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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蓝调篇 阿布: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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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那是哪怕身为长生种的家伙们也觉得久远的时间,那是安娜斯塔夏还叫斯维特兰娜的时候,那是几乎所有人都会笑着称呼“爱神”为斯维塔的时候。
安娜斯塔夏真的不喜欢回忆过去,所以这次是菲林斯在回忆往事。
你要知道,活的太久的家伙们,有时候总要从过去的记忆里去找寻坚持到现在的理由。
“至冬的冬天和至冬人的名字一样长,又冰又硬。”菲林斯说道,“倘若把名字念得简短亲切一点,春天会不会提早到来呢?”
他说:“这句话听起来是不是相当耳熟?”
当然耳熟,那是独属于阿布的“诡辩”。
阿布曾无数次或真或假地抱怨至冬的名字难记,但没人相信文化的神明记性不好。
白沙皇就曾嗤笑道:“认真的?你能记住所有斯维塔为雪原上的白桦树取的名字,却记不住我们的名字?”
阿布不满:“那哪能一样呢!斯维塔取的名字好听又好记,可你们的名字总是好长的一溜!”
“没错,没错!我就说别列斯塔和别利亚娜这样的名字很好记吧!”在一旁听他们拌嘴的斯维特兰娜神气十足地挺胸叉腰,下巴都要抬到天上去了。
当然,斯维特兰娜也喜欢阿布对自己亲近的称呼:“而且这有什么,我就喜欢阿布叫我斯维塔,菲林斯也喜欢阿布叫他克里洛卡!既然我们都喜欢,就陛下你一个不喜欢,那就应该在自己身上找找问题!”
一直沉默不语的楚德米尔大公不动声色地将手握成拳头,挡住了自己微微上扬的嘴角。
他真的很喜欢在白沙皇这里当不会说话的壁画,阿布和斯维特兰娜的相声组合总能带给他别样的乐子。
白沙皇茫然地张嘴又闭嘴,脑子死机地不知道该如何辩驳。一时间,这个在战场上令敌人闻风丧胆的魔神竟像是只走在路上被无缘无故踹了一脚的小狗。
阿布则爆发出一阵大笑,他笑得从椅子上掉到铺着猩红地毯的地上,笑得就要抱着肚子在地毯上面不顾形象地打滚。
“听到没有,老白,从你自己身上找问题去!”银发的少年抖着手抹去眼角笑出来的眼泪,“小斯维塔都发现问题所在了!是你的问题!哈哈哈!”
“噗。”菲林斯终于忍不住,发出了笑声。
白沙皇头痛的扶额:“所以说啊,这真的不是你对我的称呼是老白的理由!”
“可是真的很好记啊!”阿布理所应当地说道,“头发是白的,眼睛是白的,肤色是白的,就连衣服整体上的颜色也是白色!乍一看,还以为是雪花成精了呢!”
斯维特兰娜闻言,认认真真地从头到尾地打量着白沙皇,恍然大悟:“真的哎!我以前从来没注意过,陛下你真的从头到脚,都是白色的!”
“不过,陛下好像真的不喜欢这个称呼,那如果不叫老白,那还能叫什么呢?”斯维特兰娜思考着。
阿布嘟囔着:“这个称呼除了表现出他年纪大以外,没什么可改的了……那要不,叫小白?听起来年纪小吧?还可爱!”
斯维特兰娜惊呼:“好主意!”
白沙皇:“……阿布!”
“叫之前你说的那个称呼不好吗?”白沙皇无奈地对阿布说道,“———”
那时候菲林斯的注意力远在白沙皇背后的藏酒里,没听清那句话到底是什么。但他肯定,白沙皇没有说服阿布,因为直到最后,阿布仍是“老白”“老白”地叫着,白沙皇也无奈地默许。
现在的菲林斯已经在人类社会游荡太多太多年了,他甚至在某一个普通的午后恍然领悟到阿布“诡辩”下的真实——那或温柔或搞怪的简短称呼背后,是否代表着他们关系如春天般美好令人亲近?
或许吧。
菲林斯不知道答案,“不喜欢”回忆过去的安娜斯塔夏也不知道答案。
而知道答案的阿布,也不会告知他们当时那样喊的理由。
……
“菲……斯?菲林斯?楚德米尔!”安娜斯塔夏微蹙着眉,将面前神游天外的执灯士的魂叫回来。
“是?抱歉,稍微有些走神。”菲林斯回神,歉意道:“您应该理解吧,一个不明所以的‘他’让我想到过去,毕竟我还经历了一场颇为漫长的沉睡,时间实在是太过久远了。”
他绝口不提自己刚刚到底想到了谁。
安娜斯塔夏重复道:“你知道的,除了他,还能有谁?他回来了,阿布、布吉拉、文化的魔神——随你怎么称呼,他回来了。”
……
“不是我说啊,钟离先生,就算你确实学识渊博,令人尊敬,但这也不是你能够不敬岩王爷的理由!”田铁嘴怒道,“什么岩王爷实际上并未对犯错的龙王和文化魔神进行镇压,只是罚他们将弄乱的地方打扫干净?什么叫那不是岩王爷深谋远虑,料想到会有敌人从那里进入璃月地界?这可都是历史学家的老师们对那些史书遗迹反复查验证明的结果!那必然是猜的和真相八九不离十的!”
一旁的若陀看热闹不嫌事大地点头大声说:“就是就是!还得是那位若陀龙王一尾巴把那敌人全抛到天上,扫到河里去了,怎么就这里一句话带过了呢!”
钟离无奈道:“并非如此,钟某不过讲出自己的理解。帝君与龙王和文化之神皆为好友,怎会因一点争执就将其镇压?不过是稍加惩罚,让他们为自己的错误买单罢了。至于深谋远虑一说,主流说法便是您如今所讲,但仍有部分历史书记载,这是个喜闻乐见的巧合。人人都可对自己赞同的事提出自己的见解,不是吗?”
田铁嘴仍气哼哼道:“……究竟是你懂岩王爷还是我懂岩王爷!”
钟离笑道:“自然是对各类历史如数家珍,在说书这一行业上无人能出左右的您了,钟某不过对历史略有见地罢了。能够将那些读起来令人困乏的历史编写成令人拍手称赞的故事,那背后一定付出了众多心血。”
田铁嘴闻言,笑着拍着钟离的肩膀,“哈哈哈,钟离先生这话说的,您也不用妄自菲薄!谁人不知钟离先生的学识最为渊博,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对诸多事件均有独到的见解!”
田铁嘴满脸笑容地走了。
“究竟是你懂岩王爷还是我懂岩王爷啊~”一个声音幽幽地在钟离他们背后响起。
钟离略显无奈道:“归终。”
他回头,却见归终身旁还有一人,那人的面孔不禁让他一愣。
“阿布!”
身边的若陀惊喜地叫出那人的名字,他快步上前,左看看右瞧瞧,就怕这旧友不过是友人拿最新的实验品弄出来的幻影。
阿布果断给了好久不见的若陀一个熊抱,笑嘻嘻道:“好久不见啊,若陀,你的尾巴有没有长出新的小树苗啊?”
他不是幻影,而是真真切切地回来了。
“阿布,”钟离站起身,拍了拍阿布的肩膀,温和道:“欢迎回来。”
走到这里应该很困难吧?
这中间度过的时光应该很漫长吧?
不然,你的眼睛怎么会在阳光下,像是含着一汪破碎的水光呢?
波光粼粼的,像是越过千万年的沉重光阴才重新回到这最初的起点。
但我仍要向你祝贺,祝贺你的归来。
钟离的金眸盛满了温柔:“看来归终他们一直嚷嚷着的,要举办的宴会可以开始了。”
“宴会?”阿布疑惑地问道:“什么宴会?”
归终将阿布从若陀怀中拉拉出来,将胳膊搭在这完全不长个的旧友肩膀上,另一只胳膊也豪气冲天地向上一划。
“还能是什么宴会,当然是庆祝你回家的接风宴啊!这么大的喜事,当然要好好包个场子庆祝一番!不对,应该是两……三番!”
归终数道:“琉璃亭吃上一顿,新月轩吃上一顿,还有万民堂!马科修斯可喜欢万民堂那个小姑娘做的菜了,必须要去那里吃上一顿!”
阿布连忙摆手:“不是,只去万民堂不就行了,还要去那么多地方干嘛?留云他们应该不习惯在璃月港这人来人往的地方吧?实在不行,和以前一样,随便找个山头来个野炊算了!”
岂料归终一脸严肃地摇头晃着食指,就连若陀和钟离也笑着摇头。
若陀解释道:“你可真小瞧留云他们了。”
归终纠正道:“现在要叫留云借风闲云了!”
钟离道:“现在的璃月,是人与仙同行的时代。”
“浮舍可喜欢热热闹闹的地方了,伐难和应达对逛街颇为热衷,弥怒看见人类做的那些漂亮衣服就走不动道。至于魈嘛,你也知道他是什么脾气,总是时时刻刻想着那份契约,虽说在望舒客栈有一间房,但偶尔还是要被他的哥姐们拽回来的。总之呢,夜叉他们在璃月港买下了一座大院子。”
归终掰着手指头说着夜叉们如今的生活。
“我我我!”若陀插嘴道,“我现在可是璃月港最厉害的赌石专家!”
归终:“是是是,若陀呢,就是璃月港最为游手好闲的赌石专家!”
若陀:“哈?!”
归终不理气滚滚的龙王,继续道:“还有阿萍,最近她收了个新徒弟,超级可爱一小孩!还有留云那家伙,嘴上说着要远离人类,转头就收了个人类弟子,还美其名曰这孩子有仙缘,傲娇早就不吃香啦!”
“真是太多了!”归终不数了,她决定只介绍自己一人了:“剩下的就让他们自己和你说吧!或者你自己去看好了!”
“咳咳,现在,站在你面前的是璃月最最最厉害的武器大师、机器制造家、琉璃百合最大供应商,归终!”
阿布闪着星星眼“呱唧呱唧”鼓掌:“好厉害!”
“至于这位嘛……”归终拍了拍钟离的小臂,示意这位沉默已久的旁观者快点自己介绍自己。
钟离点头道:“不才,就职于往生堂,现任客卿一职。”
“往生堂?”阿布一愣,“是我想的那个往生堂吗?”
钟离肯定地点头:“现任往生堂第七十七代堂主胡桃,是个颇为古灵精怪的小姑娘,想来阿布你和她应该性格相合。”
“客卿——”
瞧,说堂主堂主到,那戴着梅花帽的红色姑娘,想来就是胡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