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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好不相伴,如此便可不相欠(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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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若云怎么也想不通,像李锦那样的人怎么就能当上太子呢?
曾记当年,在御书院偷偷地放孔明灯,差点烧光了藏书阁的是他;
曾记当年,从御花园水池里抓了南诏国进贡的锦鲤来煮鱼汤,结果喝汤中毒忙得太医院鸡飞狗跳的也是他;
曾记当年,因为在比武场上打不过大将军家的公子,组了一群人把人家套麻袋拉进黑巷子里打得满头是血的还是他。
记得做得最出格的一件事,是翻墙进了首辅大人家,偷窥了首辅家的千金沐浴。
……
如此种种,不堪回首——他到底哪里有半点皇储的样子和做派?
皇子当中,李锦排行老六,文不是第一,武排不上第二,结果皇帝他老人家挑来捡去偏偏指了他为继承人,估计是老糊涂了吧?
当李锦刚从边关回来,穿了太子的绣龙锦袍,名义上是拜会顾王爷实际上是特地来秦阳王府显摆的时候,整府的人毕恭毕敬,都大声呼“太子殿下!”,真真是十分地拉风。
“喂,一想到你这样的居然做了太子,我就觉得心寒,这真是天下之大不幸啊……”
顾小郡主在前堂拦住他,第一句话就毫不客气地实话实说了。
“哼,一想到你这样的野丫头居然要做太子妃,我才觉得是天下之大不幸呢……”
某太子用那双疑似凤眼的细长双目斜斜地望她,一脸诡笑。
“你,你……谁要做你的太子妃,谁就是那笨王八!”顾小郡主伸出一根指头点着他眉心抖啊抖——可恶啊,他如今身子骨抽了条,高她很多,想要像从前一样戳他眉心,他一昂头,竟没戳到。
“笨王八?随便说狠话,小心以后收不回。”
李锦昂着头,伸手按下她的手指,顺手就捏她粉粉嫩的脸颊。当看见她爹,也就是顾王爷从后堂踱出来了,他立刻变脸作严肃状,人模狗样地,装得还挺像皇储的样子。
便只剩下顾小郡主蔫在原地——李锦的话其实没错,她顾若云虽然是堂堂秦阳王府的郡主,但也的确算是个野丫头。
就前边儿例数的那些条李锦的“罪状”,其实她基本上也都是同谋。
想看孔明灯的是她,想尝尝进贡的观赏鱼的味道的也是她,出鬼主意往将军家公子头上套麻袋的还是她……
就连偷看人家洗澡那事儿……咳咳,她也是一起看了的。
但这也不能全怪她啊——苗儿舍不得修剪就会长歪,这可是外力所致啊!
顾家世代为武将,无数男儿血洒沙场,为大胤朝的统一大业立下了汗马功劳,终于在顾若云她爹顾玄这代被皇帝封为异姓王——秦阳王。秦阳王爷共生了三个儿子,但长男和次男都在十几年前与西齐国最后的战役中捐躯沙场,只剩下了第三子顾千帆和幼女顾若云。
硝烟散去,天下太平,驰骋沙场的武将也封戟入仓。顾家得了现实的荣华富贵,但顾王爷回首却只觉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凄凉。他突然就明白了什么才是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于是对家中留下的一双儿女都格外珍视。顾千帆毕竟是男儿,顾王爷想他成才,不得不严加雕琢;但顾若云就不同了,她三岁时便没了母亲,顾王爷深觉她缺了一份亲情,对她更是百般慈爱。
顾千帆从小就和六皇子李锦还有镇北将军家的公子姜越交好,顾若云便也经常跟着哥哥与他们混在一起。顾王爷本来觉得这也许不算是件坏事的,没料到李锦竟是皇子当中最不正经的一个,再加上个不成器光会胡混惹是非的姜越,于是不知不觉间,一双儿女就这么被那两个另类的皇家子弟将门之后带坏了。
每每惹了事犯了错,一般都是李锦挨骂,顾千帆挨跪,姜越挨打;而顾小郡主,嘛事也没有。
所以秦阳王府的小郡主长到十五,基本上是放养,学得最多的是耍滑胡混,会得最多的是惹是生非,不出意外地,长成了一株歪苗。
看着女儿一天天长大,出落得清丽不俗,顾王爷却急了。
作为父亲,他只想他心疼的小女儿一生随心所欲,喜乐平安,对她基本没有别的要求。就算成不了大家闺秀,只要她一生快乐,那又怎样?不巧的是,他家这宝贝女儿偏偏是从小就被皇帝指给了六皇子当妃子的;更不巧的是,皇帝不知是出于什么考虑,把那老六指了做太子。
承蒙皇帝荣宠,顾家惶恐,感恩不尽——只是,家里这棵歪苗到时候可怎么送得出手?
于是顾王爷愣是硬下心来,将顾若云在家里死死地关了两年,心想该教的教该改的改,非要把这棵歪苗给扶正喽!而皇帝像是和顾王爷约好了似的,李锦的安乐日子也到了头——他皇帝爹一咬牙,把他和姜越一起扔到北方边关磨练去了。
这两年里,顾小郡主过得好生寂寞。
两年没见李锦了,他十九了,又长高许多。也许是在边关风吹日晒的缘故,他白皙的皮肤变成了小麦色,身板也结实了;他笑起来不像从前那样年少恣意了,一双细长的眼中也藏了些城府。听说他在边关这两年,还和姜越一起立过战功。
看着他在自己爹面前的谈吐举止,顾若云突然觉得这个人变得陌生了。不过,她也有点理解皇帝认可他的原因了。原本李锦是从小就被太傅夸为神童的,只不过他们经常逃课出去放风筝,有几次还把□□蜘蛛放到太傅书桌里,太傅恼羞成怒之下就再也不夸他了。
和秦王爷说完话,李锦便叫上他哥顾千帆一起出去了,说是要去参加朋友们重逢的酒会。
他们没带上顾小郡主。这是理所当然的,男儿们间的聚会,她这个女儿家参加自然是不合适的。
但是顾小郡主心里觉得有点堵。
两年没见,她原本是想好好跟他说说话的,没想到他只说了一句她不配做太子妃。
脸颊上被他捏过的地方有点痛,顾小郡主有点生气;从前她们俩互捏脸颊僵持不下的时候总是他先痛得哇哇叫的,现在他力气变大了,她却连他的脸都捏不到了。
顾小郡主越想心里越堵得慌,翻出柜子里藏着的那套男子服饰,改装打扮一番,便叫来阿雨准备去外面散散心。
阿雨正好是两年前来到她家的,那时候她正以绝食反抗他爹的软禁,突然有个和她年纪相仿的女孩从门缝里钻进来,风卷残云般,吃房里放着的她虽然馋涎欲滴但愣是忍住没吃的饭菜。
看着她吃得吧嗒有声,简直是说不出地津津有味,顾若云绝食的决心突然就溃散了,冲上去和她抢着吃。
后来他爹告诉她那女孩名叫慕容雨,是府里新来的侍女。但顾若云从来没把阿雨当成侍女,只当她是个伴儿。因为阿雨的脾气实在是太合她的胃口了,这两年若不是有她在身边,她恐怕早就闷死了。
穿男装偷溜到外面玩的法子也是阿雨想出来的,她们在外面乱跑,也没出过什么事儿。因为阿雨会武功,据说她来到王府之前在昆仑山学了一身高强的武艺。顾千帆曾说过可能连他的武功都不及她,这话顾若云虽然不信,但阿雨的真功夫她是见过的。
有一次她们去逛大杂巷子,被一群混混围住,只见她袖子一挽,细胳膊细腿很神奇地竟将几个汉子撂倒了。她还擅长使飞刀,下人厨房的张伯常常求她去杀蟑螂,爬得再快的也是一刀一只钉死,简直是太神奇了。
“郡主,今日我们不要出去了……阿雪好像不行了,你不想呆在家里陪它么?”
阿雨带着哭腔进门来,怀里抱着一团红色的毛茸茸的东西。一看她伤心的表情,顾若云就慌了,一把将她怀里的东西接过来,那是一只毛色血红的雪狐。
“阿雪怎么了?昨天还好好的啊!这是怎么回事……”顾若云一看怀里这小东西毫无生气的样子也急得快要哭了。
“郡主,它十七岁了啊……雪狐是只能活十五年的,其实它早就老了啊……也许是不想让你伤心,它才苦撑到现在……”阿雨说着,眼泪便吧嗒吧嗒掉下来。她其实是个顶善良的女孩,虽然只和阿雪在一起两年,但她极喜欢这只乖巧的小狐狸,对它的感情并不比顾若云浅。
“不会的,怎么会这样的?!”顾若云也要哭了。
“郡主,它也算是寿终正寝了……它是在你怀里安安静静地去的,你不要伤心,不要哭……”阿雨虽如此说,眼泪却还止不住地掉。
顾若云轻轻地亲吻血狐耷拉下去的耳朵,咬着唇说不出话来。
也许今天是个最不好的日子吧……
自打她出生起,阿雪就和她在一起了。阿雪是她的宝贝,其程度就好像她是他爹的宝贝一样。阿雪不是一只普通的宠物,顾若云从出生起便得了一种奇特的寒症,服药的时候必须要用血色灵狐的血做药引;所以阿雪对于她是不可或缺的,她的命是和它系在一起的。
十七年了,时间怎么会过得这样快?阿雪跟在她背后撒欢的样子仍旧记忆犹新,可是现在,它紧紧地闭上了眼睛,再怎么呼唤都不能再张开亮晶晶的圆眼睛望她一眼了。
那些美好的终是要逝去的,再怎样想抓住也是不可能的……回忆过去,只会让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
顾若云和阿雨一起将血狐葬在她们亲手种植的秘密花园里,在它的墓碑前放了它最爱吃的鸡翅膀。
暮色四合,两个姑娘呆呆地坐在泥地上,哀悼着它们共同的朋友,第一次切身地感触到生死的无情。
这时候,顾千帆已经回来了,见到妹子失魂落魄地坐在花园里,问了下人原委,也没去打扰她们,直接去正堂找父亲。
“你说血狐死了?这可如何是好?!虽然前几年就开始派人到处找血狐,但那东西太稀有了,直到现在都没有找到。阿雪终究是撑不下去了么,那以后小云可怎么办?”顾王爷的脸上竟露出明显的焦虑来。
“父王不要担心,我正要告诉您呢,太子殿下说是已经找了替代的药引回来了。如此一来真是太好了,我马上请他派人送过来。”顾千帆胸有成竹地说道。
“哦?本王找了几年都没有找到,太子是如何弄到手的?”
“血狐生在北疆极寒之地,一般不会出现在人前,他在北疆军营里两年,可能正好就遇上了吧。真是上苍保佑,如此一来妹妹的病总算不用担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