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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白塔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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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塔记
我并未注视他的脸,而是透过他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看到了过去曾经经历的岁月。其中的细枝末节回忆不起来了,甚至连自己是否真实存在过都感到恍恍然。遥远得恍如隔世。依稀记得他在哭,像个孩子一样在我面前放声大哭,不知所措,手背抹着眼泪。而我却丝毫没有怜悯之心,唯有仅仅凝视着那双被泪水模糊的眼睛,最终起身带他回到山中小屋。我嫉妒他。因为他太幸福了。他拥有我不敢去渴求的幸福,他的笑容正如暖阳般给予了温暖,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之间都带着邻家少年的开朗。为什么这样的爱哭鬼会那么幸福,身边有关心理解他的伙伴,还有保护他的哥哥,在他的故乡仍有人们守望着他。
他正紧盯着我,撒娇一般地说:“呐,菖蒲,和我去冒险呗。”
这样的话我在很早以前就已经听过了。“你的胆子已经大到可以用这样语气来和我说话了?”
“嘿嘿,”发出像孩子一样的笑声,“因为菖蒲变了,以前的菖蒲像只刺猬,只有在艾斯面前才会把刺收起来,就好像在说‘除了艾斯谁都不要靠近我’。不过现在好多了。从见到你的第一面起,我就觉得你很温柔,虽然总是一脸冷冰冰的表情,但是让人讨厌不起来。”
可我很讨厌他。无论他喜欢我到什么样的程度,甚至像萨博一样对我温柔相待,我还是那么讨厌他。即使知道自己仅仅是嫉妒心在作怪,却还是那么讨厌。恨不得用双手掐住他的脖子使他窒息,埋怨红发香克斯当初为什么要救下他,宁可他就此成为海王类的饵食消失在我的面前,讨厌他身上散发的光芒,原谅人的话语,宽心的劝慰。讨厌他,把我最重要的人从我身边夺走的事实。
我知道自己还是得接受,只有这个人才可以成为他们的弟弟,他的弟弟,他的家人。正如只有白胡子海贼团才可以成为他的亲人,接受他的身份一起安然无恙地生活。我没有那样的能力。作为我的存在早已被限定在特定的区域里无法前往任何地方。
我不再看他,头转向另外一边,静静地答道:“我可是讨厌死你了。爱哭且不说,无法保护想要保护的人却又一再给别人添麻烦,到最后知道了失去之后哭个不停。为什么你总是有那样的信心,倘使实际上你的能力无法完成你所期许的事,结果只会责怪自己。”再一次,我掷地有声地说道:“烦死了,真的很烦。像个孩子一样天真无邪。真的很讨厌你。”
他没有生气,单纯地笑道:“但是,我觉得那样简单的东西菖蒲也可以拥有的。”
我确实可以。之后与他便在阿拉巴斯坦的沙漠尽头分手。不同世界的人不必并肩行走,尽管我知道他会在我身后看着我,与见过的每一位真心喜欢我的人一般以坚定的信念凝视着我仿佛我随时会回头。他对我说:“约定好了的,完成了要完成的事情之后就会回来。”我点头,可惜萨博已经不在了。
没有穿斗篷,没有戴帽,单薄的身体暴露在沙漠的太阳底下。我想起了某个时刻与他在某一座小岛上的相遇情景,同样是毒辣的阳光,阳光的炙烤下我几近要人间蒸发。曾经落泪的心痛在胸腔中时有时无,若隐若现。与其说责怪他,莫如说我万分理解他接受白胡子并且加入其中的行为。他从小就渴望被他人认可,周遭纷繁的谣言全是对海贼王的儿子的诋毁与诬蔑。白胡子不同,他的宽广博大的如海胸襟接受并认可他时,我完全可以想象他的惊讶与高兴。我和他是一样的,他不需要作为妖怪的我的认可,对此,我的确失望。失望是失望,与失望相比,他的举动是正确的。他大可以不在乎我的感受而往前走(这样的事情也发生过了无数次),他没有那样的责任与义务。对于这样的事当然习惯就好,听之任之(如果我有所反抗就一定会改变什么吗?)
阳光。万里无云的穹窿中刺眼得无法直视的阳光。热风刮起的沙子进了眼睛,抬起手背使劲地揉,眼中异物存在的不舒适感,直到揉出了泪花。眼泪将眼睛冲洗干净后,很快就在太阳的照射下蒸腾成蒸汽。手臂上有明显的晒伤,指尖按下去隐隐约约的疼痛,我抬起头远望,发现不远处的地方有石头窟,便急急忙忙地跑了过去。额头滑落下来的汗水浸入眼睛咸涩不堪,我随便扯了衣摆擦拭,坐在荫庇处看着远方。沙漠仿佛没有尽头的迷宫要把我吞噬,入口已经消失不见,出口则遥不可及。唯有风如迷踪的孩子盲目地呼啸,有时连风都没有。我倾倒在后方的崖壁上,尖利的石块硌着后背,没有带水,身上可谓分文没有,咽一口口水时口水擦过喉管干燥得几乎要吐出来的感觉,双腿十分疲惫。
休息的时候,闲着无聊,我随便捡起身边的石子在发烫的沙子上写着当时都不自知的他的名字。Portgas·D·Ace,对着一串英文名字发了很长的呆,全身发烫,记忆都模糊了。我只得叹气,站起身继续我的旅途。
后来在长时间的漫长行走里抵达了城市。累得几乎不省人事,人群里的叫嚣,路边摊贩的揽客,进入耳朵时都变成了破碎的只言片语。人来了又走,只有我静静坐在角落里,看着尘世的凡俗景象。如此带着庸俗的现世也出乎意料地美好。或许。这么想的原因不过是他此刻正在这座城市里吧。我不过是因为他此刻正在这座城市中才会迷恋上这么一座与我毫不相关的城市吧。而我在这座城市中到处寻找,却怎么样都找不到出口。迷宫,果然是在开始时不知道对错只能兀自行走而在最终才会发现自己的致命的错误的游戏。看来我,选错了路,并且无法返回了。
人群。在灼热得发烫的太阳底下穿梭的人群如车流川流不息。我站在中央,看着无数人从我身边擦肩而过,脑袋空白一片,迷惘地四处张望,想要寻找那位梦中的少年。在梦中他大概又要错过我了。在梦中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错过我,然后转身不再去看他脸上的慌张与焦急。在梦中他淋漓的汗水如同眼泪滑过脸颊,只为寻找那位梦中的少女。人群。各自有所思所想的人群在身边如同各取所需的海洋生物完成目的后返回家去。然后那位少年出现了,在我眼中他不管多少岁都只是少年,那位梦中的少年慢慢踱步来到我的身前,每一次重逢都大同小异。我启步,走过去,机械地麻木地走过去,曾经想要在一起的心情在无尽的失落与绝望中消失得了无踪迹。我走过去,慢慢地走过去,知道这一次又要错过了,不如让它如被埋葬于海底的遗址般被埋葬吧。错过就错过吧。然而,在即将擦肩而走就此别过的那一瞬间,他的指尖,轻轻地握住了我的指尖。从第一次相遇起就铭刻在心的声音传过来的时候,我感觉心都要碎了。无论在什么样的时刻,从来只有他的声音可以融化我的心,向来只有他可以办到这样的事。他的声音,以不容辩驳的语气对我说道:“你,和我走。”
和他走吧,我想。
和他走吧,她说。
和他走吧,反正你也已经不爱他了。你已经给了他最后一次机会。是他最终离开了。是他最终甩开你的手转过头去目光注视着更远的未来。一直以来,你为了他而哭泣,你为了挽回他而使出浑身解数,而他最终还是离开了你。永永远远地离开你,长久得正如火山爆发时的熔岩在海底沉没。他的承诺并非用来驱逐你,因为当他对你述说他的承诺的时候,他是如此真心实意,自信满满。每一次你都相信了,你没有不相信的理由。他追求的东西你永远不懂,但你还是相信了。他本人也未意识到对自己未说出口的话无法兑现的矛盾。你不过是在浮生里跌宕起伏的众生的一份子,不可能吹毛求疵,亦不能任性无理。然后,现在,你觉得自己已经不爱他了,真的不爱了,却无法甩开他的手,你无法像他甩开你的手一样甩开他的手,你闭上眼睛,平息静气,指尖的温暖从手心传递过来,身体动弹不得。你咬紧牙关,下定决心,心却融化在他赐予你的温暖里,因为,你还是那样想,无可救药的你,还是想和他走。和他走吧。
无可奈何,我想,无计可施。于是我便和他走了。不是私奔,也不是结婚。他的侧脸成熟的男子轮廓,那双熠熠闪光的眼睛里期待着比任何人都要具有耀眼光芒的未来。他的黑发、眉毛、眼睛、鼻子、嘴唇。而与他相反的则是他那仍和孩子般的心境。好可惜,这一次,我不会再握紧他的手,以往对他曾经有过的期待不会再有,不再阻止他前行,不会再让自己失望了。
尽管如此,我仍记得自己所梦见的场景。在人潮汹涌中他牵着我的手穿梭,可是我和萨博都明白这点:我们即使在梦中也只是逃亡。唯有他这个当事人沉溺其中,乐此不疲。看来,他有和我一样的偏执症,偏执症真是一种可怕的东西。我不禁一笑,在黄沙漫天的荒原中怎么可能寻得到自己的归所,宿命的人一开始就松开了你的手,怎么可能有归所。
在那之后过了两个月,在旅行的途中天突然下起雨来,他带我来到小店的檐下避雨。我们没有说任何的话,向来只有沉默。我蹲下身,眼睛直视面前破碎的雨滴,打破了长久的沉默:“喂,艾斯。”
他无声地回应我。
“一定要去找蒂奇不可?”
他也蹲了下来,和我一起观看细雨,稳稳地应了一声,尔后欲言又止:“很在意?”
“不,没什么,”只不过不愿意罢了,“输了怎么办?”
很显然这个问题连他自己都没有仔细考虑过,他脸上的表情僵了一下,似乎轻轻地呃了一声,其实最坏的结果也不过就是被杀死,“当初老爹也让我不要去追。”但你还是来了。
我嗯了一声。
“但是啊,如果我让蒂奇就这样放任自流,那么萨奇的死将会变成我今后的阴影,至少,我希望给死去的萨奇一个交待。”因为在他小的时候,在他完全无能为力的时候,眼睁睁地看着重要的东西被夺走了。
雨。这样的雨。淅淅沥沥下个不停。没有停歇,绵长的雨滴落下有绵长的回音。我抬起头,本想打量屋檐的雨水落下的足迹,谁知那一滴雨刚好打落在鼻尖,犹如冰般沁凉。他微笑着,指尖擦拭我被浸湿的脸,皮肤由于平日只顾战斗不护理而些微粗糙。触碰到时很温暖。他拉着我的胳膊往旁边挪动着,不让我再次被雨淋到,然后问我饿不饿。
我说不饿。
“诶~”他故意拖长语调,“你意外地不怎么吃东西嘛,难道是像其他女孩子一样,‘最近我在减肥,东西就不吃了’。”
我没打算理他的冷笑话,“没有好吃的。”
他若有所思,“那喜欢吃什么?法式面包?威士忌?”
没办法只好胡扯一个了:“马卡龙。”
他明显知道我在瞎扯,笑道:“什么啊,那算什么?”
不算什么,我想。“有一个故事,听说过没有?”
“什么故事?”
“在书上看到的,世界原本只有三种人,男男、男女、女女。上帝把他们都劈成了两半,于是世界上只剩下男人和女人。”
“嗯。”
“不觉得不可思议吗?”我说,“在没有分开前的真正意义上的理解自己的人存在于世上。心与心的融合。”
“嗯,是啊。”他清澈的眼睛里倒映着雨水,“很不可思议啊。”
“因此,我们,”我们,“许多人耗费一生都没有找到自己的命中注定,而我们却在五岁和十四岁就遇见了彼此。”
可惜。真的还可惜。我们没有花太长时间就相遇,因而终究要面临分离。
我捡起身边的枝桠随便在布满灰尘的土地上涂抹,此时的心情可谓糟糕透顶。从他的角度去考虑我知道一切都没有错,他做的事自然有他自己的理由,我不可能质问他,更不可能责备他。但他临行之前却还是甩开了我的手,无论是白胡子黑胡子谁都好,他在不顾性命冒险之前总是不听我的忠告甩开我的手,并且叮嘱说如果他没有回来就赶快逃跑。我的忧虑担忧迷惘彷徨被他一句‘我很快就回来’给噎得无话可说。我还能说什么?我还可以说什么?除了等待我还可以做什么?可是,我等了他好久了。从苏醒到相遇到那场大火把我们之间的一切焚烧殆尽到后来我们相遇到红发香克斯到红胡子然后离开然后再相遇,那么长的时间里,到底在等什么。
我在等那句话。我的那句话,他的那句话。我还没有告诉他我的心情,尽管他早就知道了我的心情,正如我早就知道他的心情。唯有将心内的感情正是述说出来我们才能真正面对对方,可是,我们都没有那样的勇气。我和他对自己都那样自卑。而当我努力要提起勇气说出来时,才猛然发现一切已经到头了。在我眼前只有这样的结局。无论有多少迷惘停留在我的面前,我还是只能无可奈何地拿起枪,走到在战斗中输的彻彻底底的他的身前,靴底硬狠狠地踩在他的喉管,眼睛对上他惊讶的眼神时,漠然地说道。
“不许动,否则杀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