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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 6 章 ...

  •   听到我骂阿海,张明生回过头来,他微笑着,看起来饶有兴致,仿佛看到了什么了不得的新鲜事。
      我冷冷地望回去,毫不避忌。
      其实斥责完阿海后,我心里也有些不舒服。明枪易躲,暗箭难防,詹韦清那个性子,能拦住他的人并不多。阿海也是替人做事,更何况,他一直对我不错,我也鲜少在阿海面前摆架子。
      阿海把我的话当了真,他神情肃穆,重重鞠下躬来,大声喊道:“对不起先生,对不起太太,都是我的问题。”
      他固然真诚,可一旁的始作俑者已经拉开了大戏剧目,詹韦清眉头轻蹙,上前半步,他说:“大嫂,别怪阿海了,都是我,我听说你们前几天遇到了绑匪,吓坏我了,可是一直没有时间来慰问你们,今天碰巧路过,听阿海说你们在里面,这才进来看看,看到你们都没事,真是太好了。”
      詹韦清探头探脑,目光越过张明生朝我看来,又环视马场,似乎在找什么东西。
      张明生不再看我,他极有耐心地看着詹韦清左顾右盼,又慢条斯理地整了整衬衫袖口,才开口道:“在找什么?找到没有?”
      我望着自己的鞋尖,挑了挑眉毛。这话说得倒是出乎我的意料。天气凉了,阳光打在身上也不觉得暖和,我偏过头咳嗽了两声。
      张明生的目光又扫了过来,我不看他也知道他又在看我。
      不过有詹韦清在,他的眼神也不会在我身上停留太久。
      詹韦清问得十分自然:“可可呢,可可没有来?我听说明生哥给她买了匹小马。”
      张明生轻轻一笑,语气像是宠溺的兄长打趣弟弟妹妹,他说:“你的消息倒是灵通。”
      我听得毛骨悚然,鄙夷地吸了吸鼻子。
      张明生又开口,他说:“不过,也不够灵通,可可太小了,暂时还没有给她买宠物,倒是小元有一匹,叫什么——”
      光靠听的我都知道他在笑,并且笑得比以前深,每一句话都讲得十分惬意,仿佛如沐春风。跟人家讲话讲得那么开心,连儿子的小马叫什么都不记得。我在心里把白眼翻上了天。
      “啊,叫闪电的嘛,哥你真是,”詹韦清很快接上了茬。
      “是啊,一匹黑马,叫闪电,小孩子,真是不知道在想什么,”张明生话里满是无奈,眼睛却含着笑意,假如有人路过,一定觉得这个父亲慈爱又开明。
      而我只注意到,他讲的话跟我第一次听到小元介绍“闪电”时心里想的一模一样,难道他会读心术?我抬起头,盯着他的侧脸。他会读心术,我说不定也能学会,我盯着他棱角分明的下颚,发现他今天新刮了胡茬,看起来倒有点像年轻时的他。
      詹韦清似乎对张小元并不感兴趣,他并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也没有要走的意思,他说:“明生哥好兴致,上午刚听了老爷子在会上发怒,下午你就跑出来陪太太。”
      张明生摊开一只手掌,佯装无奈:“没办法咯,中年男人不就是这样,上有老下有小,昨天你阿嫂还因为一条钻石项链跟我闹脾气,我立马安排项链坐着飞机来到床头,男人嘛,要负责任的,阿清你还小,只看到表象,不知道其中的辛苦。”
      我听愣了,这个人撒谎都不打草稿的,我什么时候跟他要过钻石项链,搞笑。我继续死死盯着他,不知道是不是怒气太盛,我竟然在心里幻想自己的睫毛能眨出飓风,把眼前这两个人通通刮走。
      不过,我忽然发觉,张明生叫詹韦清阿清。
      我的名字里也有清,但他只叫我阿余。
      “好啦,不要打扰我们二人世界,看你大嫂,脸色黑得像锅底,”张明生拍了拍詹韦清的肩膀,那一瞬间,我望到詹韦清的脸上闪过一丝复杂的神情。
      是失望,还是羞涩,或是两者参杂。
      来不及等我分析,詹韦清已经做回了那个得体的青年人,他礼貌地向我道别,甚至还向阿海道了歉。阿海没有回话,他冷漠得像个机器,胳膊一抬,示意詹韦清先走,然后他跟在后面。
      终于走了,我心情也缓和起来。
      自打可可生日宴后,我都很抗拒见到这个虚伪的詹韦清,还好今天可可没来,不然我或许会更加失态。
      张明生走过来,蹲在我身旁,轻轻抚上我的面颊,他问:“怎么,不开心啊?”
      我说:“怎么会,轮得到我不开心吗?”
      张明生并没有把这话当回事,他摸着我的脸,笑着讲道:“从小到大,詹韦清都是我们相熟的几个人当中最会做人的,你发没发现,他真的知道好多。”
      “是啦,人家是大记者,走南闯北,自然知道得多咯,”我偏过头,想避开他的手。
      “那我们于sir也是走南闯北,不知道有没有什么新鲜见闻,”张明生今天心情似乎很好,他竟然用了过去喊我的称呼。
      我不可思议地看他,谁知他一下站起了身。我不知道他要干什么,下意识向后倚靠,谁知他又垂下头来,用手扶起我的脸颊。他要吻我,并且已经实行了。
      这个人真的好怪。上一秒还和别人有说有笑,下一秒就要用舌头卷我舌头。假如我哪天想咬断他的舌头报仇,都未必能找到好时机。
      吻和一切亲密动作不同,永远陌生,永远使我不知所措。张明生温柔地吻我,搞得我一时气短,感觉天旋地转。不是心动,是真的头晕。我相信我的脸上此刻也一定有了血色,不是因为激动和羞怯,而是因为喘不过气。
      “于sir,听说你游泳好好,还会潜水,怎么还是学不会在接吻时呼吸呢,”张明生松开了我,他咧着嘴笑,鼻尖很近,贴在我脸颊轻轻地蹭了两下。
      我胸膛起伏着,脸颊涨红,心想,还不是拜你所赐,身体差到像是厨房的鼓风机。该死,又错过一次咬断他舌头的机会,上一次试验,差点被卸掉下颚,这次竟然走神。我在心里责怪自己。
      阳光灿烂,绿色的植物仍在舒展,但终究是入秋了,我的心情也蓦然沉寂下来。张明生松开我,阔步向远处走去,他用手指捏出一个圈,放到嘴里鼓腮一吹,一声嘹亮的哨响划破湛蓝天际。等了一会儿,一阵马蹄声由远方响起,一匹黝黑的骏马踏尘土而来。
      那是张明生的坐骑:乌云。
      它很有灵性,离我们还有一段距离时就放慢了步子,温驯地来到我们身边。张明生拽住它的缰绳,摸了摸它的额头,然后翻身上马。
      我扶着轮椅,慢慢站了起来。
      张明生骑在马上,马慢慢地围着我踱步。
      他笑着看我,我也平静地看着他。
      天朗气清,四周无人,我们没有脱衣服,却好像赤裸相对。每一次站立,我都会忘记自己的装束,忘记自己现在的样子,我仿佛又变成了自己,曾经的自己。
      而张明生骑在马上,眉目舒展,也让我有些恍惚。
      曾今何时,我也见过这样的他。
      那时他还离我非常遥远。
      直到一个天色紫红的夜,他踩下那辆黑色法拉利的油门,连人带车像离弦的箭一样,向无尽的漆黑中奔去。加快滚动的不只是车轮,还有我和张明生相遇的时间。二十几岁的他,开着车漫无目的地飞奔,似乎即将闯入死亡。
      可他并没有撞开死神的门,他只是闯入我的世界而已。
      火星、液体泄露的汩汩声、汽油味、血、嘈杂的人声,这就是我来到那场车祸现场时感受到的一切。我咬了咬牙,跑向前去,胳膊探入窗户时,残余的玻璃茬割开了我的皮肤。死神在倒数,火焰随时都有可能喷薄而出,我打开变形的车门,用了全身的力气,拖出倒在安全气囊上的青年人。他气息奄奄,听见我的叫喊后,眼睛睁开了一狭。
      我喊他的名字,我喊:“张明生,醒醒,张明生!”
      可他闭上了眼睛。
      我咬着牙,忍着伤口的痛,扛着他,走出几步后,终于有人来搭把手。围观的人渐渐多起来,张家的人和救护车都赶来了,就在那时,远处那辆车终于不堪重负,一声爆炸声轰然响起。
      我站在风中,看着救护车开远后,转头望向熊熊的火焰与升天的黑烟,心中恍惚而空明。
      读过圣经的我有理由相信,上帝住在云端,以观看人类的痛苦为乐。
      现在的我忽然醒悟,明白了那次爆炸究竟是什么。
      那是上帝残忍的鼓掌声。他终于看到了自己想看的:我和张明生的人生交缠在一起,无论绞出了多少泪水和鲜血,都难舍难分。
      上帝喜不自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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