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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灵山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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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明业在书房里来回踱步,自他上回找过叶寒生又过了几日,依旧半点动静也没有。
北境结界姑且稳定,玄应宗就不会留人,天凝宗死伤惨重,需要休养生息,若是魔族再次来袭,恐怕新都难保。
尽管消息尽量压了下去,可是整个新都早就人心惶惶了。倘若他们知道师尊与皇叔的约定是守护皇叔至死,恐怕早就发生暴乱了。
皇叔当时也是想到这一点才隐藏他们真正的契约吗?
可若是这时候叶寒生真走了,难道要他放弃新都吗?
萧云起尸骨未寒,北燕就毁在他手里,只怕他死也不会瞑目。
忧虑之际,萧明业眼角瞟到一抹灰色,他瞬间转身上前,眼前一亮。
“师尊!”
萧明业内心忐忑,声音都有些不易察觉的发抖。按理说他是叶寒生的亲传徒弟,论关系要比萧云起还紧密的。可是那是叶寒生啊,皇叔耗了半生心思,最终只得来一句“不难过。”的叶寒生。
萧云起曾说,像叶寒生那样出世的人,世间利益手段于他皆若浮云过眼,唯一可能留住他的便是人情。修仙者固然情感淡漠,却也不能完全跳脱出七情六欲的枷锁,否则蕴真仙君也不会拘于朗月阁了。
可修道者的心如同磐石,移不动,捂不热,打不碎,以鲜血浇灌,也不过温暖片刻。
萧明业切盼盈目,只希望叶寒生能念在萧云起的份上,念在他这个徒弟的份上,留在新都。
叶寒生有些愣神,萧明业与萧云起有两三分相似,尤其是眼睛最像。可是萧云起从未对他露出过这样的眼神,那个人的眼睛总是如一潭温和的泉水,无波无痕,却蕴藏生机。
“我没有当过宗主,也当不好宗主。”
萧明业心头一紧,以为叶寒生要拒绝,便着急要开口。
叶寒生接着道:“我只能当一个不好的宗主。”
萧明业愣住,半晌才缓过来,心中五味杂陈,他迅速收拾好心情道:“师尊能答应留下已是天凝宗之福,大燕之福!师尊放心,就算什么都不做,师尊也是最好的宗主!”
什么都不做,叶寒生是真的这么干了。
他坐上天凝宗宗主的位置,一坐就是数十载。这数十载中,他露面的次数屈指可数,但是这并不影响天凝宗因他的存在逐渐吸引越来越多的修士和求道者,天凝宗很快从无尽山之战中恢复,并以惊人的速度成长,成为与瑶阿学宫及玄应宗并列的三大仙门。
当然,这也多亏了无尽山一战打出的名气以及萧明业继承了先帝创下的圣明之世。
北境结界经过多重加固,已然能抵挡住绝大多数魔物,偶有漏网之鱼也会迅速被天凝宗值守的修士处理掉,但是想恢复先前的生机,恐怕短时间依然做不到。
南赵偶尔也会故意挑起事端,只不过北燕早已不是之前那个北燕,倘若真打起来,南赵讨不到甜头,他们对此心知肚明,所以只维持着既不交好也不交恶的微妙平衡。
自萧明业上位后,北燕的百姓心中便有担忧,与先帝不同,萧明业是个修士,而且是个修为不算低的修士。历史上修士登上皇位往往重修炼而轻民生,比如数百年前赵国的那位武帝,在他的统治下整个赵国的修士数量达到了顶峰,收服了一众小国,彼时的赵国前所未有的强大。
但武帝穷兵黩武,导致了民间百信惶惶不可终日,四处饿殍,横尸遍野,庞大的怨气和恶念化作魔气,孕育了史上最可怕的一任魔君。
尽管魔君最终被镇压,但武帝和无数的强大的修士也死在了那场残酷的大战中。
好在萧明业完全继承了先帝遗志,用十余年的时间向百姓证明,他在乎百姓的生死,把他们的生计视作国家大事。在萧明业手里,北燕迎来了兴盛的顶峰。
新都百姓安居乐业,十余年前那场魔族侵袭逐渐在记忆中淡去。
但偶尔也会有人将那场大战拿出来说道。
新都最繁荣的大街上,街边商铺林立,热闹非凡,最不起眼的一个小店门口却聚集了一堆人。
“诸位来为我评评理啊!”挺着大肚腩的中年男子提着一个十来岁的男孩,一把扔到店门口的街上。
“这小子先是来骗钱,被老子识破后直接开抢!”
脏兮兮的男孩踩着破洞的草鞋爬起来,气急败坏地冲上去:“你胡说八道!明明是你骗了我的东西!”
男孩立刻被中年男子手下的人拦住,男子弯腰靠近男孩:“你说我骗你?我怎么骗你了?”
四周的人窃窃私语,男孩听不清,但是他觉得都是指责与谩骂。
他梗着脖子解释:“我拿玉和你换钱,你先是说它一文不值,只能换几个铜板,我不愿换,你就将玉据为己有,不肯还我!那是我娘的遗物,!”
男人像是听到什么可笑的话:“小兔崽子谎话是张嘴就来啊!”
男人从怀里掏出一枚玉,展示给围观的人:“诸位,这玉乃是上好的灵山玉,是我前段时间重金从西崚商人手中买的,可不是你这个小乞丐能接触到的东西。你们瞧这小乞丐的穷酸样,这是他能买得起的吗?”
围观的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觉得男人说的不无道理。眼前的小孩子一身破烂的粗布麻衣,脸上黑黢黢的尽是脏污,既不像是能买得起玉的,也不像是哪个贵族流落在外的孩子。
男人一看风向站在自己这边,立刻叫人把男孩打出去。
待围观的人散去后,男人朝男孩啐了一口:“呸,小兔崽子,还想跟爷闹,信不信爷把你扔到北境喂魔物!”
男孩拖着被打伤右腿离开了,他那双黑洞洞的眼睛阴沉沉地盯着路面,像是能吞噬活物。
低着头没看前方的男孩撞到一个硬邦邦的东西上,一抹灰袍映入眼帘,男孩想也没想抬头就要破口大骂,却在抬头看见眼前人面容的时候愣住了。
眼前的人分明只穿了一身再朴素不过的灰袍,却生了一张不属于凡世的面容。他来新都也有一阵子了,也见过许多容貌姣好的达官贵人和富家子弟,可眼前的人和他们都不一样,倘若世间有神明,应当就是这个模样吧,男孩心想。
在他瞎想的时候,身后却传来一声怒喊:“抓住他!”
男孩回过神,也不管什么神明不神明的了拔腿就跑,可惜他拖着一只瘸腿,实在跑不掉,很快就被一群卫兵按在地上。
完了,他心想。
“你把我的玉呢?快还给我!偷东西偷到小爷的头上,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来人是个十几岁的少年,穿着一身锦衣华服,腰间挂着一个空荡荡的穗子,看来是被偷去的玉佩。
少年揪住男孩的头发,迫使他抬起头来。
男孩挣扎扭动,却半点逃不过桎梏:“玉被典当行的胖子抢走了,你要找就找他去。”
少年冷笑:“你觉得我会信吗?给我搜!”
卫兵们在男孩身上扒拉半天,玉佩的影子也没找到。
“少爷,玉佩不在他身上。”
“早就说了不在我身上了。”
少年还是不信:“你把它藏哪去了?”
“我没藏,真的被典当行的抢去了,街上的人都看见了,不信你去问!”
少年犹豫了一会,对压着男孩的卫兵道:“你俩看着他,别让他跑了,其他人随我去典当行。”
男孩先是企图转移卫兵注意力逃脱,失败后又想强行挣脱,结果又失败了,他一个孩子,力量差距太过悬殊,再加上他早就饿得没力气了,又被打伤了腿,一点逃脱的可能性都没有。
正在他一筹莫展的时候,一阵叮铃铃的声音传来,一颗小小的铃铛滚到他面前,那片灰色的衣角也重新出现在他面前。
男人蹲下,捡起滚到他下巴下面的铃铛。
“神仙哥哥!救救我!”
男人手上的铃铛忽然凭空晃动,铃铃作响,发出炫目的光辉。
男人的神色一滞,握紧铃铛,将声音和光芒都藏进掌中。
那两名卫兵没见过这样的场面,压着男孩的手略有松动,男孩趁机爬出来,一溜烟地跑了。
卫兵见状要追,却见灰衣人挡在身前,一时不敢行动。
灰衣男人转身望着男孩远去的背影,一言不发。
大约一炷香后,少年气鼓鼓地回来,腰上挂着那块玉佩,这是他花了一倍的银钱赎回来的,那该死的胖子说这玉是其他客人典当在他那儿的,只能花钱买,少年只能咬牙切齿地掏钱。
没想到一回来,竟然叫那罪魁祸首的小偷也跑了,他更是气不打一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