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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女 ...


  •   女郎们的临时加班并没有影响白天的生意,八月十四的早晨,徐家食肆照常开门,着急做工的人买了两个炊饼就往上工的地方赶,不为生计烦忧的则踱进店里坐下,要了合心的早食慢慢吃。

      “这是什么?”

      薛老太太正琢磨着早食是吃豆浆油条,还是来一碗粥两个肉馒头,就闻到一股子咸香,她睁圆了眯着的眼睛,才发现店中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个陶罐,里面放着些素菜和肉丁,还混着类似豆腐的白色食材。

      “这是食肆新研究出来的炒三丁,滋味有些重,但就粥拌面都是极好的。”

      八月中旬称不上热,却也跟凉快没什么关系,熟鸭蛋白保存不了太长时间,为了让鸭蛋白在坏掉之前消耗完毕,食肆的厨娘小批量多花样的倒腾加工后没那么咸的蛋白,好吃的做法留下,难吃……好歹盐是放足了的,分一分咬咬牙也就咽下去了。

      炒三丁就是成功的菜谱之一,虽然因为蛋白多少还留着些盐分,做出来有些发咸,不适合白嘴吃,但就着主食吃却是一绝,早上徐家女郎没少用它下饭夹烧饼。

      “这褐的是肉丁,绿的是豆角,白的是鸭蛋,我给您舀一点儿尝尝。”

      女郎简单介绍了一下几样主要食材,也不等薛翁开口,便用旁边的瓷勺挖了些到碟子上。

      薛老太太是徐家食肆的常客,笑呵呵的微胖老太太是个爱吃的性子,出手大方的很,若是这炒三丁合了人胃口,没准一罐子都会买回家去。

      “成,再给我打碗白米粥,我试试这滋味。”

      薛老太太也不拒绝女郎的好意,只是将寻常吃的粟米粥换成了白米,又要了一根炸的金黄酥脆的油条,相对于她日常的早食奢侈不少。

      粟米就是现代的小米,是这个时代的主食,现代常吃的大米在这里是很金贵的,寻常人家平时根本舍不得吃,现代的白粥几块钱一杯,算是最廉价的早餐,但在这个时代,徐家食肆每日也只熬一锅白米粥,做第二锅基本是卖不完的。

      油条的价格也没低到哪去,虽然每根油条用的剂子分量不多,但都是实打实的白面,还要放到油里面炸出来,饶是徐家食肆声名远扬,每日准备的剂子也没有太多。

      薛老太太舀了白米粥润嗓子,又咬了口油条,才慢条斯理的冲着炒三丁伸手,舌头咂摸出滋味眼睛就亮了,喝粥的动作一下便快了不少,悄悄注意这边的女郎瞧着薛老太太的表现,心里顿时安定不少。

      徐家食肆的女郎都觉得炒三丁的滋味不错,但大部分在徐家做工的娘子并不是本地人:徐墨阳从长安前往五指山的时候,秦娘子她们既不放心自家的郎君带着一小撮人长途跋涉,又有点儿拓展生意的渴望,最后从长安出来的徐家商队里面便带了许多的女郎。

      这些女郎就像是烧饼上的芝麻,走过一个城市,其中有人觉得这块地方适合开店,便趁着大家伙还在的时候,争分夺秒的将事情办完,等到商队启程的时候,她们便不再跟着前行,而是留在这座城市,并给长安的秦娘子等人传信。

      她们的选择并不都是安全的:即使在二十一世纪初,飞车党依旧嚣张无比,更别提在这个安土重迁的时代,女郎们想要在异乡扎根,碰到的困难只会更多,但女郎们早有准备:若是她们渴望平静的生活,根本不会选择跟徐墨阳出长安。

      商队走过一个个城府镇,熟悉的女郎也越来越少:她们像是借着风力的蒲公英,挑选着自己满意的地方停留下来,准备开创一番事业,但跟着徐墨阳的女郎并不因此少上多少:总有女郎在当地生存不下去,咬牙准备远走他乡。

      这些预备去异地谋生的女郎并不是都愿意加入徐家商队,有些人只是想要个安全的庇护,徐家商队并不介意挣这笔顺手的钱,但捎带着的女郎基数一大,再小的比例也算不上少,这么加加减减下来,人数始终在相对的区间波动。

      也因为不断有新的女郎加入,在这支特殊的徐家商队有经久不衰的一幕:两个或者更多的娘子们想要交流,都闭紧了嘴巴比比划划:十里不同音,在听不懂又想要沟通的情况下,可不只能采用最原始的肢体语言!

      等徐家商队到了五指山,从长安跟来的女郎已经只剩一成不到,但因为一些抱团思想,这些女郎自发将自己归入长安女郎的队伍,徐墨阳在五指山最初的基业都是这些女郎搭建起来的,哪怕有些人因为种种原因不在徐家做事,她们依旧是大多数。

      五指山当地女郎进徐家做事的不是没有,只是相对于徐墨阳带来的女郎,她们只占少数,能到高位的更是掰着指头便能数过来。

      百里不同俗,这个俗不只是当地的习俗,还有饮食上的偏好。

      现代社会物流发达,饮食趋同十分正常,但在西游大唐,长安的,河北的,还有来自别的府城的女郎哪怕在五指山这地方呆了几年,也不敢说对当地的口味了如指掌,本地的女郎又因为数量太少并不具有代表性,好在有薛老太太一锤定音,她们也放了心。

      在五指山这块地方,薛老太太是标准的大众口味,她觉得不差的吃食当地人也挑不出多少毛病,最次也称不上难吃。

      “这炒三丁味道不错,怎么卖的?”

      薛老太太喝掉最后一点米粥,开了口,两个女郎惊喜的对视一眼,忙报了个早定下来的价,还不忘提起保质期的问题。

      “这虽然是道小菜,但里面有素食,也没用油封,还是要尽早吃完才好。”

      炒三丁的食材和做法都是字面意思:将葱姜蒜下锅爆香,再将提前调味的猪肉丁倒进锅里翻炒到变色,切好的蛋白丁倒进去颠锅炒热,最后撒一大把泡发切好的干豆角丁,调味后加水略炖,大火收汁出锅。

      说是小菜,炒三丁其实跟炒菜也没多大区别,只不过寻常的猪油炒菜冷了以后凝固成白色的膏状,瞧着便让人没有食欲,即使勉强入口,菜也不如热的好吃,但这用了豆油的炒三丁却是冷热皆可,甚至冷了的滋味要比热腾腾的进口还要好上一些。

      “不怕,我家人多。”

      薛老太太笑眯眯的说道,她只有一张嘴一个胃,但家里人可不少,这么一罐子也就够两顿饭的。

      熟客都这么说了,女郎们自然不会多嘴,利落的将整罐炒三丁打包好,说好了送上门的时间,又笑吟吟的下午可以订购月饼的事情。

      “月饼?”

      本来打算去茶馆听书的薛老太太感兴趣的停住,徐家食肆并不只做高门大户的生意,店里总有些一个铜板一截布料就能换到的吃食,有些富贵人家觉得徐家食肆不成体统,并不愿买女郎们做的点心,薛老太太却没这个讲究,只要吃食的滋味好,她挺乐意花钱给家里甜甜嘴。

      况且那些人家也不是真的不在徐家食肆花钱:光是薛老太太上个月瞧见的,遮掩着来买点心和各色吃食的小厮丫鬟就有八家,也就他们自己觉得伪装的好。

      “这是我们郎君从长安学到的点心,专门为过中秋准备的,据说宫里传出来的方子,太上皇曾经招待百官用的。”

      薛老太太对这话只信一半,女郎们描述的月饼兴许真的是从长安学到的款式,却未必跟太上皇有什么关系,后半句话大概只是仗着天高皇帝远,给这样新点心镀金。

      这世上的大多数人,对上层人的生活总是好奇的,寻常的点心或许掏不开人们的钱包,但一旦扯上皇宫啊,贵人啊,他们便愿意接受这笔意料之外的支出了。

      薛老太太年轻的时候也用过这招,只是当时她年轻没经验,不知道在乱世跟宫里扯上关系相当于冲着所有人叫唤这是只肥羊,要不是反应快加有点儿运气,别说家底子,连小命都保不住。

      不过,长安啊……

      “我先定二斤月饼,若是下午尝着好,再多买些。”

      月饼没有回油完毕,女郎暂时拿不出成品,薛老太太也不为难人,只下了个小订单,说自己下午再来,便自顾自的出了食肆,微风卷着黄叶从薛老太太面前飘过,让她想起了一些久违的事情。

      五指山这个小地方,离长安实在是太远太远,皇权在这片地方除了收税,其实没有太多存在感,若不是介绍月饼的时候提起了太上皇,薛老太太都快忘了自己二十几年前是个什么模样。

      掐指算算,她也走遍了唐国的大半个土地,稍繁华些的地方她都瞧过,只是从未去过长安——看上去是个平常富贵人家的老封君的薛老太太,有个算的上波澜壮阔的前半生。

      薛老太太名叫薛补欢,这名字乍一瞧有些古怪,其实出自一片拳拳爱女之心:薛家父母在薛母怀胎七月的时候遭了算计,虽然顺利生下女儿,薛母却因为胞宫受损没了继续怀孕的可能,薛父也被伤了命根,虽然还能用,却也没了让女子受孕的可能。

      两人将这个消息瞒的严严实实,只一心养着亲生的独女,因为孩子是早产儿,虽然瞧着健康却也怕老天给收走了,立住前也不敢起大名,只起了个蓁蓁的乳名唤着,又让女儿拜了石头做干娘,希望孩子能借了名中的草木旺盛健康成长,命能像石头一样硬。

      薛家父母还给女儿规划了未来:若是女儿懂事后愿意接手家中产业,那他们以后只会有蓁蓁一个孩子,至于是招赘还是去父留娃,或者收养孩童传宗接代就看女儿的喜好。

      若是女儿想要嫁人,那就将家业的半数作为嫁妆,寻个可靠的人家成婚,他们再收养几个孩子假装是薛母时隔多年怀孕生下的,精心教养着给女儿做靠山。

      两人的规划本来妥当又周全,可在女儿四岁的时候,薛家宗族不知从哪里得到了他们都没法再生的消息,族老上门劝说他们收养薛家男童传宗接代,薛家父母坚定拒绝,却还有人脑子抽了觉得是一个儿子分量不够,又不知道女儿怎么安排,便自作聪明的说用家里三个儿子把蓁蓁换走。

      这话气的一直努力保持礼貌的薛家父母直接崩了,上演了舌战群儒的名缠绵,用词之文雅,输出之密集,据说好几个族老出了大门就倒了,家里人急急的带去看大夫,得了个急火攻心的诊断。

      被气晕了!

      也因为这一场嘴皮子战斗,薛家父母气的当场定下女儿的大名:不换,就是字面意思,他的女儿千金不换!

      但人的想法总是瞬息万变,过了几天,薛家父母又觉得这名字实在有些直白,也没什么寓意,尤其是那个换字,实在……后面他们便将这字转成了听起来差不多的欢,毕竟欢快,欢乐,欢喜,这个字怎么组合都不会有什么不好的含义。

      而这样一来,中间字也要跟着修改,因为不字是单项否定,后面跟了再好的字眼一组合也成了不好的,于是薛家父母又开始疯狂翻书,最后在捕,哺,布,步……等字眼中找了音节相近的补:女儿家来到这个世上终归有些艰难,他们作为父母,要为其补上欢喜人生。

      这么解释依旧有些牵强,但作为没有读过太多书的人家,薛家父母已经尽力了,薛补欢也很喜欢自己的名字,并跟乳名一样,长成了一个健壮高大的女孩儿。

      意气风发的少年人是不甘于在小地方蹉跎光阴的,薛补欢也是一样,过了十五岁生辰,将习武的师父第一次打倒后,便有了出门闯荡的心思,那个时候的世道还没彻底乱起来,多数地方依旧保持着面上的安宁,所以薛家父母虽然担心女儿的安全,却也没有严厉的阻止。

      知父母莫若女,薛补欢瞧出光明正大出门的希望,便使出十八般武艺磨了又磨,最后终于得了许可,只是二老也有要求:

      “只要你有本事,天下随处都可去得,只是不能入长安一步。”

      薛父说这话的时候,面色颇为郑重,薛补欢不明白其中的缘故,却也状似乖巧的点头答应,只准备回头自己避了家里的人悄悄去,薛家父母瞧出她的不以为意,寒着脸让薛补欢用他们两人的性命发誓不入长安,见女儿含着泪将誓言说完,才松了口气。

      自己养大的女儿自己了解,若是用薛补欢自己的性命做保证,这傻大胆回头想去还是会去,但保证的另一端是父母的安全,女儿便不会冒一丁点儿的风险。

      “都逼我发誓了,您总得告诉我缘故吧?”

      薛补欢的话音还带着些抽噎,却执拗的很,薛家父母木已成舟,也没瞒着女儿:他们本来也没打算将这事情瞒一辈子,只不过一直没找到时机说出来罢了。

      “你五岁生辰的前三天,薛家来了个化缘的和尚,向我们要了一碗水,便留了一卦,说你此生不得入长安,否则性命难保。”

      薛补欢被这个回答惊住,好一会儿才不敢置信的开口:

      “就这?就为了个僧人的随口一说?!”

      这么点儿事情值得这么郑重的对待?做足了心理准备的薛补欢差点儿被气笑了。

      “慎言!”

      薛父呵住还想说些什么的女儿,若是普通的行脚僧,他和薛母自然不会在意,但那日本不是他和薛母惯常外出的时间,带着的东西也只是临时起意,甚至没有让仆从瞧见,偏被那和尚一口便从身上要了过去,不管和尚是真有道行还是恰巧蒙中,都颇有几分神异。

      若是前者,那就是上天不忍送来的稻草,他们不信便是天欲救而不得;若是后者,这般的巧合也说明和尚本身有几分气运,随口一说可能真的是避祸之幸。

      而且信口胡说之流,为了取信他人,言语往往模棱两可,这僧人的话却很有几分认真:他说薛家父母本来应该没有子嗣,只是上天垂帘,后土缘分,从父母到他们又都是修桥铺路为孩童埋骨的善人,便有那忘川路上的婴灵愿意投生。

      只是强求来的孩子神魂不稳,平常虽瞧不出来,却遭不住盛世的龙气冲撞,而长安便是未来明君定都之处,薛家女万不可入,不然只会是白发人送黑发人。

      薛家父母本来并不全信这种话:僧道之流为了骗取钱财,是什么鬼话都能说得出来的,哪怕十殿阎罗在地下只等着他们下去细数罪孽,这些人也只在意阳间一生。

      可那僧人在说出这些话后并没有停留,而是自顾自的走了,薛家父母想要追上去问清楚,门房跑的呼哧带喘也赶不上和尚的步子,薛父一路抽着马鞭,却始终跟那走路的僧人隔着十来步。

      其实这个时候薛父已经信了些僧人的不同寻常,但心里始终抱着些能堵住的希望,从上古流传下来的故事中也没少有非凡人物被诚心而打动,最后帮助解决问题的情节,万一他真的截住了僧人,这位又真的愿意帮忙呢?

      僧人在前面走,薛父在后面追,两人一马就这么来到了河边,十丈宽的河水堵住去路,而桥还在一里之外,薛父心中大定,觉得上天都在帮他留住僧人,可光头的和尚并不停步,就这么直接踏入河中……不,是踏水而行。

      薛父目瞪口呆的瞧着僧人跟他幼年玩儿的打水漂的石子轻巧的从河上走过,在僧鞋踏上对面的土地的时候,彻底消失了踪迹。

      “我当时还不死心,特意过了桥打听消息,可方圆五十里,根本没人知道这僧人的踪迹。”

      那些皇城地府的事情太过敏感,薛父怕女儿出去后不小心说漏嘴,便将事情掩去不提,只说了那僧人的奇异之处,薛补欢起初还不以为意,后面也渐渐平静下来,默默将长安这个地名加大加粗的划了黑线。

      不管那僧人是真的有道行还是提前做了准备,能在薛家的一亩三分地失去踪迹便证明了他的本事,长安她还是尽量避着些。

      父母和女儿将话说开,也就到了告别的时候,在一个雾气略重的清晨,牵着马的薛补欢告别了父母,去外面的世界闯荡了。

      薛补欢的第一次出行并没有明确的目的地,她只是以少年人的热情想要四处走走看看,感受一下不同的风土人情,因为带着足够的钱财和侍卫,这个时候也没有乱的彻底,她过了一段很是逍遥自在的日子,甚至去边境溜达了一圈。

      当然,也没忘了找人解决情感问题,都说少年的脸红胜过一切情书,她跟话本子里一样,碰上了美救英雄的情节,清俊的书生年纪比她还小一点儿,性子却像个小古板,两人的指尖碰到都能脸红到脖子根。

      可惜初恋总是有些遗憾的,小书生性子好长相好才华好,唯有一点糟糕:他是从长安城出来游历的,以后的人生还要在长安城中。

      薛补欢的确很喜欢小书生,但跟父母比起来,恋人的分量总是要轻一些,春日放纸鸢,夏日剥莲蓬,秋日做书签的情谊都不假,但最终也只能背道而驰,只留下一分两半的太极玉,也算是见证了一份真情。

      可惜吗?当然。

      后悔吗?当然不,他不愿放弃自己的前程和家族,薛补欢也不愿意放弃父母和事业,只能说两人终究少了些缘分,所以书生回了长安,薛补欢继续踏上旅途。

      没有什么少小离家老大回,薛补欢出去撒蹄子跑了几年后,便高高兴兴平平安安的到了家,父母依旧是年富力强的模样,对她有时候玩疯了几个月不给寄一封信回来的行为耿耿于怀,追着她从池塘到树上绕了好几圈,屋顶的瓦都换了几片。

      不过再吵再闹也终究是一家人,薛补欢让父母追的没力气以后,笑嘻嘻的蹭上来撒娇卖痴一番,就又是好父母好女儿的组合了,而作为长辈,在气氛缓和下来以后,很自然的提起了女儿的感情问题。

      薛父在妻子及笄后便成了亲,当年便怀了孕,因为向来如此,他们并不觉得有什么,直到遭了意外四处求医,才无意中知晓这个年纪的男女其实并没有真正成熟,薛母怀孕就像没长大的树硬要结果,便是没遭意外,也生产艰难。

      “女子摸约要到二十岁,骨头才算长全,生产才会顺利些。”

      眉眼带着慈祥的健壮老太太一边开方子一边叹气,她是产婆从路边捡回来的养女,刚学了走路便帮着提热水递剪子,长大后也顺理成章的成了产婆,这么多年下来也有了些名气。

      她的养母有记录过世产妇的习惯,据说是因为养母当年给同一个女子接生二胎结果难产,再去那户人家接生的时候发现那个丈夫已经娶了新妇,前一个妻子的孩子叫着新妇阿娘,再没人提起那个过世的妇人,好像除了养母,没人记得这世道还有这样一个妇人。。

      养母回去后,便生了一场重病,然后买了纸笔,用自己的不多的墨水记下了这个妇人的姓氏年龄,过世原因,后面碰上她没有保住姓名的产妇,也照旧记下这些信息,但她并不觉得它们有什么用,只是单纯的想要让在这世上走一遭的她们留下点儿什么。

      等到当时还是个健壮小孩的健壮老太太识了字想要读些东西,外面的书又贵的买不起,便翻来覆去的瞧这个记录本,但本子上的字就这么多,为了让自己不腻烦,她无师自通的开始排列统计,结果这么一算才发现,在过世的女子中,年纪小的显得格外的多。

      她将这个结果告诉养母后,养母也格外吃惊,当时的经济状况又宽裕,于是养母咬咬牙又买了些纸,将经手后活着的产妇也记录下来,还主动跟其他产婆交好,收集不经她手的产妇资料;

      当时是个年轻女子的老太太则仗着自己身强体壮,行走四方接生问情况,几年以后回来,手上的资料汇合统计,终于确定年纪小,身量小的产妇的确更容易出事。

      “十几岁的年纪还是个孩子呢,就要生下一个孩子,不出事才是少见的。”

      这个道理是老太太慢慢琢磨明白的,现在她的话也能被一些人听进去,当地的成婚年龄虽然因为官府没有大改,但圆房怀胎的年纪却推迟了些,只是可惜在这之前的女子,都是花朵儿一样的年纪,现在许多却也成了一抔黄土。

      周礼中对男子的成婚年纪有些苛刻,对女子却是正好,那公子小白的命令下的轻巧,也不知入了地府有多少报应。[1]

      “你是怎么打算的?”

      薛父给女儿递了块桂花糕问道。因为知晓太早敦伦对女子不好,他们在女儿及笄的时候并不催促婚事,可现在薛补欢也快二十岁了,是自己生还是收养总该有个定论,他们也好早做准备。

      “我还没碰到合心意的。”

      薛补欢有些烦恼的皱皱眉,小书生的脸在脑袋里一闪而过。

      “那就先接手家业吧,虽然俗话说成家立业,但反过来也是一样的。”

      薛父丝滑的转移了话题,薛补欢就这么上了套,但她也没有反悔的意思,出去玩儿了几年她已经暂时收了心,提前体验一下顶梁柱的生活也挺有意思——然后她就被丢进了自家的店,做起了最底层的小伙计。

      预备好呼风唤雨的薛补欢:……

      虽然跟她想象的不太一样,但薛补欢还是在奋斗后成功升职,站稳了少东家的位置,然后她想要出去浪的心情又开始蠢蠢欲动,这次薛家父母爽快的放了人。

      咳咳,主要是薛补欢在认真思考以后,还是想要个亲生的崽,但她只想要崽不想要爹,找当地的人容易被认出来,然后打出纠缠不清的结局,所以她打算出去看看有没有顺眼的。

      薛补欢本来预计这次外出一年,要是有看中的就揣着娃回来,要是一直没有看中,就咬咬牙委屈一下,找薛家父母提前安排好的男子,但计划赶不上变化,她这一出去就是三年,唯一的好消息就是她的确有看中的小郎君,也按照计划顺利揣崽。

      但回家几个月后,男人不知道从哪里得了消息,找上门要名分了。

      男人是薛补欢怀胎三月的时候找上门的,当天她正半躺在软榻上看话本子,旁边锤肩捏腿递葡萄的俊俏小郎君一应俱全,结果抬眼就对上一张怒气冲冲的芙蓉面,毫不夸张的说,当时她心都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了。

      若是娃爹没上门,薛家还能当做不知道,但人找上门还恰好碰上左拥右抱的现场,又哭的梨花带雨的求二老做主……美人垂泪最是惹人怜惜,薛补欢叹着气收了心,将郎君风风光光的娶回了家,并在几月后生下女儿,也就是现在的薛家家主。

      如果找上门来的小郎君没有悄悄烂掉,想搞什么一代还宗吃绝户的操作的话,薛补欢应该会有个手挽手一起吃早饭的俊老头,但没有如果,薛家的继承人雷厉风行的处理好了一切,带着人出去做生意顺便散心,结果又碰上了太平公主的队伍。

      是的,薛补欢第二次外出的时间延长的主要因素就是成了太平公主的军需官,整天拆东墙补西墙的调度物资,至于双方结识的原因……薛补欢在找小郎君之余顺便做了点生意,傻大胆的把自己的商品打上了皇家喜欢的标签,然后就被人当成肥羊盯上了。

      要不是太平公主路过的时候顺手捞了一把,她现在坟头草都几丈高了,那个时候娘子军刚刚建立,什么都混乱的很,尤其是那些账本子,薛补欢不是个喜欢欠人情的性子,便主动提出做太平公主的军需官,一直讲下一任军需官培养出来才悄悄跑路。

      没办法,这个职位实在不是人干的,要打脸变着法子消减资源的老登,吃拿卡要的中登,脑子里都是女人的小登,她就是八爪鱼化身也打不过来,更别说还兼职查缺补漏,兑换军功,置换物资,天天螺蛳壳里做道场,要不是真有救命之恩,她看到真实情况的第一天就跑路了!

      那群王八蛋还给她起了个鬼难逃的绰号,就是字面意思:在她手上的东西,鬼没经过允许拿了都别想顺路逃走。

      呸,还读书人呢,起的名号难听的要死!

      很难说薛补欢跑路没有这个难听绰号的一部分原因,而在她回到故乡以后,太平公主的信从她怀崽一直送到上个月,言辞恳切感情真挚,都不需要从字缝里看字,明白的写着她对薛补欢的渴求。

      薛补欢十分感动,有信必回,文字花团锦簇,比喻奇妙迷人,但全都是光滑圆润的三不沾,从不答应回去当牛马,并且识趣的常年不出家乡一步——就像现代默认被子里是鬼进不来的安全区一样,薛补欢的家乡也是她的安全区,只要她不主动往外走,太平公主也不会进来抓员工。

      只是这次薛补欢被烂掉的红玫瑰狠狠的伤了一把,才忘了这个无形的约定,偏偏还倒霉的碰上太平公主例行的抓薛队伍,就这么丝滑的被直接带走了。

      薛补欢:……

      愿赌服输,从今天起,鬼难逃就重出江湖了。

      而这一次跟上太平公主的队伍,薛补欢除了定期回去看望爹娘女儿稳定人心,一直在军队做到了太上皇登基,要前往长安论功行赏的时候才彻底离开,回到故乡陪伴父母,养育女儿,支撑门楣,过着平淡的商海搏杀的顶梁柱日常。

      “长安啊……”

      薛补欢摩挲着腰上挂着的半块太极玉,因为年少的承诺,她从未踏进那片土地一步,但她大半生都跟那座城里的人纠缠不清:样样都好的书生要去长安,执着找她的孩子父亲来自长安,草原上的蓝眼睛本要被送往长安……她的袍泽葬在长安,甚至她女儿的好几个小郎君都来自长安。

      只不过家里人都知道薛补欢此生不得入长安,怕这两个字引起她的伤心,平时严防死守,实在要提起也就用一个皇城代替,若不是今日提了月饼的事情,薛补欢的确已经多年未闻长安名。

      ***

      炒三丁有薛补欢的背书,也没在大户人家打开太宽的销路,除了少数几个的确口重些的,多数都是抱着尝鲜的心态象征性的买了些,倒是做力气活的人尝过以后眼睛一亮,订了简配的蛋白酱。

      这个蛋白酱并不是面包和肉松里面的那种,而是将炒三丁的原料去掉豆角,肉丁换成肉末,用一点儿葱姜蒜油跟碾碎的鸭蛋白炒熟做出来的,味道没有原版的丰富,成本却降低许多。

      不过力工们并不在意美味程度的下降,这款蛋白酱便宜量大,最重要的是够咸,一个炊饼里面放一勺蛋白酱,扛一天的包都有力气!

      做体力活的人最缺不了盐,一天不吃咸,第二天就手上没劲脚下发飘,这蛋白酱咸的够味又没有粗盐的苦涩,还加了蛋白和肉末,只卖这个价格还要什么自行车!

      订!多订!谁家没几个卖力气过活的亲朋好友啊!

      徐家食肆对此也乐见其成:炒三丁主要消耗的目标就是蛋白,其他食材减少用量她们高兴还来不及,要不是蛋白酱的保质期和厨房的生产量都有限,她们能把所有的咸鸭蛋白都变成蛋白酱!

      不过就算有各方面的限制,在开足马力下,放在清水中保存的蛋白也被消耗了大半,余下的也没留过当天,直接在中午挂出来的菜牌中消耗完毕。

      刁三郎是徐家食肆的常客,跟薛老太太不同,他习惯到食肆吃午食,点两个适口的小菜,再要上一壶好酒,便能就着其他人谈论的话题吃上半天。

      今天他照旧进了徐家食肆,正打算点自己惯吃的菜,就瞧见墙上挂了好几个新牌子,刁三郎挨个的看过去,发现有两个字在这些牌子中反复出现。

      “咸蛋白肉末蒸蛋,芹菜蛋白,莱菔蛋白羹……别家白菘荟萃,你们家直接蛋白开会。”

      刁三郎调侃着柜台后的娘子,他性子并不像姓氏的刁钻,说玩笑话也不带什么恶意,目光更是清正,女郎清闲的时候也不介意做个捧哏,不过现在显然是没这个功夫的:早上蛋白酱带来的客流量一直持续到中午,虽然还没到用餐的高峰期,店里已经有了三三两两的客人。

      “这几道菜的滋味都不差,郎君若是能吃咸不妨换换口味,都是限时的菜色,卖完这些就撤牌,下次再上便不知是什么时候了。”

      女郎也不是为了增加销量故意制造焦虑,咸鸭蛋事件是食肆在五指山开业以来的头一回,她们采购向来求稳,菜色也不太爱做麻烦的,这鸭蛋白想能吃还得先蒸熟切片再滚三回水,要是踩在同一个坑里第二回,厨娘都能直接把人撕了。

      唐朝没有二十一世纪的菜篮子工程,除了白菘莱菔少数几样一年四季都能供应的菜色,基本都是买到什么做什么,有些少见的牌子便只有在买到食材的时候挂出来,因为颜色不同,熟客一瞧就明白。

      刁三郎是知道这条规矩的,只是刚刚被满眼的蛋白震住,被女郎一提醒便回了神,扫了一圈价格,便将这几道挂出来的限时菜点了个遍,然后就看到娘子将本就不多的蛋白菜啪啪啪翻过去大半。

      “这是?”

      刁三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实在他虽不是什么特别倒霉的人,却也基本没走过好运,像这种抢到最后一份限量菜的事情,在他身上三年有一回便很了不得了。

      “菜都是提前备好的,卖完就撤牌。”

      削皮切丝一类的准备工作徐家食肆在饭点前就会做好,让客人能点了菜就直接下锅,减少等待时间提高翻台率,也就是现在实在是忙,才只是将牌子翻过去,若是稍稍清闲些,她就直接解牌子了。

      说话的功夫,剩下几道限时菜色也被点完了,女郎趁着没人点菜色的功夫抓紧时间把牌子解开收好,刁三郎还没回神,本来挂着特殊颜色牌子的地方已经是空荡荡的了,看不出一点儿新菜的痕迹。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第 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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