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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南方的城市,躁闷的下午,冷气十足的咖啡馆里靠窗的座位上,一对衣冠楚楚的男女相对而坐,没错,这里正在上演的正是现代社会非常流行的一幕——相亲。
      男主角身材矮胖,其貌不扬,却神情倨傲,也许他认为他有资格骄傲,因为他的资产远比外貌出众,可是他不知道——也许是不屑于知道——骄傲并无益于俘获女子的芳心,尤其是一颗花痴女的心。
      女主角穿着干净朴素,至于外貌我不能作客观的评述,因为女主角就是我。
      还是先让我自我介绍一下吧,本人的年龄虽然还未超过三十,可是也非常接近了,具体数字请恕我不便透露,身材娇小——南方女人的典型特征,相貌还算清秀,不是大美人,也不丑。城市游民。最大心愿是每日看想看的书,听想听的音乐,自在度日。坐在这里的原因是:本人有个了不起的姐姐,见不得我年纪老大却整日游荡,拜托我那交游甚广的姐夫,努力将我推销出去,至于本人的意愿他们早已忽略不计久矣。
      眼前的胖子还在喋喋不休,大谈特谈他的留学轶闻,商战趣事,我强忍着打哈欠的念头,脸上的笑容已经僵掉,一边在心里盘算什么时候撤退比较安全。
      是的,如果我不礼貌地掉头就走(尽管我非常想这样做),我要承担的后果可能是被我老妈追杀(此话毫不夸张,想当年杜杰——也就是本人小弟,斗胆辜负父母要他成为理科博士的愿望,私下报考飞行员,老妈手提菜刀,亲自追出两条街外,杜杰能跑的比兔子还快,这本事本人还没练出来,所以轻易不敢招惹老妈),最轻也要被她老人家亲自训诫一个星期。为了耳根清静,必要的忍耐是不可缺少的。有个恐怖的老妈,我的忍术已经炉火纯青,百忍成钢。面露微笑,充耳不闻,只不过是小事一桩,这招在老妈身边生活时是每日的必修课,应付眼前的胖子当然绰绰有余。
      就在我以为晚饭也要牺牲掉(也好,顺便减肥)时,胖子接了个电话(他接电话时声若洪钟,旁若无人,连对不起也没跟我说一声)马上就走了。我舒展了一下筋骨,暗自庆幸酷刑结束,从容饮尽眼前的咖啡,马上闪人。
      步出咖啡馆没多久,暴雨忽至,不一会儿,街道上积水就能淹过脚踝,我只好在一处骑楼下避雨。
      看来这场雨来的太过突然,不少人不及躲避,纷纷逃窜,一位着深色西装的青年,也避到了我身处的骑楼下。且慢,这厮咋看着这么眼熟呀。
      二十岁以前,我基本上是低头走路,目不斜视,看人一眼自己会脸红三天,年纪长了,脸皮也厚起来,现在居然盯着人家英俊青年看了好长时间,直到他被我的目光灼伤,转回头来看我。
      果然是我认识的人,因为他的脸上也是一副似曾相识,百感交集的表情,只是他的名字,已在我心里埋藏了十几年,一时间叫不出口。倒是对方先开的声:“对不起,小姐,你很像我认识的一个人。”
      这是什么破台词呀,我晕!
      “你是叫杜丽吗?”
      “春明哥哥!”
      我们终于对上了暗号,确定是自己人没错了,却又万语千言一齐涌上心头,反而不知从何说起。
      “你怎么在这里?”
      “躲雨呀!”
      “我不是问这个,我是……,唉,不知该怎么说。”
      “我知道你的意思,可是说来话长。”
      “等我一下。”
      “为什么?”
      “我车停在前面,我去开来送你回家。”
      “等雨小一点吧。”
      “已经小了。”
      “可是我就住这附近呀。”
      春明哥却似没听到,早已跑远了。就这样,我坐着春明哥的车回到了步行只需十分钟的住处,在车上的时间只够我告诉他我住在哪。
      站在楼下,我不知道该不该请春明哥上去,老实说家里被子都没叠,一切都还是我出门前的混乱样子呢。春明哥也是想了好一会儿,一脸遗憾地告诉我:“我今天还有地方要去,给我你的电话,下次我来接你去我那儿,我有个书房,你可以看书。”
      汗,经过这许多年,春明哥还记得我是书虫,拿书房来引诱我。
      “好,下回我请你吃饭,我做饭给你吃。”我努力给他一个爽朗的笑容,向他挥手道别。

      坐到窗前,沏上一杯茶,且容我将我与春明哥的这段缘分细细述来。
      最初见到春明哥的时候,我们都没看清对方的样子。那天早晨浓雾弥漫,我因为前一晚读小说睡太晚,早上醒的时候,宿舍已空无一人,而早操的广播已经响了起来,我急忙套上衣服就往外跑,刚到操场边,就撞上了一个人,我的身子腾空而起,可是没有想象中的摔个嘴啃泥却跌到一个温暖的混合着微汗和阳光气息的男性的怀抱里。事后想来,那是我第一次被除家人以外的男性的亲密接触,那一刻,该是我女性意识最早觉醒的时刻。待我惊魂甫定站稳脚跟时,我只看到一个高瘦的穿着鹅黄色的毛线背心的少年的背影消失在浓雾中。
      下午,操场上有篮球赛,我和谢兰赶到的时候,球赛已近尾声,不多久就听见终场哨响,球员和观众纷纷散场,一个高个子少年跑到球架下轻轻一跳,取下搭在那儿的鹅黄色的毛线背心,等等,那个人就是早上撞到我的人嘛。我仔细地看了看他,发现那是一位时下最受欢迎的超级帅的大帅哥,剑眉星目,俊美,健康,周身散发着耀眼的光芒。
      我一不自觉就瞧了个目瞪口呆,旁边的谢兰发现了我的花痴行为,大声嘲笑道:“怎么,看上人家了。”我的脸顿时烧了起来,看到周围投来的目光,差一点羞愤自杀。
      那一刻我也下定决心,不能和谢兰这种没心没肺粗枝大叶极度三八的丫头说心里的秘密。不过我还是没法和她绝交,因为她除了口无遮拦,爱大呼小叫之外,其实也是热心助人,简单善良而快乐的姑娘。更重要的是她是我的耳目,学校的新闻掌故我都是从她那儿知道的,那个人的事,我还得靠她去打听呢。
      “那个人,我好像在哪里见过。”我小心地颇有技巧地向谢兰打听,果然,那丫头开始漏出狗崽队的本色,一副天下没有我不知道的事情的神色向我保证:“不可能,你去过新疆吗?程春明可是这学期才转学到我们学校的呢,他爸妈都在新疆。”
      “那可能是我记错了。”我装出一脸遗憾其实心中狂喜——我知道他的名字了。
      从此,我的目光就在校园里追寻着他的身影,每次只要知道他在,哪怕只是远远的望见他,或是听见他的声音,我都会觉得好幸福好幸福,当时年纪太小没意识到其实自己已经陷入情网,从此甜蜜忧愁,患得患失,水深火热,在劫难逃。
      班主任不知道,他其实也在给我提供偷窥的便利。我们学校因为是重点学校,学生人数众多,每个教室都人满为患,靠窗都放着课桌,为了不影响学习,班主任特意把成绩好,能自觉学习的学生编在窗边,我的座位正好可以看到教学楼的出口,每天老师和学生们进出都逃不过我的眼睛,而我看窗外的次数也变得越来越频密,总希望能看到春明哥的身影。也是从那时开始,我爱上了窗口的位置,每次出去吃饭喝茶,都要挑窗口位坐。
      春明哥记得的我们的第一次见面应该是那次“纸船”文学社的集会。
      那天晚上正碰上停电,我到文学社的时候,看到屋子里点着几支蜡烛,在蜡烛摇曳昏黄的微光里,只能看到一群模糊的人影,社长大哥招呼我到屋中间向大家介绍:“大家静一下,这次我们文学社又有新血注入,一位是非常年轻的首位初中部成员——杜丽……”(这里被一阵还算热烈的掌声打断,而某人面红耳赤手足无措呆立当场)“另一位是生力军——新转学来的程春明。”(掌声好像更热烈,还有女人的尖叫声伴和,汗。)
      我抬起头看见人影中站起一条颀长的身影,接着目光就遇上了一对朗若晨星的含笑美眸,呼——!心跳停顿,时光静止,那一瞬间仿佛周身血液都在燃烧。
      西湖雨中舟上,当白娘子初见许仙;后花园花荫梦中,当杜丽娘魂遇柳梦梅;贾府华堂家宴,当林妹妹咋会宝哥哥;假面舞会衣香鬓影,当朱丽叶邂逅罗密欧;文学社烛辉里,当杜丽面对春明。
      小女子初尝情滋味,禁不住魂销魄动,心笙暗摇。
      四目交投似乎过了半个世纪,耳畔蓦然响起一个好听的声音,将我飞去天外的魂魄拉回地面来:
      “你就是杜丽?”
      “啊?……”
      “你读过很多书。”
      “哪……哪有。”赫颜。
      “我在图书馆借的书中,借书卡上几乎都有你的名字。”
      “那是……那是囫囵吞枣读的。”已经脸如红布,颜色和柿子椒有得一拼,其实是我们学校图书馆太小了,根本没几本书。
      从此春明知道杜丽是书虫。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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