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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金.富力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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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无目的的在街上走着,也不知道出来干嘛。只是流星街那帮孩子,实在是已经变得太乖了,都不上门挑衅什么的了。日子变得无聊起来,飞坦也离开了阿。
他是知道的,飞坦是十三街的人,有自己的同伴,迟早会离开他的。
[记住力量就是一切,只能相信自己,执枪者,注定孤独。]
[十夜,杀手是不需要朋友的,那只会成为拖累。有家人就好,家人是不会拖累你的。]
那么现在他早已不执枪了,为什么还是一个人。
那么作为家人,还是选择抛弃了他。
刚来流星街时,他嘴上说的是,家人已经抛弃了他。可是心里还是期望着这只是自己的胡思乱想,他很努力,成为街长,让所有流星街的人都承认了他,迫不及待的展示着他的实力。
只是过去了三年,终于放弃了。揍敌客已经没有瓜葛了。
其实早该觉悟了,还记得三岁那年第一次杀人回来,迎接他的是刑讯训练,动手的是席巴,挂在十字架上的他一语不发。
[揍敌客家最重承诺,所以不要轻易许诺。]
[杀手不能有感情]
[不能反抗比自己强大的人]
[没有绝对的把握杀掉的敌人,就不要动手]
......
[还有最后一点,揍敌客家的杀手,没有酬劳就不杀人。]
而流星街这个地方的生存法则,是和揍敌客家背道而驰的,没有酬劳,但不得不杀人,为了活下去。
揍敌客已经没有瓜葛了。
现在的他姓的是络迦夜,他是十夜.络迦夜。
是做为流星街最强街长的存在。
等等,这里是哪里。
不知不觉中原本的小村镇,变成了树林。
天色已经变暗,正是野兽出没的时间段。
十夜看着廖无人迹的四周,低头开始默哀,他那高绝的路痴水平。只不过是走了下神,就迷路到了森林,而且是像原始森林一样的大森林啊!也不知道会不会有食人花,有的话正好般回去看门。(额...才不会出现那么恐怖的东西呢。)
不远处传来一阵声音,原本漫不经心的十夜一下子警觉了起来,指甲开始变长,瞳孔变得有如猫瞳般锐利,完全进入了备战状态。
一只白色皮毛不只为何品种的类似于犬科的动物蹿了出来,正扑在十夜的怀里。
“哎,原来是只小狗!”指甲收了起来,变成了正常的手,有一下没一下的抚摸着那只不知品种的小狗。原本锐利的瞳孔,忘向小狗时,竟是难得的温柔。
“呐,狗狗以后就跟着我好了。”把手伸到小狗嘴边,让它舔着。
抱起小狗准备离开,发现自己还没地方好去。苦恼的抓了抓头,突然想起糜稽好像有喜欢过小狗,还抱怨过家里人不让他养狗。
“唔,在我这里会很麻烦的,我没有时间照顾你,就把你交给我弟弟好了。”
恩,没错,就送去给糜稽照顾吧!下定决心的点了点头,就朝树林深处走去。(喂,我说你又走错路了吧!还有揍敌客家不是不允许糜稽养狗吗?好吧,那只不知种类的生物,什么时候变成狗了。)
“大叔,你是野人吗?拜托离我远一点”十夜对于这个突然不知道从哪里蹿出来的大叔,十分的嫌弃。
衣服很脏了,看上去至少一礼拜没换过了。身上有一股难闻的气味,也不知道几天没洗过澡了。头发什么的乱糟糟的,胡子也不知道多久没刮了。看那人没有后退,十夜很自觉的后退了五十步。
“喂喂,需要这样吗?我是金.富力士。”跨上前一步,对方又一次倒退了五十步,金瞬间黑脸。好吧,他承认自己是有一个礼拜没有打理过自己了,可是也不带这样的,太明显了吧!
“拜托,大叔。不要过来,还有我不想吃苹果,所以不要向我推销,你可以走了,不要浪费时间了。明显不卫生的东西,我才不会碰。”一心注意着与大叔之间的距离,没有听清楚大叔在讲什么,只隐约听到类似‘红富士’的词。
原来大叔是推销苹果的啊,这么没钱途的职业,所以穿的这么破破烂烂的。可是,可怜归可怜,这么脏还是不要靠近的好,省得被传染什么不好的毛病了就倒霉了。
“我不是卖苹果的,我是金,金.富力士。没有听过吗?”
“很抱歉大叔。我只听过,红富士。哦,对了,富力士一定是红富士的盗版吧!”歪着头不解的看着金,马上想到了什么,左手握拳,敲击了一下右手,一副原来如此的样子,让金的脸变得更黑了。
“我都说我不是卖苹果的了。”
“放心,大叔。虽然你是盗版,不过我不会举报你的。”
“我不是......”
抚额,有点崩溃,只是为了自己名声,不得不不懈的继续向某个怎么也不能改变观念的小孩解释着。
只要一想到,某一天会传出,世界五大念力者之一的二星猎人金.富力士其实有一个买苹果的副业,就让他冷汗直流。
终于在金长达一小时的反复强调,最后还是不得不拿出二星猎人证,证明了他不是卖苹果的。
“原来二星猎人也就这样,看来猎人协会还真是穷啊!”把金从头到尾看了一遍。(注明:是鄙视以及怜悯的目光)
“......”已经不想解释的某人,反正是协会的问题。(不带这样的吧!还不是因为你现在的形象问题。)
那个会长虽然你平时喜欢压榨员工,为人小气了一点,猥琐了一点,不过总体来说还是不错的。让你被误会还真是很抱歉啊!
“那个小朋友,把你手上的牙突交给我吧!他可是很危险的。”大叔在历经漫长的时间后终于想起了他的目的。
“牙突,你是说狗狗啊!它是我送给糜稽的礼物。”说着便将牙突,藏在身后。(其实我想说,这是小孩子怕被抢走礼物才有的可爱动作吧。)
“这个不是狗狗,牙突是会吃人的。”金企图能让十夜害怕,然后主动把牙突交给他。这个可是他追了一周的妖兽啊,就在眼前了。
“呐,大叔。之前你说自己是猎人吧!”
金,点头,看着十夜,不解的等待下文。
“那我就雇佣你送我到揍敌客家,再送我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