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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我的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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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生在一个大家族,父亲在香江两岸人称“赌王”,他原出身于荆市望族,奈何祖上投资失利,一夜间倾家荡产;他白手起家,于战乱时落难M市,最落魄时身上只余十文钱,却凭借强悍性格,在其后数十年间打拼出百亿资产的商业帝国,家族生意从博采拓展到航运、地产、酒店等行业;
我的母亲也是不遑多让的巾帼;她是父亲的二房太太,出身军人世家,祖上曾官至少将,后营商失利家道中落,母家从桂枝角道搬到了郊区大埔。一夕间,她从千金变成需要自力更生的女孩,只念到中一就辍学,自地产公司前台做起,扛起养家重任,受尽人间冷暖,这也铸就了她性格中的坚硬和强横。
我是他们的第一个孩子,是二房长姊,下面还有三妹一弟。由于不是正房所出,为避其锋芒,我们一家多年来一直住荆市(正房太太一家在M市),在我十岁前,母亲让我们姐妹都尊呼父亲为“陈先生”,而不许叫“爸爸”。
我有三个妹妹,分别较我小两岁、五岁和十二岁;其外还有个小我十四岁的弟弟。因着不是正房所出,从小母亲对我姊弟教育极严厉,决不许我们因自己是庶出就自轻自贱,而是迫我们更加努力。她教育我们:人的一生,只有自己强大了才不会被淘汰。任何“我不知道”、“我不明白”、“我不清楚”、“我不行”......她都命我们不可以说,遇到问题一定要想办法解决,凡事都要有交代。作为长姊,我的责任更重,从十几岁起我就要负责弟妹的学习,即使我考试成绩好,但其中一个弟妹考得不好,都会怪到我头上。
阿姆口中的二小姐,就是我的二妹萍瑜,今年才刚十七岁,她和我一样,都是Donny的忠实粉丝。他是我们姐妹心中的“白马王子”,毕竟对上人靓歌美,柔情款款的Donny,什么样的女孩才会不动心呢?我那时极想见他一面、一睹风采,而二妹告诉我,某日他会出席她发小姐姐的生日派对,我们姐妹决定同去赴宴。
也就是在今晚。
“去,还是不去?”此刻我很犹豫。也许如网友所说,我俩相见就是个错误,如果从未遇见,就不会应劫,他或许能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走得更顺畅、更远。但我太想念Donny了!经历了上一世痛彻心扉的送别,和生死两隔三十年的折磨后,这一刻,我太想见他了,哪怕仅是远远躲着,看他一眼也好!如果都不能相见,那上天让我重生又有何意义?何况上一世我也知道了事情的发展脉络和走向,重来一次,未免不能避免悲剧的发生。
想到这儿,我推门下楼;触手是莹润的木制雕花楼梯,一楼大厅餐桌上有阿姆刚端上来的粥,肉粥上点缀几缕翠色,和虾饺、桂花糕几样点心小食,还冒着丝丝热气。二妹正坐在靠窗边沙发上读本娱乐杂志,见到我便挤眉弄眼凑上来,
“阿姊”,她小声问,“你决定好晚上穿什么衣服了?” 我微微一愣,上一世我为了那晚精心准备,选了他最爱的白色和紫色,白色流苏连衣裙搭配水滴形紫色耳环,薄薄画了淡妆,二妹是很酷的黑色蛋糕短裙,搭配金色长吊坠,姐妹两个出门前揽镜自照,眉目如画,俱很满意。而今晚,我有些不确定了。既然不想立刻引起他注意,引发后面许多故事,或许,我应该穿的普通点。
“还没有想好”,我老实答,“那你快点吃饭,吃完饭先帮我挑挑,这可是第一次见我偶像男神哎~好激动”,二妹星星眼,使劲儿摇着我的胳膊,“好”,我笑着拉开椅子坐下吃饭。
吃完饭看下挂钟,才下午两点钟,我被妹妹拽进了她卧室。接下来的两个多小时,她兴致勃勃试了好多件长裙、连衣裙、抹胸裙,我尝试建议她穿件法式粉色泡泡袖短纱裙,因为十七岁的年纪,穿这件真的很乖很甜,但被她无情拒绝了。最终她还是决定穿那件黑色蛋糕短裙,和上一世一样。我有了特别糟的预感,好似一切都在预定轨道上行进,并不因我换了颗“芯子”,而有任何变数。接着她又选了那同一条金色项链,吊坠是片镶碎钻的枫叶,是母亲送给她的十六岁生日礼物。
选好她衣服已四点多钟,我拒绝了她再要帮我挑选的美意,由得她去穿衣打扮。回到自己房间拉开衣柜门,和上一世一样,衣帽间挂着我之前钟意的衣服,黑、白、灰三色居多,夹杂些藕粉、紫、米和蓝色,阿姆纵着处女座挑剔的我,按我心意将它们按颜色和长短整齐收纳,渐变色排列分外清爽,这些年她照顾我也是得心应手。我随手挑了件米色网纱裙,中规中矩,在人群中绝不打眼,除了手表外也无任何配饰。但因我年纪轻,皮肤白皙,唇色又好,从镜中看,也自有番泠泠气质。
收拾停当后我下楼和二妹汇合,已近五点钟了。我这样的家庭,父亲一连几个礼拜不出现也时常有的。母亲一整个下午都在外面和人打牌,没在家,但因和她提前报备过今晚活动,家里已安排好司机和保镖在院内等候。二妹尚未长开,脸型比我略长,眼窝也更深邃,她身上混血的影子更多些,此时上了浓妆故作成熟打扮的模样,令我想笑。
“阿姊,你这身太普通了吧?”萍瑜无情揭穿我,
“这和你读书时穿的也没差呀。”
“我不想太刻意,再说人那么多,他也未必注意到我们。”我小声说。妹妹看着我摇了摇头,一丝失望写在脸上。
“爸上次送你那件白色流苏裙子,还有我们前两天逛街买的紫色裙,就上面有粉蓝刺绣那件,都比这件好看,干嘛选这件啊?”她继续叹气。
“你小孩子家,别操心大人”,我拍拍她手,
“也就大三岁而已,非要装大家姊”,她朝我做个鬼脸。
“大一天也是大”,我笑。
“哎,阿姊,你这是在浪费美貌。”她赌气别过脸。
我当然知道自己很美。因着混血的缘故,我们几房姊妹比常人外貌都要美丽许多,而我又是父亲所有成年女儿里最漂亮的一个。加之我出生那年,父亲拿到了在M市从事博采业的专营权,这是整个家族天大的喜事,他于是便对我愈加宠爱,认为我是他的福星,逢人就夸——“我这个女儿,人又靓,学问又好又有头脑,以后不知道要便宜哪个男仔。”
因着大家闺秀身份,母亲要我们待人处事务矜持含蓄,因而今晚须在12点前回家,二妹很不开心,力劝我早点出发。上一世,我们两个痴心少女在芝兰坊从晚六点钟等到十一点过半,最后十余分钟才见到Donny,所以这一世我不想去太早空等,但拗不过我那对偶像望眼欲穿的妹妹,于是我们登车匆匆出发。
“小姐们”,阿姆追出来, “我让老吴给你们做些宵夜,等你们回来。”
“不用了”,“好咩~我要喝吴伯煲的海鲜粥”, 姐妹俩几乎同时说完,车子便发动了。
萍瑜挽着我的手,在车里絮絮说起学校里的日子,同学朋友以及今日要举办生日宴的小姐妹之类,我只听得心不在焉,有一搭没一搭回复,为接下来要发生的事忐忑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