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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第二十七章 ...

  •   林婉虽然心狠手辣、害人不浅,但她实在是一个过分优秀的人,学识渊博学历漂亮,能文能武。她十六岁琵琶过了十级,十七岁创作出来自己人生的第一本书,讲的是唯心主义,十八岁考上了清华,十九岁研发出一个新型技术并申请了专利……

      她实在是非常非常优秀,但是没有一个人看到,于是一下子变了态,从成功人士转型走向犯罪分子。

      她与外婆长的并不像,生来一张清纯可人的脸蛋,没有林纾的高傲也没有外婆的轻慢,笑容一展,足以蒙骗所有人的眼睛。

      我奶奶这辈子最后悔的事,大概就是发现陶沛和林纾情投意合时,逼着陶沛娶了林婉。她觉得林纾太骄傲要强,不好掌控,却没想到阴沟里翻船,找来了林婉这朵心黑小白花。

      林婉不喜欢陶沛,他只是她蚕食陶家的一个工具,但她接受不了周围所有人都只惦念着林纾,更别提这人还是她的丈夫。

      新仇旧账一起算,她几乎不用犹豫就下了杀心。

      但她实在是太聪明,又足够狠心,所有人都知道林纾是她杀的,但没人拿得出证据,她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林纾死的第二年,我和陶阳出生了。尽管我俩刚出生就被和她断绝了关系的外公外婆抱走,但凭借着我们,她守住了和陶沛岌岌可危的婚姻。

      直到我七岁那年,林纾去世的第九年。

      “说来也奇怪,外公外婆连带佣人也都不喜欢我,在讨人厌这方面我倒是完美继承了林婉,可惜如果我继承的是她的音乐天赋就好了,不然也不会连个吉他都不会弹。”

      我想了想,又说,“原因大概不只我是林婉的女儿……陶阳他们不也照样喜欢吗。”

      我笑笑,“他们不敢看我的眼睛。”

      我的好家人,他们当真不知道谁是害死他们最亲爱的小女儿的真凶吗?他们当真没有意识到自己犯下的错吗?

      只是没有人愿意承认而已,他们都在自己的道路上一意孤行,不管不顾,坚定着“我不可能有错”的信念,然后理所应当地指责最明显的凶手。

      他们心知肚明,却仍然不敢面对小女儿,哪怕只是透过另一个人的眼睛。

      “所有人的偏心,才造出了林婉这么个疯子。”李冉中肯地评价,“若她没有滋生恶念,一定会活得很好。”

      “其实林婉比林纾优秀很多。林纾是被宠坏的小公主,胆大妄为,更容易冲动,而林纾冷静克制,心思缜密,比起林纾倒是她更适合继承林家的企业,”我说,“当然了,也更适合犯罪。”

      李冉点点头,又摇摇头。

      “她再怎么优秀也不能改变她犯罪的事实,她是很可怜,但杀人就是杀人,无可辩驳。虽然福尔摩斯也说过:当法律无法给当事人带来正义时,私人报复从这一刻开始就是正当的,甚至是高尚的。但这件事酝酿了二十多年,应该有很多契机可以去解决矛盾,只不过每个人都被困在自己的思维里,没想过去了解一下别人的想法罢了。”

      “思想正确。”我赞赏地竖起大拇指,“简直跟我想的一模一样,心有灵犀。”

      上一辈人的恩怨是上一辈的上一辈埋下的种子,而我这一辈的恩怨,皆由林婉而起。

      据说陶沛从小肆意妄为,是个不折不扣的纨绔子弟,和林纾走的一个路子。所以遇上同样不可一世横着走的林纾,两人自然而然地擦出了爱情的火花。林纾死后他曾消沉过一段时间,之后就是变本加厉的放荡。

      他换情妇比换衣服还勤,日日夜夜花天酒地,脚踏数条船,小三那是一个接一个往外冒比雨后春笋还有生命力,气得林婉天天砸东西。

      我打了个哈欠,“我觉得他也没多喜欢林纾,不然也不会林纾死后还跟林婉生了两个孩子——渣男,彻头彻尾的渣男。”

      李冉骂得更狠,“人渣。”

      虽然我和林婉两看相厌,但不得不承认,在讨厌陶沛这件事上,我俩该死地一致。

      “如果把你的过去比作一幅画,那我的过去就是一部电影。主人公是我,配角是陶阳、陶沛、林婉,还有陶沛的亲友团——就是他的情人和私生子。还有一位关键人物,我的奶奶。

      爷爷英年早逝,陶沛又不争气,陶家全靠我的奶奶撑着。

      我不意外的是她不喜欢我,这事太常见了,我甚至都懒得去推测她的理由。让我意外的是,她居然也喜欢陶阳。

      “我后来推测了一下,这大概是因为陶阳长的像陶沛,奶奶把他当继承人了。”我没忍住笑起来,“你说人怎么能这么肤浅,单凭长相就判人死刑。”

      李冉欲言又止,盯着我的眼睛。

      “我与林婉确实很像,不论是处境,还是性格,对吧?”

      “她说的对,我流着她的血,延续着她的罪孽,我会与她一样。”

      “不,不一样。”李冉艰涩地开口:“你与她……你与所有人都不一样。”

      我触及他目光里的千言万语,心头蓦然一动,很想问问他哪里不一样。但看见他眼底溢出的难过,又有些后悔一时冲动,不该多说后面几句。

      我正准备轻描淡写地揭过这篇,他却忽然抓住我的手,像从前很多次,我们脉搏相贴,心跳相连。

      晚风实在太温柔,从没关紧的窗户跑进来,钻进每一缕发丝。此刻夜里微凉,月落杯上,蜿蜒的银河沿山巅倾倒三千丈,亘古不变的星光,照进人间万象。

      我看见他的眼角泛起了红,是很淡的颜色,像是水粉从眼角晕开。柔光照得他眼底晦暗不明,灵魂在影子中交织成一圈圈年轮,如水般流动着,变幻成不同波纹。

      飘零的银杏叶代替一季玉露金风,吹皱心底春波。模糊间,又见那棵树影摇曳,在斑驳阳光下撒落一地白雪的老槐树。

      五年的时光在他眼底不断重复上演,洗去浊世的尘埃,在淤泥中颓败盛开。我们的人生太贫瘠,好像只有这五年,染上了红尘的一点颜色。

      我们的灵魂大概都是哑巴,不得不满嘴谎话。而除你之外,无人可见我真实想法。

      我怎么能忘了——

      我心甘与他情至深处活埋人海,他也情愿陪我置之死地而后活过来。他上台我扮装,我唱罢他亮相,粉墨周转不过黄粱梦一场。七月七日长生殿外,九月九日坟头不待,我们天地同拜。

      林婉没能遇到一个救她的人,但我有个想渡我的观音。

      他未有水云身,不点无尽灯,思来谢尘缘,送我卅重天。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8章 第二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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