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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宋庆天的童 ...

  •   林安和宋庆天同在市局上班,上班时间也都一样,他们俩也是一天到晚同进同出,抬头不见低头见,最后还是因为工作需要,留下了各自的联系方式,但除了有案子以外基本上不联系,俩人唯一能在一起说说话的机会就在市局大队一家亲的大群里发几个表情包,小林法医刚来工作的时候,他和宋庆天之间没什么交集。

      直到那年夏天,河边发生了案子,尸体泡在排水出口暴晒整整两天,整体发白胀气身体各处均有大量虫卵,并且形成巨人观,不苟言笑的小林法医居然对着三支队副队长怒斥好几句:
      “懂不懂规矩!?”
      “有你这么抬尸体的吗?你当这是坐轿子呢”
      “ 弄爆炸了我就把你的皮扒下来换新的”
      “宋副队,挺大的一个人了,得有点眼力见”
      “等案子结束了我一定带你去医院看看,你这手发抖这么严重,是不是脑神经出问题了。”

      ……也是从这一天开始,宋副队忽然就对这个小法医有了新的看法:好毒的一张嘴!
      不过他不是那种会计较的人,主要是觉得法医这个职业和其他的,不太一样,感觉他们都有点冷冷的,脾气秉性也怪,反正和刑警那边天天跑外勤的大老粗不一样。
      他开始对小林法医有了兴趣,有事就找他,没事也找他,混熟了之后一天到晚跑人家办公室蹭空调蹭咖啡喝,还总嫌弃这玩意儿跟中药似的,不懂有什么好喝的,然后在众法医的白眼下大摇大摆走到小林法医办公桌前拉开抽屉拿出两包白砂糖(代糖)倒进杯里一饮而尽……
      “舌头尖儿感觉到甜,怎么喝到嗓子眼里还是苦的?”

      小林法医平常不怎么说话,但只要一张嘴就能把所有人都吓死,在某起案子中,刑警们的破案进度卡壳好几天都没有进展,宋副队心烦就又跑到人家那里躲清静顺便在大脑梳理案情,法医办公室装修比较简单,墙上没有像他们刑警那边挂着各种各样案件的报告和一些还没解决的案件嫌疑人,死者照片,屋里也没有七八个人叽叽喳喳的交谈声音,安静,蓝灰色墙面和整体办公家具的灰色调甚至有点与世隔绝寂静的错觉。
      这就是为什么他喜欢来法医办公室的原因之一。
      小林法医知道后这件事后精准的提出了案件的关键信息,宋副队听完后一拍大腿:天才!
      简直是破案圣体!
      案子结束后宋副队问他:要不你再去学两年,然后转到我们刑警这边?
      小林法医当场表示:不可能,我不愿意。
      他问为啥啊
      他说:因为我不喜欢跟活着的人说话。
      宋副队:……

      从这以后,宋庆天对法医的职业刻板印象越来越严重了。
      不过这并没有打消他的热情,依旧是得空就往人家那里跑,不知道还以为他俩谈上了。
      说到这儿,其实宋庆天自己也不知道到底是喜欢女的还是喜欢男的。
      他刚出生的时候家里就穷,父母都是农民,没文化没学历,务农一辈子也没多少积蓄,不过好歹是给他养活大了,一到岁数他爸爸立刻拿出钱要他去镇子里的学校上学,说家里已经有两个不识字的了,不能让他也种一辈子地,从此之后他家就更穷了,学杂费虽然不多,但对他家来说也是负担,他爸看别人都去山上挖蘑菇卖钱,就想着自己也去挖,给家里做补贴,也给儿子赚点学费。
      两个多月之后,雨季来了,大雨过后蘑菇长得快容易老,也更容易产生山体滑坡,泥石流,家家户户都提心吊胆的生怕落石滚下来,别说上山了,就连门都不敢出,谁还敢挣这份钱?
      有人就敢,宋庆天他爸顶着沥沥拉拉的小雨冒险上山,那会儿的蘑菇长得最水灵,采下来立刻送到县城餐馆老板手上,能卖不少钱,为了家,为了孩子,害怕他也拼了。
      凌晨摸黑就上山,路滑很容易就摔下来,他每一步都走的很稳,还不到九点就采了满满一大筐,个头大还新鲜,下山的时候有点着急,一不小心摔了一跤,好在他眼疾手快的抓住了身旁的树枝,才没让他摔到下面的石头上,这要是掉下去,不是死就是残,他咽了口唾沫,拼命抓住树枝往上爬,休息片刻后一抬头发现太阳快到头顶,这下更心急了,将近十一点的时候才稳稳站在了地面上,他累的两腿有些发抖,但也不敢休息太久,立刻背着篓子徒步走到了县城。
      老天有眼,苍天不负有心人,他的努力没有白费,卖出了一个对他家来说已经算是天文数字的价钱,宋庆天他爸爸激动的差点当街跳起舞来,手里的纸币数了一遍又一遍,然后小心翼翼的装进口袋里,傍晚时分他才回家,路上会经过一段公路,黑漆漆的没有路灯,不过那会儿没什么人能开得起轿车,天黑之后连自行车,行人都少见,就算如此他也照常贴着路边走,一边走一边摸口袋里的钱,厚厚一卷,令人安心。
      忽然,从他背后极速行驶来一辆摩托车,巨大的噪音离他越来越近,没什么异常,路也很宽敞,足够那辆摩托车行驶。
      此时此刻他还沉浸在对未来美好的幻想中,只觉得有什么东西冲撞了他的腿和后背,下一秒腰椎断裂带来的疼痛席卷全身,他不受控制的扑倒在夜色覆盖的地面上。
      从此之后宋庆天他爸虽然没死,但是残废了,肇事摩托车和人都没有找到,没有赔偿,就连口袋里那卷钱也不翼而飞,家里唯二的劳动力从此也没了。
      一切的压力全压在了他妈妈身上,那段时间她对着躺在床上不省人事但还有口气的丈夫除了哭就是哭,她也很迷茫到底要怎么办。
      宋庆天那会已经就五岁了,他的衣服裤子鞋一年到头穿不上几件新的,好看的,铅笔橡皮从来都是用到实在拿不住了才买新的,每一次都是小心翼翼的用,生怕自己给家里多花一分钱。
      他妈也从以前的三点一线生活变成了五点一线,早晨起来一睁眼就给宋庆天和他昏迷不醒的爹伺候吃喝拉撒,等孩子上学走了就下地干活一直到下午一点来钟才回家然后再做饭,还来不及吃就得去照顾他们家那瘸子爷爷和肺痨奶奶。
      三年后的某天,宋庆天晚上放学回家的时候发现家里没有人,只有从昏迷中醒过来的残疾爹在床上躺着一动不动,现在的他已经能发出一点声音了,小宋庆天赶紧跑过去一看,他爹的眼泪早已浸湿了枕头,嘴里嗷嗷说着什么。
      他妈妈走了,什么都没有拿,也什么都没有留下。

      他会恨她吗?
      不会。
      这三年他妈妈怎么熬过来的,他亲眼见证过,他知道他妈顶着多大的压力才没有让自己崩溃,还能把一家人都照顾的很好,除了穷。
      她给家里老人养老送终,照顾半植物人的丈夫和一个能吃死人的半大小子,她做的够可以了。

      宋庆天没有哭,他只是默默地看着父亲,所有的情绪全都堵在喉咙里发不出来声音。
      从此之后照顾父亲的责任就交到了他的身上,

      有句话说得好,物极必反,他这八年的人生过得有点太苦了,后半生就会如鱼得水……好吧,好多事情其实也不是那么顺利的。
      他长大一点之后,家里突然就来了一个自称是他小姨的女人,看上去倒是和他妈妈有点像,说是要把他从这里接走。
      宋庆天一开始是不同意的,他走了谁来照顾瘫痪的爹?
      他小姨就跟他解释说会把他爸一起接走照顾,就这样,他又过上了寄宿别人家的生活,以前在村里他是少数有条件上学的,识得几个字就很了不起,到了大城市,到了新家,遇到了比自己更优秀的表妹,他才意识到自己究竟有多落后。
      他现在十二岁了,正是上初中的年纪,但由于他小学文化水平都不到,直接去上初中可能会很吃力,但宋庆天表示他能坚持能努力,可能会比别人慢但他愿意去学,就这样,磕磕绊绊的仅仅用了一整年的时间自行补完了小学知识,十三岁的时候跟着其他新生一同踏入了初中的大门。
      他这人吧,长得不算帅但也不丑,那会儿就是仗着年轻岁数小,脸上胶原蛋白还丰富的年纪看不出来美丑,不过就算这样,学校里也没有喜欢他的,嫌他穷,他小姨确实没有亏待过他,吃喝穿用齐全,只是他总觉得自己是寄人篱下,不能太挥霍,而且从小的生活环境也让他不由自主的能省就省,经常遭到同学们的嘲笑,从初中到高中再到大学,他因为自卑强迫自己没有去喜欢过谁。

      他曾问过小姨为什么要无缘无故的帮助他们家,小姨只是用三言两语就把几岁的宋庆天给糊弄过去了,直到后来也没再问过,后来长大了,他去打听自己母亲的下落,小姨只是摇了摇头,不如放她去,宋庆天沉默了,小姨说的没错,放她去,或许会过得比现在好。
      不过就算这样,他也不想一直都花别人的钱,尤其是父亲那边,他现在因为无人照顾被送到了疗养院,每一年都是不小的一笔钱,宋庆天在上高中的时候寒暑假的打工,六日也去做零点工,中午会在食堂帮忙做事情,就为了省一顿午饭钱,攒下来的就全部交给小姨,自己只留几十块当半个月的零花。

      他还是挺争气的,一下子就考进了警校,除了文化水平有点差以外,其他各项指标都合格,尤其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强,学校也就破例把他放了进来,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天,他到父亲所在的疗养院去探望他,父亲被照顾的很好,虽然还是说话口齿不清,但胳膊和手指都能动了,父亲瘦了一大半下去,干枯的手指在宋庆天的手上轻轻摩挲着,眼里闪烁着泪光。
      这时候他忽然想起来父亲曾经对他的教导:“男子汉大丈夫顶天立地,有责任要扛,上对得起父母妻儿,下对得起社会国家。”
      其实后半句是他爹看报纸看到的,他很喜欢这句,甚至要剪下来贴在墙上,就加进了对宋庆天的教育名言里,话可以随便说,但他不明白这句话实行起来,要付出多大的代价。
      宋庆天大概也是因为这句话,最终选择了去考警校,当警察。

      或许有吧,初恋,暗恋什么的,但他都不记得了。
      直到现在也如此,局里有好几个女同事,除了内勤刘姐比他大了十多岁以外,剩下几位都跟他年纪相仿,好多人想给宋副队撮合撮合,但都失败了,被宋庆天以:“没钱谈个屁的恋爱,还结婚?万一有了孩子怎么办?我现在连买盒三十多块钱的烟都跟割肉一样疼,三百多的奶粉还不得让我去卖肾?” 为理由给拒绝了。
      不过他说的倒也没毛病,不仅仅是为自己考虑,也是为那几位女同志考虑啊,万一真要是搞对象结婚了,负不起责任那怎么办?

      男的嘛……他不知道,倒不是不能接受,只是他连爱都没有爱过一次,他甚至已经忘了“喜欢时的那种悸动”是怎么来的了。
      以前有过这种情况,还以为是心脏出问题了,特意请假去医院进行了一个大检查,结果表示这具身体健康的很,没有任何问题,之后就又神清气爽的上班去了。

      他倚在法医办公室的沙发上,嘴里叼着烟,但没有点着,怕小林法医吸进去二手烟,脑子里思考着:所以现在呢,他俩算什么?搭档?同事?好朋友好哥们?还是喝咖啡的搭子。
      不懂,不明白,就这么稀里糊涂的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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