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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十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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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儿不笨,虽然他成绩并不好。我是混惯了的,平时上课倒也听,不过左耳朵进,右耳朵出罢了,所以成绩险险地挂在平均水平那条细蔫蔫儿的线上,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但冯春不同,他学习用功的程度绝对超过班里前两名。
我跟他不在一个班,我在九班,他在五班,一个楼上,一个楼下。原先下课了什么的,他还到我们班来找我玩儿,然后坐在我前头的位子上转过身,托着腮听我跟那些班里的哥们儿侃大山,啧啧,那种感觉真TM好,我就觉着那时他那双漂亮的眼睛里只有我,无论什么时候我转头看他,他那两颗琉璃珠一样的眼珠子里总有一个我。
我们班里的人都知道冯春儿,知道他是我的发小儿,跟我关系比合金钢还硬。
我那几个哥们儿有时候开玩笑直接喊他嫂子,第一次喊的时候,把冯春儿臊的哟,直接抄了黑板擦把我追了整个学校,引来不少人围观,我们班那几只好事儿的,直接趴窗户口呐喊,让我把他按倒直接办了,好在那天学校领导去外校开会去了,我们班主任也不在,不然我跟冯春儿非得被揪去游街示众不可。
那时候冯春儿骂我是王八蛋,混蛋,反正骂了许多蛋,最后冒出来一个土蛋。后来我问他土蛋是啥啊,他说是他气急了随口诌的,他也不知道是啥蛋。我哈哈大笑,挨了他一个白眼。
我们那时的饭菜绝对比之后任何时期的都便宜实惠,我记得当时每月的伙食才八十来块钱,虽说是包中午一顿吧,但每天中午两素一荤,外加一个鸡腿或鸡排,还有一碗料很丰富的浓汤,那时候别提吃得多爽了。
我们学校小,比原先我们那所小学大不到哪儿去,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只是在吃饭的家伙上还很老土,那时候墙上除却每天打扫卫生的值日表,还有一个每天中午端饭提汤的表。我班里那个生活委员见我长得高大,一个星期给我排了两次,每次还都是提汤。
要说汤,也不算重,就一个大铁桶,提着倒也累不死人。冯春儿也负责提汤,不过是跟他们班里一个女生一起提,嘿,不是我说,就冯春儿那身板,还不如跟他一块儿的那个女生呢,那女生的腰足有他三个粗。
所以没个礼拜四轮到我跟冯春儿提汤的时候,我总是左手一只桶,右手一只桶,冯春儿在后头跟那女生聊天,把我郁闷得真恨不得直接把他拎起来放我肩膀上坐着,“她是你老婆还是谁啊,你们怎么那么多话?叽叽歪歪还没完没了了。”
不过这事儿没多久吧,我收到一封情书,写得那个叫情真意切啊,信的开头一句“亲爱的小西北”直接把我小时候喝的稀米糊给呕出来,抱歉,那时候我家穷,喝不起奶粉,我妈又缺奶,所以每天只能喂我迷糊。
信里头具体写了什么,我实在没有勇气念出来,反正那时候我心里的感觉吧,就跟在粪桶里搅糠咽菜一样,那个滋味,绝对能让我把大肠小肠连带那一小截盲肠都给一起吐出来。这信还真不是别人写的,就是那个跟冯春儿排在一起提汤的那个女生,就腰有冯春儿三个粗的那个。
其实看完那封信吧,我只想对她说一句,“我真不是有意替你提汤的,您大人大量,饶了我吧。”
老子平生第一次被人围堵的时候,冯春儿那没良心的小子直接倒地不起了,为啥,笑得岔了气了。我那帮兄弟,一个个憋笑憋得面色发青,印堂发黑,跟中了五毒掌没啥两样。我面前的那个女生顶着一张熟透熟透的大苹果脸,伸出一只手来,我下意识就护胸。
她捶了我一下,注意,绝对不是轻盈粉拳,动作也绝对不矫柔,不然我不会踉跄地退了一大步,我那时就想,要是跟她一对一单挑,我能胜她的几率估计不超过10%。我在胡思乱想的时候,那女生粗声粗气地问我到底对她怎么想的。
大姐,我对您真的没有非分之想,天地良心啊,我要是对你动了哪怕那么一点点歪心思,立刻就让我天打雷劈咯。我掏心掏肺滔滔不绝地证明自己的清白,那女生的脸却越来越红,在我以为我说了什么让她误会的话之后,我发现她的脸已经红得发紫了,然后她大吼一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抡起书包给了我一下子。
我光明正大地在床上躺了三天,腰上背上总共贴了十三张膏药,然后,我成了学校的名人。
三天后我又活蹦乱跳地回了学校,然后受到全班前所未有的热烈欢迎,我受宠若惊,站在讲台上双手抱拳,叨谢叨谢。全班哄然,老班直接在后头冲我的后脑勺来了一巴掌,笑骂我尽会耍宝。
春儿后来很少来我们班,我去找他的时候,他一准儿趴课桌上做练习题,我每每从他身后跳出来,往他脑门上一拍,准换他一对白眼儿,“边儿去,我做作业呢。”
在几次骚扰他无效之后,我索性就不来打搅他了,即使有时候忍不住过来了,也是坐他旁边的位子上,看他写字,春儿的字写得很秀气,一笔一划,娟秀清丽,比女生写得还好看,不像我,狗刨似的,一个个在本子上张牙舞爪地嚣张,偏叫人认不出来一个。
“笨,这里还有一个已知条件。”我往他脑门上敲了一下。
“哦。”他这个时候总不像往日那样反驳我,或者怎样,每每到了此时,他总是乖巧之极,有时候还透着一丝天然呆。
他做作业总是极入神的,我有时候恶作剧,在他耳朵里吹气痒他,他也没知没觉,其实他最怕痒了,耳朵、后颈、腰眼、大腿内侧、腿弯甚至脚心都非常敏感,我平时要是痒他,他一准儿跟我拼命。只是做作业的时候,他会很老实地由我摆布。
我自然不会打搅他,只不过偶尔会把手放在他大腿上摩挲,这个习惯大约就是这种时候养成的,后来再怎么改也改不了,但凡身旁有人,总忍不住伸手去摸对方大腿,这绝对是无意识的动作,所以我左手手背上至今还有女同学拿圆珠笔戳我留下的圆珠笔印,有些已经留在皮里了,洗不掉。
冯春儿也有习惯,他睡着了喜欢捏人的耳垂,如果你不让他捏,第二天一早准会发现耳垂上有一排新牙印,不用怀疑,就是他咬的。我小时候有一半的时间是在他床上度过的,原先他是睡我床上的,不过自从他在我床上画了一副地图之后,他就很少过来了,任我死拖硬拽,他都不来,犟死了,所以后来都是我去他们家睡。
不过现在长大了,我妈说两个半大的小伙子还成天腻在一起不像样子,就不许我去他家了。
开始两个礼拜我真习惯不了,整夜整夜地睡不着,总想往怀里抱着些什么,弄到后来我爸睡觉总找不着枕头。我以为就我这样儿,后来才知道冯春儿也没睡好,当然,这我还是听冯姨说的。
那年过年,我随我爸妈回了老家,说是给祖上上坟,我是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最后是被我爸扯着裤腰强拖上车的,春儿站在楼下看着我,一句话都没说,最后给我塞了个苹果。
我觉得他也是舍不得我的,我瞧着他那双眼睛就知道。我觉得自己真是傻得没救了,那个苹果我一直揣兜里,直到一个礼拜之后从老家回来,都烂了,我还没吃,一直等到回来之后,冯春儿拿着小刀替我把坏的那部分挖了,我才把那苹果吃了。
我没告诉他,其实那苹果有些变味了,弄得后来我拉了一天的肚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