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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四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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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的灵魂与黑色的长途,很快将我们与爱人,他人分离
--特拉克尔
大学里的第一个寒假是场噩梦,我的姥爷和爷爷先后在春节前后去世。至尽我仍无法把思绪稳定在那些寒冷日子里的某一天,因为回忆总会在到达那段时光时一跃而过,让人不敢触及。从那个寒假我才真正意识到人们身边的一些东西真会一晃而过,再也不会回来。不管你怎么不相信,不管你怀着多大的期望认为她还会出现,即使你始终都保留着当时的习惯可是那事物是确确实实的不存在了,真的永远都消失了。逝去的爱情也是如此。
高中时,曾有个女孩让我刻骨铭心,一想起她我焦躁的心情就会变得平静,无论那时候我有多么惆怅和无奈。那女孩叫敬,面庞清秀白皙,身体略显单薄。她是至今为止我见过的最懂事最聪明最上进的姑娘。一开始我们同级不同班,在我暗恋了她一年多之后,为了考到理想的大学又上了复读班,于是她就神秘地出现我身后的座位上。嘿嘿,开学的第一天我就想,有戏看了。
事实上打那以后随爱情而来的诸多痛苦,我也视之为幸福。因为她同样爱我,尽管她不说,尽管我们连手都没拉过。可那是我们的初恋,我最伟大的爱情,酸涩中包裹着甘甜,而且随时光地流逝越发显得香醇。对了,我回忆起来好象某次不经意中碰过她的手,起码不少于两次,每次都会让我产生一种哆嗦的感觉,也许这就是“心灵的阵颤”吧。北方的冬天天气寒冷,我们都是自带热水瓶上课,以便课间休息时能喝上热水。敬是走读生不住校,骑自行车带那个不方便,于是我们前后两桌共用一个水瓶。它平时放在我课桌下,水喝没了我们轮流去打。唉!不知道为什么要提起这件事,我只想告诉你们的是,有一次敬把杯子从我身后递过来,用她那特有的清亮高亢的声音说:“刘坚,给我倒杯水。”尽管这在当时是我们之间最最普通的而且每天都要重复N遍的一件事,可对我来说却是历历如昨,终身难忘。尤其那一次我反手去接杯子,却握住了她的手。霎那间,我的大脑从历史模拟题的烦乱中一下子清醒了,同时我感觉一道闪电划过了身体,我的左手仿佛被火红的炭给烫了!我发誓当时那只左手肯定哆嗦的厉害,差点扔掉了杯子。当敬把手抽回去之后,也许这对她来说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我确是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才镇定下来提起水瓶倒了水。
最初的时候,敬看我的眼神是火热的,总让我有种抵挡不住的感觉。这常常让我想起自相矛盾的寓言,而我的心不过是一把薄弱的盾每一次都会被她锐利的目光的矛刺个稀巴烂。以致以后我彻底地臣服了,深深地爱恋着她,直到最后她可以毛发无损地全身而退,我却不能。是的,一切都变化地那么突然,那么的莫可猜测。
我被敬吸引是有充分理由的。高中时,我像大部分早熟的孩子一样沉默敏感。可那时懂得了爱情,知道它是种让人神往或上瘾的东西,因此便时常像个特务似的密切注意身边那些稍有姿色的“地下党”。但在那个年代爱情还没有提升到可以速配的阶段,因此不会轻易廉价到或普及到十几岁的孩子身上。当然,我是例外。所以对那些可爱的女孩总是郎有情妾无意,直到有一天,上帝说:“你的生活中要有敬。” 于是,敬就出现了。
她出现在高高的舞台上,面对着几十个合唱队员,潇洒流畅地指挥着。尽管她只有1米62,身体单薄,但是在恢弘的《长征组歌》中她像朵坚贞的野百合,在韵律波涛的尖峰上翩然起舞。台下的我完全傻了,我从没想到过音乐的感染力从视觉上也会给人带来如此大的震撼,而这一切就只因为这音乐交响中有敬的驾驭指引。此后,在接下来的另外几队合唱中,乐队指挥一个比一个烂,如果学校领导能给我个机会,我准会对着他们肥墩墩的屁股来一脚,将他们蹬下台去。那天是1996年元旦,那场景我至今难忘。在随之而来的一年时间的接触中,我想我们都向往过,欢乐过也矛盾过甚至疼痛过。我至今记得她注视我时那热情如火的眼睛,在我耳边鼓励我时急切与亲昵的表情,还有被我的笑话逗地咯咯笑时的清脆声音……每当想起这一切我都会心情愉悦,因为爱一个人的感觉当真那么美妙。
如今我坐在幽暗又摇晃的公交车内想着往事,窗外是灯火辉煌的迎宾路。我想这个城市不一定像我一样寂寞,因为她美丽,且到处弥散着浪漫气息。而美丽的事物总有人欣赏,从不会因受到冷落而感受孤独。我也依然记得在阳光下孩子们是怎样兴高采烈地吹着七彩泡泡,他们的眼神他们的笑是多么的纯粹而一尘不染。尽管欢乐总是短暂的,有一天他们也会长大,长大如我们一样不得不为谋生计而感受日夜操劳的苦楚。