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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   每天早上我热牛奶的时候都会打开电视。我只看三个台——中央五、中央三和中央八——而这个时间段我也是看读报栏目的。
      早晨我只有十分钟的时候看电视,麦莎会呜啊呜啊的开始在我脚边晃悠,这个时候我会分它一点前一天晚上买的面包,看着麦莎吃的那么开心我也畅快的笑了——看来它的口味和我是一样——废话!一晚上不吃饭,你饿你也吃!
      这一天于是开始重复昨天的事情,后面也就很简单了,收拾一下房间,穿戴好衣服,把门锁上,然后一个人开始默默的离开。
      公司离租的房子还是有点距离的,我必须到小区的对面去坐公交。
      T市最有名的是T钢厂,T钢厂在整个北方城市中都是很有分量的。对T市来说,这不仅仅是荣誉同时也是象征。而对现在住的临近T钢厂的这个小区来说,这也许和荣誉和象征没有一点关系——每天都会有大批量的大货运输着煤矿从这里经过,尤其是在早上人际稀少的时候,这里时常在没有雾的季节整个天空也能形成独有的灰色。
      大货在这个秋天的早晨也丝毫没有任何松懈,高速形式着,并大音量的按着喇叭,对想穿过马路的人进行着挑衅。
      我在前面说过,我住的小区比较偏僻,这一点从经过这里的公交可以看得出——只有一路车从此处经过——37路。
      以前的37路汽车在我眼里就像是几个非法盈利的司机组成的一个营运团伙——几辆又旧又破的小型EV客每天承载着满满的乘客晃晃悠悠的蹒跚前进。一辆这样的车都是由两个工作成员组成一个团伙,前面的负责开车的司机,后门坐在的售票员,车有两个门,两个门都是放弃了使用现代文明——车停站后,坐在后门边上的售票员去拉后门;前门的司机拉着绑在座位下的一根绳子,这根绳子另一头绑在前门的把手上,轻轻一拉前门就开了,而车在行驶中前门会通过惯性、摩擦的物理原理可以自己将自己关上。这两个门同时接纳和释放着乘客,上前门的直接投币到一个简陋的盒子里,上后门的将钱交给售票员,那个时候每辆37路都每个时间段都人满为患,时刻提醒着我们中国人口已经达到饱和。
      但是,很多像我一样的小青年在夏天乘坐这样的车时都会不在乎车内由于拥挤导致得空气不流通——我们在这个快乐的季节里合理的摸碰着身边衣着甚少且丰满而又时刻散发雌性荷尔蒙的异性——这让我们乐此不疲。
      新换的37路已经比原来的大了一倍,里面也加了很多内容——座位相应的多了一倍;采取的是无人售票;车上同时还有了一个新成员——车载电视。
      从住的地方到上班的地方坐37路需要四十分钟,这四十分钟里我用一半的时间看车上的MM,剩下一半的时间分别平分给摆弄手机和看喜欢的电视栏目。
      上车以后像往常一样,是没有位置的,在车子的右角落我又看见了那个穿着浅绿秋季丝薄长袖杉的女孩——这几天早上赶车上班的时候常常能看见她。
      她做的位置是后门座位的最外排,所以我能看她的全部。
      这是一个典型的北方姑娘,却带着南方姑娘的秀气,长得并不是很漂亮,但是很清秀,一双大大的清澈见底的眼睛,高高的鼻梁,还有两片小巧而且薄薄的嘴唇,一头拉直了的乌黑长发披到了右肩——她有着惊人的胸部。
      她穿得是白色的紧身休闲裤,显得小腿匀称、细细长长,脚上穿着一双精致的粉色高跟鞋,十分的朴雅。她的靠车窗左肩那边挎着一个大大的白颜色的包,是现在女性中比较流行的软包系列。
      女孩子长得很白,低着头,走进了可以看见她的睫毛很长,在听着MP3。我想着法像她靠拢——顺利的站在她的前面一米处。
      我觉得眼睛长着就是为了欣赏美的,而看美丽的女人却因为虚荣心作崇而道貌昂然的假装不去看,不仅对自己来说是一种欺骗,也是对美丽的事物的不尊敬。当然,欣赏美丽的时候心术不正的就是对美丽的一种亵渎。
      我持续亵渎了30分钟,渴望着司机能来个紧急刹车,这个美丽而青春的女孩子会因为惯性不小心从座位上扑倒到我身上,我会有左手轻轻将她挽住,然后像现代古装电影了用不烂的转身招试原地转圈进行缓冲,在37路公交上上演一出英雄救美的好戏——就算做不了这样高难度的动作我也可以合理的去摸碰她了。
      这个愿望一直持续到她在广场站时下了37路,我于是又像前几次一样开始对自己的卑鄙想法进行反省,龌龊的思维方式让我觉得自己已经不能接受,一种想至身于事外却又迷恋其中的无奈让我对做人的虚伪有了更深的认识。
      下车的地方我必须徒步十分钟才能到公司,所以每次下了公交我都会点着一根烟,我可以用十分钟的时间去慢慢消化它,尽管它在我手中可能活不到三分钟。
      吸第一根烟的时候大概是在我小学四年级,那个时候我算是学校里一个小团伙的一员,整天南征北战,对其他低年纪的同学进行敲诈和勒索,我们的头是一个五年级由于人缘太好了以至于老师十分喜欢并经过学校校长批准让他在五年级多呆了一年的“分头”,他的真名我是忘记了的,只是记得那个时候像我这个年纪的伙伴都是短发,要不就蓬头垢面,不修边幅,少有像他那样的油光埕亮的头发——像两片叶子一样在脑袋上分开,所以我对他印象很深也一直沿用这个称呼叫他。上五年级的时候我就转学了,中学后更很少见到他了,后来据说他的老师又留了他一年,最后他的父母不让他读书了,“分头”于是正式开始混社会。
      高中的一个暑假,我和我第一个女朋友在家附近的公园(南方的J市)约会的时候碰到过他,我几乎认不出来他了,光着膀子穿着拖鞋在前面走,后面带着几个看上去比他小几岁的行装类似的小孩大摇大摆的走着,这个时候我发育的很好,已经比他高出很多了,他见了我马上围过来看了半天又打量了我的女朋友“好小子!认不出来你老大我了吧!!”我想了半天也想不起我生活中是否认识眼前这个光头。
      “分头”一拍脑袋“草,我剃了头你就忘了?我是分头啊!!以前带你们一起混的!”
      我恍然大悟,赶紧拉着女朋友叫了声“大哥!”
      “分头”色迷迷的打量着我的女朋友转头拉我到一旁:“小子艳福不浅!!你们上了高中的就是比我们强!上过了吗?妈的,以后再有这样的好货给你大哥认识认识!”
      我当时忘了怎么回答的了,反正后来和几个朋友聚的时候聊天得知“分头”好象去了深圳打工了,再后来就杳无音信。
      我所在的公司不大,主要经营的是广告、策划和设计,规模不大,大概20人左右——当然不算跑业务的,我是新来的,所以儒家和道家的中庸和无为在我这里体现的很明显,有什么提案明明全部弄好了还要和大家昧心的去商量然后让他们拿去给经理——毕竟已经不是刚毕业的大学生了,锋芒都得是得收一收的。
      我一般上班都是最早到的,收拾一下东西,八点就开始进行一天的工作了
      ----------------tobecontin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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