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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灭宗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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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风阵阵,细雨绵绵,如同牛毛的雨滴纷纷而下,雾气笼罩着晚春的灵修山。山间的一切都是静悄悄的,只能听见溪水潺潺流淌。
那山溪环绕着山腰,月色下波光粼粼,云间春月的影子在溪水的照射下隐约可见。
忽然几声尖叫,踏碎了宁静。
“别杀我!傀尊大人饶命!”
“求求您了!饶我们兄弟一命!”
“我们兄弟只是外门弟子,对宗主的事一概不知啊!”
原是两位灵修宗弟子,只见二人浑身早已被血色浸染,那血渍斑斑,如同彼岸花开在白衣之上,吸吮着二人的生命力。
在他们身后,追兵环形排开,似有包围之意。那追兵不是真人,却是一个个颜色斑驳的木偶。
木偶身上虽无提线牵引,却活动自如,翻山越岭不在话下。他们的主人便是江湖闻名傀修,方胥。
据说此人本是一届散修,不似剑修丹修以本命法宝著称,独在炼制傀偶上出神入化,进阶元婴后更是被世人尊称为傀尊。
“啊!”
两位弟子慌不择路,跌跌撞撞一脚摔进那山溪里,血水立刻把空若无凭的溪水染成了红色。
木偶追兵的脚步也缓慢下来,关节吱呀扭动着,大张着嘴,正咯咯咯地笑。
它们的眼睛黑白分明,能如同活人一般眨动,瞳孔却无一丝一毫生机。结合上悚人的笑声,直接将一名弟子吓晕过去。
见此情景,另一名弟子不住地跪下磕头。
“傀尊大人,您大人有大量,若是要杀,只管取我性命,留我弟弟一条活路吧。”
江湖相传,傀尊本性不坏,修炼最初也并无正魔之说,可叹冲击化神失败,一念之差,顷刻堕魔。谁与之交恶,便杀人-妻女、屠人宗门。
这灵修宗便是如此,原是扎根灵修山的小门小派,只因宗主一月前在酒局酩酊大醉,说了傀尊的坏话,被有心人传了出去,今日便被踏破宗门,脑袋搬家了。
更有甚者,傀尊将其亲生弟妹生人炼傀,两只炼傀境界可达元婴中期,使得其胡乱杀伐却难有敌者。
“饶他一命,倒也不是不可。”
幽幽地,半空中飘来这么一句话。说话的正是傀尊方胥。
“谢大人……谢大人……”
那弟子又惊又恐,浑身瘫软,许是深知自己死期将近,脑袋一磕下,竟再无力气起身。
“饶他一命……把他做成生人炼傀如何?”
“这样一来,不仅肉身不腐,精魄也能炼化千年为我所用。怎么样?别人可还没这福气呢!呵呵呵呵……”
那弟子一听,自己弟弟居然要被做成傀偶。大叫一声,浑身“嗡”地一抖,也被吓晕了。
此时,方胥的身影才渐渐从浓雾中显现出。
只见其长身玉立,三千墨发如瀑而下,双目黑沉,皮肤苍白,唯有嘴角一颗痣鲜红夺目。
玄袍大袖随风猎猎而响着。
“可惜了这一溪风月景色,到头来无人欣赏。”
“这应该是最后两个了吧……”
不知何时雨已经停了,方胥自言自语,忽然话锋一转,抹了把额头。
“终于结束了,当反派好累,我要回家。”
没错,他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他是穿书来的。
现实世界的方胥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大学生,没什么别的爱好,就喜欢看玄幻小说,而且是个不折不扣的正派厨。
每当他看见小说中的主角玉树临风侠肝义胆,一剑荡清海内,一刀斩断邪魔,不禁心驰神往。
如此风采,谁见了不说一句:大丈夫应如是也。
可惜造化弄人。
某天早八,他同往常一样提着豆浆茶叶蛋跑去上课,困得点头入啄米。
没有丝毫预兆,也没有发生任何意外。
只是半梦半醒间一睁眼,便穿越到了这方天地。
两股完全不同的记忆在方胥脑海里冲撞,直教他头晕目眩,他足足消化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
我这是穿书了?
穿书也就算了,我堂堂一个正派厨,怎么还穿越成了大反派?
傀尊?这是谁啊?
他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该怎么回去?
下周要考四六级啊!
此时,方胥的脑海里又多了一条记忆:只有找到正派主角,完成反派剧情杀,才能回到现实世界。
苍天啊!我只是一个熬夜看小说的大学生,早八犯困也不至于这么对我吧!
方胥在内心大喊求放过,他揉了揉眼睛,看向自己的双手,祈祷着这不过是一场梦境。
事实却无可分辩。
一双苍白纤细,骨节分明的手从大袖中伸-出。
袖袍玄黑,用金丝绣了蛛网图案。
这当然不是方胥的手!
不,准确来说,这是傀尊方胥的手,不是大学生方胥的手。
大学生方胥手掌宽大,右手中指指节处有个不大不小的老茧,那是九年制义务教育在他身上留下的痕迹。
穿的也不是什么袍子,而是T恤大裤衩。
抬头一看,此地似乎在某内殿深处,装潢精致华丽,连殿内的柱子都是用紫玉打造的。
虽然如此,方胥却觉得这里处处透露着诡异阴森。那么多扇雕花窗户大开着,却一点阳光也照不进来。
再一低头,他心下一惊,那座位居然是由人骨打造的。
把手处的人骨大概经过许久把-玩,已经变得半透明,散发出冷冷的幽光。
不容方胥细想,魔道打扮的一男一女作揖后踏入殿内来,一到他面前,半跪着,双手作请示状。
“岛主,黄丹阁阁主说您人面兽心,如此言语进犯,岛主您不去灭了他?”
“岛主,漠北营在拍卖行拍得阴阳阵旗法宝一枚,现戒备不周,我们要不去抢了它?”
“岛主,万兽帮此次有十余名弟子晋级金丹,好不神气,我们不如趁夜色前去一闹,杀杀他们的威风!”
……
元婴时期,傀尊在海外独占一座岛屿,名曰“傀阴岛”,“岛主”二字,便岛内随从对方胥的尊称了。
可此时的方胥早就不是什么魔道傀尊,而是一个连鸡都没杀过的大学生。
为了回到现实世界,方胥不得不听信随从的谗言,兢兢业业做一个绝对的反派。一天天不是抢劫宝物就是大闹宗门,搞得比上班还辛苦。
为什么?
当然是因为他在演啊!
若是遇到普通弟子,他便把木傀画作厉鬼状,操纵傀儡,配以鬼哭狼嚎,把人吓晕。
若是遇到厉害点的,需要借傀儡近身肉搏,方胥也总结出了经验。
攻击下巴?万万不可。
这容易造成颅底骨折,一不注意便会出人命。
太阳穴、后脑勺?也不可以。
一掌下去,不是脑震荡就是休克,重者还有可能会失-禁。
方胥可不想让他的木偶沾染一身尿骚味。
击打肝脏?这倒可行。
只要控制好力度,击打瞬间产生的痛苦能让人倒地不起,且失去行动力仿佛毙命,装装样子就行了。
打斗的时候,经方胥操控的木偶只用横掌来切,不用拳打,不用肘击,脚踢的次数也屈指可数。
若是遇到打不过的,那可太好了。
终于不用演了!丢法术法宝逃命可是真心的。
要不说大学生的脑子就是好用呢,几月下来,方胥不仅没有露-出一丝一毫的破绽,还被魔道同党夸赞他运用傀儡的技术是更为精湛了。
方胥不说话。
方胥苦笑。
我才不想炼什么傀儡!我要回家!
已经几个月了,到底要演到什么时候啊!
那两个被吓晕的灵修宗弟子仍趴在原地,不知何时才能清醒,溪水打在他们的身体上,冒出汩汩水花。
方胥正打算打道回府,忽然瞧见眼下剑光一闪。
“方胥!你只因一句戏言而屠我宗门!草菅人命!你枉为人子!”
拔剑者正是灵修宗少宗主。
只见方胥大手一挥,清了清嗓子,哈哈一笑。
“此刻灵修宗宗门已毁,千百弟子已死,你作为少宗主不过假丹修为,本命法宝俱失。”
“如此窘迫之态,还想奈本座何呀?”
少宗主脖颈处青筋暴起,恨不得将一口银牙咬碎,稚嫩的脸庞上满是悲愤,血水或是汗水打湿了他的双鬓。
只见他从怀中掏出一枚符宝,右手剑指,居然生生逼出了自己的眉间真血。
嚯!这小子真不要命啦!
方胥心说不妙,操纵傀儡向其逼近。
“此乃震天撼地符,加以真血催化,可发出不止十倍威力。”
“我就算自爆而亡,也要将你——”
木傀暗中接近,一记横掌劈在少宗主耳后。
这少宗主话没说完就晕了过去。
他右手剑指一松,符宝掉在地上,真血也缓缓收回到眉间,作雾状烟消云散了。
“少年人,别那么意气用事,还是性命重要啦。”
“你若他日有出头之日,大可前来傀阴岛向本座寻仇。”
“到时你我在一较高下,本座若败了,要杀要剐,随你听侯。”
说罢,方胥操纵木傀,抬起晕倒的少宗主,放到先前两个被吓破胆的灵修弟子之间。
这一举动他做得极为隐秘,确信不会有随从或是其他同党看到。
原因有二。
一是方胥于心不忍,不肯下此杀手。
二是……
二是正派呢?
他至今没找到正派,那反派不白干了!
作为资深玄幻小说读者,要说榜上有什么小说是方胥没看过的,可以用屈指可数来形容。
可他仔仔细细在脑海里搜刮,也记不起傀尊这个角色到底是哪本书里的,更别说自己与他敌对的正派是哪一个了。
所以方胥每干一件坏事,都不会斩草除根,总是留下一两个反抗的种子。
广撒网,多敛鱼。
人人都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等到种子长大,不就成了力除邪魔外道的正派吗?
有了正派主角,他不就能完成反派的剧情杀,回到现实世界!
心里盘算着,方胥捡走了那张符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