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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奇怪的男主 剧情开始崩 ...

  •   梦境太长,长到睡醒之后浑身疲惫,只是洗把脸的功夫,就什么也记不得了。
      宋厌选了昨天的座位,他抽出一张A4纸梳理书中的人物关系,刚写下“沈秩”两个字,笔尖顿在空中,他想不起来要写什么了。
      我记性这么差的?
      连名字都记不住了吗?
      他们怎么认识来着?为什么剧情也想不起来了!救命!
      宋厌冲向书架,熟练抽出那本地球科学概论,没错,里面的烫金大字还在,再一翻,一片空白。
      宋厌把书翻来覆去的看了三遍,除了烫金大字和封面的加粗黑体字,什么都没了,连页码也没了,天塌了。
      本来不知道那些变态的剧情,躲开人也行,现在人都不记得,那还是离男主远一点吧,他不喜欢多余的社交,维持原样就好。
      调整好心态,宋厌慢吞吞地回去复习。今天是阴天,给阅览室蒙上了一层阴影,宋厌走出书架的声音吸引了桌对面人的目光,那人看了一眼后继续做自己的题,宋厌把那张A4纸放到右上角,低头的时候,纸被对面的人拿走了。
      因为视线的问题,先看到的是一节指尖,像新雪,干干净净的一点点。他拿起笔,在纸上写了什么,写好后把纸转了半圈递到他桌子的正中间,宋厌低头看,纸上写:你认识我?
      第一印象是字好看,第二印象则是,你谁???对方只有眼睛露出来,在宋厌看过去的时候还坐得端正笔直,宋厌仔细想了想,满头问号,在纸上回:不认识。
      两人在纸上交流,对方又回:那你为什么写我的名字。
      宋厌整个人呆住了,这是沈秩,他说他叫沈秩。
      他佯装镇定,写了几个字扔过去,翻开笔记。
      沈秩淡定地把纸拿来,随便写的四个字略微潦草,慌张简直不要太明显,他把纸张折叠了两次,夹到书里,没有打扰某个认真学习的人。
      十一点多,宋厌就收到了杜了了的消息,两人约好去吃午饭,杜了了在不远处的实验大楼进行大气消光的CCD观测。学校鼓励学生自主开展实验,通过实验登记,上报审批后可自行探索。杜了了的空闲时间一大半都泡在实验室,有时候会监督宋厌,毕竟全系第一是不用考虑各科成绩这种东西。
      收拾东西走出阅览室大门的那一刻,宋厌回头看着沈秩的背影想,男主是个什么样的人呢。短暂浅显的思考了一秒,见到杜了了,所有的想法抛诸脑后,他听着杜了了讲今天的实验进程,在心里第一百遍感叹,还好我只用做个咸鱼。
      杜了了没有睡午觉的习惯,不过他觉得像宋厌这种笨蛋是需要让大脑休息的,不然指不定哪天他就罢工了。
      两人在食堂门口分开,一人去睡觉,一人去做实验。
      宋厌再次感叹,还好大佬都在自己寝室,校园生活也太快乐了。
      正所谓乐极生悲,世事无常。
      在篮球场和宿舍楼的拐角,他被撞懵了。
      男大学生精力旺盛,篮球场到处是人,隔壁的羽毛球和排球场地也都是锻炼的学生。
      这种竞技运动散发的魅力无处不在,宋厌看得有些入神,三分球百分之百的命中率,一阵又一阵的欢呼,让他无暇顾及前方的路况。
      以至于被扑倒在地,额头撞上硬物的时候,宋厌两眼发黑了几秒钟,对方很快将他扶起来,语气歉疚极了:“你没事吧,你还好吗?”
      宋厌拍了拍身上的土,声音略低:“没事,谢谢。”
      他的视线挪动到扶着自己的手指,又移动到对方的脸上,哦,是男主啊。
      沈秩这次没有戴帽子和口罩,俊朗深邃的脸极具冲击力地闯入宋厌的视野。
      他还是有些担忧:“不好意思,是我没有刹住,你有哪里不舒服吗?”宋厌见人停不下来,再次保证:“我真的没事,我要回去了,再见。”
      “我送你吧!”恳切笃定的语气,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已经答应了。
      “不用了。”
      “没事,我毕竟撞了你,不管你我心里过意不去,正好我也回宿舍。”
      宋厌觉得沈秩很难缠,尤其沈秩的手紧紧抓着他的胳膊,想跑都跑不掉。
      没事,只是顺路而已,这是意外,宋厌想。
      这次他没再推拒,沈秩把车扶起来,宋厌手抓着车座的座管努力保持平衡,两人就这么回了宿舍楼。
      沈秩的身体挡住了冷风,侧面的空气夹带着身上的味道窜进宋厌的鼻子,像冰原上长了一颗柠檬树,清冽酸涩,有点好闻。
      他还会喷香水啊。
      宿舍楼离图书馆也就十五分钟的车程,到达目的地,宋厌说了声谢谢就往楼里冲,冲了不到两米就被拽回去。
      他疑惑地扭头,沈秩的左手勾着他的书包挂件,那是只黄色的毛绒小狗。沈秩在宋厌的目光下,不急不缓把整只挂件包住,分出根手指拉着书包带,像是怕人跑了。
      “你干嘛?”
      “加个联系方式吧。”
      没有必要,没有交集,宋厌想不出这人执着的理由。
      “为什么要加?”
      “如果你身体有任何不舒服,都要联系我,抛开这个理由,我想跟你认识一下,可以吗?”
      沈秩说的太认真,他甚至已经打开了好友码,不过左手仍然包着娃娃,突然,宋厌被扯得往后退了一步,于是两人的距离变得模糊不清,沈秩凑近,弯起好看的眉眼,晃了晃手机,“宋同学,我腿麻了。”
      沈秩的脸太有迷惑性,宋厌不自觉地拿出手机说道:“你加吧。”
      其实加一下也没什么。
      ——
      沈秩得到想要的结果,他改了备注,又翻开日记本,仔细记下今天的事。
      【11月16日——今天加到了宝宝的联系方式,他好可爱】
      床边有很多动物玩偶,全是想送却没送出去的。
      想起下午要去图书馆,他开始发消息。
      [S:我下午去图书馆,一起吗?]
      [S:兔子卖萌jpg]
      过了五分钟,对面才回。
      [小鱼:好]
      两人约定好三点出发。
      沈秩定好闹钟,迫不及待的钻进被子,脑海里反复演绎见面时的情况,在床上翻来覆去好几次才睡着。
      被闹钟吵醒后,沈秩飞快地洗了把脸,犹豫了好久,还是从柜子里拿出包装好的精致小巧的粉色煤球挂件。
      不知道宋厌会不会喜欢。
      沈秩只等了一分钟,宋厌就出来了,他没有戴帽子,头发凌乱,双眼迷蒙,迷迷糊糊地走到沈秩跟前,他的声音有点哑,“沈秩,我们走吧。”
      沈秩没忍住揉了揉软乎乎的头发,把前面的发丝捋顺,才笑着回答:“好。”
      沈秩的声音很成熟,像优雅华贵的大提琴,温润柔和。
      怪不得沈秩是男主。
      宋厌坐在后座昏昏欲睡,双手都缩进了袖子。
      下午上实践课的班级很多,主路两侧全是人,经过生科院大楼,为了避让路人,沈秩刹车加拐弯,成功让宋厌环抱住了他的腰。
      衣服是冷的,源源不断的热度通过衣服传递到手掌,扑上去的一瞬间,就被森林的气息包住了。
      只抱了两三秒,宋厌就收回胳膊,用手抓着后背的衣服,有些自暴自弃。
      这一下把人给整清醒了,清醒后随之而来的就是尴尬,他们才认识第一天,他就抱了人家。
      等沈秩停好车,就看见一朵低着头的小蘑菇,他瞟了眼宋厌红透的耳垂,把人揪起来,“走了。”
      宋厌看他没有提起,便放下心,继续沉浸式复习。
      刚整理完原子物理学的公式,沈秩递过来一张便签,邀他一起去吃饭。
      宋厌没有拒绝,下楼的时候,沈秩问他:“明天可以一起吗?”
      他的话里很平静,完全看不出来内心的忐忑。
      宋厌没有立刻回复,看了他几眼才说:“行,有事可以发消息。”
      沈秩总是挑起新的话题,吃完饭宋厌就已经把人了解的差不多了。
      沈秩和他同届,专修地质学,专业重合的好处是,他可以给宋厌补习天体物理,因为他是专业第一。而在给宋厌补课这件事上,沈秩表现出了克制不住的积极性和热情。
      宋厌学到九点就扛不住了,他用刚刚的便签给沈秩传:我要回去了,拜拜。
      沈秩看到便签的第一秒就拉住了宋厌的手腕,语气焦急:“等等,我和你一起走。”
      宋厌的手腕有点凉,沈秩用指腹摩挲了一下。
      他说完就放开了,比宋厌还快地收拾完了东西,站在桌子边等他。
      在宋厌看来,就很乖。
      他慢悠悠地整理完,很小声地说:“走吧。”
      身后那人才挪动脚步跟上,宋厌想,还挺听话。
      回去的路上沈秩话少了很多,到楼下,他叫住宋厌,往手上塞了那个从中午就放在书包夹层的礼物。
      透明的镭射包装纸,粉色的小煤球,纯黑的丝带,不难看出是用了心的。
      宋厌有点开心,他第一次带着笑问沈秩:“怎么送我这个啊?”
      宋厌很少说话,可能是氛围衬托,又或是内心戏多,反正沈秩觉得宋厌的嗓音超级甜,甜到他的心坎上。
      沈秩话比脑子快,脱口而出:“我觉得这个很适合你,很可爱。”
      空气里有了几秒钟的沉默。
      宋厌握了握,回他:“谢谢,那我上去了。”
      沈秩伸爪,用力挥了挥,“好啊拜拜。”
      宋厌回去就把挂件换上了,把另一个装到抽屉里,粉色的煤球配黑色的书包。
      沈秩是脸上带笑回去的,一进门就被舍友调侃:“呦呵,怎么笑的这么荡漾,思春啦?”
      “差不多吧。”
      “真有你的,长这么帅快谈个恋爱给我们看看。”
      “不知道帅哥谈恋爱是什么样子的。”
      “沈秩这个长相怎么也轮不到他主动吧。”
      沈秩没有参与,他打开手机,联系管家下单了很多很多小东西。
      下次给他什么好呢。
      ——
      暖和的日光照耀着玻璃花房的每个地方,大朵大朵的鲜花全部盛开,微风带着花浪起伏,花香笼罩着躺椅上的人。
      宋厌穿着白色丝绸衬衫,黑色七分裤,窝在铺着织锦毛线毯的椅子中间。
      艳丽多姿的鲜花,黑白分明的美人。
      都是这个庄园主的所有物。
      黑发青年走进来,伸手抱起躺椅上的少年,少年的胳膊垂落,露出的手腕上,深红色的宝石绞丝镯点缀着金丝玫瑰花,衬得皮肤更白,更柔。
      青年就这么抱着人,进入了漆黑的没有光亮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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