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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花花公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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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这一刻,俞浅墨才觉出不对来。
全家没有一个人为她说话,因为她从娘家带来的佣人,全都因为各种原因离开了。
服侍她的小茵,去年冬天偷了婆婆朱素兰的一对金耳环,被辞退。
当时俞浅墨因为流感发烧住院,等她回到家里,一切都已尘埃落定,小茵也不见踪影。
后来,自小服侍她的宋阿婆,又因为要帮忙带孙子,主动请辞,她万般不舍,抱着宋阿婆哭了又哭,也只能接受。
就在刚刚,她注意到,从前在父亲大房子里工作的司机和管家,也都换成了陌生面孔。
仿佛有一张无形的手,一点点抹去她旧日的生活痕迹,以至于到今日,她忽然陷入孤立无援境地。
她以为她和盛向明母子是一家人,没想到,他们才是一家人,她只是个外人。
已经是后半夜了,初秋的风越来越凉,她抱起手臂,不停搓着胳膊,却还是觉得冷。
盛向明冷心绝情,把她关在门外,待在这里不是办法,她必须先找个去处。
可是,该找谁呢?
江眠风是她最好的朋友,可她人在美国留学。
陆大有是她青梅竹马的伙伴,可他家在城西,离这里太远,她又没有车。
想打电话叫陆大有来接她,环顾四周,商家都已关门,再说,她口袋空空,一个硬币也没有。
她想了又想,依稀记起宋阿婆家就在两条街之外。
从前路过宋阿婆家,她都是坐在车里,从不记路,只大约记得是在南边。
于是,她迈开步子向南走。
宋阿婆一向疼她,一定会收留她。
下过雨的地面,有些湿滑,她专挑有路灯的地方走,尽量克制自己,不去看那些隐在黑暗中的区域。
清冷的月光洒在她身上,像是无声的陪伴。
街角的垃圾桶,突然传来一声异响,把她吓了一跳。
接着,响起“喵呜喵呜”的声音。
原来是野猫在翻垃圾箱。
俞浅墨拍一拍胸口,松一口气,片刻后又觉得悲戚无比。
现在的她,不就像一只流浪猫吗?
不过,来不及顾影自怜了,她曾在报纸上读到许多社会新闻,明白独身女性和夜间行走,是最易出事的两大要素。
她低下头,快步向前走。
拐到第二条街时,她开始觉得不对劲,总觉得身后似乎有脚步声,可是停下来去听,又什么都听不到。
回头看看,只有昏黄路灯照着一条空荡荡的街。
她有点后悔贸然去找宋阿婆了,或许,她应该待在大门口,就算他们不让她进去,至少家附近的治安比较好。
现在她已经迷路,就算想回去,也晚了。
身后好像又响起脚步声,紧跟着她的脚步声,所以不容易辨认。
像是有人在悄悄跟着她。
一颗心几乎提到嗓子眼,她又急又怕,加快脚步往前走,就在这时,斜刺里忽然冲出来一个人。
她先闻到一股恶臭,接着,才看清这个人的长相。
这是个流浪汉,纠结蓬乱的头发遮挡了半张脸,粗短的手指像一把铁钳,箍在她手臂上,他冲她咧嘴笑,露出一口肮脏牙齿。
最可怕的,是他脸上垂涎的神态。
俞浅墨紧绷的神经终于达到顶点,“啊”一声尖叫起来。
这一叫,反而把流浪汉吓了一跳,手劲一松,俞浅墨趁机拔出手臂,拼命往前跑。
不要,不要,她死也不要被流浪汉捉住。
跑掉了一只鞋,跑散了头发,可她浑然不觉,只顾没命地往前跑。
“啪!”
脚下一滑,整个人重重地摔在地上。
膝盖热辣辣地疼,好像流血了。
她要爬起来,继续跑,可是腿却疼得使不上劲。
流浪汉的脚步声越来越近,那可怕的影子就要笼罩到她身上。
她急得飙出眼泪。
就在这时,雪亮的车灯刺破黑夜照过来。
一道穿黑色长风衣的身影下车,快步走过来,抬起一脚踹向那流浪汉。
正中心窝。
流浪汉哀嚎着倒在地上。
来人像一阵风,来到她身边,扶起她,嗓音低沉悦耳。
“你还好吧?”
她呆呆地看着他。
凌厉的下巴,高耸挺直的鼻梁,漆黑如墨的剑眉。
明明是偏硬挺的五官,却生了一双桃花眼,笑起来眉眼弯弯,柔情无限。
她认得这张脸。
城中风头最劲的公子哥,首富伍家的大公子,伍冲霄。
他和当红女星的绯闻常常出现在八卦报纸的头版。
“你的腿受伤了,我抱你上车。”
不等她回答,他已经打横抱起她,走向车里。
他的肩膀很宽,遮住身后潮湿阴暗的街巷,占据她全部视线。
仿佛整个世界,只有他一个人。
他的身上干燥、清爽,给她冰冷的身体带来一丝温暖。
伍冲霄把她小心翼翼地放在后座上,又脱下外套,轻轻披在她身上。
淡淡的烟草味和古龙水味道弥漫在鼻端,一闻就知道是上等货,是来自古巴的顶级烟草。
她对花花公子没有好感,可他刚刚救了她。
比起那可怕的流浪汉,他的大衣和烟草味,是她更为熟悉的世界。
眼下,这已经是最好选择。
“老钟,开车。”
伍冲霄淡淡的嗓音刚落,车子立刻平稳驶出。
速度很快,却很舒适。
伍冲霄就坐在她旁边。
他这个人,即使不说话,也散发着不容忽视的存在感。
俞浅墨往角落里缩了缩,半张脸埋进那件羊绒大衣里,轻声说,“伍少爷,谢谢你。”
劫后余生,惊魂甫定,她整个人都有些脱力。
伍冲霄侧头看着她,微微一笑,一双桃花眼里甜得能滴出蜜来。
俞浅墨心头一跳,立刻别开眼。
这就是花花公子的本钱,一个微笑,一个眼神,就能勾魂摄魄。
难怪那么多女人前赴后继,主动贴上来。
她想起某八卦小报上对他的评价,“他像一颗闪闪发光的钻石糖,每个女人都想尝上一口。”
“你知道我?”
笑话,整个A城,谁人不知伍大少爷的名号?他三天两头登上报纸头条,今天在某某舞厅和知名女星热舞到深夜,明天有某某小姐追到车边,主动送上香吻,后天两名舞女为他互相撕打如野猫。
想起这些,俞浅墨只能含糊地点点头。
伍冲霄潇洒一笑,露出白净牙齿。
“我这个人一向心善,看不得美人流落街头受苦。”
俞浅墨脱口而出,“大少爷救风尘的故事,我在报纸上读过没有十篇,也有八篇了。”
伍冲霄得意地吹了声口哨,“看来常常上报,也有好处,至少让俞小姐了解我优良品质。”
原来是个自大狂。
俞浅墨偷偷撇了撇嘴。
伍冲霄忽然凑过来,吓得她又拼命往边上靠。
可是,她的背早就紧紧贴着车门,退无可退。
伍冲霄那骨节分明的大手,越过她,摸到她肩膀后的车门,按了一下。
一声清晰的咔嚓声传来。
“要是不上锁,我怕俞小姐一不小心掉下车,本少爷救人变害人。”
原来他是给车上锁。
俞浅墨的双肩放松下来。
“怕我?”
“我…… 没,不怕。”
她结结巴巴地否认着,却不敢看他。
她的生活中从未出现过伍冲霄这样的男人,带着十足侵略性,自信张狂。
他有一头浓密的头发,弓形嘴唇饱含爱欲,皮肤透出些许古铜色,显出健康昂扬的生命力。
穿衣又极有品味,外表靓过电影明星。
“那你为什么不敢看我?”
“我不是不敢看你,我是,我是…… ”
“我是”了半天,到底说不出个所以然,伍冲霄哈哈一笑,潇洒无比。
“女人都喜欢看我,你还真是没品味。”
俞浅墨没好气地瞪他一眼,转头看向窗外。
黑漆漆的街巷,几乎看不见景物,奇怪的是,心头的悲苦,似乎冲淡了一些。
车子驶入半山一处三层楼的豪华宅邸,停在楼前。
佣人迎上来打开车门。
俞浅墨扶着车门框,“我可以自己走。”
可是伍冲霄已经绕过来,不由分说地抱起她。
“我的女人,都喜欢被我抱在怀里。”
俞浅墨一怔,立刻大声反驳,“我不是你的女人!”
伍冲霄自信一笑,“现在不是,将来一定是!”
“喂,我虽然暂时落魄,可是你也不能这样挟恩望报,我才不要做什么你的女人…… ”
俞浅墨挣扎起来,伍冲霄一脸轻松地继续抱住她,往楼上走。
“乖,再乱动,我就要亲你了。”
一句话,吓得俞浅墨如石化般僵住,大气都不敢出。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逃出狼窝,又入虎穴”?
被花花公子伍冲霄捡走,真得好过落在流浪汉手里吗?
伍冲霄长腿一抬,利落地踢开门,抱着她径直走到床边,把她放下。
一获得自由,俞浅墨连滚带爬地缩到床头,拿被子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
“伍、伍少爷,我先声明,你虽然救了我,但是我、我不能做你的女人。”
“你怕什么呢?从来都是女人主动扑上来,我从不对女人用强。”
这句话说完,俞浅墨更紧张了。
伍冲霄闲闲走到床头,双手按到她身体两侧,将她困住。
“人家都说,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既然你不愿意做我的女人,那么,你打算付出什么代价?你要如何回报我?”
“我,我有…… ”
她本来想说,我有一些钱,还有一些首饰,可是再一想,自己已经被盛向明母子赶出来,成了丧家之犬,哪里给得起回报。
盛向明说,她已经把家里的钱都花光,就算离婚分割财产,她也得不到什么。
她眼神一黯,垂下头,“我现在已经没了家,的确没什么能回报你的,我现在就走,不打扰你了。无论如何,还是谢谢你刚才救下我。”
说着,她赤着脚就要下床,伍冲霄抓住她的手腕。
“喂,我逗你的,你怎么这么天真,别人说什么都信……”
声音里的玩味和调笑,在看见她蓄满泪水的眼睛后,消失地无影无踪。
他眼神中闪过一丝慌张,随即说道,“你,你不要哭,说要回报什么的,都是玩笑话。我帮你,是因为你父亲和我父亲曾是同窗好友,不要回报,不要回报啊。”
俞浅墨的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滚下来,她抽着气问,“你说的,是真的吗?”
伍冲霄按着她的肩膀,让她坐回床上。
“当然是真的,堂堂伍家大少爷,怎么会向一个女人讨要回报,这也太没面子了,是不是?”
“可是,”她抬起泪眼朦胧的大眼睛,疑惑地看着他,“如果你父亲和我父亲曾是好友,我怎么从没听父亲提起过?”
何止是没提起过,自诩清贵的作家父亲,对伍家这样的商人简直是有些轻蔑,说他们浑身都是铜臭味。
伍冲霄踱着步子走到窗前,缓缓开口,“这个嘛,主要是因为,他们两人曾是情敌,为了一个女同学而翻脸,发誓此生不再往来。”
“你父亲俞怀舟是复邦中学毕业的,08届学生,对不对?我家老头子和你父亲不仅是同窗,还住过一个宿舍,老头子说,你父亲最爱用法国J.herbin的紫色墨水写作。”
俞浅墨吃惊地看着他,这的确是父亲写作时的小怪癖,所有手稿的初版,一定要用该品牌紫色墨水书写,这件事,只有身边亲近的人才知道。
俞浅墨几乎立刻相信了他的话。
“那这个女孩子,最后选择了谁?”
伍冲霄眉眼弯弯地看着她,“你想知道接下来的故事?”
“嗯。”
“来,我先给给你包扎伤口,我们一边包,一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