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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歌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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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看着林所怀里的刺猬,脸上有些纠结,“你的意思是要让我养它几天?”
林所讨好似的连忙点头,“我要出去几天,我又不能带着它,你就帮我几天。”
“你忍心让我这个刚刚回来的人照顾它?”雷虽说不肯,但仍是提拎起刺猬放在自己眼前,用手戳了几下它柔软的腹部,“你要出去干嘛?”
林所推开雷的门,走进去在他柔软的大床上坐了下来。几日不见,大床柔软依旧啊。
“加里有个任务,关于情人草的。”
“和你有什么关系?”雷自然是知晓情人草的,当然也知道关于情人草的任务不会太难,但是那与一个还在学院的学生也是没有任何关系的。他抱着刺猬走了进来,也在床边坐下。
林所感受到床垫微微的下沉,突然想起昨天他同样问过加里同样一个问题,不觉有些好笑,“我也不知道,不过,我想对我应该也没有什么坏处。”
雷想了想,他自己也是过来人,自然也是知道,在书上学到的有时候远远不及一次实践得来的真知。
“那你小心。”雷只有嘱咐。
林所点头。
雷看着手上弱小的某物,“你今天就去?”
林所摇摇头,“我要星期……曜五或曜六去。”
对于这个世界,总有许多与之前出入甚大的地方,比如把“星期…”都叫做“曜…”,林所总是很难习惯,一不留神,星期几什么的几乎脱口而出。
雷点点头,转而一想,又觉得有些问题。他提拎着刺猬在林所面前晃动,“不对啊,那你干嘛现在就把它给我?”
林所连忙捂着嘴,一脸的懊恼,刚才成功地说服雷收养刺猬之后,他激动之下,说了本不该让雷知道的话。
“那个……”林所的眼睛骨碌碌地转动,“其实,你看吧,你要养他,总要先熟悉一下的吧。”
雷无语地看着某人,有些无奈,他无情地将刺猬抛弃在地上,“好吧,适应一下。”
林所脸上一喜。
雷不动声色地看了眼林所,“不过……”
林所的眉头微皱,有些担心地盯着雷,“不过?”
雷坏心地笑笑,故意不去看林所,将“过”的尾音拉得老长老长,“不过……”
看着林所紧皱的眉头,雷终于忍不住笑出声,他轻轻□□林所的脸蛋,“我有朋友来,我们一起去看歌剧吧。”
***
那个高大而相貌堂堂的绅士,披着漩涡形饰边斗篷,头微微后仰,手上的手杖毫无规则地敲打地面。清冷的月色,照亮了托马斯的脸,勾勒出一张相当漂亮的脸。
林所突然发现,这个世界的人,要不就是长得一般,若长得出色,就会出色得人神共愤。
托马斯像是听到什么,低头向林所看来,随即露出一个笑脸。
“你来了。”
林所当然不会自恋地认为托马斯是在和自己打招呼,他侧头往后看去,瞄到了一个不比托马斯逊色的男人。
想当然,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漂亮的人大都认识的大都也是漂亮的人。能和托马斯想比的,也就雷了。
相比于托马斯的绅士,雷就有点像轻浮纨绔的贵族弟子。白色圆领衬衫,斜纹红色卡其裤,外面还有一件红色天鹅绒大衣,脚穿白色丝织长袜,和一红色长靴。
他怎么不知道,原来红色和白色也是如此登对?
雷的风格一直多变,而今天他大抵要做足一名生于浮华年代的贵族青年。林所看到雷拿起口袋中的红色绣花丝巾向托马斯打招呼,然后指着林所说,“林所。”
托马斯行了一个礼,林所如是。
***
林所并不是一个能够听歌剧的人。说起来,如果不是雷要他去听歌剧,他是万万不会进入剧院的。让林所吃惊的是,雷居然是一边睡一边听,不过,总能在适当的时候清醒过来,然后对某个路过的女子优雅的一笑,再交谈几句,再或者……
林所看着雷侧身过来在自己耳边说,“我出去一下,马上回来。”
林所点头,呆愣愣地看着雷越过座位往外走去,跟在衣着漂亮不知那家贵族小姐身后。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貌似,这是他今天第五次,和别人出去了吧……
相比于雷的不停地来回进出,托马斯就显得安静许多。右手拿着手杖,头微微后仰,像是相当沉浸在歌剧的氛围中。雷说托马斯是他的朋友,但是,按照雷今天对他的态度来看,两人的交情……一点也衬不上交情笃厚这四个字。但是,像雷这种人,也不像是会和交情不怎么样朋友来看歌剧的。
林所摇摇头,转开视线,有些事还是不要多想……
雷回来的时候,歌剧已经就要散场。雷没有再进去,只是站在林所的旁边。林所抬眼看雷,舞台上的光线扑朔迷离,照在雷的脸上,以至于林所并不能看清雷的表情,只能感到他有些嗜血的兴奋。
空气中,也有隐隐约约的血腥味弥漫开来。
林所压低声音问∶“你杀人了?”
雷很猖狂地伸出舌头舔舐着自己的嘴唇,对林所露出一个了然的笑,“你知道了。”
看到雷洁白的牙齿在黑暗中闪闪发亮,林所突然想到传说中吮吸鲜血的不死幽灵的尖尖的獠牙。
雷雪白的牙齿咬住鲜红的舌头,看着林所,似乎在问∶“怎么了?”
林所自然知道雷是暗杀者。暗杀暗杀,顾名思义,其实就是一杀人的活。他不能以他世界观来评论雷的行为,更何况,他还换了一个世界,原来的世界观就现在看来,其实就是一浮云。
如此想来,林所左右也就挤出几个字来,“杀完了?”
雷丝毫不给面子地笑出声来,“杀完了。”
常听人说,某某的笑容如同冬日里的一抹阳光,驱散了整个寒冬的阴冷。林所那时往往感到不屑,不过此时雷的笑容,就好比那火艳艳的太阳,驱赶了刚才弥漫在大厅里的黑暗。而不是刚才那个猖狂而阴冷的笑,桀骜不羁,消遥一世,睥睨天地。
大厅里一下子喧闹起来,零零星星有人与林所擦身而过,林所这才发现已经散场。林所起身轰赶雷,“好了,出去了,不要站在挡路。”
雷点头,冲着被哪家大胆的小姐搭讪上的托马斯大喊,“托马斯,我们走了。”
托马斯抬头,冲雷点头,“马上过来。”
雷有些调侃地笑笑,“我是不介意你不要兄弟的。”
托马斯听到雷的调侃,知道雷只是开玩笑,但是心里仍有些不舒服,却只能看着雷转身,挥手,“我先走喽。”
托马斯赶紧拒绝缠人大胆的富家小姐,看似优雅,其实只有他自己知道的着急,想要穿过人群赶到雷的身边。但是,他只能看到雷的越走越远。而那只,雷随意搭在林所肩上的手,让托马斯感到无与伦比的遥远……
原来,他的身边已经有一个人值得他钩肩搭背,而不是单纯地拉拉手,说,“每次都和小孩子一样。”
他和雷之间,也就称得上兄弟吧。
托马斯握住手杖的手不自觉地一点点收紧,直到手杖上雕刻的花纹硌得生疼。人群已经散去,托马斯一点点松开握住手杖的手,手杖哐当一声掉在地上,在空旷的大厅响起阵阵回声。
托马斯迷茫看着右手上那朵脆弱幼小的蓝色的花,他在出来之前还重重描过,这时候却像一个极大的讽刺……
托马斯抬起手用舌头舔了一下手背上的小花,蓝色的药水味着实苦涩,托马斯的绿色眼睛闪过一丝阴冷——林所,是吗?那么好的东西,我又怎么舍得给你……
怎么舍得?
而你,又怎么配得上他!
***
雷实在太过疯狂。
林所看着前面那个满腔激情背诵着台词的男人,正指着一个行人大叫,“今天!今天!还是今天!”
他实在想转过脸装作不认识这个男人。这个在他心目中评价甚高的男人一下子跌到最下面。好吧,如果他是喝嘴了,他还有一个借口安慰自己,他是喝醉了。但是!他根本没有碰过酒之类的东西……不知道,杀人会不会让他如同饮酒?
雷突然转身,指着林所,“哦,我的爱人,为什么……”
林所抚额,快步想要离开,他可一点也不认识这个疯狂的男人。
“林所,其实很久以前,我的梦想就是吟游诗人。”
林所自然是不相信。这很正常,就像,难道你能够想象对于你而言,高高在上的一天人,原来就是一想跑跑腿唱唱诗的人。
林所以为雷还有下文。比如狗血的叉叉情节加上同样狗血的歪歪情节,然后导致他学了魔法,学了武技,从此,一小小吟游诗人转身一变变成伟大的暗杀者……
结果,林所什么也没有等到。
林所抬眼看雷,恰巧看到雷睁着他炯炯有神的眼睛定格在从对面走来的女人身上。当女人的眼睛与雷对上的刹那,一抹微笑随之在雷脸上绽放。
……这算什么?勾引?
林所的视线颇有趣味在女人和雷之间来回。女人同样以一个迷人的微笑报以雷,雷没有太多行动,仅仅只是弯腰欠身行了一个标准的贵族礼仪,又变回了文质彬彬的绅士样,仿佛刚才行为有些轻佻的动作并不是他做的一般。
女人笑着看着雷的绅士行为,没有行礼,而是眉毛一挑,张口唱出了一个相当漂亮的高音。
音色相当完美。
雷将他金色的长发往后捋了捋,相当散漫而又优雅的动作。就在林所以为雷不会像那个女人般秀一有把他的嗓子的时候,他张开了嘴。
单薄飘邈的歌声一点点从他嘴巴满溢看来,先是雷轻声的哼唱,然后变得醇厚温柔,逐渐充斥了所有的黑暗。
就是刚才他们听的一段歌剧。之前分明很快乐的曲调,从雷嘴巴袅袅升起,穿透黑暗进入耳朵的时候,硬生生让林所感到几许悲凉。
女人离开了,在雷唱着曲调的时候。
雷无所谓地整理好又有些散落的金发。林所噌噌跑到雷旁边,发挥他的八卦精神,“我以为你会抛弃我和那个女人去吃夜宵。”
雷哪里听不出林所是在指刚才听歌剧时候的事,转而一笑,“我又不需要……”杀她。
后面两个字雷只是张张嘴,并没有说出声,可是看得林所脸色发白,半晌才红润起来。
“其实,你只杀了一个人吧。”林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