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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迷雾渐起,遮天蔽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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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和元年,五月初夏。
北兆国的太阳变得毒辣,气候也日渐炎热起来。
庄牧紧赶慢赶才在正午之前到了雾县,眼见衙门前面围满了人。心下一琢磨,估摸着是在料理什么大案子。
他垫着脚往里看,入眼是一片攒动的脑瓜子,乌黑发亮。
庄牧只能听见噼里啪啦一顿板子敲肉,还有耳边围观者情难自制的叹啧。于是挤着进入人群又几寸,仗着个子高一些,总算看见了那正堂上的光景。
算不上惨绝人寰,但献血淌了一地,那犯人脊背已没有一块好肉,骇得围观者有不少捂住了眼睛,倒是残酷至极!
“审也不审,直接上大刑,啧,不论人是不是他杀的,这条命我看他保不住咯。”
庄牧看向说话人。
一个身材纤弱的姑娘家。一双大眼睛放在小巧精致的鹅蛋脸上,手上正抓着一把瓜子,对着这么血腥的场面也能磕得津津有味。
注意到庄牧的视线,一记冷眼撇过来,凶恶道,“你看我作甚?我还能说错了不成?”
庄牧急忙解释,“在下不是这个意思,只好奇姑娘为何得出这个结论。对案犯动刑,本寻常不过,虽说……”下手确实狠绝。
“你倒会替他们开脱,”姑娘挑着上嘴唇冷笑一下,白眼翻得几乎不见黑。
“那我且问你,案发初始至少需验尸定死因吧?此案本县仵仵作都死七八年了,这几年我就没见过有新仵作……谁来验尸?”
“再者,动刑须得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人确实有很大概率是他杀的。但你看,县里的快班捕头又去哪里了?”
“他们在和府大院里忙的焦头烂额,此时可是一点头绪没有呢……证据又从何而来?”
“……”庄牧哑然,不知如何作答,这姑娘像是对府衙门道熟悉的很,而他初到雾县,连口水都没顾得上喝,哪里晓得这些细节。但总归不占理,赶忙低声心虚道了一句抱歉。
那老知县见案犯昏厥,大手一扬,差遣人提了一桶水作势要浇上去。
庄牧看不过眼,于是高声喝止“且慢!”
“还是个显眼包来着,小心孙知县一生气,将你认成同犯,一道打死……蠢人!”庄牧不理会那姑娘的讥笑讽刺,推开前面层层叠叠的人,挤将出去。
知县循声看,说话的是一个身材瘦削的年轻人。那面上是风霜染尽的尘土色,眼睛却出奇地明亮,有着少年人独有的世间万物皆在我手的傲气。
这傲气箭矢一般扎得孙知县眼睛疼,他老得像烈火都烧不透的柴火,藤蔓上风干的丝瓜,春天里动弹不得的狸猫。
只等西风一吹,就要将他的灵魂从这具脆弱的躯壳中带走,化成飞灰。
“堂下何人,在此造次?”
庄牧再进一步“在下庄牧,小字子谦,涂杨滁县人。”
“庄牧......”孙知县将名字在嘴巴里咂吧了一遍,又在心里反复默念。也不晓得是哪两个字,就是觉得耳熟得紧。
不过那也正常,他已经老得快要忘记自己年岁几何了。
“是哪两个字啊?”
“是老庄的庄,卑以自牧的牧。”
“哦......”
本来听音就耳熟,字一认,答案呼之欲出,不过……孙知县讪然,实在是年纪大了没记性。
他看了师爷一眼,后者靠近耳语提示两句,他才想起来,原是朝廷派来的接任知县啊。
眼看着疑犯已经昏死过去,案子只好择日再审,便退了堂,请庄牧到偏厅一叙。
案犯被粗暴地从凳子上拽下,血迹从堂前到堂后,直直一条,触目惊心。
庄牧定了定神,在师爷的催促下,向偏厅走去。
“庄先生不要忧心,院中有小厮清扫地面,手法独到,从而这些血迹,不会污了衙门的地板,往后庄先生正坐大堂时,也可用此法,保证堂上堂下常用常新。”
庄牧一滞,偏过脑袋只当没听到。
偏厅布局虽简单,但雅致。
墙上悬挂着认不出是哪位名家的画,画工精湛,花鸟鱼虫栩栩如生。
师爷顺着他的眼望过去,了然道“我家大人素来喜好书画,这些都是他闲来无事时随手画的,虽不及前朝崔生名动天下,但我认为知县大人的技艺不在崔生之下......”
“钱先生谬赞。”
孙知县匆匆赶来,脱了官服换一身靛蓝大氅,粗布麻衣,看着倒也算两袖清风。
没了官帽遮掩,灰白的头发束起后仅有一颗青枣那般大小,让人可以清晰瞧见他头发下面的肉色皮肤。
“在下官心中,大人的丹青功底同崔生相比,该是有过之而无不及......”钱师爷神色认真不似作假,眼神炽热地像是下一刻要将心剜出,以彰情真意切。
孙知县很是受用,朗声笑着点了点他,不再说话,径直走向堂上主位坐下。
直到他进了屋子,庄牧才注意到孙知县的身后还跟着一个年轻人,那人步履稳健,身材高大,肤色深一些,眼神如鹰隼一般锐利,想来是捕快一类的衙役。
庄牧躬身一揖,在知县示意后众人才依次落座。
两人环绕京中名胜闲谈两句,孙知县问及京中旧友,才知年事已高,或老或病,大半已不在人世,又是无限唏嘘,热泪盈眶。
谈话中师爷时不时也会感叹几句少年时光,只那位身材高大的年轻人一言不发。他看起来心有怨气,眉头皱着,时不时地往外看天色,像是焦急得很。
直到杯中茶水见底,这才聊起正事。
庄牧在包袱中伸手探了探,扬起灰尘一片,扑簌簌地下落,好半天掏出一张光亮如新的绢帛,同所持之人的灰头土脸完全相反,可见有被好好保管着。
“这便是我的官凭。”
孙知县接过,打开粗略看了眼便还了回去“信得过小友为人坦荡,不能在这上面做文章......”
张简斜眼只见红色的印子一闪而过,且不分方圆,更不论辨其真伪。
这位老太爷正等着新任知县接他位子,好叫他早日返乡,但新官迟迟不来,急得他这位老者本就稀疏的白发又落下几根。
“张简,来见过新任知县。”
张简心不在焉,自是不能听见。师爷用手戳了一下,他才反应过来,慌忙起身,面上还算恭敬。“见过知县大人。”
张简是快班班头,孙知县叫他回来时他正在和家大院提问证词,同僚小朱赶来叫他回去时只说是有急事,但他总觉得和家这案子蹊跷的很,本不愿回去,一顿生拉硬拽后还是依了。
回了衙门才听说,那疑犯被打得丢了半条命。此时一肚子火正不知道往哪里发,索性憋在肚子里,噼里啪啦雷声震天。
“庄牧小友少年有成,初及弱冠便高中进士,往后必是前途无限。孙某在此先预祝小友日后鹏程万里。”
那边事还没了结,这边寒暄更甚,张简坐立难安,起身说明就要走。
刚走出衙门,就听身后有呼声。
回头一看,正是那今日刚见面的新知县。
衣服是寻常粗布,没有纹饰,胸口处有浅色斑驳,看起来就是赶路的时候下了急雨,避雨仓促,反倒摔在了泥地上。
当初他掏官凭的时候,张简就注意到这庄知县拇指处和手掌皆有厚重的老茧,应是个农户出生的寒门贵子。
于是态度缓和下来,言辞恭敬,“庄知县,卑职正要去和府查证。”
对方道,“我晓得的。”
“正好一道,路上也都有个伴儿。”
张简心里本就不忿,额上青筋突突地跳。他是个急性子,只怕这耽误的时间会漏掉许多的线索。
“也好。”张简终于吐出一口浊气,沉声应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