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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漫长的雨   很久以 ...

  •   很久以前我渴望父母哥哥的爱
      也希望那个男孩能回头看我一眼
      但是现在,
      父母哥哥和男孩跪在求我回头看他们一眼
      我却转身坐上了魔尊的宝座。

      1
      我叫林雨,现就读于凌江八中,是一个标准的普通女高中生,还是一个苦逼的高三牲。
      现在是高三上学期,最近总在下雨。但我也可以借着雨伞的遮挡,在后面看一看crush。现在网上是这么指代心上人的吧。
      雨滴密密落在伞面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我的心却一如既往的平静。
      今天考试成绩出来了,一如既往的,我排在班上十多名,不好也不坏,没什么意思。高考后的生活大概也能想到,实在没什么能期待的。
      我也没朋友能在高考后一起玩,说不定到时候同学连升学宴都不会告诉我。我差劲到没什么朋友。
      要是我能有小说里的特异功能就好了,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我要是有的话,要是这个时候冒出许多怪物,其它人都被吓得四分五散,我只需要轻轻转动伞柄便能将怪物吓趴下。
      想到这,我轻轻转动伞柄。
      “林雨你在干什么!”刚好到廊口的母亲被伞上摔落的雨水砸了一脸。
      我一下便从幻想中抽离,急忙关了伞,越过母亲,大跨几步,推开门进屋去了。听着声音大过洪钟的母亲,我只觉有些无奈和尴尬。
      饭桌前摆了三个饭碗,没有我的饭,父亲和哥哥坐在桌前吃饭,像是没看到我来了一样。我把伞撑开放在客厅晾干,耸了耸肩,自己去厨房端了一碗饭。
      我既没朋友,也没亲人爱。
      窗外的雨还在下,我没时间想特异功能的事了,我得先做完作业。不然明天还会被老师骂。
      2
      当时我是怎么也不会想到我真会拥有特异功能,当然我这叫特异功能也不大准确,但人生不需要太准确,虽然说我是人也不太准确。
      在我奄奄一息躺在血泊中的时候,我开始快速的回忆过去作为人的这些事。
      事情大概是这样的,在某个深夜,有一只白鸟停在了我的窗边,告诉我,我其实是血统高贵的驱魔人。
      听上去确实很离谱,但是那只白鸟确确实实停在了我的窗边,还留下了一张纸,这是通向未知的钥匙。
      因为忍受不了一眼就能看到头的以后,以及出于让偏心的父母后悔的心理,我在一个夜很黑的晚上,和他们吵了一架,然后愤愤离家出走了。
      当然不是像小孩一样毫无准备,出门后有一辆黑色的迈巴赫在路口等我。一位金发的帅小哥倚在车门前,身上穿着黑色的大衣,帅气的面庞在黑暗中隐隐若现。
      “考虑好了?”帅小哥温温柔柔的开口。
      有什么好考虑的,偏心的父母,跋扈的哥哥,还有一眼望到头的生活,这跟充满神秘的未来比,当然是选后者喽。
      但我不太敢和帅小哥说话,扭扭捏捏半天,规矩的回了声“考虑好了。”
      帅小哥贴心的打开后座车门,“后面放着给你买的零食和饮料,看看喜不喜欢吃。”
      我跨进后座,后面确实有一大袋零食,各种类型都有,我偷偷看了一眼帅小哥,好暖心的帅小哥。唔,比学校的男生不知帅了多少。
      后来我知道这帅小哥叫刘子烨,他的妻子在那个时候刚刚去世。他的妻子是和他同时参加训练的搭档战友,叫叶怜月。
      光听名字可能都会觉得叶怜月是一个温柔的女孩,但恰恰相反。在刘子烨和其他人的口中叶怜月是一个像火一样的女子,总是风风火火的。
      他们是组织里公认的恩爱情侣,但在不久前的一次任务中,叶怜月直接被魔兽吞进了肚子里,连尸骨都找不见了。
      当然这是后面知道的了。时间拉回那个我离家时的夜晚,坐在车里我忽然感觉有些害怕和孤独,要是这一切都是假的呢?这帅小哥把我拉去掏心掏肺怎么办?但好在那晚传信的白鸟不知从哪飞出来,停在了我的右肩上。
      “这只白鸟是组长养的,他说他这只白鸟很喜欢你,所以他把这只白鸟送你了。”刘子夜说,或许是怕我不好意思刘子烨又加了一句“他养了很多这样的白鸟。”
      我摸了摸肩头的白鸟,白鸟也蹭蹭我的手,我看着那只白鸟不知是何心情。我把白鸟放在腿上,给它取了个名字,叫林小白。
      3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已经在车上睡着了,再睁眼时已经到了另一个地方。
      不像我想象中那种高雅的中国古代大侠风,也不像高科技现代风,只是一栋很普通的矮楼,只有四楼,甚至还有一点久。嗯,和我家差不多。
      刘子烨领着我上楼去,声音有些低沉的开口“队长他们去执行任务了,大概明天中午回来。但队长给你做好了饭。”
      到了二楼,刘子烨掏出钥匙开门。我眼尖的注意到,钥匙上面挂了一个蓝色的哆啦A梦。看不出来,外表冷漠的帅小哥竟然会喜欢哆啦A梦这种可爱的东西。
      其实刘子烨也不喜欢这种可爱的小玩意,他一向比较喜欢枪之类的东西,但叶怜月喜欢。所以刘子烨也只好喜欢一点喽,这是他的原话。
      进了屋,迎面而来的是温暖的黄色灯光,还有扑鼻的香味。哇,闻起来像是冬瓜排骨汤。
      我和刘子烨一并把菜从保温箱里拿出来,他不吃,因为他已经吃过了。
      刘子烨等我吃完饭后,跟我说了一些关于这个世界另一面的话,而这些我是我以前都不知道的。
      他说从2000年开始,世界上突然出现了一种很诡异的生物,形态是一团黑雾,人的肉眼看不到,需要依靠特殊眼镜才能看到。这种黑雾神出鬼没的,主要附在人身上,慢慢吞噬这个人,而且还能变成被杀人的样子。他们叫这种黑雾为魔。
      同时出现的不止黑雾,还有各种人觉醒。所谓觉醒,就是指一个人,拥有一种类似超能力的能力,这种人自称为驱魔人。但大多数觉醒人的能力都是能看到黑雾,也有少部分人有能够有攻击性的能力。比如刘子烨的能力是有无尽子弹的一支枪。由于黑雾散落各地,所以驱魔人都是以小队分布的,现在他们这个小队加上我有五个人。
      我很诧异,因为我觉得我没有什么特别的,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我什么能力都没有,在此之前,我一直觉得这个世界是一个很安全正常的世界。我开始担心自己会被退货,但是刘子烨让我不要担心,因为从我的血脉来看,我是很强大的驱魔人,不然也不会让我来了。
      我安了心,第二日我见到了队里的其他人。令我印象最深刻是队长,在我昨晚吃饭的时候,我还以为队长是一个温柔的女孩子。但事实上是,队长是一个190的猛男,天赋是速度,两把长刀能挥出火花。还有就是小南,小南姐比我大三岁,但在队伍里呆了很久。还有一个呆着眼睛的小胖子,他能喷火,很搞笑的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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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这里住了下来,每天都做很多训练,那个时候我想,特种兵的训练强度应该和我差不多。一段时间后,我问队长为什么不能让我和他们一起出任务。队长翘着二郎腿,温柔的摸了摸我的头,笑着说,要等我的天赋显现出来才可以。
      这天赋到底什么时候显现啊。但是没有关系,队长他们都是很关心我的,在某一次终于受不了我的哀求。或许也是因为那次的任务不危险,所以终于把我带上了。小队分开行动,我和小南姐在后面清理残存的魔。
      我看着哭泣的小女孩很是犹豫的看向小南姐,她简直就像一个正常的小娃娃。但就是犹豫的那一秒,小女孩的脖子却突然伸长,向我咬来。我挥刀砍向他,日日辛苦的训练在此刻有了作用,我砍断了她的脖子。
      我看着小女孩的头在沙地上转了几个圈,突然间很想吐。小南姐解决完剩下的魔,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头,安慰道,“别害怕。”小南姐实在不怎么会安慰人,沉默了一会又蹩脚的说:“我回去给你做麻辣小龙虾。”
      我握住她的手,勉强挤了个笑出来,我听见我的声音说:“好啊。我回去帮你做,我们一起做。”
      天上突然闪过一道惊雷,紧接着是大颗的雨滴,要下大雨了,我们得回去了。
      林小白,就是那只白鸟,从高高的树枝上飞下来停在我的肩头。
      只是突然间,有两滴血粘到了我的脸上。我看见有一只手从小南姐的脸上伸出,又猛然收了回去。小南姐的身体向前倒下,我急忙抱住她。
      桀桀桀桀,一阵怪笑从前方传来。那是一个黑色的身影,飘在刚才那个小女娃的尸体上。全身都是黑色的骷髅,但脸却是一张小女娃的脸。魔不依靠□□却能产生实体,那实力必然是很强大的。
      我感觉到小南姐的手在推我,但很快便没有了动静。我知道她是让我快走,但我不敢低头看她的脸。
      半空中积蓄许久的雨终于落下。
      据说等队长来的时候,我抱着小南姐坐在一个破屋檐下,院子里是满地的肉块。
      我也有了自己的技能,我能凭空幻化出一把黑色的苗刀。但是小南姐没了,我们不能一起做麻辣小龙虾了。自那以后,我也不再吃小龙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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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开始正式跟着队伍做任务,队长总是批评我的手段太过偏激,但那又怎么样。就这样过了许久,大概是两年后的一个冬天,队里派了一个任务,说是凌江城有魔出现,让我和刘子烨两人去凌江城调查。
      凌江城,我的故乡。
      任务进展的很顺利,只是一些小魔在城里捣乱。路过街口的咖啡馆时,刘子烨说他进去买两杯咖啡。我在外面等他,百无聊赖之际,我看到了墙上贴了一张寻人启事。性别:女,年龄:19岁,姓名:林雨,最重要的是,下面那张照片是我高中时的照片。
      稀奇,竟然还会找我。我有些感动,但又恐怕是因为养这么大,却不见了,都收不到彩礼给他们的宝贝儿子娶媳妇。
      但莫名的,当天晚上我摸回了我以前住的地方。破旧的窗户映出昏黄的灯光,但屋内人的欢心笑语却震耳欲聋。我凑近去看,发现我爸妈和兄长却不像以前一样沉默了。大家都很开兴的逗着一个尚在襁褓的小娃。
      一个女子从厨房走出去也加入了这个序列,原来我哥结婚了啊。没有我,他们也一样,不是,是过得更开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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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许真是因为我的天赋太好了,我如今的实力就连队长都要逊色我三分了。我也可以单独执行任务了。
      我咬着棒棒糖躲在屋檐下避雨,这是一个在大山深处的废弃工厂。上面说这里会来一个大魔,我这次来是为了解决他的。哎,但是为什么要下雨啊,我真的很讨厌下雨。
      在第三次被甩飞的时候,我知道我这次轻敌了,只怕是回不去了。头上血混着雨水滚到我的眼睛里,我抬手抹去脸上的血,却看见那个魔头微笑着看着我,他说:“孩子,我傻傻的孩子,你被人类骗了。”
      什么东西?!我依旧提刀向他砍去。结果是我被绑了起来。那只魔头幻化成了一个人类的模样,只不过他张口说话的时候,我看见他的牙齿舌头是黑的,这一点不太像。我跟他说了。
      他却依旧笑了笑,露出满口的尖牙,很轻松的说:“下次还是用人类的身体看上去像啊啊。”
      我问他为什么不杀了我。
      他很兴奋的摸出一面镜子,把镜面对准我,我也看到了我这个时候的样子,浑身都是黑雾,一双碧色的眼睛在雾里飘忽。
      我听见他说,我怎么会怪你呢?你可是我尼格尔斯的妹妹,是魔族注定的尊者。只不过是被人类蒙蔽了。
      我自然是不信的,我是从我人类母亲那来的,怎么会是魔呢?
      尼格尔斯说那是因为我是是被塞进去的,说不定还吃了原本那个孩子的灵魂。魔族塞了很多像我一样的东西,但是只有我这个有皇族血脉的活了下来,按理说我从小应该就会有魔族的传承,可出了一些问题。
      我暗想这尼格尔斯不会是想让我当间谍吧,也不是不可以,我一定会出卖他的。
      “所以你的人类父母才会不喜欢你。”尼格尔斯似乎看出了我的不信任。“你周围的人类也不会喜欢你,他们只会害怕你。因为你身体里流淌着的血脉。”
      “你要是还不信的话,我再告诉你个秘密,你养了许久的那只白鸟,其实是派来监视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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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爬墙去了我高中学校,这个时候是晚上,学生们都还在上晚自习。我在这熟悉又陌生的学校慢慢转悠,转到一颗老梧桐下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一个少年站在树下笑的画面,那个少年是谁呢?
      我绕着树转了两圈,想起那个少年是我高中喜欢的那个男孩,是我在伞的遮挡下才敢偷看一眼的男孩。他是次年级次第一的学霸,也是长相帅气的羽毛球队队长。
      “林雨”一道充满迟疑的声音从我身后响起。
      我回头看去,原来是迟冬。那个我喜欢的男孩叫迟冬。
      迟冬告诉我他在本省的师范大学念书,现在大三来学校实习。然后他问我这几年去哪了?
      我摇了摇头。他也没再问,只是问我能不能加个微信。
      这个可以,但没必要,我还是摇头拒绝了他。
      当天色破晓的时候,我站在了总部最高的那座塔上。有很多人类围住了我,我还看见了一脸焦急的队长,刘子烨和小胖子,他们让我快下去,可周围的人都拿着最先进杀伤力最大的武器
      我突然很想笑,这算什么事啊。从小就认为自己是人类,到现在居然才告诉我我是魔。而且是跟人类不共戴天的魔。
      但我现在是魔,我就应该做些魔应该做的事,比如斩断脚下的困魔塔,放出的同类。
      “林雨”我听见又有人在叫我。
      我自上而下,俯视下去,发现是我的母亲,我的人类母亲。她脸上的皱纹更多了,显得更丑了。我的父亲也在,只不过他在骂我,骂我为什么要上那么高的地方去,小时候爬树摔断腿忘了吗?而那个穿着可笑的红衣服的是自小欺负我的哥哥,他好像正在往像领导的指挥官手里塞着什么。迟冬好像也在。
      我慢慢拔出雨花,那把一直陪伴我的刀。见我软硬不吃,我的亲朋好像被强制拉了下去。周围的枪口开始吐出子弹,但是一个成熟的强大魔族是不会畏惧这些东西的。
      感受着刀身的颤抖,我把所有魔力都凝聚刀上,用力向下斩去,随着一道道墙体被斩断。我听到那些魔在欢呼,他们闻到了我身上皇族的味道。
      我带回来了所有被总部俘虏的魔,不仅证明了我的实力,还获得了威望。不出半年我就成了魔尊了。虽然这个魔尊在魔族不止一个,有三个。但我的威望还是有的。
      但是我想成为唯一一个魔尊,在我的不懈努力下,我干掉了其他两个魔尊,成功上位。那两个魔尊其中也包括自称我哥哥的好兄长尼格尔斯,尼格尔斯死之前抓住我的手,他问我想要什么。我告诉他,我想要他们死。
      8
      在我当上魔尊的第三十年,两族还在打得不可开交。我躺在椅子上悠悠告诫他们,打仗不好,和平好,但是两方都不理我,谁都知道我是个不管事的,谁的事都不管。我轻蔑一笑,我管的事可大了。
      我在魔族和人类的传承里翻了许久的书,终于在这第三十年找到了我想要的一个方法。一个可以把人族和魔族隔开的秘法,只要把他们隔开,我的耳边就不用那么吵了
      但这个方法对我有些残忍,但这个想法是我用完秘法躺在泥地里时才想起的。那个时候又在下雨。
      在这场雨里,我的生命疾速的流逝。我却想起了很多雨,想起了多年前赌气离开家时的那场雨,想起了小南姐死去时候的那场雨,想起了我知道我是魔族时候的那场雨。我真讨厌雨啊,可是我的名字偏偏叫林雨。我可不想一直都是淋雨啊。我这一生可以称得上悲凉凄苦了。
      我不想当什么英雄,魔尊的,我当初只是想当个小说家。
      但我还是要佩服一下我自己,我太厉害了,我的方法管用了。人类和魔族隔开了,两族各占一方,不会再打架了。我呢,本来应该魂飞魄散的。但是不是知道为什么我附在了那道隔开两族的门或者说是结界上。
      挺无聊的,但有时候有人会来看我,他们有时候会骂我,有时候会哭。我受不了他们哭谁告诉他们我在这的?我有段时间很疑惑,但后又想起,我的尸体好像就在这里,他们在这给我立了一个墓。
      其实我挺后悔的,因为在我离家出走那几年父母,亲人都在伤心,经常张贴寻人启事。在那个我决意离开他们的晚上,他们给我买了生日蛋糕,买了我最喜欢的笛子。还有迟冬,他说他早喜欢我了,准备高考完就告白的。还有队长她们,队长经常带着他做的菜来,真是可恶,我只能看看,闻都闻不到。
      我就一直守在我的墓旁,看着他们变老,看到没有人来,看到我的墓上长满了野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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