动了色心,意图侵犯她……

      他们家隔壁的邻居说,那天晚上慕老爹好像喝醉了,回到家来,就对自己闺女动手动脚。
      虽然屋子里发生的事,他们并未亲眼瞧见,但是里面传来了凄厉的哭喊声,响彻夜空,隐约听到那女孩哭着喊叫:“你要对我做什么!你不要过来,你不要过来!”
      随即传来慕老爹的一声惊呼,这个老东西衣衫不整,脚步踉跄,一步步退到了前院。
      那女孩双手握着一把剪刀,浑身颤抖,向老爹步步靠近。
      “潇湘,你不要冲动,爹是一时糊涂,你先把剪刀放下……”
      原来那女孩名叫慕潇湘。
      她咬着牙,双眼含泪,穿着睡衣,披头散发。此刻在月光下,竟有种说不出的美艳。
      连看热闹的邻居都呆了,这是平时那个土里土气的闺女吗?
      只听那女孩急促地喘着气,双手仍握着剪子,盯着她那亲爹,说:“畜牲,以后如果你再敢动我,我要让你和那个女人见血……”

      这之后,多嘴的乡民就将事情传开了,众人在痛骂这个老东西的同时,又都谈论着小姑娘的贞洁问题,甚至有人认为,她已经被那老畜牲玷污了。
      人言可畏,什么话说多了就成真了。
      这个可怜的小姑娘,只怕后半生都要受人非议,再也嫁不出去了。

      有人注意到了,慕家闺女看人的眼神,从此以后,有了点变化。
      但那些乡下人看不出变化在哪,而且也不想再去多管她家的事,凡是见到她的人,都好像碰到了瘟神一般,唯恐避之不及,连忙走开,不跟她多说一句话。

      这件让人难以启齿的事,自然也传到了秦家。
      老爷夫人为了这个独生子的前途着想,坚决反对秦朔提出的要求。
      要他们秦家跟这种“狗男女”结成亲家,那成何体统!
      何况那个慕家闺女的贞洁和名声……

      “我不管!”秦朔恍惚间又听见了自己当时的怒吼,“请老爷太太不要相信众人的流言蜚语,那些人是故意在诽谤她!”
      “朔儿!”老爷夫人一起劝自己,“你太糊涂了!世上那么多女子,你……你为何只偏偏喜欢慕家那个丫头……”
      “我不知道。”他语气发抖,也不知是因为气的,还是因为感到悲痛的缘故,“从孩儿当年第一次遇见她的时候起,我就决定了,将来长大了,非她不娶。这位姑娘的容颜,多年以来,始终盘旋在我的脑海之中,她的眼泪,和她的笑容,已经铭刻在了我的心里,再也挥散不去了。
      “无论世人怎么说,我都相信,慕姑娘一直就是一个善良的女孩。或许就是因为她太善良了,所以他们才欺负她。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是世人太坏了!她有什么错?错的是她那披着人皮的畜牲亲爹!他们不去骂那老不死的东西,却去谈论她的贞洁,这是何等的不公正!倘若传言是实,那只能更加说明慕姑娘是何等的可怜,而她那爹娘是何等的无耻、何等的恶劣!”
      他越说越激动,甚至说出了:“如果她愿意,我可以为她把那对狗男女杀了!”

      “朔儿!你够了!”老爷指着自己厉声大喝,“你简直是越说越不像话了。为父平日里教你武艺,难道就是为了让你胡乱去杀人的?为父常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管好自己的事要紧,不要老想着去管别人家的事!”
      老爷喘了几口气,“你如今武功是高强了,为父已将毕生本事对你倾囊相授,你如今早已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为父自然是感到欣慰的。可你要记住为父平日里教你的话:最重要的是‘侠’字,而非‘武’字。会武者不可胜数,却只有极少数人才能够称得上‘侠’。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啊?因为,大多数人虽然懂武,却没有品德。
      “一个没有德行的人,就算是懂武,却也永远配不上一个‘侠’字。你平日里书难道都白读了吗?《后汉书》《三国志》,你都读了些什么?你没有看到那个吕布,他的武功在当时是极高的,然而后世却只以关云长为‘武圣’,这是为什么缘故啊?懂武之辈何其多,又有几人配得上这两个字?是吕布的武功配不上吗?不,是因为他没有品德。所以为父常说,德行第一,武功第二。你听明白了没有?”

      “多谢父亲谆谆教诲。这些话,孩儿不是不知。只是孩儿有个问题,想要请问父亲。”
      “什么问题?”
      “依父亲看来,这世上的人是更看重一个人的德行呢,还是更看重一个人的武功?”
      “世人如何看,我们不必去管。大多数人自然是浅薄的,重威轻德,欺软怕硬,这是俗人常情,为父也不是不知。但是我们不应该跟着世俗的错误看法走,要有自己的主见,自己的标准,行事为人,首先要对得起良心。《孟子》曰:‘上无愧于天,下不怍于人。’因此,我们只须做好自己就行了,不必管他人如何。”

      “父亲,《韩非子》上说:‘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
      老爷忙插口:“那韩非乃法家异端学说,你引用他做甚?你怎么不把《四书》背一段出来?还说什么‘乱法’‘犯禁’,秦朝只知用严刑峻法,所以才会二世而亡。我知道,你小子暗自嘲笑孔孟之道迂腐,殊不知那比什么法家、道家、墨家之类的学说,更有人情味。
      “古圣先贤提出的纲常五伦、君臣父子,乃是为了使世人彼此之间能够拥有良好的关系,和睦相处,这不比冷酷无情的严刑峻法更有人情味?历代君主推崇孔孟,也是为了治理国家,安定天下,而人心受礼乐教化之后,个人的道德以及世道的风气,亦有着显著的提升,这是有目共睹的。
      “始皇焚书坑儒,不法先王,故致迅速亡国;汉武听从董仲舒之言,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使得汉朝国祚绵长,虽中有王莽篡位,又复有光武中兴,前后历四百余载,便是以儒学治国的缘故,较之秦朝单纯以法治国,孰优孰劣,一看便知。
      “魏晋时期,风气尚玄学,好清淡,以为汉朝亡于儒学,实为大谬。因此西晋虽短暂地一统天下,却犹如秦朝一般,疾速亡国。朝野之士,只知谈论老庄周易,对于国家社稷,无丝毫裨益,看天下安危,事不关己,皆袖手旁观。道德日渐沦丧,以致闹出八王之乱、五胡乱华这等甚于前代的动乱。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杨朱者流,遍地皆是,人人为己,均‘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
      “孩儿,你莫要觉得儒学毫无用处。为父也并非迂腐之人,虽曾以习武为主,于学问之事,只略知一二。却也能明显看出,儒学讲究积极入世,而非消极出世。虽然大乘佛法、墨家以及法家亦是入世之学,然不免矫枉过正,所以我说,儒学反倒更近人情,所笃行者乃中庸之道,不偏不倚,以免过犹不及。
      “就与法家相比吧,孔子岂不是在《论语》《为政》一篇中,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单论严刑峻法,岂能真正达到匡正人心之效……”

      “父亲,”自己也插口道,“如此说来,法律并不能完全解决世上的问题了?”
      “是、是啊……”
      “所以说,行侠仗义,就是用另一种方式来行善。父亲,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死的东西岂能解决活人的所有问题,岂能真正达到公平公正。因此,孩儿认为,侠客用武力来解决问题是必要的。
      “就譬如说,有的恶人,虽然作恶多端,然而因为有钱有势,或者是利用什么关系和手段,买通了官府,法律并不判定其为有罪,那么也并不应该就认为,这人就是不该死的,就因为法律如此判断。
      “应该说,法律乃人所制定,所以不可能完美。世间之事千变万化,本就无一定之规。何况规则是用来限定谁的、判断谁的,这本身也是一个问题。
      “依孩儿看来,越是懂得法律的人,越是容易钻法律漏洞,正所谓知法犯法,然后不必受罚。
      “古人说:‘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看来自古以来,世间就充满了不公平。孩儿见识有限,然而翻阅古籍,不曾见过‘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之事……”

      “放肆!”老爷轻喝一声,“越说越荒唐了,这种话也敢随便乱说的?虽然这的确是实,但是被人告发了是要诛灭九族的。你到底想说些什么?”
      “孩儿的意思也很简单,只是想说,对于那些逍遥法外的恶人,即便杀之,亦非不义之举。所以,像慕姑娘她爹那种人,就该杀!”

      “这就是你认为的侠客吗?”
      “那么请问父亲,什么样的人才算是‘侠客’?”
      老爷想了想,说:“侠者,言必信,行必果……”
      “父亲此言差矣。”自己立即说道,“《孟子》曰:‘大丈夫,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依孩儿之见,大义所在,虽万千人吾往矣,此之谓侠也!”
      老爷听了这话,心里震惊,缄口不语。自己也沉默了。

      老爷心里也知道,秦朔这孩子,嘴上虽如此说,其实从不会去行出格之事,于是只摇了摇头,叹了口气,也不再说。
      但是这孩子想要迎娶那位姑娘过门的事,他依然不答应。

      秦朔是个孝子,这些年甚至都不曾偷偷去见过她一面,因为他父母不许。
      他很失望,却又无可奈何,毕竟婚姻大事,非同儿戏,他心里也知道轻重,于是也不再提。

      他又怎么会想到,突然有一天,父亲竟会催着他赶紧结婚。
      也许那时,父亲就已经知道要出事了。
      这个老人,在提出希望自己儿子赶紧结婚的话时,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一个父亲。

      原本父亲希望像大家说的那样,“门当户对”,至少门第也不该差距太大。
      可到了这个时候,这个年老的父亲和母亲商议了整整一天,只一天时间,老爷夫人两个人就决定了。
      他们二人同意了儿子多年以来梦寐以求的女子,嫁给儿子。
      因为这两个老人,在知道已经要走到生命的尽头的时候,心中所想,甚至都不是他们两个人的命运如何,而是儿子。
      他们只有一个愿望:希望秦朔这孩子,余生能够幸福。
      如果慕姑娘是他心仪的对象,那么同意两个年轻人在一起,就是对有情人最大的祝福。

      秦朔恍惚间还在呼喊:“老爷、夫人!父亲、母亲!你们不要走,你们不要走!”
      他没有意识到自己滚烫的热泪又流淌了满面,湿透了枕头。

      是的,他此刻正在做梦,在一个小客栈里,夜间做着往昔真实的梦。

      梦里,他依稀又体验到了,那时知道了父母答应自己的时候,那种欣喜若狂的感觉,那种喜悦之情,仿佛包裹着他整个柔软的心,让他浑身都因为幸福而战栗。

      时间却很仓促,父母说了,立即举办婚礼,不能超过本月二十日。
      没有人知道为什么,连当时沉浸在喜悦中的他,也没有去注意到,原来那是他父母最后的期限。
      于是,就定在了本月十九日,据说,那天是个黄道吉日。

      父母当时对自己只有一个要求,要自己举办完了婚礼以后,立刻带上娘子离开县城,走得越远越好,再也不要回来,也不要想念父母,最好能够去到一个没有人知道的地方,然后隐姓埋名,安然度过余生。
      不要问缘故,只说答不答应?
      自己怎么可能答应!
      离开县城倒也罢了,余生再也见不到父母?

      “你若不答应,”父亲激动万分,怒喝道,“我和你母亲非但不再同意这门婚事,而且从今往后,我们夫妻二人立刻与你断绝关系,永不往来!你听到了没有!”
      “父亲、母亲!这是为什么!为什么要逼孩儿做这样的选择!”
      “朔儿,”母亲慈祥的面容也显得有些焦急,却还是耐心劝道,“你就听我们一句吧,我们也是为你好。”
      “为我好?叫我再也见不到父母,我就算是娶了妻又有何用?”

      “你爱她吗?”父亲突然轻轻地问了自己这么一句话。
      “爱。”自己答道。

      父亲竟然流下了眼泪,微笑着说:“好好对她,那慕姑娘也是个可怜人,以后切莫负了她。就像我,也永远不会负了你娘一样。我们夫妻二人都老了,但是我爱她,还像年轻时候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那样,始终未变。”
      父亲望向母亲,母亲也望向父亲,他们二人都哭了。

      “父亲、母亲……”自己在梦中也哭了,“孩儿知道了……”
      “记住,孩儿,真正的爱,不在外头,而是在心里。心中有爱,那就是永恒。”

      自己当时答应了父母,结婚次日就离开。
      不过当时他想的是,以后迟早还会回来看父母的,暂时先这么答应吧。

      没想到,父母失算了。
      那群人行动提前,十九日当夜就动手了。
      所有计划都被打乱了。

      婚礼在一个新租下的大宅院里执行,既不在秦宅,更不在慕家那个小乡村。
      慕家那个不要脸的亲爹和后娘,从秦家送去的丰厚的彩礼当中没少拿好处,慕家闺女却几乎没有任何嫁妆。
      男女二人好像打发瘟神一样把闺女赶走,当时一见秦家人来提亲,除了狠狠地敲诈勒索了一番,确定能拿到不少好处以后,就立即答应了这门亲事。

      转眼就到了十九日。
      当夜,恍惚间,秦朔仍穿着一身喜庆的大红袍。
      他是新郎,外表平静,内心激动。
      他要迎娶自己多年以来的梦中情人,慕姑娘。

      他犹记得自己爱上她的时候,她就是穿着一身红装。
      今天晚上,月光如水,她又一次穿着红装,这次是新娘的喜服。她凤冠霞帔,妆容艳丽,将美丽的面容隐藏在大红盖头下,在一片鲜红当中,嫁给自己。

      他曾无数次地去幻想,自己亲手掀开她的大红盖头,凝望着笑靥如花的她,在自己面前娇羞无限。
      他跟她饮交杯酒,深情对望。
      她的笑容因自己而绽放,自己的生命也因她而如同盛开的花朵,又好像和煦温暖的阳光,有了意义和方向。
      他幻想着洞房花烛夜与她在一起,那种心醉神迷的幸福,硕大的红烛下,她泪光闪烁,自己抱着她,温柔地对她说一声:“我何其有幸,终于可以和你在一起了。”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他幻想中的画面仿佛瞬间定格在了此时此刻,在他的心中,那就是永远……

      他还没有来得及看见那一片梦中的鲜红,却看见了另一片红。
      这也是他的一场梦,——噩梦。

      老爷夫人当时叫自己先走,他们二人准备一下,就带着阖家上下一同去赴宴。
      他在刚刚离开家门没多远的时候,忽然生起了一种不祥的预感,也不顾街上众人的反应,就三步作两步疾速飞奔回了自己的住宅。

      他耳边鲜明地响着来自四面八方的嘈杂声,一片喧哗。
      紧接着,声音渐微,突然就没了。
      他似乎看到了几个黑影闪过,顷刻间消失在深邃的夜色当中。

      他飞奔穿过几个院落,家中仆人的尸体横了一地,鲜血将草地都染红了。
      一个仆人死前断断续续说了声:“少爷……有刺客……全家人都死光了……老爷夫人他们……他们也……”

      他们也死了。
      他甚至没能见上父母最后一面,跟他们做最后的告别,就已经阴阳两隔了。
      老爷夫人身上也中了无数个抹了毒药的暗器:有箭矢,有银针,有飞镖,有短刀。
      全家人都死于杀手的突袭,甚至都不是正面交锋,而是真正的突然袭击,是暗杀。

      秦朔从最幸福的状态当中,突然经历了灭门,他竟然冷静到了极致:没有悲哀,没有愤怒,没有疯狂,没有绝望。
      或许是因为,这件事发生得实在是太突然了,让他猝不及防,不知所措,所以此时此刻竟也来不及去动感情:他还没有反应过来。
      那就把这些情感留给以后吧。

      现在的他,冷静已极,近乎麻木,面无表情。
      他甚至都没有去埋葬父母的尸体,只是缓缓蹲下身来,呆看了半晌已经死去的父母,他们流着鲜血的面容,然后用手轻轻地为他们阖上了眼,就立刻下意识地把手伸往他父亲的怀里。

      他找到了,有几张纸,沾着鲜血,是一份名单,不长,最多十几二十来人,有姓名、所在地、年龄和职业。
      他确认了一下,没错,这上面的确是父亲的笔迹。
      那么,上面的内容也是父亲写的了?
      没有什么别的内容,就是一份名单,和个人的信息。
      黑色的墨水,将纸上那唯一鲜红的一个字,衬托得很是鲜明。
      这应该算是总批,就一个字:杀。

      他把纸张揣在怀里,打包了盘缠银两,连换洗衣服和干粮也不带,只把那个兵器取了来,挎在腰间——是一把刀。
      这是父亲送给自己的刀,足够锋利,自己还没有试过,用它来杀人。

      他早已脱下了一身喜庆的大红袍,穿着最朴素的布衣,就这样挎着刀,将包裹系好,带在身上,又找了一套平时避雨用的斗笠和蓑衣,也穿戴上了,然后就大踏步走了出来,远远地又看了一眼父母的尸体,就咬咬牙,往外走去。
      这里是自己住了十几二十年都不曾远离过的住宅,从此以后,他再也没有家了。

      他关上了大门,突然往通往婚宴的方向望去。
      街上的行人都在往那里赶,大半个县城都去赴宴了,毕竟这是秦家少爷的婚宴,面子还是要给的。
      街上的行人都没有认出他来,他们想着,秦家少爷和老爷夫人他们应该都已经在婚宴现场了吧,要赶紧过去,否则去迟了就喝不上喜酒了。

      路上的行人,此刻在他眼中,就仿佛过客。
      他们也没有去多瞅一眼这个黑夜里披蓑戴笠的人,他们看他也是过客。

      漆黑的夜空中,高高挂着一轮明月。
      月光照在石板路上,仿若指引他走下去的最后一点明亮。
      他几乎没有犹豫,就从通往婚宴的反方向,一步一步地走远了。
      他孤独的背影隐没在了深邃的黑暗中。
      他离开了县城。

      他爱她。
      爱,足够一个人放下恨。

      他不愿意。
      至少暂时,他不能被爱冲昏了头脑。
      当然,也不会被恨冲昏了头脑。

      他此时此刻没有爱,也没有恨,没有感情,他好像死了。
      心死了。

      夫哀莫大于心死,而人死亦次之。
      有时候,能够坚持活下去,也是需要勇气的。

      他当然要继续活下去,因为他的路还没有走完,他还不能死。
      他要让仇人去死。
      用仇人的鲜血,去祭奠父母的灵魂。
      用父亲送给自己的这把刀。
      他要亲手刺穿仇人的心脏,让他们也知道心痛的感觉。
      如果自己报仇雪恨,已将仇人杀尽了,那么,自己就用这把刀,亲自结束掉自己的性命。

      至于那位姑娘,今生今世,他们或许都无缘了。
      来生吧,来生我再娶你。
      但愿这一生,她能够找到一个她爱的人,同时也是爱她的人。
      但愿她能够幸福。

      至于他的心里,自从她走了进来,就已经完全占据了自己的心,再也容不下别的女子了。
      自己终究还是负了她。

      命运无常,世间之事难以两全。
      来世,我再偿还给你。

      “慕潇湘,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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