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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7 十八岁和二 ...

  •   张礼的惊呼声像一颗石子投入寂静的湖面,才将贺植远从神游中拉回现实。

      “哇!这颗白玉兰被这建筑框起来也太漂亮了吧!”

      张礼仰起头,整颗白玉兰落入她的眼底。

      那株玉兰恰好被一扇明代风格的青砖月洞门框住——门洞呈完美的弧形,边缘爬着薄薄的青苔,墨绿里洇着赭褐。花瓣的白与砖色的灰在阳光中交织,像一轴被小心翼翼裱进墙里的古画。烈日在花瓣边缘镀了一层极薄的金,使它们看起来像一盏盏被点亮的薄瓷小碗。

      “起码能在景区里评个5A。”张礼啧啧称叹,“这建景搭配,鬼斧神工不过分吧?”

      贺植远只是淡淡听着她叽叽喳喳,没有回应。张礼早已习惯他的淡漠,自顾自地兴奋也不觉尴尬。

      “远哥,我能拍张照片么?”她举起手机,目光试探性地瞟向贺植远。张礼一天能发十几条朋友圈,全是她那双善于发现趣事的眼睛捕捉来的碎片——早市上卖豆花的阿婆、巷口打盹的橘猫、建筑工地上被夕阳染红的脚手架。眼下这一幕,实在太值得一条朋友圈的感慨。

      “不可以。”贺植远声音冷得像深秋的井水,“这是私人工程,涉及隐私。未经允许不许拍摄。”

      他顿了顿,补充道:“就算是公开项目,修缮初期也是保护单位,规矩一样。”

      张礼瞬间像被晒蔫的叶子,肩膀一垮,低下头轻轻叹了口气。

      贺植远瞥了她一眼,目光深处掠过一丝极淡的笑意,转过视线,漫不经心似的补了一句:“但我没看到,另说。”

      他不苛待手下,但规则必须先说清楚。这是他的分寸。

      张礼脑子转得快,瞬间意会,嘴角压不住地翘起来。她避开贺植远的方向,悄悄按了几次快门,老老实实把照片私藏在手机相册里,没有分享到任何社交平台。

      天空开始泛起橘调,云层被落日烧成一整片温柔的霞色。到了下班点,张礼照例没有要走的意思——她跟着贺植远习惯了加班,倒不是贺植远要求的加班,是她自己想跟着多学些东西。这个师傅话少、冷脸、规矩多,但手上的功夫和眼里的审美,是她目前能找到的最好的课。

      可今天贺植远破天荒地提前收了工具,到点便转过身,对正在收拾尺子的张礼说了句:“早点回家。”

      声音不轻不重,像交代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

      张礼愣了一下。她跟着贺植远这么些日子,还是第一次见他准点下班。

      宁园回春巷的路程原本要半小时,贺植远穿小道七拐八绕,硬是省出了十分钟。17:20分,他推开了家门。

      屋里很静,只有老式挂钟在走。他洗了个澡,水汽蒙了半面镜子,他在雾蒙蒙的镜面上看见自己的轮廓。他从衣柜深处取出那件新买的蚕丝白衫,小心翼翼地将衫子塞进裤腰里,腰间勒出一道细致的线条——那腰身在暮色灯光下,薄薄的衣衫隐约透出肌肤的颜色。

      头发是特意抓过的,用了发泥,却做得不着痕迹。他甚至做了面部护理,脸上那层常年被工地风吹日晒磨出的粗粝感淡了下去,露出一张过分好看的脸。

      他要出门,去送那个钱夹。

      去见李砚初。

      李砚初发来的地址在一栋写字楼里。末禾集团占了整整三分之二的楼层,电梯门一开,冷白色的灯光和无声的奢华扑面而来。贺植远被一个妆容精致的助理领着,穿过长长的走廊,送进了最里间的办公室。

      “李总,您约的客人到了。”助理轻轻叩门。

      李砚初头也没抬。他坐在宽大的办公桌后,手里握着笔,唰唰不停地签署着堆叠如山的文件。落地窗外是这座城市的天际线,暮色正从玻璃幕墙上缓慢退去。

      “嗯,出去吧。”声音平淡,像在处理又一个不起眼的日程。

      最后一份文件签完,李砚初将笔扣好,抬眸望过来。

      这一眼,他便再也没能挪开视线。

      那个总是穿着破旧白衬衣的人,换了一件蚕丝白衫,腰身被收得极细,仿若一只手便能掐住。暮光从落地窗斜射进来,勾勒出一张他闭着眼睛都能描摹出的面孔。那张脸褪去了工地上灰扑扑的尘土气,露出本来的样子——魅人,却冷清,像一柄藏在鞘中的刀。

      应该狠狠欺负尽兴,才不算辜负。这个念头一闪而过,李砚初下意识地移开了目光。

      “钱夹。”贺植远将那只深棕色的钱夹轻轻放在桌面上,推到他面前。

      “谢谢。”李砚初伸手接过,动作从容得近乎冷淡。他打开钱夹,翻看了一下里面的卡片和现金,一样没少。但当手指触到夹层最深处时,他的指尖顿了一秒——那张藏在里面的照片,被人动过。

      李砚初捏着钱夹的手微微收紧,随即扣准,随意地丢进了脚边的垃圾桶。牛皮钱夹砸在空荡荡的桶底,发出一声闷响。

      “慢走,不送。”

      他的视线已经收回,重新落在桌面的文件上,语气疏离得像在送一个不相干的下属。

      贺植远站着,沉默了几秒。那几秒安静得能听见空调风口的嗡嗡声。然后他转过身,步伐不快不慢地退出了那间办公室。

      出了写字楼大门,夜风灌进他单薄的白衫里,他才发现自己后背出了薄薄一层冷汗。他沿着街边走,路灯一盏一盏亮起来,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

      他知道,李砚初已经不吃他这一套了。

      十八岁,李砚初情窦初开。

      那年他们都刚进大学,金融系的新生里,贺植远是最惹眼的一个。不是因为他多爱出风头——恰恰相反,他话少、冷淡,永远坐在阶梯教室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可他偏偏生了一张过于好看的脸,加上那副怎么吃都不长肉的细瘦身板,尤其是那一截腰,被廉价T恤松松地笼着,弯腰捡笔时,衣料贴上去,勒出一道弯月般的弧线。

      李砚初就是在那一刻挪不开眼的。

      后来他开始有意无意地注意贺植远。图书馆、食堂、教学楼连廊,那个人的身影总是不经意间出现在视野里。

      再后来是接连不断的“偶遇”——贺植远会在下雨天精准地多带一把伞,会在他期末复习时恰好坐在隔壁桌推过来一杯咖啡,会在他熬夜做课题时出现在24小时自习室的门口,什么都不说,只是安静地坐到对面,陪到天亮。

      招数笨拙,却步步为营。

      没两个月李砚初便点了头。在一起之后,夜夜欢好。贺植远那截腰被他握在掌心里,比看起来还要细,还要软,轻轻一掐便能让他整个人蜷起来,耳根红透,眼神却还是那种不服输的倔强。

      那半年里,贺植远第一次知道什么叫被珍视——李砚初会在他半夜惊醒时把他揽进怀里,会在他膝盖旧伤复发时蹲下来帮他一寸一寸地揉。在他贫瘠得像荒原的前半生里,那是唯一一段称得上幸福的时光。

      他离开后,李砚初一个人在办公室里坐了许久。落地窗外开始下雨,起初只是几滴砸在玻璃上,很快便成了倾盆暴雨,整面窗变成一道水帘,城市的灯火在水帘后糊成一团流动的光。

      李砚初拨通了一个电话。

      “穿你上次见我的那套衣服,来这个地址。”

      那头是个年轻的声音,带着压抑不住的雀跃,立刻应了下来。

      是那个美院的男生。贺植远在模仿他——李砚初不是没看出来。同样的白衫,同样收进裤腰的穿法,同样的发泥抓过的痕迹,他甚至知道贺植远特意做了面部护理。

      他在模仿一个比他自己更年轻的人。

      当那位正主出现在办公室门口时,李砚初抬起眼,认真端详了一下这张更加年轻的面孔。五官确实好,皮肉紧致,满身都是二十出头的人才有的那种浑然不觉的漂亮。可李砚初听见自己的心跳——平静得不像话。

      竟然不如一个小时前,贺植远走进来那一刻,他胸口的悸动来得猛烈。

      那个瞬间他才知道,他输得彻底。

      他起身,走到窗边,雨水打在玻璃上,模糊了他自己的倒影。他拿起手机,给司机发了一条简短的消息,让他送那位男生离开。然后他打开通讯录,在那条“美院-小周”的联系人上停顿了一秒,指尖划过屏幕,删除。

      手机屏幕暗下去,办公室里只剩雨声。

      他还记得当初那个美院男生是怎么出现在他生活里的——比贺植远更主动,比贺植远更出格,比贺植远更懂得如何讨人欢心。鲜花、画作、深夜的陪伴、恰到好处的温柔。可越是主动,李砚初心里那根弦就绷得越紧。

      也许是因为年纪长了。也许是因为那道伤太深,身体比大脑先一步学会了自我防御。他对所有主动靠近的人,都生出了一种近乎本能的抵抗。

      就像一只被烫过的猫,再也不碰热的碗。

      雨越下越大,整座城市湿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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