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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门当户对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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蒂芬妮很坚决,认定的事情,要盛大地办下来。面前的良机千载难逢,道德上的事情不足以仔细深究,所以不顾法隆的身体,恰巧为了让人们记得这对夫妻,厄华家也支持这种做法。法隆猜到无人在意自己,依旧默不作声。
剧院首先出现法隆的身影,人们惊讶地看着这个病人,还有些人在问:“这又是哪里来的乡巴佬?”他轻蔑地叹了口气,不禁讨厌起蒂芬妮来。要不是她,自己也没必要出来露面,老老实实地当个残废就好。之后又去什么展览,什么聚会,连舞池也下过一次,来来去去的人群让他犯恶心。
‘这样一来,我就是从两个人手里到一个人手里,呆呆傻傻的像个摆件。’法隆不由得朝蒂芬妮抱怨:“您实在是太好热闹了,难道没有舞蹈,装扮和喧闹您就不再生活了吗?”可能面对同龄人,叛逆的心理少一些,又碍着面子,没有太刺耳。
“难道没有这些可以算作生活吗?您看大家多开心,笑得多痛快。”蒂芬妮明白,但先要争口气再说,“刚刚那人讲笑话,您不是也笑出来了吗?还挺开心的呢。”
法隆猛烈地咳嗽几下,涨的脸红,蒂芬妮顺带着扶住他的肩膀给他顺气,原本是出于做戏,慢慢变得真诚起来了。可怜人,生下来二十多年不见欢笑!每天就与病榻和墙壁为伴,据说他可以把一面墙的花纹都默写出来,那该是多么不见天日的日子啊。她心底算好一笔已经非常公正的账单:她分享快乐,他回报自由。
“那种笑话确实很好笑,但也没必要表露出来……”法隆像是喃喃自语,声音不大。两人婚前就聊过这么一次“闲话”,至于性格和脾气,生活习惯等必要的问题全都一问一答,有来有往,非常正式。等到厄华先生回家,日期什么的也就定下来了。和其他婚庆一样,头一天去市政厅,晚上要热闹一回,第二天再去教堂办婚礼以彰显他们的虔诚信仰。彼奥什不放在心上,只为蒂芬妮的未来担忧。但既然早晚要出嫁,也就早晚有这一天,是福是祸就此听天由命。不,说什么命呢?还是要相信事在人为。
她受邀参与除去教堂婚礼外的全部活动,再合理不过了,任何人都没有异议。尽管不能观摩美丽的花格窗,庄严的现场,彼奥什还是有些高兴。喜忧参半来形容这种时刻最合适了。
市政厅里她全程保持温和而严肃的态度,甚至顾不上搭理于连——他暗戳戳地来挑衅过很多次了,全身心沉浸在婚礼中。法隆尽力走得有风采,所以不得不放缓速度,避免露怯。透过纱巾,蒂芬妮天真地看着他,时不时轻笑几下。彼奥什注意到在揭开头纱时两人都红了脸,不明觉厉,但任然很受感动。
‘是啊,也是可以偶尔看看童话故事的,虽然几乎是梦。’她捻去眼角的泪珠,‘也许他们会相爱呢?会在漫长的相处中彼此倚靠呢?脸红真是个好兆头。’全然忘了蒂芬妮的轻浮,法隆的病。
‘啊哈,就是这一幕!’于连则暗自叫好,目不转睛地盯着彼奥什,‘这滴眼泪,有这就够了!’不知道如此绯闻能否让玛珶尔特回心转意,如今也只好大胆敢为,尝试为先了。就把这一段记录下来,给什么杂志报刊投稿,看她怎么办。想想吧,在别人家的婚礼上落泪……于连眯着眼又看了看蒂芬妮,风采卓然,穿的是离经叛道的黄纱裙(其实也说不上,只是很浅的黄色而已)据说还是新娘自己准备的。常常无拘无束,拼命享受的人要嫁给个病痨鬼,彼奥什难过倒是有情可原。
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呢?于连摇摇脑袋,心想:‘对了,莫忒奥办的是《琐碎》,切忌投送到他们家去。既然谈不拢,打不了,那现在各凭本事说话吧。’念及要像个大人物似的呼风唤雨,他不自觉地骄傲起来,满面红光,精神抖擞,一连跟身边人交谈到仪式完成。晚间就不再去了,他要去陪菲华格夫人。
彼奥什猜蒂芬妮要来交代什么,因此才让她的心腹约瑟芬来送信,还是短小潦草,好像是在休息的时候匆匆写成。
“尊敬的唐先生:请带我的哥哥来,务必务必带来!这是他必须见证的场面!祝福每一个人!
又及:小心再小心,请关照他,帮助他躲着点吧!我的朋友!”右下角是她欢快的签名,彼奥什无奈地笑出来,真当她神通广大到那个地步吗?
‘干脆就不去了,说自己生病了很难受。’她想,又站起身来,穿戴好衣服往维克多的工作处去了。打听到他不再,又碰运气地去他家,也就是那个破烂的小房子。婚庆夜是个发闷的夜晚。
“先生,先生?”她提高了音量,隔着门都可以听见里面的动静。彼奥什一点也不觉得尴尬或怎么样,“蒂芬妮小姐的婚宴,您不论如何都要去吧?您肯定听说了吧?她结婚了。”
“实在太仓促!又是嫁给他!”维克多毫不犹豫地撞开门,差点给她推倒。他正在气头上:“是谁出的主意?”
“这就不太清楚了。”维克多看清楚她之后,下意识往后退去。这是害怕还是嫌弃呢?“您何必跟我这样?虽说我是什么走狗,但也就我这只听话的来给您送消息,再带您进去。”
“我也不只您一个认识的人……”
“宴会就在今晚,准确来说是三个小时后。”她把短信扔到桌子上,小纸片牢牢牵引目光一起落下。“您就努力努力,找个人来帮您把所有事情办好好了。怎么不去?您要没时间啦!”维克多扭过头不看她,彼奥什继续:“在下——既然您用不着我来帮忙,在下就告退了。省的叫您生气。”
“您等一等,我并不是要…这是我的问题,应该道歉。”他犹豫地拉住彼奥什的胳膊,两人由此僵持了几秒,她就笑着说:“两个问题,第一,您何必这样呢?我比您卑鄙,您当然有趾高气昂的权利。第二,又何必如此拘谨?我总不会吃了您吧?”
‘你的喜欢就是要吃人,和全社会的性质一样。’他在心里比较一番,又低下头,请她——恭敬地请她帮忙。彼奥什自然而然地同意了。除了对衣着进行一些要求,以至于不会过于显眼,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但突然想起蒂芬妮的婚姻,连忙询问他对法隆有什么了解,也就是这个人的性格人品有什么特点,生平又有哪些遭遇,结果就是维克多也支支吾吾说不清楚。据他的回忆,法隆比他大一些,是家里最小也最受照顾的。由于孩子们年纪参差,而且又各有不同的“使命”,比方说这个将来必须进军校,因为家里的军界人脉少,那个就要嫁给贵族……反正是个鸡飞狗跳的时候,最小最听话的理所应当受到忽视,毕竟他是那么安静,也没什么必要的学习工作,大多只是由几个仆人来照料。
问题就出在这里,尽管众多人来看管,总不可能时时刻刻都是被簇拥着。六岁那年冬天,他跟着家里几个人到外面参加散步,他们有说有笑或者巴结奉承,没有人在意这个孩子。法隆兴高采烈,对没见过的冬日风景十分好奇。他走一走跳一跳,特别喜欢雪层咯吱咯吱的声音,几次偷偷摘下手套,把稚嫩的小手放在雪上,冻的发麻,就是为了看看那东西如何融化……这是个玻璃做的世界!他笃信自己生活在水晶球里,因而对河水产生了更大的好奇。夏天是蓝绿色,为什么冬天是黑色呢?是因为到了冬天,连植物也要休眠?法隆弯下腰,向下看到层层石头,河水却清澈的异常,不像记忆中那样裹挟泥沙。
因为晶莹的雪花,他滑下去了。因为他走走停停,和一个仆人落在后面(年纪大些,对孩子更耐心)也就是说,没有别人能马上来帮忙。几次打捞未果,那人情急之下居然自己也跳下去……不成,太冷太滑了,这孩子还晃着小手扑腾。他喊着叫他别动,拼命把他给举上岸,自己就扒着石块,将将漂浮在水面。
“求您去叫人,叫人救命啊。”他虚弱地说,法隆盯着他黑紫色的脸,呆住了……吓呆了。他坐在雪里喘了一阵,被浸湿的衣物在身上结出冰花。他害怕极了,挣扎着在雪里扑动,几乎就是趴着前进了十几米才站起来,一瘸一拐地跑,大喊:“救命,救命啊!”
“您家的孩子也太活泼了,将来还不去做军官?”有人打趣,直到法隆跑到跟前,人们看清了他如何奄奄一息,才派人去救那个仆人。没死,当时没死。因为看管不慎,导致小少爷落水被解雇了。之后去了哪里,又如何生活,法隆也不清楚。他当时昏倒了,醒来是三天后,饿得差点又昏过去。狼吞虎咽的时候没有在意父母的谈话。他们说:他的身子完了,正好娶个暴发户女儿,门当户对,互利共赢。
听说法隆还打听过那个救命的仆人的下落,不远万里去到乡下给他的坟前献花。此后也就不出远门,十几年与病痨,墙壁和药物为伴。他的病从来没有定数,前些天刚刚退烧,明天就突然上火了。到现在,咳嗽不断已成为常态。
维克多说的到底没有如此详细,但彼奥什仍然听的十分认真,她在马车里托着下巴:‘这一出故事,实在是悲剧。那仆人,大概一样病了,于是就早早地死去了。我看,也是这小伙子的预兆……’维克多说完也闭嘴,他要计划每分每秒,永远记住蒂芬妮出嫁当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